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弟妹,我听丽花说你们腌了一种很好吃的萝卜呀?能来点尝尝吗?”
赵乐摇摇晃晃地走到丁先凤正在忙碌的厨房,四下里打量了一些,心里倒是暗暗羡慕这个灶间还挺大的,而且还是新砌的灶,看上去就有了几分过日子的模样。
说起来,这次分家占最大便宜的就是赵乐了,他才刚到这个家没有几天,便平白无故地得到了田地和房产。虽然他的房子比其它人要少一间,但这事无论从什么角度说,旁的人也挑剔不得。
他虽然是钟奶奶的亲生儿子,之前却是遮遮掩掩的,就连钟老爷子也不知道。而且,他刚到这个家没几天,对这个家并没有任何贡献,所以,钟老爷子完全是看在老伴的面子上,才在分家的过程中没有让赵乐完全落空。
丁先凤是个勤快的人,新的大灶虽然才盘好,但也被她收拾得井井有条,干干净净,红皮的地瓜装在大的竹筐里;白色的萝卜两筺也放在地瓜边上;芥菜用竹箕盛着摊开阴着,就算蔫了,也可以做菜咸……
一切都布置得清爽悦目,一看就是个勤快的居家过日子的好女人在操持着。
全村上下,恐怕没有几家的厨房能收拾得这么清爽,不是地瓜随便堆在墙角里,里面可能藏了一窝的老鼠,便是将剩饭随手倒在地上“咯咯”地叫唤着母鸡、公鸡来吃,省得走路了……
丁先凤才0来岁,虽然生了两个孩子,但是身材一点也没有变形,长期的劳作,让她虽然略显疲惫,但身体却藏不住勃勃的生机,温婉大方的脸上,并没有因为家庭遇到困境便充斥着绝望。这反倒让她看来有一种更加过日子的动人的美。
钟志强这个痨病鬼,凭什么霸着这么好的女人?
赵乐看到见丁先凤听到他的话,回过身来,不禁有一刹那的失神,心里对钟志强暗暗腹诽了一番。不过,想到丁先凤也是自已的弟妹了,他赶紧收敛了心神,不做非份之想。
丁先凤正忙着做晚饭,听到身后传来大伯赵乐的声音,赶紧从灶孔前站起打招呼:
“是阿灵学着外埠的商人的办法腌的,她说这叫高丽菜,来,我给你盛一碗,试试味道。
不过,有点辣,不知道你吃得惯不?
阿灵说最好吃还是明天早上,现在刚腌的有点萝卜本身的苦辣。”
丁先凤见赵乐端着块碗,看来是早有预谋要装一碗回去的,接过碗,便也大大方方地装了一碗给赵乐。
“嗯,鲜爽够劲,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腌萝卜,太下饭了。我正好镇上有朋友家里做祭,送了我一些糯米煎,正好可以配。”
赵乐边说边走,嘴里这么说着,跨出灶间,还对着钟志强半掩着的房门大喊了一声:
“自强,怎么样啊?感觉好一些了没有?”
“咳咳,还行,躺着呢,大哥你要不要一起吃晚饭?”
钟自强的身体还很虚,现在简直有点弱不禁风的味道了,所以成日都在床上躺着。
“不要了,你家阿灵腌的高丽菜真好吃,我过来讨一碗,我先回去了。”
赵乐在门口乱应了几声,端着那碗水灵鲜脆的萝卜就走了。他才不想进钟自强的房间呢,虽然担着兄弟的名,打小没有一起生活长大,却没有一丝兄弟的情,他可没有必要冒着被传染痨病的危险和钟自强近距离接触。
嘴里嚼着鲜爽的萝卜,心里想着刚才看到丁先凤回身一刹那间的情形,赵乐心里有些痒痒的。
如果,钟自强要是不在了……
不过,看这个样子,钟自强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天还是个难题呢!赵乐心里忽然升起一种朦胧的希望来。
“阿爸,你把这些参汤先喝下去,这样身体就会慢慢好起来了。”
钟灵回家吃完晚饭,便熬了参汤,端到钟自强的床前,拿着瓷灯匙要喂给他喝。
“阿灵,这参太贵了,咱们现在刚刚分家,阿爸也不能去赚钱,也不能干活,一点也帮不上你们,以后不要买这么贵的东西给阿爸吃。”
钟自强心疼这人参,虽然知道人参能救他的命,但是却怎么也喝不下去,一想到未来,他就象有一块大石头压在他的胸前一样沉甸甸的。
“阿爸,汤公子也说了,你这病,主要是静养,多加营养调理,坚持个一年半载的就能彻底好起来。
这参是外公那边托人送过来的,指定了要给你喝,你放心吧,这参没花咱的银子。”
“傻瓜,外公的银子不是银子吗?他那里也有十几张嘴要吃饭呢,做点生意也不容易。
唉,当时真不该叫你阿母嫁给我,让她跟着我受苦了。”
钟自强脸上竟流露出了懊悔之意。
“阿爸,你对阿母这么好,她不嫁你嫁谁呢?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但是其实我们的好日子才刚刚开头呢。
阿爸,我和小岳子,前段时间光是卖拐枣就赚了四两多银子,明天我们还要去卖高丽菜,如果畅销的话,我打算雇村里一些婶子们来帮忙做,然后成批地拿到镇子上去卖。”
钟灵本来是没有雇人来做高丽菜的打算的,但是为了给钟自强鼓劲,激起他对未来生活的向往,增强他战胜疾病的信心,所以钟灵便吹起了牛。
不过,话一出口,她却猛然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主意。
按钟灵的估计,这高丽菜应该适应市场的范围挺广的。现在大冬天的,大家都喜欢在家里整个火锅吃,如果边吃火锅,边放上一碟爽口的高丽菜,那得有多惬意啊?
