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苏两个芳龄三十有余,是典型的宅女一族。
生平无它爱好,下了班、放了假,就窝在属于我们两个的那小小的一室一厅的白领单身公寓里,一人抱着一台笔记本窝在超大号的床上。
我喜欢看电视剧,好处是可以舒服地躺在靠枕上,同时,手里再抱上一个软软的抱枕。如果好看的话就一直看,看到深更半夜。而不好看的话,不知不觉睡着也无妨。尤其是这样的寒冬腊月,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
当然,绝对不会忘了再买上一堆零食,什么饼干啊、蛋糕啊,还有心爱的烤鱿鱼,用它们来填填我总喂不饱的肚子,再冲上一杯速溶咖啡,老实说对咖啡的味道我并不算太喜欢,不过,却喜欢那种浓浓的咖啡香,因此,咖啡仍然是我们小窝必备的储备之一。而小苏则喜欢喝果汁,甜甜的、酸酸的,有营养、味道好,这是小苏不时诱惑我投入果汁大军的万年不变的台词。
因为吃喝不忌,再加上运动不足的原因,让我的小肚子顽固地长了起来,呈现凸出的趋势,但无论下了多大的决心要改掉这个坏习惯。一回到家里,看到心爱的笔记本,就将当初的赌咒发誓忘到了九宵云外了。还自我安慰说,有点小肚子才叫性感,太干扁的女人也没有什么看头。不过,这纯粹是我的自我安慰之语,大家不必当真。只是,懒女人的借口而已。
有句话不是这么说吗?天下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不过,我长得还不算丑,胖得也还离肥胖的程度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走出去,还不至于妨碍群众视线,因此,当个略微懒一些的女人大约也不算什么太叫人无法忍受的事吧。
对外表的事,我向来不太上心,干干净净,看起来顺眼就行了。对于服饰、鞋子什么的我还有很有些兴趣,女同事们逛街常爱找我当顾问,我也喜欢逛街,这天下不喜欢逛街买东西的女人估计可以用一只手来数了。她们说我的品味好,穿衣服时尚,有范儿;这些我是不懂的,我很少看什么服饰杂志,也不追什么流行,全凭感觉乱搭,不过,效果据说还不错。所以,她们很喜欢找我,我也乐意帮她们挑衣服,看到她们穿得漂漂亮亮的,我觉得空气都分外的让人舒适。
但化妆什么的我就一窍不通了,不是不喜欢,看别人化得很漂亮的脸我也会忍不住多看几眼,只是,每天上妆卸妆太麻烦,与其花这个时间,我宁愿多睡一会儿,亦或是多看一会儿电视。所以,至今为止,我的化妆术为零水准。
小苏则喜欢看小说。
用她来的话来说,小说比较有想像的空间。你可以根据描写将一个人想得帅得天昏地暗,美得惊天动地,却无法在现实中找出符合你想像中的那个人来。就像一万个人心目中有一万个林妹妹一般。
所以,经常有她心爱的小说被改成电视剧之后,让她失望不已。却又无法忍住不看,于是,经常边骂边看,边看边骂,自找苦吃,说的就是她这种人了。
话说,小苏最近迷上了热门的古代言情文,尤其是那种大宅门里妻妾争斗的。
通常故事情节是这样的。
女主或是跳楼或是一觉睡醒或是出了车祸,也有蹲着马桶,总之,不论在干什么,结果都是穿越到了古代,成为了古代一个官宦家的小姐,或者是什么侯门千金之类的,度过或幸福或苦难的童年长大之后,女主免不了要出嫁。
当然,身为大家闺秀,自然不可能嫁给平头百姓,往往所嫁非富即贵,而这样在古代拥有权势的男人,哪个没有几个小妾的?而其中,更少不了什么从小就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的表妹,以及在**的温柔解语花的红颜知己,还有女主陪嫁过来的丫头们也会蠢蠢欲动,水向下流,人往上走,这是万古不变的道理。
总之,就是有一大堆女人,围绕着这个男人斗来斗去的。
而无论女主在现代是在和平年代长大的小白人士,还是职场的白骨精,到了古代,突然就无师自通地变成了宅斗高手,最终斗倒了一群女人。那些小妾们死的死、伤的伤,出家的出家,总之,没有一个有善终滴。最后,男主一定会发觉,原来只有穿越女主才是最好的,于是,两人高唱着一世一双人的凯歌幸福到老。
这一天,小苏看着看着又激动了,转过头来问我。
“狐狸精,如果你穿越回了古代成为大家闺秀,但要嫁的男人有一堆小妾、通房丫头的话,你会怎么办?你愿意跟别的女人共用一个丈夫吗?”
