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现言小说 > 复仇千金的征途 > 第六章: 年少的情2全文阅读

龚沐辉曾在欧洲留过学,在龚公馆,如果喝酒,他从来不会喝度数很高的陈酿,而是喜欢斟一杯红酒,放在剔透高雅的高脚杯中独自一人细细品味。在宽敞的落地窗前,他总会站在那里,俯瞰上海滩的夜景,水晶吊灯的灯光打在他英俊的脸上显得格外炫目,白皙修长的手握着高脚杯的底座,轻轻摇晃里面深红色的液体,那样的场景,完美的就像一幅画。

“清儿,过来开香槟!”爹的一句召唤打断了我的沉思,我点点头,接过那个小丫鬟手里的瓶子,拿起黎叔递来的开瓶器,准备打开这瓶昂贵的酒。

“三,二,一!”杨成他们在一旁给我数着倒计时,当我拔开瓶塞的一瞬间,香槟像可乐一样,“轰”的一声直往外冒,流了我自己一手不说,还流到了手臂上和衣袖上,瓶口正对准刘毅和杨成,在酒喷出的刹那,他们两个一下子变成了“酒人”,头上,脸上和身上全是酒,欧阳姵见此情景,赶紧躲到一边,生怕酒渍溅到她的身上,除了我的朋友同学们在哈哈大笑,爹的生意伙伴也都笑个不停。

我甩了甩手上的酒,把酒瓶递给黎叔,擦干净手后娇嗔着问爹:“爹,你买的什么酒啊,它为什么喷的这么厉害?”我知道香槟会喷出来,所以我在开瓶之前开的极为小心,可我不知道的是,它竟然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喷的比可乐还厉害。

“大小姐,其实老爷在这之前让我们摇过这瓶酒,所以您开的时候才会变成这样。”刚刚拿香槟的小丫鬟给我解释道,“清儿,这酒就是为你们准备的,晚上与你的朋友们把它分享了。”爹又笑着对我说,我点点头,抬起手闻了闻手上香槟的味道,和普通的红酒的味道没有什么区别,真不知道爹为什么会花高价买这个东西,难道就是因为它可以喷出来?

吃过饭后,我们一起去了后院,午后春风和煦,杨柳依依,日光充足,正是惬意的时候。娇艳的状元红怒放在院子里的每一根花枝上,其实我更喜欢正院里的月季,因为那是娘喜欢的花。

杨成和刘毅各自换了件衣服,刚刚被我喷满香槟的衣服已经被红姐拿走去清洗了。

后院的不远处有一片草地,临近初夏时节,已经长得非常茂盛了,欧阳姵和其他女生去赏花,刘毅和那群野小子去空地上扳手腕摔跤,本来他想拉杨成一起去的,但杨成借口吃多了,不想去,刘毅只好和那群男生去了,其实他哪里是吃多了,他分明是想跟我单独处一会。

看到刘毅和欧阳姵他们走远了,杨成拉着我坐下,坐到柔软的草地上,我的水蓝色长裙就像一朵开在草地上的花朵。周围是一丛开的正盛的状元红,玫红色的花瓣纷纷扬扬落下,那是它们绽放后留下的纪念。被我们碰到的花枝落下许多枯萎的花瓣,一片片的如同一场纷纷扬扬的花瓣雨,落在杨成的头发上,落在我的裙裾上。

我们就这样面对面坐在这片花丛后,没有人可以发现我们,打扰我们,这里就像是一处秘密基地,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世界。

“清儿,想不想看看我送你的礼物?”杨成坐下后,神秘兮兮的说,“好了,别卖关子了,我早就想知道是什么了。”好奇的盯着他,等待他拿出自己亲手为我做的生日礼物。

杨成缓缓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细长的管子,上面系着一串红色的流苏,看上去像是平安结。看到他手里的东西,我疑惑不解的问:“杨成哥,这是什么啊?”杨成把它递到我手上,仔细一看,是一枚竹笛,绿油油的,青翠欲滴,翠绿中透着墨绿,深沉而新鲜。

“竹笛,我小时候经常和狗蛋吹奏这个,而且,做竹笛当初是我们每个男孩子的拿手活,所以这是我亲手做的,这竹子是我特意去上海滩的花店买的。”杨成来到上海有两年之余,以前只认识鲤鱼镇和鲤鱼镇周边的县城的他,如今跟着我也认识了不少地方,花店都认识,看来他为了给我做这支笛子没少留意。

心里不禁温暖了一阵,手里紧握着他送给我的竹笛,虽然这笛子不如爹送的美人镯珍贵,虽然这笛子不如欧阳姵送的珍珠耳钉绚丽,虽然这笛子只是一截空心竹而已,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把它当做最宝贵的东西一样珍而重之的捧在手心,攥在手掌,它就像一颗宝石一样,被我好好收藏保存。

