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了两天路程,马车已经快要踏入永郡地界。
成哭哭掀开马车的帘子,看着不远处骑马的红色身影,围着薄纱的斗笠遮住了面容,一言不发的走在前面,看的成哭哭心中像是有团团蚂蚁爬过,感觉有些烦躁,又有些,怪怪的。
起初,离开凉城有了一段距离之后,成哭哭才掀开帘子,看了看常禄安排保护她的高手是谁,这一看不要紧,简直要把成哭哭从马车上吓下来。
阳光下,那人面容妖艳,如开的正盛的业火红莲,眉梢眼角都极具媚意,而他这“媚”,又不似女儿家的娇柔,偏生的如剑似戟刚气十足,美的张扬,却透着冰冷的寒光,背脊笔挺着,虽骑在马上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依旧还有不少过路的行人,不停的往这里张望着,那沐祉偏偏视若无睹,自走自己的路。
而成哭哭却觉得,沐祉这样顶着一张狐狸精似的妖孽脸,严重影响到了她的行程,和她微服去永郡的计划。
所以,路过一个集市时,成哭哭从荷包里捏了几个铜板,叫赶车的车夫从路边买了个斗笠给那沐祉顶上,如此一来,他们的队伍,果然不再那么扎眼,行程也快了很多。
可怪就怪在,自打那一晚见到沐祉之后,他再也没有在她身边像前几日一样,轻浮浪荡“搔首弄姿”了,给他买了斗笠,他也顺从的戴上,安安静静的骑着马走在前面,不说一句话。
成哭哭放下马车的帘子,重新在马车里把身子坐端正,想着是不是她的香烧的太猛了,那附身的恶鬼真的不肯走了?
马上的沐祉倒没想到什么恶鬼附身的事情,伸手把斗笠的帽沿往下压了压,完美的唇线轻轻扬起,只觉得这鱼儿,快要上钩了呢。
一入夏季,天气说变就变,早上还晴空万里的天,到了午后,竟哗哗的下起雨来。
四周没有什么可避雨的地方,只往前半里地的路口,有一家破旧的客栈,卖些干粮酒水给过路的行人。
成哭哭撑着伞,踮着脚从马车上快步进到客栈里,饶是这样,身上还是被雨水打湿了几处。
成哭哭把衣衫拉扯平整,湿一点点可以,但万万是不能乱的。
沐祉朝客栈的掌柜点了几个小菜一壶老酒,坐在桌子上开始吃了起来。
成哭哭整理好衣衫之后,朝四周看了一圈,来此避雨的人不少,男子居多,大多像是市井里的贩夫走卒之类的,见她们进来,有好几个已经不怀好意的,往成哭哭和沐祉身上打量着。
成哭哭有些害怕,看看静坐喝酒的沐祉,想着如果现在在她身边的是林风叔叔,该有多好啊!可事实终归是事实,成哭哭稍一犹豫,还是靠近沐祉坐了下来,心想这狐狸精虽然为人不好,但至少不会害她。
感受到成哭哭坐在身侧,沐祉喝酒的动作一停,轻挑的眼尾稍稍弯起,露出一抹微不可查的笑意。
从竹筒里抽出一双筷子,沐祉递给成哭哭,道:“吃些吧!雨停了还要赶路。”
成哭哭接过,“嗯”了一声,比了比手中的筷子长短有些细微的差距,便把较长的一支又放了进去,从竹筒里重新抽了一支一样长短的出来,才开始夹起面前的青菜。
沐祉瞧着成哭哭的动作,好笑的问道:“若只剩下刚才那两支筷子了呢?”
成哭哭难得和气的对沐祉一笑,说道:“不会的,进来时,这客栈里的空桌就这么一个,若里面只有两双筷子了,我会在你拿起来之前先选一双的。”
沐祉浅笑,“若永郡罗长老是我拿起的第一双筷子,他已经不属于你了,剩下只有两支不同长短的了,你该怎么办?”
成哭哭伸手,把竹筒中的筷子一把抓起,伸至沐祉眼前,那筷子虽有参差错落,但大部分还是长短相同的。
“诺大的永郡,你以为我会只放一双好筷子么?”
沐祉呵呵一笑,望着成哭哭的一双眼睛勾魂摄魄,带了深入骨髓的引诱。
“亲亲果然聪明,不过你有没有算到,那不需于你的“筷子”,已经要动手了呢!”
