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一切都仅仅只是关于音乐。没有任何交谈,没有任何废话,没有任何休息,蓝礼就这样站在舞台上,连续表演了九首歌,将近四十分钟。这不是一场歌迷见面会,也不是一场商业演出,就是一场单纯的演唱会,彻彻底底地徜徉在音乐之中,自由翱翔。
又是一首歌曲表演完毕,台下再次响起了一片雷鸣般的掌声,惊涛拍岸般地撞击着千疮百孔的先驱村庄,在这个夜晚,这间酒吧饱受折磨和煎熬,却乐在其中。
这一次,蓝礼没有继续不间断地演唱下去,而是轻轻吐出了一口气,伸出手,接过了内森递过来的水杯,喝了一大口,干燥灼热的喉咙就仿佛干涸的沙漠,疯狂地吸收着水分,全身上下三万六千个毛孔全部打开,那种舒爽和畅快。
这是全新的经验,有点类似于先驱村庄的表演,却有些不同;有点类似于演唱会的演出,却有些差异。这唤醒了蓝礼脑海里那些在百老汇和伦敦西区的记忆。小小的舞台,闪亮的聚光灯,零距离的观众,仅仅只是以表演完成舞台和观众席的连接,成为彼此心灵相通的纽带。
“请问,我可以问一个问题吗?”就在蓝礼喝水的空档,舞台底下响起了一个突兀的声音,刹那间,所有人都齐刷刷地看了过去,嘈杂声渐渐平复下来,在先驱村庄的有限空间里,即使没有话筒,他的声音依旧清晰而明亮。
蓝礼露出了一抹微笑,调侃地说了一句,“我一直在回避这样的环节,但现在被逮住了。”说完,他点点头、耸耸肩,表示了同意,再次喝了一口水,然后就放下了杯子,看向了声音来源,表示自己的尊重。
“你为什么录制这张专辑呢?”蒂姆西终究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将最大的疑问提了出来,“我们都知道,这是一张卖不出去的专辑。即使砸钱宣传,它也注定不会得到市场认可的。抱歉,请原谅我的失礼。”
如此直接地说歌手的专辑肯定要扑街,确实失礼,不过,蓝礼却微笑地抿了抿嘴角,表示并不在意。
得到了鼓励之后,蒂姆西接着说道,“我的意思是,即使今天现场聚集了如此多人,但,也许这就是全部了。主流市场察觉不到这张专辑的出色,主流市场也不会认可这张专辑的优秀。即使是少数资深音乐爱好者或者乐评人给予了认可,但它注定了是一张无法广泛传播的专辑。”
蒂姆西不是在落井下石,而是在心有戚戚。一方面,他希望着越来越多优秀的音乐能够出现,不是商品,而是真正的音乐;但另一方面,社会现实又在不断地带来打击,梦想的生活空间越来越小。突然之间挖掘到了“堂吉诃德”,喜悦之余,却又开始恐慌。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情,只有真正置身其中,才能品味。
刹那间,所有人的视线都看向了蓝礼。
蓝礼将垂落下来的发丝捋到了后面,四十分钟的表演让他满身大汗,就连头发都变得湿漉漉起来,“我想这可以用另外一个问题来回答:为什么明知道会失败,我们还是要尝试呢?”
一个反问,让现场的每一个人都陷入了沉默,这是一个哲学问题:明知道失败,还愿意尝试的人,到底有多少?就好像一场体育比赛,明知道无法夺冠,还愿意竭尽全力拼搏的人,到底有多少?
“我想,也许我就在期待着,一个,哪怕仅仅只有一个,存在着这样一个人,在专辑问世之后,能够听懂旋律里的内涵,能够听懂歌声里的真诚,能够明知道结局是失败的,却依旧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蓝礼嘴角始终带着一抹微笑,视线朝着角落里瞥了一眼,乔治、斯坦利、尼尔等人都站在那儿。
他是幸运的,他不止遇到了一个。
“请问,专辑里你最喜欢的是哪首歌?”一片沉默之中,又有人举手提问了,原本只是蒂姆西心潮澎湃之下的真情流露,但现在,显然引爆了在场其他人的好奇心。
蓝礼不慌不忙地反问到,“你可以先说说你的选择吗?”
“‘老松树’。”对方毫不犹豫地回答到,然后乔治就吹起了一记口哨,表示认同。出人意料的是,现场随即居然再次想起了几声口哨,纷纷应和。
“‘野兽’。”蓝礼也没有停顿,直接给出了答案。
一般来说,歌手在宣传期时,势必都会被询问到这个问题,而歌手的回答总是主打曲。一方面是为了宣传,一方面也是因为专辑其他曲目质量参差不齐,往往主打曲是最佳选择。当然,对于创作型的歌手来说,就好像十根手指一般,无法做出选择。
蓝礼的回答着实太过干脆利落,以至于台下脱口而出,“为什么?”
