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我也就忘了前天自己做过的荒唐事,开开心心吃了陈嫂做的花生粥和菠萝包,那丝丝甜从舌尖一直到心脏,暖洋洋的,嘴角忍不住笑出来。
坐在对面的宸歌微微笑道:“阿欢今天心情不错呢,是工作快完了吗”?他知道最近她一直在忙和美亚的合作案常常累得焦头烂额,以她的性子遇上不喜欢做的事情定是会想办法尽快完成,然后抛之脑后继续玩乐。
他常常很羡慕阿欢这点,直率洒脱的她和小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我大大喝一口豆浆,点头:“没错!我再勤快点的话这个月底估计能搞定”。要知道为了华南之星我都忙了整整三个月了,现在基本要素已确定,接下来慢慢将细节完善就好;但我想速战速决,然后理所当然的申请休假好让我过度使用的脑子得以休养生息。
安宸歌点头,搭在食具上的指尖轻弹,漫不经心道:“那刚好赶得上我们的订婚宴”。
每每秋冬之际屋子里的暖气就没断过,即便是大清早我也只是披一件薄线衫就足够,明明温度适宜的室内,却因他那句话,全身上下划过寒意;原来时间流得如此快,眨眼已是深秋,这个月底一过,冬天就名正言顺的来了。
我都忘了,他和白流瓷的婚期早就定好了的。就算这些时日刻意忽视和不提及,它也是真真切切会来到。
嘴里的味道突然难以下咽,我忽而想起几个月前独自逃往维也纳的自己,和现在心平气和和他一起享受一顿美味的早餐的自己,心中泛起苦涩的悲哀。我忽而有些不清楚这么多年我一个人寻觅等待的是什么,那无数个抱着许宁宁嬉笑怒骂醉生梦死的日子究竟所为何事。
还有他刚刚的一句话,让我惊觉我自以为的感情悄无声息的发生,然后注定悄无声息的死去,或许从头到尾都只不过是一场独角戏,一场没有男主人公的哑剧。
那张天生温柔的脸孔渐渐模糊,我狠狠吞下到嘴边的呜咽,逃命般跑出宅子,远离那个我仰慕了近十年,我认为永远不会伤害我的男人。
自小我和白流瓷就不是同一类人,她文静柔弱,喜欢音乐和芭蕾舞,大学是话剧社的社长;我喜欢篮球和田径,喜欢流汗的快感,喜欢和班上的男生搂成一团打闹说笑,有段时间,就是叛逆期那会,就连荤段子都敢讲,脸不红气不喘。
安宸歌就见不得我这样,每次都气急败坏的指正,常常三更半夜到酒吧揪我回家,然后是一顿好骂;他明明是那样温柔如水的男子,用古代的话说,他是那种吟诗作对附庸风雅的俊美书生;粗着脖子硬着头皮教训人这种粗鲁的事情,真的不适合他。
偏偏,他为我做过不少。我曾一度为此沾沾自喜,后来却懊悔不已;不知何时他的角色渐渐成了我的哥哥,所有在我眼中亲昵暧昧的举动到了他那也不过是一记无奈包容的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