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好大力气才考上S大的我立志要找一个一等一的大帅哥。
生活很没意思,只有找帅哥能让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妙的。
非师二的那个大帅哥——向海,是我的第一个猎物,可惜……被瑞歌给暴殄天物了。
所以,我相中了向海身边的另一个帅哥……陶琅。
虽然比不上向海,但是,我是很容易满足的,所以,我一样照单收了。
可是,我以为我可以很潇洒的玩转帅哥,结果,才发现,自己其实只是一个弱者。
大学里,我居然没有再交过别的男朋友了。
对于我自己来说,也是绝对受不了的。
我居然这么纯情!
或许,我只是被爱情荼毒了。
我以为我可以云淡风轻地对待这段感情,该放手时就放手,可是……
结局是我怎么也想不到的凄凉。
我在爱情上载了一个大跟头。
想起他的点点滴滴,我还是很感动的。
他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很有风度,也很幽默,就是有点轻浮。
他对每一个女孩子都很好,不过,我知道,他喜欢的只是我,因为,有我在,他都会跟那些女人保持距离。
这一点让我觉得很骄傲。
他从来不染指朋友的女朋友,不过,我却知道他曾经很迷恋薛彤。
我第一次遇上他的时候,他正在买醉。
我没想到,我去酒吧找帅哥,结果捡到了这么一个活宝。
那时候,我心里窃喜了好多天。
其实,那个时候我就是认准了他的好皮相,还有就是他喝醉酒了,比较好乘人之危。
我知道,或许我卑鄙了些,不过,感情上,好聚好散,但是有遇上逞心如意的,就要奋起全力,乘胜追击。
这一直都是我的恋爱原则。
所以,结果非常明显,他跟我在一起了,虽然不情不愿,不过凭我的魅力,结果他还是被我收拾的服服帖帖。
他说我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让他移不开眼。
那时,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在我们宿舍,或许就属我跟陶琅这对是最顺风顺水的,因为有我的严格把关。
爱情对我来说很实际,就只是爱或不爱。
爱了就爱上了,就不能反悔了,在彼此不爱之前是不能出轨的,这是我的最高底线,也是我的最低底线。
每次跟他手拉着手,上街,我都觉得特别幸福。
因为,曾经有人说,要是一个男孩子愿意陪女朋友不厌其烦的逛街,那么,他必定是很爱他女朋友了。
我问他爱不爱我,他说爱。
爱情永恒的时间是多长,只是比背叛早一秒钟而已。
我以为我跟陶琅是可以长长久久的,这样矫情的我,自己都觉得恶心,不过,依旧乐此不疲。
他大四了,要去工作,他说他等我。
我说好。
他在N市,我也依旧一个星期去串一次门。
每次去,他都很高兴。
我们会整夜整夜的聊天,或者……
我喜欢他身上的味道,也越来越依恋他的怀抱。
我说,等我毕业后,我们就订婚吧。
他说好。
我相信他是个好男人,相信也是我的良人。
结果我才发现,我的眼光真他妈的差,我都怀疑我是不是天生的斜眼。
这个星期的星期五就没课了,所以,我想提早去找他,给他一个惊喜。
我想,他一定会很惊讶,然后抱着我,然后拥着我,然后深情的看着我。
所以,我悄悄的去找他了。
在他的门口,我偷笑,用备用钥匙,悄悄的开门。
我想他这个时候应该还没有回来,应该还在上班。
我想在他上班回来之前,帮他收拾好房间,然后做一顿美味。
我还真是想好好当一个贤妻良母了。
可是……
当我看到那半掩的门,一对赤身裸体的纠缠的身子时,我的脑袋一片空白。
我的全身仿佛灌了铅一般,全身冰凉,无法动弹。
这就是我认为的好男人?!