还有酒楼里面,在正式的菜品上来之前,也得先放几样凉菜拼盘之类的,给顾客消遣,这别人从未见过的高丽菜,那可是很上档次的哟?更别提口感如此鲜爽了。
在钟灵那个食物丰足的年代,当时的人们都对高丽菜欲罢不能,因为辣味鲜爽的脆萝卜条似乎有着某种让人成瘾的魔力,所以才导致吃货钟灵最终自已动去去学着做这道菜,没想到会变成这一世的谋生之技。
但如果光靠他们一家三口来做,量少辛苦不说,如果供货不足,就没有办法快速赚到钱。
所以,钟灵越想便越觉得雇人来帮忙这条路走得通。当然,如果要雇人来做的话,还得再去向别家买来生萝卜,就他们家这几百斤,是不够瞧的。
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高丽菜被市场接受的基础上,时代不同,钟灵还担心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呢!
不过,钟自强听到钟灵的话,倒是眼前一亮,道:
“阿灵,你说的也不是不可行。其实我在柳都镇上这么多年,也看得出来,柳都镇上还是有一些购买力的,他们尤其喜欢新鲜的事物。
还有,柳都镇上连接几个镇子的水路码头,每天都会有各地商人往来,别看他们下了船就到处乱逛,其实也是在寻找能给他们赚钱的物是。
如果你做的高丽菜真那么好,他们还抢着找你订货呢!”
钟自强到底也在镇上一直混着的,亲眼见了很多事情,所以,他对高丽菜未来的憧憬也不全建立在被钟灵的描述所感染的基础上。
“阿爸,你放心,明天我和小岳子会全力去推广我们的高山高丽菜的。现在你还不能吃辣的,不然你尝尝就知道了,我特别交待了阿母的小岳子,酱料的配方一定不能泄露出去。这以后,就是我们钟氏的独门秘制酱料了。
别人就算能仿着做其它几种明着看得出来的配料,比如辣椒面什么的,但没有这种酱汁,他们绝对做不出咱们的那种味儿。”
钟灵知道,不管哪个时代,只要一种产品畅销,必然会有大批仿制的产品出现。
可是就象是可口可乐一样,上百年来,最可贵的就是那张永远秘不宣人配方。而这高丽菜的酱汁,才是她的杀手谏,谁能从那团糊糊里知道她用的是什么料?所以,这就是钟灵最宝贵的“可口可乐配方”了。
“嗯,阿灵,辛苦你们了,阿爸一定会尽快好起来,带着大家过上幸福的日子。”
看到钟自强说出这种自信满满的话,钟灵的心花就开了,这可比赚到一百两银子都要开心。
第二天一早,钟灵起床就直奔自家的灶间。现在,他们一家三间房是依次排列的,第一间是钟自强夫妻的,紧挨着的是钟灵的房间,再往下就是刚刚改造过的灶间。
所以,钟灵迈开腿走出房门,打开灶间的门时,扑鼻便闻到了一股好酸的腌萝卜发酵过的淡淡的酸味。
钟灵打开木盆,将里面的萝卜块捞出一块来尝了一下,嗯,少了昨天萝卜自身带的涩辣味,多了一些柔顺的酸鲜味,味道绝对比昨天更好了!
丁先凤和小岳子尝了之后,也都赞不绝口,三个索性就把它当成了早上的配菜。
其实,钟灵觉得这辣萝卜条要是配凉面才是绝味呢。
不过,凡事慢慢来吧,想要在古代吃到美食也不难,关键是要勤于动手啊!
把腌好的萝卜都装到了一个中等大小的瓮里,钟灵便向刘老伯雇了牛车,截着他们悠悠地往柳都镇上去了。
不过,不曾想,虽然被大家满怀期望,但钟灵此趟柳都镇卖高丽菜之行,却是颗粒无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