成哭哭夹菜的手一顿,用余光扫了一眼周围,她虽不懂什么功夫,但杀气,却是实打实的感受到了。
轻轻放下筷子,成哭哭起身把椅子拉开了些许,从容淡定的钻到了桌子底下,朝着沐祉说道:“我怎么没想到,我身边不是有你这个高手么!你动手的时候动静尽量小一点,边边角角什么的,不要打到我,也最好不要杀人,迫不得已要杀的时候,也不要弄的太惨了,我会做噩梦的。”
一连串的吩咐说的沐祉有些无语,无视身边埋伏着的,已经抽出刀剑的匪徒,仍旧淡然的喝着酒水。
埋伏着的匪徒举刀向沐祉砍去,却被沐祉身子一侧,躲了过去,手中酒碗甩出,击在了那人胸口,拳头大小的黑釉小碗,在那匪徒的胸口陷进去大半儿,那人瞬间吐血倒地,生死不明了。
见已动手,余下的匪徒纷纷亮出兵器,朝着沐祉和成哭哭砍来。
成哭哭在桌子底下抱着头,从未和这沐祉出来过,她心中不由得忐忐忑忑的想道,若这狐狸精的功夫同他的外表一样花哨,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她的小命,是不是就要搭在这里了?
老天保佑,她还年轻,她说的想死的话可都是假的,与被乱刀砍死比起来,她宁愿选择嫁给沐祉那狐狸精。
头顶的桌子被哐当一声掀开,成哭哭吓的跳起来,眼看着四周围过来的都是面露凶光的歹徒,周围又没有什么可以躲避的地方,只能一步一步的贴近沐祉,刚开始拉着沐祉的袖子不松手,到后来,匪徒越围越多,成哭哭只能颤着小心肝儿,抱着沐祉的腰发抖。
伸手,沐祉将成哭哭搂在怀里,并没有因为被敌人围住而困扰,反而笑的愈发灿烂了,那倾城绝代的笑容,一时竟把当场的人,都晃的心神一动。
抬手间,沐祉手心腾起了一簇鲜红的火焰,紧接着,火焰周围又瞬间燃起了好几簇,周围的歹徒惊诧之余,细细看去,那燃烧着的,竟是一片片赤红的花瓣,透着一股神秘的气息。
广袖一挥,鲜红的花瓣儿带着炙热的火焰不断袭向众人,仿佛燃烧的花瓣儿,本就是那妖异的红衣男子而化,带着夺人魂魄的杀伤力。
一时间,客栈内惨叫连连,火焰纷纷扬扬的落在歹徒们的身上,瞬间引燃了全身,鲜红的火苗越烧越旺,带着焚尽一切的势头,把人慢慢烧成了一团漆黑的灰烬。
“虾兵蟹将!”沐祉冷哼一声,丝毫不把面前的匪徒放在眼里。
闻着怀中独有的馨香,搂紧成哭哭的腰,沐祉温柔的安慰道:“亲亲,没事了呢。”
成哭哭像八爪鱼一样缠着沐祉,听完他的话,把头从沐祉胸膛抬起来,睁开眼睛看了看,方才一阵惨叫过后,要杀他们的匪徒已经所剩无几,地上反而多了一团团黑色的灰烬。
成哭哭吓的一抖,瞬间撒开了抱着沐祉的手,说好了不要搞的太恐怖,但看着活生生的人在她闭上眼睛的片刻,被沐祉烧成一团黑灰,成哭哭觉得,其中恐怖的过程,她可以控制不住的脑补上好些天了。
余下的歹徒见对方的身手分明高出他们不止一个档次,显然已无胜算,刚欲逃窜时,却发现客栈的门已经不知什么时候被锁住,他们逃无可逃,只好一咬牙,重新朝着成哭哭和沐祉砍去。
成哭哭一看匪徒呲牙咧嘴的凶狠架势,赶忙又躲在了沐祉身后。
沐祉掌风一袭,带着浑厚的内力打倒了几个,仍旧有两个匪徒从身侧砍来,一个砍向沐祉的脖子,一个砍向成哭哭的后心,两人分开两侧,同时动手。
翻手为掌,沐祉一掌击碎了砍向成哭哭的那匪徒的胸膛,侧过身子欲掐住另一人咽喉的时候,伸出了手却慢了半拍,任由锋利的大刀划破胳膊的皮肤,浸的衣袖暗红一片,才快速出手,捏断了那人的脖子。
打斗停了下来,沐祉松开成哭哭的腰,捂着受伤的胳膊靠着客栈的柜台,缓缓的坐到地上,额头渗出薄薄的一层汗水,喉中极力压抑着伤口的痛楚。
客栈的门被人从外面打开,屋里剩余仅有的几个过路的客人,纷纷抱着脑袋冒着大雨逃开了,方才的场景虽短暂,但那种恐惧,足以变成梦魇,久久的伴随着他们。
打开门的车夫冲进客栈,看见沐祉倒地受伤,急慌慌的说道:“少主,少主!你叫小的锁好门,小的还以为万无一失,怎么您就受伤了呢!”