狐狸精,是我的外号。
说实话,对于这个外号,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受之有愧。
我长得清秀有余,艳丽不足,怎么也当不起这么美丽的称号,身材虽然还算匀称,离性感却还是很有一段距离的。不过是多交往了几个男朋友而已,就被小苏贯上了这个称呼。事实上,在这个男多女少的年代,只要长得不太丑,性格不是太怪异的女人,想交男朋友是件非常之容易的事。前提条件是,只要你不太挑剔。
而我,是一个胃口很好的女人,基本上,对男人的要求也不太高,看得顺眼就成,只要不是满脸麻子,亦或是侏儒之类的,都属于我顺眼的范围之内,对金钱、职业也要求不高,只要不是一穷二白,普通工薪层即可,家城乡不限,学历高中、中专以上皆可。所以,交的男朋友多并不能证明我有多大的魅力,决窍只有一个,不挑食而已。只是,像我这样不挑食的女人,到现在,三十多岁了,还是孤身一人。
究其原因,大约是跟我的感情观有关吧,和则聚,不和则散,我从不勉强,也不强求,顺其自然。不喜欢太过认真的感情,让我觉得很有负担,而且,无法呼吸。我需要自由。所以,一察觉到对方干涉到我的自由,让我觉得不自在,我就会提出分手。反正天下三只腿的蛤蟆不多,两条腿的男人还是不少的,这个去了,下一个自然会来的,换个人而已,戏码却是大致相同的,也没有什么差别。我从不留恋已经褪色的感情,也从不勉强自己去适应别人,活得任性而自我,从不妥协。
或许正如小苏所说,我这样自私的人,根本就没有爱人的能力吧。
但是那又如何?
找一个爱人,不是为了让自己更加幸福吗?
如果需要扭曲自己去适应对方,那样委屈的爱情,我不希罕,自私也好,无情也罢,只要我活得高兴,那就好了。
小苏则不然,在她的眼里,爱情却是一件十分神圣的事。
所以,她每谈一次恋爱都很认真,都抱着要跟对方一生一世的想法,总是很认真的为对方付出,甚至会忘了自己。只是,这样好的女人,竟然也和我一样,到现在还没有结婚,我很难想像。那些男人的眼睛都瞎了吗?
所以,小苏的问题对我而言,答案是非常明确的。
“有什么不愿意的?大家闺秀,一辈子吃喝穿用不愁,还有成群的仆役服侍,又有一大堆小妾帮忙分散男人过剩的欲望,还有比这更好的事了吗?”
小苏捏了捏我的双颊,笑道。
“就知道你这没心没肺的女人会这么说。”
“那你呢?如果到了那样一个地方,还会坚持你的一对一,相爱就要两个人相伴一生的想法吗?”
我反问道。
果然,小苏也如同我所想的毅然地点了点头。
“我绝对会让我的丈夫只爱我一个人,真正的爱情是排它的,独占的,绝对不可能与人分享。”
看着小苏执拗的神情,我的心里叹息了一声。
傻女人,这样的话,不是很累吗?
即使现代的婚姻制度也阻挡不了男人想要出轨的心,有几个钱的男人,哪个不是外遇的外遇,养情妇的养情妇,就是没钱的男人,只要有机会,也不忘跟随一下时代潮流,男人的女人越多,只会被认为是有本事,玩得起,更何况是古代那些视三妻四妾为理所当然的富贵人家的男子呢?
一辈子只爱一个人。
这是多么奢侈的事。
我喜爱小苏的纯情和执着,那是我不曾拥有的东西。
只是,大约我生来便比较冷情吧,到如今已经是三十六七的人了,恋爱谈过不少次,各色男子也见过不少。不是没有心动的,如果不曾心动也不会跟人交往了,我不是那么无聊喜欢玩弄别人感情的人,只是,不知为何,到了后来,那些男人总是让我感到窒息,总是一个又一个电话地问我在哪里,和什么人在一起……
如果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这样的恋情有继续下去的必要吗?
小苏总是说如果真爱对方,那自然会不安、会嫉妒,会想时时刻刻在一起……
而我,不论交往了多少个男人,却从来不曾有这样的感觉。
我想,我大约是真的不适合爱情这种东西吧。
但,偏偏爱情是走向婚姻的必要过程之一。我不向往爱情,但却向往家庭和婚姻。这可能是一种矛盾吧。不喜欢爱人的束缚,但却想有丈夫可以依靠,有孩子可以疼爱,渴望有一个可以停靠的地方。
所以,到目前为止,虽然不喜欢恋爱,我还是在努力恋爱之中,即使每次都失败就是了。
我们两个在进行这番谈话的时候,绝对没有想到,不过是随意闲聊的一个话题而已,竟然会在有一天变成我们真正需要面对的问题。
那天讨论完毕后,我们俩个抢起了最后一粒桔子的归属权,不晓得是不是争夺得太激烈了。突然一阵地动山摇,接着便是脑袋一痛,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再次醒过来之后。
我便变成了花向荣,名符其实的古代大家闺秀一名。
不过,还只年仅五岁而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