蓝礼轻笑了一声,“所以我们抵达了,一个回不去的孤地。铸就美丽,铸就王冠。”他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念出了这句歌词。
创作这首歌,是因为克里斯-海姆斯沃斯,那短暂的擦肩而过,让他真正地读懂了梦想和现实的矛盾与挣扎;喜欢这首歌,是因为海瑟-克罗斯,这个姑娘身上闪烁的耀眼光芒,让他自惭形秽,只有握紧双拳,坚毅前行;爱上这首歌,是因为乔治-斯兰德,他的执着、他的癫狂、他的忘乎所以,成为了他执着前行的灯塔,他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到达那浩瀚孤地的彼岸。
即使化身野兽,也在所不惜。
音乐真是一件有趣的事,不是吗?作为创作者,却在那些收听者的身上,品味出了不同,滋生出了新的领悟。这也是艺术最大的魅力之一。
“少爷,之前在’艾伦秀’的时候,你仅仅只花费了几分钟就创作出了’你的骨头’,这是真的吗?还是电视节目的剪辑?”如此提问,从称呼就可以看得出来,应该是蓝礼的影迷。
“哈。”蓝礼直接笑了笑,“我可以理解为,这是对我的称赞吗?尼尔,这是你专门找来的托儿吧?”一句调侃,让现场哄笑了起来,“对于许多人来说,几分钟之内完成一首歌的创作,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事实上,没有那么困难。”
蓝礼再次抱起了吉他,“以前在六十年代的时候,曾经流行过繁复花哨的编曲,当年的摇滚歌曲都十分复杂,但进入九十年代之后,编曲开始渐渐变得简单起来,从而形成了现在的创作体系。一般来说,仅仅只需要四个和弦,就可以演奏任何一首流行歌曲,我是说,九十年代之后的。”
“你是认真的?”现场一片质疑声,他们可不管舞台上的是不是蓝礼-霍尔,大家都纷纷发出了疑问,尼尔还唯恐天下不乱,扬声喊道,“展示一下,展示一下!我挑战你做不到!”这下,现场就真的乱了起来,不少人都吹起了口哨,纷纷起哄。
蒂姆西张了张嘴巴,其实“你的骨头”这首旋律的原曲和弦确实不太复杂,但这首歌真正的精髓却是在歌词。那是一首现代叙事诗,以比喻、拟人、暗喻的手法,将生与死融入其中,其中的意境苍莽壮阔,却又与旋律融为一体。这才是最厉害的部分。
创作出这样的歌词,也许不是难于登天,毕竟这不是写诗;但在短短几分钟之内完成,却是一个人知识底蕴、文化内涵以及家庭教养的累积和沉淀。绝非易事。
蒂姆西更加好奇的是蓝礼的如此背景,但现在,轻而易举地,蓝礼就模糊了焦点——显然,大家还是更加喜欢这样具有噱头的东西。不可否认,蒂姆西也有些好奇起来:四个和弦?这怎么听都怎么像是狂妄自大!
“凯蒂-佩里的’烟火’!”艾德第一个就忍不住,大喊着点歌,选择了现在公告牌上最火热的歌曲,而且还是舞曲。
蓝礼瞥了艾德一眼,笑了起来,然后快速切换了四个和弦,“就这四个,这四个就足够了。’烟火’,对吧?歌词是怎么唱的来着?”
蓝礼认真回忆了一下,然后就开始弹奏起来,“因为你就是烟火,向大家展示你的价值,让大家为你欢呼,当你在苍穹肆意翱翔。”简单的和弦,蓝礼稍稍改动了一些节奏,不是民谣的风格,居然依旧保留了“烟火”原本的流行曲调,只是没有了原曲的电子伴奏,少了一些恢弘,而多了一些潇洒。
现场不少人都跟着哼唱了起来,夹杂着惊叹声和欢笑声,有人不相信,扬声喊道,“碧昂斯!”
“哪一首?”蓝礼停下了手中的和弦,认真想了想,“‘单身女郎(Single-Ladies)’?”信手拈来,同样的和弦,似乎有着微妙的变化,却又一脉相承,这种感觉着实太过奇妙了,“所有单身女郎,所有单身女郎……”蓝礼简单地哼唱着,然后灿烂地笑了起来,“拜托,来一些高难度的,舞曲其实都是一个性质的。”
“迈克尔-杰克逊?”蒂姆西扬声说道,直接就来了一个难题。“‘避开(Beat-It)。”
“这首歌是八十年代的吧?”蓝礼眼底闪烁着狡黠的光芒,他刚才说了九十年代之后的,但他也没有拒绝,而是低头看了看琴弦,“旋律是怎么样的来着?”
蒂姆西瞪大了眼睛,注视着蓝礼摁着琴枕的指尖,然后奇迹就诞生了:四个和弦,仅仅只是四个和弦,音乐史上最伟大的摇滚歌曲之一,就在吉他和弦之下迸发出了与众不同的魅力,蓝礼还扬声哼唱着,“所以就避开!避开!你最好还是逃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