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有好些天没见到慕容。
有一天夜里,我无端从睡梦中醒来,然后意识清醒的问自己:他是什么样子的,你能记得么?
我闭上眼,慢慢慢慢的回忆。
慕容好像格外喜爱白色的纯棉衣物,提起他我脑海中总能浮现一道瘦削挺拔的白色身影。除此之外他的头发总是干净柔软,眼睛很亮,看人时偶然目光犀利,然而大多数时候总是漫不经心里透着股冷淡。嘴唇红润,说话简练,偶然刻薄不留情面。
这是我所能记起的慕容。我发现人的目光总是容易停留在自己最感兴趣的地方,譬如我喜欢他的眼睛和嘴唇,那么即便他的人形无一处不美好自然,我依然只对这几处印象深刻,其余的诸如鼻子耳朵脸型之类的,就全然模糊了形状。
我没办法在脑海中拼贴出一张完整的慕容肖像,这让我非常非常的沮丧。
所以假如你喜欢一个人的话,请千万记得与他照一张合照。
我睡不着觉,光着脚跑到客厅喝水,灯一打开看见小雪缩成小小一团睡在我的帽子里,听见响声耳朵动了动,大眼睛微微张开。
周卿华出差,所以把小雪暂时“寄养”在我这里,我一有空就打听慕容的下落,可是她铁了心不告诉我,故而口风很紧,威逼利诱皆无果。
我倒了杯水自己喝下去,转头问:“慕容在哪里?”我想她接着会回答说:“不知道。”——这俨然已成为我和她最近一段时间固定的对话模式。
我完全不抱希望的随口一问,没料到她迷迷瞪瞪的张嘴道:“掬水镇。”说完之后她那双微眯起来的猫眼猛然睁得老大。
我笑起来:“谢谢你,好妹妹。”
她气极了,爪子抓起我的帽子往地上狠狠一掷。
我将它捡起来,掸掸灰,伸手扣到她圆圆的小脑袋上:“挺适合你的。”
小白猫头脸给捂在帽子里,声音含糊的哼了一声:“小人得志。”
事实上我还真没得意多久,因为我几乎翻遍了所有的地图,都找不到掬水镇这个地方。
我沮丧的坐在一大堆地图及旅游手册中间,鬼使神差的,将“掬水镇”三个字输进电脑百度了一下。
经过筛选后得到的答案是:那是位于C城的一座古镇,已经被三百年前的一场洪水淹没。
我不知道是该失望还是庆幸。
因为睡眠不足的缘故,第二天我顶着老大两个熊猫眼去上班。甫一下楼,就看见大顺站在他那辆黑色保时捷前冲我微笑。
我说:“早啊。”然后一个呵欠。
大顺笑的好像初升的太阳一般朝气蓬勃明媚灿烂:“早上好,小满。”
我说:“人家早上遛狗,你一大早遛车,恩,不错,有志气。”抬手又一个呵欠。
大顺笑着说:“我路过,顺便带你一程,好不好?”
我说:“恩,路过……”
大顺挠挠头:“恩,路过。”
我瞧着他,他又在说谎了,他一紧张就挠头,这毛病都人尽皆知了他还改不了,可见他天生就是做老实人的料。
“既然是路过,那就甭啰嗦了,送我去学校吧。”我老是不客气的一屁股坐进去。
大顺笑着坐上驾驶位,我瞧见后排还放着一只半人高的喜羊羊,索性抱在怀里横躺下来,眯了眼打瞌睡。
他这辆车我太熟悉了。它曾经载着我和大顺深夜赶往海边看日出,那个时候,我也是这样躺在后面睡觉,大顺专心致志的开车,他开的很慢,很稳,耳边流淌着《ladysleep》柔软的好似云朵的旋律。
大顺拍拍我的胳膊说:“到了,小满。”我仿佛在梦中一样,跟着他一步步往前走,直到看见深蓝色的海和天。
风有些冷,他拉开风衣拉链将我裹进他怀里,我迷迷糊糊的,看见深蓝的尽头有金色的光线破空而出。
它们仿若破茧而出的蝶一般,挣扎着,抗争着,逐步冲破阻碍,探出它们辉煌的翅膀。
天空与海滩被蜜色的光线笼罩,好像一个巨大的琥珀,而置身其中的两个人,刹那间仿佛真的可以天长地久。
“到了,小满。”我睁开眼,看见大顺微笑的脸。
“哦……”我揉揉眼睛,打量四周,迟钝的大脑慢慢苏醒过来。
“是不是又做梦了?”大顺问。
“没有,”我说,“只是打了个盹儿而已。”
我与大顺告别,一个人走在路上,夏末秋初的风凉凉的吹在脸上,足以抹杀一切睡意。我不自觉地开始回忆刚才那个短暂的梦境。是的,我与大顺有过许多美好的回忆,我无法否认它们的存在,过去的一切随血液沉淀在四肢百骸里,在某些恰如其分的时刻,它们悄悄苏醒,小心翼翼的伸出触角,去碰你那颗早已经发生改变的心。
我妈给我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已经坐上了开往C城的长途客车。我坐在靠窗的位子,一面望着道旁金黄的田野,一面听我妈气急败坏的大叫:“停薪留职?!顾小满!你还有没有王法啊你?恩?你眼中还有没有我这个妈?你行啊你,吭也不吭一声就走,你以为你今年十六七?还跟老娘玩儿离家出走……”
我连忙打岔说:“妈,今天天气很好,赶紧把被子拿出去晒晒……”
我妈一听就炸毛了:“啊?天气?你还跟我谈天气?”
我把手机挪远点儿,装模作样道:“啊?啊?妈你说啥?我听不进啊听不见啊。”按上挂机键,电池抠出来丢包里,这下真正解脱。
旁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个人,用一把和风细雨的男低音说:“小姑娘,你真有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