成哭哭同样看到了沐祉的伤口,颤抖着伸出手掀开他带血的衣袖,眼看着伤口处已经暗红一片,隐隐带了一丝黑意,分明是中毒的迹象。
那匪徒的刀上竟然淬了毒!
成哭哭心中一紧,虽然她不喜欢沐祉,但也知道,若没有她碍事,他也是不会受伤的。
掏出帕子为沐祉轻轻擦了擦伤口周围的血,成哭哭抬头看着唇色已经发青的沐祉,焦急的问道:“你……你,还好吗?”
沐祉点点头,朝成哭哭说道:“亲亲,你喂我些水就好。”
“水!好的,好的。”成哭哭赶紧应下,跑到柜台后面去寻水壶,结果翻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还是缩在角落里浑身发抖的掌柜,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给成哭哭指了指方向,成哭哭才在一个角落的茶桌上,找到了水壶。
趁着成哭哭找水的间隙,沐祉侧过脸,朝着赶车的车夫悄悄使了个眼色,那车夫先是一愣,后又会意的默默退了出去。
成哭哭端了水来,就着碗一口一口的喂向沐祉,眼见他喝下几口,脸色果真见好了许多,才稍稍安下些心来。
“亲亲。”沐祉望着成哭哭清秀的脸庞,认真的唤了一声。
“怎,怎么了?”成哭哭不明所以,丝毫没有觉察到,那一声“亲亲”,她听在耳中已经成了习惯。
“我喜欢你!”
啪嗒一声,成哭哭手中的碗掉落在地上转了几个圈,水洒了沐祉一身。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表白,且没有往常的轻浮之色,成哭哭就算想指责,在看到沐祉苍白的脸庞后,也有些于心不忍了。
“沐……沐祉弟弟,你胡说什么!”
一声“弟弟”让沐祉稍稍有些挫败,他到底哪里,表现的像个弟弟了。
伤口处的血顺着胳膊蜿蜒到手上,沐祉伸出带血的手拉住成哭哭的衣袖,如实说道:“其实我从苗疆到大梁,已经一年多了,一直未曾和你相见,就是因为父母有意撮合你我,而我也想看看,你到底是不是我喜欢的女子。这一年里,你所做的种种,你为乾一阁付出的许多,我都看在眼里,我对你从最初的陌生,到后来的感谢,再到越深的了解,你的一颦一笑都印在我的心里,所以我才决定接近你。
亲亲,我不怕受伤,我愿意这样一直保护你一辈子。”
大大的眼睛眨了几下,成哭哭把目光从伤口,移到沐祉脸上,再从沐祉痴情的眼眸,移到伤口上,觉得这个时候,谈情说爱并不是一件理智的事情,便淡定的问道:“你中毒了,这里没有大夫医治,你会死吗?”
“嗯?”沐祉带着桃花的眼眸波光一转,似乎成哭哭的问题打乱了他的思路。“不会,世间之毒,毒不过红绛,我即能操控红绛,自然百毒不侵,歇一歇就好了,亲亲不必为我担心。”
“好吧!”成哭哭长舒了一口气,说道:“你死了,舅舅一定会伤心的。”
沐祉神色有些黯然,“亲亲不会伤心么?”
成哭哭想了想,认真回道:“你因救我而伤,你死了我肯定也会伤心的,前几年,我母亲养的一只狐狸为了救我,被野狗咬断了一条腿,当时我也伤心了很久的,更何况,你还是沐祉弟弟呢。”
沐祉突然感觉内心有些无力,他的痴心剖白,仿佛是一拳头,打在了一团软软的棉花上,不要说引起什么震动,甚至连个痕迹都没有留下。
他表现的亲近魅惑,不惜以“色”相诱,却被她以“风骚”二字定论。
他自导一场苦肉计诚恳的表明心迹,而她莫说感动到以身相许,却还是一副情窍不通的样子。
沐祉第一次,觉得有些拿捏不透一个人的心,莫不是果然如母亲所算,他这准媳妇儿,生来七情少一窍,情丝未生根,是个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