那女人长的就像是一只狐狸精,我觉得他的品味真够差的。
我听见那个女人,用蚯蚓般恶心的话,娇嗲道:“琅,你不怕你女朋友发现么?”说完,还用手捏了捏陶琅的耳垂。
陶琅就死去吧啦的埋在那个女人巨大的高峰间,调笑地说道:“哼,她啊,离那么远怎么会知道,而且……她哪有你这么有魅力啊,只是一块搓衣板,一点意思都没有。”
听完,我的脑袋冒火了,不光是那该死的爱情,而是尊严,被这么脏一个男人侮辱,我真觉得耻辱。
我忍住内心翻动的想砍掉这一对狗男女的想法。
去隔壁房间找了一根棍子,和一把剪刀。
我从来不想亏待自己,我的眼里容不下别人的背叛。
我一脚大力的踹开门,我看见灰白的石灰,都被震落了。
我不管陶琅眼中的惊恐,也不管那呆滞的女人,我一个棍子下去,就把陶琅给打晕了。
我一脚跟踢狗一般把那个男人给踢开。
而那个女人早已经吓的动不了了。
我狰狞地看着她,仇恨的心理,已经把我的眼睛燃烧了。
我恨别人的欺骗,更恨那个男人糟蹋了我唯一一次认真的爱情,那我对爱情唯一报着的希望,就这样被他给破灭了。
我扔了棍子,冲向那个女人,一把抓起她的头发,一下一下的剪成碎片。
我的眼中只剩下仇恨。
那个女人一直尖叫,我的心理就越痛快。
正当我快要迷失自我的时候,我被敲晕了。
晕倒的最后一刻,我知道,那个下手的男人,是他……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
房间里只有一盏黄黄的灯光,暗暗的,觉得特别丑陋。
可是,我曾经却觉得这盏黄灯是温馨的,淡淡的温馨。
看来心变了,身边的一切都变了。
陶琅轻蔑地看着我,而那个女人冲上来就对我拳打脚踢。
我一句声音也不出,死死地瞪着他。
那个女人打的很疯狂,我能感觉到我的脸上已经没有一块可以运动自如的肌肉了。
我放声大笑,我说:“陶琅,你他妈的就这点鸟出息,打女人,哼哼,你真他妈的下十八层地狱都不算过分的。”
或许陶琅是被我的眼神吓到了,我看到了他冰冷的眼中一闪而逝的愧疚。
他拉开了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狠狠的摔了他一巴掌就翘起尾巴离开了,而陶琅就跟一条狗一般,还挺享受。
哼,我从来不知道他是这么不堪,我真是瞎了眼了。
他放了我,我冷冷的看着他。
他说,那个女孩是领导的女儿,看上了他,而且她不在意他有女朋友的事实。
我没有什么反应,我也没有打他一巴掌,因为我觉得脏,很脏,脏的我想吐。
我也没有哭,因为我觉得为这种男人哭是不值得的。
我转身就走,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可是,当我一出门,我就飞奔上了火车,回到了学校,我抱着瑞歌哭了一整夜。
大家都没有问我什么,只是看见了我身上的伤痕觉得很歉疚。
从此以后,我对男人完全不报希望了。
我游戏男人,甚至玩男人,我不在乎身子的贞洁,因为我认为最贞洁的爱情,都被彻底强0奸了。
我喜欢看见男人在我的裙下卑微的样子。
我最喜欢一脚把他们踢开的感觉。
我的事业也如日中天,因为,我的心已经死了,所以除了报复男人,我能做的就是工作。
我每天都跟上了发条一般,完全不停歇地坐着各种各样繁琐的工作。
我成了人人眼中时尚性感的都市白领。
有一次,我去做一个案子,要去N市,我特别反感,但是,在我看来,工作更重要。
我来到N市的时代酒楼,洽谈一笔上千万的案子。
我很自信,因为我有这个实力。
毫无悬念的,我拿到了合同。
可是,当我自信满满要离开的时候,看见一对新郎新娘。
那对狗男女。
我鄙视地看着两人脸上虚假的笑,我甚至看见那个女人掉粉的妆,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需要扑那么多层粉。
我真不知道陶琅怎么会找这么俗的一个劣质产品,或许权利的吸引,远远超过自我心理的审美感受。
他看见了我,我看见了他眼中的惊艳,我很得意。
我甩了甩头,毫不眷恋的离开。
我看见那个女人狠狠的剜了我一眼,而且还重重的捏了陶琅一下。
我走的很潇洒,但是,我知道,我的心,有某个角落,分崩离析了。我之后的生活很滋润,也有很多男人追我,可是我都看不上眼。
有一次一个看起来很可靠的老实男人追我,他说为了我愿意付出全部。
我非常冷静地看着他,我问他:你看上我哪点?胸部还是大腿。
他当时脸都吓白了,他颤抖地说,他喜欢我的内在,他说外在并不重要。
要是是曾经的我一定会被蒙骗,可是,如今,我只是鄙视地看了他一眼,便潇洒的头也不回,完全不去理会他撕心裂肺的叫喊。
所以,当我某天在华人街上看见这个男人搂着一个性感火热的美女的时候,我终于知道,隔着一层衣服的外在对他来说是不重要,光溜溜的内在才是最重要。我变的很孤独,但是,我却重生地活着,当我看见瑞歌家的那个小鬼的时候,我就想把我全部的爱都给他。
我想,或许最单纯的爱,早已消失不见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