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现言小说 > 失宠圈恋:总裁的午夜情人 > 第42章全文阅读

“就知道你这么糊涂,放心,那些东西我给你放在你的行李袋的小袋子里,到公寓的时候,记得将那些都拿出来,放冰箱里。还有,不要熬夜,你现在的身体不是很好。”

“嗯,就知道泽会办好。好了,那你接着忙你的,我也快到杂志社了。”

当我掐断电话的时候,出租车也正好停在一间叫做“意都”的杂志社大门前。

“大家好,我就是一睹总部派到这边的,司……哦,不,莫言柒。”

虽然从英国之后,我便由原来的名字司徒琪,变更为莫言柒了。

使用莫言柒这个名字,也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

但做自我介绍的时候,偶尔还是会像今天一样出差错。

“早就听说莫小姐的才能了,一直以来我们都以为,有那么细腻的情感的莫莫,会是个三四十岁的大妈,没想到今天一见面才知道,您不但不是黄脸婆,还是顶级的辣妹。”一男人迎了上来,面上堆积着盈盈的笑容,特别是在看着我有6D高耸的胸部的时候,我能感觉他的口水都快溢了出来。

“咳……”那样的神情,真的让人有些尴尬,我不得不用这样的方式提醒这个男人。

“你好,我是这意都分社的总编辑,我叫孙门,外号烈鸟。很高兴今天能见到你。”男人做完自我介绍之后,一下子便很自觉的握紧了我的手。

“烈鸟,别占莫莫的便宜。不要忘记我们今天还有一个重要的采访。”说这话的是个女人,虽然声音有点冷,不过我还是很感谢她。因为这个女人介入我们谈话的缘故,那个叫做烈鸟,看上去有点痞子样的男人总算是将我的手放开了,只不过他的眼睛还是恋恋不舍的流连在我的胸脯之间。

“别介意,这就是我们总编辑的特性。只有C以上,他才列入将人列入女人的范围。嗯,我叫若兰,是这间杂志社唯一的小编。很高兴,今天能见到你,莫莫。”女子友好的朝我伸出了手。

我也伸出我的,回握她。嘴角也努力向上,扯开弧度。

这是顾泽明教会我的。

遇到初次见面的人,总要笑脸迎人,这样才会给别人留下好印象。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们。”

见完了杂志社的其他人员,我就先回到分配给我的那间公寓。

他们说,今天我刚刚到这里,也许对这里还不熟悉,所以放我一天的假,让我一个人休息一下,顺便认识一下这个城市。而今晚,他们会给我开派对,对我到来表示庆祝。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对这个城市还有什么好认识的。

五年前,我不就是被这个城市所有的人狠狠的唾弃,然后才离开的吗?

只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只不过是换了个名字,还有换了个身份,这些人便将我当成一个不曾在这个城市生活过的人。

想想,有些可笑。

整理完这间公寓之后,我推开了窗户。

已经接近黄昏了,暮色开始一点一点的将这个城市的边缘吞噬。

我发现,这里和伦敦最大的不同,就是雾气。

在伦敦,几乎每天都笼罩在雾气中,所有的事物,都看着有些朦胧。

而这里,没有雾气,一切都太过于清晰,清晰到我有些惶恐。

“嘟嘟嘟……”手机响起,打断我的思绪。

“喂?”

“莫莫,你准备好了吗?”

是杂志社里,那个叫做若兰的女孩。

“什么?”

“今晚的聚会啊,在迪尚。”

“迪尚?”

“你应该不知道在哪里吧,打车过来,车费我们烈鸟负责。莫莫,你可不要错失良机哦,以前我们聚会都是随便路边的摊档,今晚因为主角是你,烈鸟这个偏心的家伙竟然选择了迪尚。你不知道,迪尚可是我们这里最……”

“好了,我知道了,过会我打车过去。”

说完这话的时候,我就将电话给扣死了。

迪尚,呵呵……

若兰他们,一定不会想到,我曾经就是那里的常客。

因为,那个男人的缘故……

那今晚,是不是就会遇到他……

当我穿着行李里唯一的一件小礼服,披着风衣出现在迪尚,这个城市最为豪华的消费场所之时,已经是晚上八点整。

杂志社的总编辑烈鸟童鞋,为了庆祝我的到来,开的是这个迪尚的中等包厢。

虽然设施什么的,都也还算是比较齐全。

但是比起以前我经常出入的那几间,占地面积真的小到可怜。

但据多嘴的若兰透露,别看这是小小的包厢,今晚的消费绝对不会少于五位数。

五位数,那是我两个月的薪水,包括奖金在内的总和。

这间杂志社的老总,也还蛮舍得为我花钱的,看来我在中国的这半年,应该还比较容易混。

只不过,当我经过这间酒吧的门口,那些身穿黑色西装,站在笔直,像是标准的电线杆的保镖身边的时候,我能感觉到,我嘴角上不自觉的扯开的冷硬弧度。

其实,我还能辨认出,这些人便是我曾经经常出入这里的时候的那些保镖。

那个时候,就算这些人看上去没有任何的表情,也都还会对我和气的称呼一声“司徒小姐”。

而五年之后,当我再次踏进这些个场所的时候,竟然连一个人都没有认出我来。

也对,当初我最多不过是那个男人包养的小女人,是他无聊时的消遣。

这些人表面上是对我毕恭毕敬,可背地里,却不知道将我唾弃了几回。

就像学校里的某些人一样……

所以,他们又怎么会记起我的容颜。

只不过,这些人都与我无关。

他们不记得我,岂不是更好。

想到这的时候,我再次抬脚,准备回到刚刚同事们所在的那间包厢。

刚刚他们在放声歌唱,但我还是受不了那样震耳欲聋的声响,所以一个人跑到外面去透了透气。

顺便,也抽根烟。

五年了,这个习惯已经陪伴了我五年了。

只要心里有点堵的时候,我就会躲在没有人的地方,独自点燃香烟,让那迷蒙的雾气在我的周身环绕。(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