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喜的是,我的歌声竟吸引来成群的鸟儿,凡是吃了毒虫还能挺住不死的全在我的瘴气林里安了家;可惜,死的是大多数,为数不多的全是鸟类“精英界”的精英。而最最让我意外的是,在这些精英中,还有一只小黑鹰,它不仅爱上了我的歌声,还“爱”上了我,每天赖在我“家里”不走,有时还殷勤地为我带些“肉食”,被我感激地“谢绝”了。
自从它与我“相依为命”后,别的鸟儿只敢在它不在的时候来找我玩。它就像我的儿子,经常为了抢夺我“唯一的宠爱”而和别的鸟儿大打出手,我给它取了个很帅的名字:“安德烈”。
林子里的果实丰富,我从不问有毒没毒,只管好吃还是不好吃。我已经不记得这是几月份了,只知道我已经在盘丝洞里住了四十多天。长时间没有摄入油水,我的身子又瘦下了不少。
我留下了一套好衣服舍不得穿,另外两套一套被我天天穿,皱得不像样子,还有一套在我第一天下石坡时被挂破得到处是口子,就像很多破布拼凑而成,只能勉强起到蔽体的作用。
十分感激秦勇为我留下的匕首,虽然它在我手上并没有发挥冷兵器的作用,却充分发挥了“锄头”和“刨子”的作用,我用它在我的盘丝洞旁移栽下许多花和野菜,还用它割了许多软蔓草晒干后铺在洞里当褥子。
我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找到了条小溪,每天都捡些小石子回家,在家门口铺出了一条十来米长的石子路,万万不想,捡到后来我竟捡出许多小金矿,便奢侈地把小金石撒在我的石子路间,成了一条名副其实的“金光大道”。
我白日里辛勤地劳作,成天在林子里捡榛子,干核桃等硬坚果,用那块包袱布打包带回家,趁着好太阳时晒干,准备将它们存起来过冬。我还挖出了不少红薯,把盘丝洞的一角堆得像座小山,总有四五麻袋那么多。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天气越来越冷,可我没有衣服,而且,我也受不了用冷水洗身子。我捡了许多鸟儿们脱落下的羽毛,妄图用细韧的干藤丝编出件羽毛服或羽毛被之类的,可惜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
我既不是文明的二十世纪人,也不是原始的野蛮人;我被时代抛弃,也被历史遗弃;我不再是妖后,也不像是普通的正常人。
冬天,还是来了。
纷纷扬扬地下起了一场鹅毛雪,将整个瘴气林装点得银妆素里美不胜收,可惜我却没有欣赏美景的“本钱”,因为我实在是冷得不行,躲在盘丝洞里身上盖着厚厚的枯草,和我的安德烈聊天。
“安德烈,今天是我在这里安家一百天的大好日子,要不咱们庆祝一下,怎么样啊?”
那个白天,我唱了整整一天的歌,唱到嗓子快冒烟才停。而那个夜,我难以成眠,在一百多个孤独的日夜里,我沉淀和整理着自己所有的记忆,所有的情感,所有的心事。
我发现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一个用水做成的女人,泪水。
我还发现其实自己的内心深处极其矛盾,因为我同时在爱着两个人,傻瓜,不是段素意和皇上,因为他们俩本就是一个人;我说的另一个人,他也是我的丈夫,是我的苍山,他的名字叫沈旭峰。
你有同时爱过两个人吗?不是哪边爱得多,哪边爱得少的问题,而是两个都爱,都是爱情,不可取代的爱情。你或许会觉得我花心,可我真的爱;你或许会觉得我奇怪,可能吧,可我还是爱。
我知道旭峰为什么要离开我,因为他太爱我;你曾在世上见过如此的奇男子吗?也许在你心里,你觉得他甚至不算个正常完整的男人,可在我心里,他是,他是天下最好的男人,他是世上最能让一个女人依靠的“山”,我爱他,就像洱海爱着苍山。即便不能在一起又如何呢?他在我的心里,我的心里有一片海,一座山。
你哭了吗?我猜,你肯定哭了,因为,我也哭了。
不知是几更夜,我还是睡不着,喝了口快结成冰的水,嗓子好了许多,想着想着,我又唱起了我前世阿妈那首古老的歌,歌声回荡在寂静的夜,仿佛来自前生的天涯与海角,又像是要穿越今世的沧海和桑田:在一个,一个遥远的地方,住着位,一位美丽的姑娘,你且细细,细细听嘞,姑娘那动听的歌声……
对于现在仅穿两件夏日薄衫的我而言,天气极度寒冷。
在一个不确定日期的寒冬腊月,有一片成群的野羚羊竟寻到了瘴气林。开始,我十分担心,怕它们误食毒物,幸好冰冷的天气凝结了瘴气林里含有剧毒的气体,而毒虫们也正在地下全心全意地冬眠,林间还是有一些嫩草可以供野羚羊们食用。
没多久,我就跟它们混得很熟。它们是非常善良“温柔”的动物,眼睛好看极了,睫毛长长的,脾性特别温和。
慢慢地,来到瘴气林临时安家的食草动物群越来越多,有獐子,鹿,我居然还发现了麝!我开心得不行,顾不上寒冷,窜到它们中间玩耍和唱歌,从牧羊曲到赶马歌,唱得林里的动物们越来越多。
好景不长,又过了一些时日,在一个夜间我竟隐约听到了狼的长嗥:“嗷呜……”紧随而来的,是我发现了越来越多羊儿们小鹿们的尸骨,这让我怒不可竭。
一天,我在最里面一层穿上我那套破衣服,第二层穿上我那套皱衣服,经过半天思想斗争,再在最外面一层穿上我一直舍不得穿的,默言为我缝的“白鸟仙子”的新衣服。可还是冷,我只有披散头发,起码这样还能保住些可怜的体温,带好我的匕首,招呼上我“儿子”安德烈,雄纠纠气昂昂地准备找狼群算帐了!
告诉你个秘密,从小到大,没有让我怕过的动物,也从来没有动物主动找过我的麻烦。
打了个吻哨,我命令“哨子兵”安德烈飞往前方带路。
我越走越远,竟发现条干涸的大河床,幸好草鞋编得厚,不然我的脚指头早就冻成硬萝卜了。不久,我看见安德烈在空中盘旋鸣警,意思是就在前方不远处,我握紧武器,撒腿狂奔,冲往狼群屠戮的肇事地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