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现言小说 > 诱宠,娇妻撩人 > 第十一章:被人搭讪全文阅读

晚上九点多,酒吧里开始热闹起来,忽明忽暗的五彩灯光,将周围的空气渲染出浓浓的迷离和旷野。

夏梦萦看着身边经过的男男女女,她上身穿的是一件白色的格子衬衫,因为膝盖有上伤,她穿的是一条修身的九分裤,脚上蹬着白色的帆布鞋,清纯的装扮,再配上那双如小鹿般无辜又带着些惶恐不安的眼神,霎时引来了不少男士口哨声的热烈欢迎,不过她整个人怎么看都和这里的气氛有些格格不入。

这不是她第一次来酒吧,之前她和夏晓雪还有齐志明一起去过两回,但是像这次这样一个人的,还是头一回,心里总有些怕怕的,忐忑不安,但是现在,她已经顾不了那些了,心里憋着太多的委屈和怨恨,如果不发泄出来,她会发疯的。

“子谦哥!”

二楼的一角,不停变幻着的霓彩灯光难以扫射到的地方,坐着两个年轻的男人,皆是西装革履,说话的男子长相邪魅,尤其生得一双比女人还要好看的桃花眼,十分引人注目,随便一扫,便是满园春色,此时,那双勾魂的桃花眼正满是兴味的盯着入口的方向。

“嗯?”

宁子谦背靠着沙发坐着,随意的翘着二郎腿,晃了晃手中的美酒,轻轻的应了声,他盯着透明玻璃杯中晃动着的红酒,显的有些心不在焉。

不出所料,老爷子这次生病只是个借口,让他回去,就是为了安排相亲,纵然不情愿,也无法违抗,老爷子已经七十多了,比起同龄的人来说,身体是很硬朗,但是早些年参战的时候,身上受了不少伤,因为医疗条件不好,留下了病根,每年入冬的时候都很难熬,而且还有心脏病,宁家人丁单薄,老头子就他这么一个孙子,想他成家立业,早日抱上曾孙,也无可厚非。

他已经三十岁了,确实该成家了。

凌泽雨回头,就见宁子谦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你快过来。”

凌泽雨扬眉,对着宁子谦招了招手,不停的催促着。

“怎么了?我对美女没兴趣。”

宁家和凌家是世交,两个人从小在同一个院子长大,宁子谦比凌泽雨大三岁,从凌泽雨还是个脸上挂着两行鼻涕晚上会尿床的小屁孩开始,他就一直跟在宁子谦的屁股后边,子谦哥长子谦哥短的,后来他一个人在国外呆了几年,没了宁子谦的监督,回国之后的他一跃从邻家大男孩变成了花花大少,不过有一点却没变,还是喜欢当宁子谦的跟屁虫。

“不是美女那么简单,我闻到了处女的味道。”

凌泽雨闭着眼睛,一副陶醉享受的模样,不过他做这样的猥琐动作,丝毫不会让人觉得反感讨厌。

宁子谦抬眸淡淡的扫了凌泽雨一眼,仿佛他已经无可救药了,没有发表任何的言论。

凌泽雨曾经说过,现代的科技太发达,女人漂亮的脸还有隆起的胸部都是可以是用钱做出来的,就凌泽雨这花花公子,还有什么类型的女人是没见过没玩过的啊,美女,他不稀罕,但是对他来说,处女堪比灭绝的恐龙,虽然他不玩处女,但见到这样稀罕的物种,还是会让他觉得兴奋不已。

不要问他为什么可以这么肯定,关于女人的任何问题,他都十分自信。

“子谦哥,既然出来玩就好好玩,怎么那么没劲。”

凌泽雨说完,走到宁子谦身边,不由分说的拽着他的手,两个人倚靠在栏杆站着,一楼的舞池和吧台所有的一切,尽收眼底。

“你看那个女孩,哪有人来酒吧玩穿成这个样子的,还扎着个马尾辫,根据我的经验,有以下两点原因,第一,她很少来这边玩,第二,她穿成这样是为了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力,不过你看她的样子,害怕的就和小兔子似的,那些男人对着她吹口哨,她向后一缩一缩的。”

凌泽雨分析的头头是道,说完,愉悦的笑出了声,在女人的问题上,他总是能条理清晰的罗列出一大堆让人信服的理由来。

宁子谦顺着凌泽雨手指的方向看去,五彩的灯光刚好洒在夏梦萦的脸上,她样子看起来有些憔悴,一双不安的眼睛戒备的看着四周,避开那些吹口哨的男人,走到了吧台坐下,他忽然想到昨日,她在人来人往的机场抱着自己的大腿恸哭的模样,惹人怜爱,不过,她还是笑起来的样子最好看,笑声爽朗清脆,可以吹散人心底深处的阴霾。

她的心情似乎很低落,想想也是,夏大海和方静怡是公认的模范夫妻,突然发生这样的事情,小小的她如何能承受得住?

真是个单纯的丫头,以为不搭理就可以避开那些男人吗?

“小姐,请问需要点些什么?”

“随便。”

夏梦萦单手托着腮,漫不经心的回道,听很多人说,酒吧是个可以很好释放压力的地方。

以前她来这边,都是齐志明点好的,每次都是饮料,就算是酒水,也是纯度很低的,但是今天,她有种想醉的冲动。

她今天来酒吧,就是买醉的。

夏梦萦扭过头,那些装扮清凉的男男女女正随着狂野的音乐舞动,他们用力的晃着脑袋,扭动着自己的腰肢,有些人甚至搂在一起,彼此的身体摩擦,上演着最原始的挑逗和诱惑。

夏梦萦就只是看着,就算心里很想过去发泄一番,但是却始终坐着没有动,她很讨厌和陌生男人有任何肢体上的碰触,那会让她心里不舒服好久。

她一点也不喜欢这里,她讨厌那么响的音乐,这里的环境太过嘈杂了,尤其是那些男人赤裸裸又侵略性十足的眼神,这会让她联想到齐志明那个混蛋。

男人,就是用下半身思考的雄性动物。

“小姐,您的酒好了。”

高脚玻璃杯内的液体呈妖冶的海蓝色,间或一点点的白,就像落在海洋的眼泪。

“谢谢。”

对陌生人,不论职业,夏梦萦一贯很有礼貌。

“这个酒真漂亮,它有名字吗?”

“美人鱼的眼泪。”

夏梦萦拿着吸管,吸了一口,涩涩的味道,一如她的心情。

美人鱼的眼泪,是不是为心爱的人而流,那个男人背叛了她吗?不然的话,为什么会是苦的呢?

夏梦萦抱着喝醉的心态,完全不是品酒,而是豪饮,听很多失恋的人说,喝醉酒之后痛痛快快的哭一场,第二天心情就会好很多。

她很少喝酒,因为酒品和酒量都不是很好,一杯酒下肚,她就觉得脑袋有些晕晕的了。

“再来一杯。”

夏梦萦将手中已经空掉的酒杯递到调酒师跟前,示意他继续。

“小姐,一个人吗?”

夏梦萦打了个酒嗝,听到声音,转过身,眼前晃动着的是一张年轻却世故的脸,长的挺高大的,鼻子上架着金丝眼镜,一身西装笔挺,但是看起来却一点也不斯文儒雅,也没有成熟男人穿西装的内敛稳重,浑身上下都透着股痞味,就像是走了狗屎运的暴发户,夏梦萦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看到他左手无名指戴着的戒指,心里越发觉得反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