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个世界从明天开始大同,唐荞绝对会带着周渝一起去参加大学同学白白的婚礼,但是这个世界前进的脚步还没有跟上唐荞飞跃的思想,人们仍然停留在女子为好的时代,所以,她的痛苦来自于,她根本没有那另外一边的人可以带过去。
谁说过,女人只有得到了异性的爱,才能得到同性的尊重。就唐荞目前的这种情况而言,她就算被人唾弃至死,也是正常的。
白白的婚礼定在六月一号,唐荞在接到那份红色的纸质喜贴时,眉毛不自觉的跳了次针,这日子,选的真是他妈的好啊。
为了参加这场婚礼,唐荞特意从上个月底,饿到这个月初,为的就是能挤进那身白礼服里去,她与那群妇女相比,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那平坦的小腹了,她要合理的利用这点,也要让她们知道,结婚并不是每一件事都是好的。当身材开始走样,当发型几个月都不改变一次的时候,女人,已经心甘情愿的蛰伏在婚姻之中了。
给自己化了个淡妆,看着镜中的自己,唐荞觉得自己还是有些好看的,不过,会不会显得太隆重了?思量了一翻之后,唐荞又觉心安理得多了,她不是去参加婚礼,她是去战斗,战斗啊!一切弄好之之后,唐荞坐在家里等虞舟。
为什么要等虞舟?
因为她要虞舟陪她一起去参加婚礼!
唐荞认识的男人并不多,虽然个个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但如果硬要让她在这群精英中挑出一个可以拿的出手,带的出门的男人,唐荞觉得,就只有虞舟了。
至于是什么原因,打死她也不说!
门铃响起,唐荞乐了乐,对于虞舟的准时还是比较满意的。
“你挺准时的嘛。”
唐荞边说边拉开门,待见到门外的人之后,却再也没法乐了。
“怎么是你?”
门外穿着一身白西装的周澍摆了个POSS,冲唐荞扬扬下巴。
“为什么不是我。”
唐荞黑面,周澍身上那套白西装是她花了一个月的工资给虞舟买的,为的就是让他陪她去参加同学白白的婚礼,虽然被虞舟那资本家嫌弃劣质,但至少也没至于丢人,只是为什么它现在穿在周澍身上!
“虞舟呢?”
“被他爹拎回去受教育去了。”
“为什么?”
好端端的,他又犯什么事了?
她明明都已经跟他说好了,而且他还答应了。
“你再不出门就要迟到了。”
周澍没有回答唐荞的问题,而是冲她晃了晃右手腕上的手表,好心的提醒她时间不多了。
无奈之下,唐荞也只得一边在心里偷偷诅咒虞舟那个小难民办事不牢靠,一边不情愿的拿上手提包跟着周澍出门。
唐荞即使不情愿,便她也不得不说,这套白西装穿在周澍身上还真是比穿着虞舟身上好看多了,虞舟那小子太瘦了些,周澍则刚刚好,将西服衬得笔挺的,传说中的白马王子啊。
周澍的车上一直放着唐荞的外套,路上的时候唐荞便披着外套,闭上眼睛假寐。要不然她的眼睛总会不由自主的流连在周澍的身上,这样不好不好。
“荞荞,最近工作怎么样?”
周澍似乎有意与唐荞聊天,但却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失业你会很高兴吧?”
唐荞闭着眼睛没好气的道。
这绝对是个陷井,挖陷井的人有很多,但那个推她入井的人,约对是周澍!
“你失业了倒也好,可以来我们公司啊。”
“去你们公司做什么,你们公司全是一群男人,让我去给你们端茶倒水,扫地冲马桶吗?”
唐荞越说越不像话,很显然,这个陷井另她十分的不爽。
“你不是学会计的吗,你可以去我们公司做会计啊,总比你现在在这公司打杂的好。”
周澍对唐荞的了解超过了唐荞的预想,居然连她现在在公司打杂都能知道,果然是一家人啊,他应该跟周渝一起去天桥上摆摊算命的。
“别提会计,一提就头痛。”
唐荞皱着眉,脸上是明显的嫌恶。说到这个,唐荞不得不又对当年的唐婉深恶痛绝起来。她美好的青春啊,粉的冒泡的青春啊,周澍给她毁了一半,唐婉又把另一半给毁了,于是,她的青春便惨不忍睹了。
人值青春的时候做些什么?
读自己喜欢的书,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喜欢自己喜欢的人,谈自己喜欢谈的恋爱……这才是青春啊。
可惜,她一件都没做成。
一半,是因为唐婉,另一半,则是因为周澍。
每每想至此,唐荞都会忍不住叹息。现在的工作,每天对着数字、报表,她就有种泪流满面的冲动,这是个悲剧。
但是眼前这人,明显不懂她的悲哀。
她太悲了,简直就悲到不行。她想出家,做和尚去,这悲凉的世界,真另人呆不下去啊。要受人欺负不说,还要在受人欺负后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白白的婚礼定在宝福大酒店,很福气的一个酒店名,跟白白一样有福气。如今,唐荞只能想到这两个字来赞美了。原谅她语言贫瘠,词语匮乏,如果你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连续接到了四十五份结婚请誎,送了四十四个红包,已经说了四十四次过年话后,你也会只剩下这两个字的。
一身黑色西服的新郎与一身粉色婚纱的新娘站在门口迎宾,见周澍与唐荞走来,立马迎了上去,只是新娘脸上的笑容不知道是因为今天人太多还是因为别的什么,笑容看上去似乎有些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