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链很漂亮!生日礼物?”洪彻盯着她脖子上一闪一闪地光亮问道。
梁温溪下意识地用手摸着脖子,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冲着洪彻笑了一下,一边暗自庆幸,还好那天洪彻有事没有一起去酒吧。
“这是我刚刚做好的计划书,你先看一下。”洪彻递过手上的文件。
“好,先放这里吧,我一会儿再看。”梁温溪接过文件放在办公桌上。
“那我出去做事了!”洪彻转身向门口走去,抬眸扫了一眼墙角。
“嗯!阿彻,不必那么拼命的!”梁温溪在他身后轻声说道,她刚交给他的工作,明明给了他一周的时间,他却只用了两天就完成了。洪彻闻言停了一下,手抓住门把却不见回过身来。
“有备无患总是好的!”洪彻说完就开门出去了,听得梁温溪是一头雾水。
路晧唬着脸回到办公室,所经之处如同安了灭音器,顿时安静下来。总经理办公室的门‘怦’地一声甩上后,吓得外面办公室的员工再也不敢大声说话。
那个刑以漠疯了,简直就想把梁温溪宠到天上去了,这个梁温溪仗着刑以漠的关系已经够目中无人了,如今再升她做副总经理,她岂不是更不将自己放在眼里了。
好吧,他承认,即使她只是做经营部组长的时候也没将他放在过眼里!可是,据他所知,梁温溪来‘恒兴’也不过比他早一个多月,而且刚出校门,三年就升上副总经理未必也升得太快了点!照此下去,不出三年,她岂不是就要取他而代之了!
虽然刑以漠再三跟他保证,决不会发生这种事情,而且,保证实权在他的手上,副总只是个虚位,协助自己而已。他也愿意相信,目前刑以漠是真心这样想的,但是谁能保证梁温溪也是这么想的呢?如果她以后想做总经理了,按照刑以漠对她的态度,即使是董事长的位置他也肯让下来吧!
刑以漠几乎给了他所有的权力,但是他却不能动梁温溪分毫,她的所有奖惩,职位调迁,甚至工资调整只能有刑以漠一人决定。真是越想越气。
可是转念一想,自己到底又在气些什么啊?这是人家的家务事,即使刑以漠想把整个公司都送给她似乎也不关自己的事,难道自己还真想呆在‘恒兴’一辈子吗!可是自己心口堵着的那口气又怎么样才能平息啊!路晧深深地吸了口气,今天自己的情绪波动未免也太大了点!
想起刚才两人间的暧昧,两人似乎都无心掩饰,正如不再掩饰她的美貌一样。要知道在梁温溪来‘恒兴’几个月前,刑以漠就已经结婚了。而之前梁温溪一直在公司里扮丑又是什么意思?想要掩盖两人的暧昧关系吗?那现在又是什么原因让两人如此明目壮胆?虽然,以前两人的相处模式也是如此,毕竟,那时她那样的形象让人不会有此联想。
刑以漠结婚三年多,虽然没有听说他的婚姻有多么幸福美满,但是也没有传出不和的传言。他除了在刑以漠的婚礼上见到过他的夫人,就再也没在其它场合见到过她,即使是公司每年的年会和周年庆都不曾到场过。
可是也从来没有听说过刑以漠有任何绯闻传出。不***也不养小蜜,更没有听说过他与哪位小明星有染,或是与那家名嫒暧昧的。莫非,就是因为有了梁温溪的关系?
想到此,路晧刚刚顺下的那口气又堵上了胸口。
周一,梁温溪刚进公办室,还没来得及坐下,小雅就敲了门进来了。
“经理,听说有三个部门经理还有二个副经理和一个主任上个礼拜偷偷辞职了!”小雅压低着嗓门跟梁温溪说着她刚刚听来的新闻,梁温溪愣了一下。
“嗯?是吗?”
“大家都在传,他们好象是犯了什么事。”小雅神秘兮兮的。
“哦?是哪几个部门的?”梁温溪随意地附和着,她知道小雅不仅仅是来汇报消息的,也是来打探消息的。
周一的例会上,路晧的表情显得有些深不可测,利眸扫过众人,在梁温溪脸上停留了片刻。而梁温溪的脸上却是一片冰冷之色,果然就是那几个人渣!她才刚开始布置,这些无胆鼠辈就畏罪潜逃了。那么好吧,就再让你们逍遥一段时间吧!
坐在她下首的洪彻轻轻推了推她的手,梁温溪这才收回了眼中的冷厉,慢慢恢复到面无表情。
路晧简单地将情况说明了一下,眼光扫了一圈,冷然之色愈浓,他交待缺失的职位暂时由这几个部门的副经理或主任暂行经理之职,试用期为一个月,有能力的一个月后正式上任,不行的则外招。
至于离职的另外两位副经理与一位主任,就由各部门经理自行处理其工作或推荐能人接替就好了。
各部门主管战战兢兢地坐着,心里却直打鼓。三个部门经理与两个副经理同时离职对任何一家公司来说都不是一件小事,总经理对此事却是如此的冷静与淡漠,使得他们的心里更是没了底。他们不清楚这几人的离职到底是自己主动辞职的还是犯了事教公司劝退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下一个就会轮到自己!
路晧同时还宣布:以后的部门会议必须精减时间,会议通知单上必须跟相关部门说明会议内容,以及大概所需要的时间,好让各部门预先安排好各自的工作。
众人纷纷表示同意,业务部的经理羞得头都抬不起来。梁温溪在心里暗暗喝彩,原来这才是那天路晧去参加业务部会议的重点啊!
“什么?要我协助路晧工作?我不干!我就做我的经营部经理好了!”梁温溪瞪大眼睛看着一旁漫不经心把玩她手机的刑以漠。她才不要做那劳什子副总经理呢!做个部门经理就够让人非议了,何况是副总?她当然也知道副总只是个空架子,权力全部抓在路晧手中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