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怜悯又伤情的眼神,好像这只鸡就是他那死去了好几天的小丫。
如果黯然神伤能弥补对爱人的去世的空虚感,朱晓一定会钻进那个无边无际的黑洞。可是不能,没有就是没有了。
他们都不是十几岁懵懂又冲动的年纪,在那个年纪都没有做过什么冲动的事,何况现在。
这一夜,他们将一箱酒喝完才相互搀扶着离开。
半夜明显的凉意将他们的理智一点点唤醒,景聿担心医院里那个人,朱晓不愿意回家,跟着他一起回医院。
“难道你打算赖上我?”走廊的路灯下,景聿脚步踽踽停了下来,靠在墙边,结果朱晓跟着倒了过来,他挑眉推了他一把,看着他失魂落魄醉意朦胧的脸,不禁训道,“你这是什么鬼样子。”
“小丫离我而去,工作不得力,老板指责我……就因为我阳刚不够……”醉话,绝对是醉话。
前面是意外,后面是他乱说。
“今晚打算在哪儿过?”景聿眯着眼,一手搭在了他摇晃的肩头上。
可怜的人,竟没有了归宿。
“……就在这儿……过!”朱晓鼓瞪着红眼,伸手指了指地下,然后身体便如笨重的石子坠落了下去,景聿一下没拉住,那人便四脚朝天的睡在了地板上。
“shit!”景聿伸脚踢了踢他毫无反应的身体,结果将他踢醒。
这一踢醒,麻烦事便来了。
“小丫……小丫……你为什么离我而去?你回来、回来啊……”他如哭如泣的干嚎还不够,还伸出了双臂在空中够啊够……
不得已,给他另开了一间病房才安息。
凌晨四点左右,下了一场秋雨,雨水拍打窗户的声音格外响亮,景聿首先醒了。
他与朱晓住一间双人病房。
在景聿醒后不久,朱晓像有感应似的,也睁开了眼。
“烟。”一道低低的可以媲美魔音的中厚男低音响起。
朱晓僵硬的躺在床上,朝着景聿那边伸出了一直颀长的手臂。
如果外面再闪一下电打一下雷,就是景聿这样的大男人也会被他吓着。
雪白的墙壁雪白的床雪白的被子苍白的华语僵硬的手臂……这一切,像极了恐怖片里的布景。
“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
不是恐怖片了,这下成了伤情的古装片。
景聿是怎么也想不到这么深情又诗意的文字会从朱晓这个男人嘴里吐出来,还是在凌晨四点的时候。
他不敢随便打断他,怕他突然哪根筋又错乱。
“蒲苇韧如丝……”朱晓继续喃喃自语的念。
“磐石无转移。”景聿接了句。
完全是情不自已的就被他凌乱又伤感的声音打动了。
“……烟。”朱晓抖了抖自己的手,仍然没转过头。
那美好的情境就因为这个字而破碎了。
景聿从床上坐起来后没开灯,直接出去买烟了。
不给烟他,他或许会一直神经下去。
从没试过在雨夜凌晨四点醒来出门过,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外的屋檐下,聚集了好几个喝酒卖酒疯的男人,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夜里的常客,他们说着一段段的晕段子,朱晓就跟他们差不多,只是朱晓是他们的另一个极端。
两人一人燃了一支烟,黑暗中两个红点一名一灭,烟雾缭绕,窗户敞开着,雨水便随风吹到了床上,清凉清凉的。
这恐怕是人生中最惬意洒脱的时候了。没有功名利禄及甩不掉的应酬和那些真真假假的情爱纠葛,有的只是看清,看轻。
“那首诗是小丫最喜欢的,她说她会跟着我一辈子,即使我喜新厌旧也要跟着我,只要我不赶她走她就跟着我。”朱晓重重的吸了口烟,又长长的吐出了一口烟圈。
那低缓又喑哑的声音不知道在昭示着什么?景聿心里砰然一紧,转过头去看他,却什么也看不清。
“就因为知道她不会走,所以我才敢那么骂她,她呀,没留一点余地给自己……我呢,不懂得珍惜。”那句‘珍惜’磕的人心里一阵反胃般的翻涌。
朱晓抹了抹眼泪后猛吸了几口,呛入气管后还死忍着,指间剩余的半截烟因为胸腔强烈的难受而滑了下去,他终于忍不住咳了出来。
一阵比打雷还厉害的咳嗽声疯狂响起,景聿只当他在发泄,没有理会他,过了一会儿,指间的烟灭了后一阵浓浓的烟味飘了出来。
然后是火警警报响了起来。
那尖锐又细长的警报声震的人内心一片焦灼,景聿将朱晓从床上拉起来时,那男人不肯起来,想死。
“你去死吧,死了别说你认识我。”景聿当真甩开了他,自己气冲冲的就准备出门。
朱晓在原地与浓烟纠缠半天后痛定思痛一拍床佝偻着身体朝门口跑了去。
在找到火源后,消防官兵快速的将火灭了,朱晓像是突然从梦中惊醒,一直拉着景聿的袖摆哽咽着喉咙。
只有从死亡的边境走过一回,才能认识到生命何其的脆弱又何其的重要。
第二天一大早,朱晓便衣衫褴褛的离开了医院,因为景聿将叶仓依带回了小云庄,他不得已只有回家。
一场雨后,小区里的草场都格外青郁活泼,朱晓还没停下车便看见了坐在楼下的乔麦子,她的头枕在膝盖上,是因为那身小丫的衣服,朱晓才认定是她。
正是昨天他拉着她下楼然后分道扬镳的地方,难道她一直坐在那儿?
有一道无形的压力印过来时,小麦抬起了脸。
“臭男人!你去哪儿了?!”她眼里是深重的委屈和不满。头发上衣服上,全是湿漉漉的一片,整个人就像刚从河里捞起来的一样。
朱晓皱着眉看着她失魂落魄的脸,不但没有同情,反而厌恶,一切不好的情绪,他都反感。
径自走到大门前开了门后,小麦机灵的跟着他跑了进去。
她就是赖上他了。与朱晓深交后,才知道,男人帅气有何用?男人多金有何用?能体贴对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我让你哥来接你。你最好做好打算,我不可能跟你再有进一步的关系,于情于理于公于私,都不可能!”朱晓说的很坚定,说完还挥了挥手与麦子隔开了一点距离。
麦子的眼神一暗,声音低低的,“于情于理我们应该结婚的,于公于私我们应该在一起啊!我们在一起了,我哥就不会跟你们公司对着来了,我叫他出国……好不好啊?!”麦子的声音陡然一大,往前进了一步。在她眼里,乔宇是会听她的。她不知道,在她没回家这几天,乔宇满世界找她找疯了,就是没想到她会在朱晓家。
这叫什么?和亲?
朱晓的眉一挑,“你以为我们公司会怕你哥那毛头小子?”
“不然呢?不然你为什么不接受我!”她说的楚楚可怜。
朱晓头一阵痛,走到沙发里坐下后,又忧郁又深沉的问,“小丫头,知道‘君当作磐石’吗?”这还是小丫死了他才记起这四句,至于出处和诗名,他完全不知。
麦子从小喝洋墨汁长大,对于诗词一窍不通。
她摇了摇头,有点负气的鼓着眼瞪他,“我们的事跟它有什么关系?”
他仿佛没听见,只要一回到家满脑子全是小丫的音容笑貌和味道,于是情不自禁,“……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看着他声情并茂,麦子突然灵机一动。
“你要是敢做那石头,我就给你做那根草!”她听懂了那诗的意思,得益于最近看了好多言情小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