“我知道,我知道,我这是高兴的!”
“咱三姐妹,就还剩你了,认真挑挑,该打算打算了!”
“不谈这些,我还想多陪你几年!你难道嫌我吃白饭吗?”
“你啊!你啊!罢了,总会遇到整治你的。”
历史书上都写封建社会里,一夫多妻,男人倒好了,不但可以左拥右抱,还可以朝秦暮楚;女子呢,不仅要从一而终,还要遵从三从四德。
看看娘亲,再看看梅姨,不禁感叹:在历史的洪流里,有多少女子能像她们一样在这恶俗中一尝夙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是幸运的,我一直坚信这样的幸福会到永远,甚至还有小小的希翼:也许这一世我也会遇到那个命中注定的他。
他应该像爹一样专情:让我住在他的心房,让我占据他的视线,让我填满他的情感;他应该像胡叔一样真诚:表白的时候要真心,承诺的时候要诚心,满足的时候要开心。
也许我们会在樱花树下相聚,我身着一袭白衣,微风扬起我的青丝,在漫天的落英缤纷中飞舞,某一旋转,我看到阁楼上定格的你。原来我在树下看风景,你在楼上看我,从此我成了你生命中最美的风景!
也许我们会在荷花池边相会,你撑一支长蒿,向清香更清处漫溯,偶拨开几丛繁花,看到在花丛间留恋的我,你专注的凝视着我,那视线不容我逃避,你向我迈进,然后拉我入怀,你说:你就是我的仙女吗?
也许我们会在诗会上相见,“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尽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王孙莫把比蓬蒿,九日枝枝近鬃毛。露湿秋香满池岸,由来不羡瓦松高。”、“秋丛绕舍似陶家,遍绕篱边日渐斜。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花开不并百花丛,独立疏篱趣味浓。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堕北风中!”你意气风发,我风华正茂,志同道合,心心相印!
也许我们会在风雪中相逢,我和丫头在雪地里奔驰,掷雪球,我玩得不亦乐乎,一转身,撞倒悄然靠近的你,我趴在你的心口,听到剧烈的跳动声,我问你:心动了吗?你扶我起来,在我在耳边呵气:是啊,我被你撞到了,你要负责!
想到这些,我不由的害羞起来,想要蒙住已经烧红的脸。可是,耶,我的手怎么这么短小。
我忘了,我已经不是那个要踏进大学之门的十八岁少女,而是这个才一百天的小鬼。
我忘了,这个小鬼虽是女儿身,可却注定要担当起顶天立地的大丈夫所为,成为万军之首,万民之神!
对爱情没有任何期望的我,本应该绝情决意,然而当爱情降临的时候,任何人都无法规避。再遇到他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最终还是做不到心如止水。
恋上了他,我以为可以脱去我的身份,然后和他在一起。
然而在真相大白的时候,我知道这只是上天的一个玩笑,我开始学会隐藏,隐藏自己的真心;我开始学会压抑,压抑自己的感情。
时间的流逝并没有冲淡这段感情,反而越积越厚,回想起来,内心常常疼痛难以自已。
当我身在曹营之时,我就明白,我是爱上了,是情的沦陷也是心的沉沦。
当我渴望重回他的怀抱,就要回到他的怀抱之时,我的心还在,确是破碎不堪,我的身已不在,却想留在他的身边!
我们关家虽然是大户人家,不过爹做事一向很低调,除了对娘外,因为那只能用饿狼扑羊来形容。虽然本小姐都这么大了,可这两个人,还是好的如胶似漆。用雪姨恶俗的话说是:一条裤子,两个人穿。
今时不同往日,今天可是本小姐的生辰,所以关府比以往要热闹得多,连我们家那对恩爱夫妻也不得不在众多宾客面前收敛,还要卖力“演出”相敬如“冰”。嘻嘻……
“小姐,香梅回来了!正在后门呢!”雪姨激动的向在里屋帮我收拾的娘报告着!娘忙抱了我,和雪姨一道奔出屋来!
梅姨这回也是坐着软轿来的,不同的是上次是出嫁,这次嘛,是因为她有喜了!
胡叔牵着梅姨精巧的手,搂着她发了“福”的腰,小心翼翼地穿过重重阻碍。这个大老粗也难得有这么细心的时刻,倒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老远的,抱着我的娘和雪姨就迎了上去,掺过来,直“奔”里屋,眼睛自动将其他人给屏蔽了!我回首,看见从前厅赶来的爹和胡叔在院里面面相觑!
女人,尤其是很久没见的女人,还是三个女人,你就能想象我该是怎样的处境,没错,我完全淹没在口水之中!
“他对你好吧?”娘先声夺人。
“能好吗?这是什么?”雪姨指着梅姨的肚子,抢在主人翁之前回答,像个又忌又妒的小媳妇!梅姨又是一片红脸,忙收了收肚子,可是那么大的肚子能藏吗?
“哈哈……几个月了?”娘笑不自禁,又抛出了一记雷闪。
“六个月了!”梅姨一脸娇羞,又洋溢着身为准妈妈的温暖笑容。
“看得出来,那小子确实挺能干的!”雪姨又语出惊人,让另一个人“无地自容”,恨不得逃离这个人“魔嘴”。
“那敢情好,才差四个月,我先把他定下了!香梅啊,你可要把你家小子养的白白胖胖的,玉树临风的喔。”娘装傻的本事也是越来越高!这种事情怎么能不经过我的同意呢?我不高兴了,为什么这么早就签了卖身契,本小姐可不承认!
“小姐,不要开玩笑,小小姐可是要许给大户人家的!再说,产婆说这胎是个女儿!”
“那就义结金兰,就这么说定了!羽儿,高兴吗?你就要有个妹妹了,可爱的妹妹喔!”横的竖的,娘都高兴。我暗自叹了一口气,还好,不然那事要真成了,这夫妻俩还不把我送去当童养媳,免得干扰他们做“正事”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