“来,我来教你吹,顺便为你吹奏一曲作为今天给你的生日祝福。”杨成从我手里拿走竹笛,放在唇边,轻轻吹奏起竹笛。周围静的除了风声只能听到杨成的竹笛声,竹笛声浑厚清亮,就像幽静的山里忽然传来一个隐士的箫声,又像雨天里雨滴打在窗台上,那么自然,宛如天籁。

我不知道杨成吹的曲子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这首曲子中表达了什么样的思想感情,可是听起来就好像世间最美的声音,再没有比此时的竹笛更好听的声音了,杨成为我吹奏着曲子,不知不觉,我开始闭目静静聆听。

一曲终了,我还沉浸在曲子的余音中未回过神来,笛声戛然而止后我才回过神来,风中仿佛还有笛子的余音未曾散去,我还想再听一遍。

“好听吗?”杨成温柔的问我,我点点头,随后,他教了我一些简单的吹奏法,“刚刚我吹奏的那一曲叫做《婉莲》,是鲤鱼镇的小伙子们为心仪的姑娘吹奏的,表达他们心中的爱意,你知道在鲤鱼镇,送竹笛意味着什么吗?”杨成说罢,抿着唇,一双英俊的眸子眼波流转的看着我。

我被他盯的低下了头,摇摇头表示不知道,他微微一笑:“我刚刚说过,在鲤鱼镇,做竹笛是每个男孩拿手的活,竹笛,因此也是鲤鱼镇男孩送给心爱的女孩的定情信物。”听罢杨成的解说,我的脸唰的一下红了,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意外,在这之前,我不知何时,应该就是踏入十七岁的时候,我对杨成的好感迅速增加,我觉得,那不再是兄弟情义,更不是朋友之间的细微的帮助所留下的感动,那种感情在我心里一直像模糊不清的岔路口一样,令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出来,该如何找到它们的归属,杨成的话像清醒剂一样,觉醒了我心中对他的爱意。

“清儿,我们认识有三年之余了吧,从我在海边救起你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好女孩,你一定有自己的苦衷,一开始对我有那么深的戒备,可是我不介意,我相信只要我足够真挚,你一定明白我没有伤害你的意思。”见我不说话,怔怔的看着他,他继续说,“在你被李念川抓去执行火刑的时候,我在那一刻就在心里暗暗发誓,这辈子,我要保护你,陪伴你,不让任何人伤害你,就是在那一刻,我喜欢上了你。”

何止如此,我在他一而再再而三救我的时候,对我不离不弃的时候,无论多么危险的境地都不会抛下我的时候,与我同生共死的时候,我就已经对他感激不尽,在我情窦初开的少女时代,我早已对他动了心,当我发现心里有这种想法的时候,他早已不再是鲤鱼镇那个贫苦的打鱼少年,而是我的盖世英雄。“清儿,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好好照顾你,我会给你幸福的,好吗?”杨成话音落罢,一把把我揽入怀中,他的怀抱还是那么宽大温暖,就像父亲的怀抱一样,令我感到安心,他这样说是在向我表白,“其实我一开始根本不敢奢望可以和你这个千金小姐在一起,也只是想想而已,但是我没有想到,顾老板会对我这么好,甚至,把我当亲生儿子看待。”在顾府的这两年多,爹确实对他很好,把杨成视如己出。

“你救了我的命,在我遇到困难时,曾陪我闯过刀山火海,陪我度过生死逆境,始终对我不离不弃,你的身世怎能成为阻止我们在一起的羁绊,我相信,只要我们是真心喜欢彼此的,身份的高低贵贱真的不算什么。”我靠在他温暖的怀抱里,轻声说,这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这么柔情似水,就像一个普通的大家闺秀一样,静静与自己心爱的人享受二人时光,没有了当初野丫头的强势和疯癫。

“清儿,你.......”杨成诧异的低下头,看向靠在他怀里乖巧的就像一只小猫的我,“没错,其实在你住进顾府的一年以后,我不知不觉已经爱上了你,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内心的感情,没想到我爱的人,他也喜欢我,这样真好。”我闭上眼感受着他的体温,把头埋进他的怀里。杨成伸出骨节分明的手,轻轻抚上我的脸颊,我能感受得到,他在抚摸我脸颊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的迟疑。他的手掌温暖宽大,就像他的怀抱一样,我闭眼任由他的手在我脸上抚摸,没有躲避和挣脱的想法,因为我等这一幕已经等了很久,很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