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玄幻小说 > 女仙外史 > 吕师相奏正刑书 高少保请定赋役(6)全文阅读

夫如是,则商富而足。国亦省费,不亦善乎?

抑臣更有请者。我朝太祖高皇帝愤张士诚据吴不服,乃籍富豪家租册为税额,由是苏郡之赋为最重,而松郡略次之。

考二郡之赋,竟居天下十之有二。至建文二年特颁恩诏。悉减旧则,每亩米不过一斗,银不过一钱,未几而燕藩僭位,仍复洪武之制。在元时,苏郡赋止三十六万,今已加至二百八十余万。

小民终岁勤动,而供于上者十之七八,即大丰之年,亦必称贷以输将,权其子母,尽归乌有;若遇歉岁,臣不知其如何也夫!

吴门密迩皇畿,素称文物之邦,使民兴于礼让,当自此始。臣知皇帝复辟之先,发政施仁。首所念主,不揣固陋,谨具奏帝师云云。

月君览毕,赞道:“两军师皆具济世之才,可惜未遇主耳!”

公孙大娘道:“已遇帝师,何为不遇?”月君道:“噫!遇孤家,犹不遇也!”聂隐娘道:“这是何说?”月君道:“世人多以成败论也。”遂援笔批云:吕律、高咸宁敷陈赋役,言言皆中綮壤。循而行之,实膏肓之卢扁也!第孤家益嗟世风日降。王道竟不可复耳!俟奏请行在,与《刑书》同入国史。

以上二疏,并附议复典礼一疏,择日遣使奏达建文行在。

正是:方袍圣主,徒怀王道之兴;韦带儒生,略显霸才之用。

下文又演何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