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其他小说 > 属性点慈善家 > 600 小场面全文阅读

伍德距离世界门影响产生的地形重叠区约为90公里,异常重叠区半径约四十公里,确保能绕到流放地,可能需要走超过半径甚至直径的距离,属于不确定性。

这趟旅途在主世界一侧最少130公里,流放地一侧还不知道在那里,那一段属于未知。

王齐做最坏的打算,队伍大概要在无人接应的情况下移动二百到三百公里距离。

这个距离如果是初始的八人队伍,一天就突破了,现在必须考虑四十八小时以上的连续行动。

一离开伍德,移动距离甚至没有一公里,队伍就被小群小恶魔盯上,五公里左右一群数千只的野狗包围了他们。

“保持移动,我的人会负责开路和制止靠近,其它人只对付穿过防线的野狗。”

在动辄出现攻城规模数十万野狗和小恶魔的战场上,有随意乱飞的小恶魔,被包围可以说是一种必然的情况。

野狗不像小恶魔,它们不会怕的,死的越多越凶,不能指望定点消灭能驱逐它们,必须保持移动,否则包围就会变成无穷无尽的车轮战。

最后这一段路队伍一辆马车都没有,八大金刚全程跟着马队步行,战斗时负责两翼和后方。

八大金刚里除了娜塔莎都没学会魔法,依靠自身能力以及合金战矛,在高密集地面战斗下勉强能守住十几米的面,队伍里面的马匹并排走,整体也算够用。

小恶魔和野狗一起来会比较麻烦,但也不用太担心,应付好威力不大的火球就行,因为野狗也吃小恶魔,它们不敢降低高度,对战斗强度的增量十分有限。

八大金刚使用的战矛是组装型的,小战斗用短矛,而为了应付数量庞大的魔族,抵达伍德前就已经组成完全体,是一把长度3.5米的矛。

这东西对八大金刚来说其实不太好用,刺杀还行,用来甩的话,全尺寸状态下抗剪强度还是有些顶不住八大金刚的力量。

好在野狗个体比较轻,也不是均质钢,倒是没出现一开打战矛就散架的情况。

用战矛抽野狗,一次就能抽断两条并带着几条野狗甩飞的效果。

野狗就算能找准机会扑到八大金刚身上,面对钛钨合金重甲也只有等着被枪尾捅死的结果,无法造成任何有效伤害。

反倒是前面比较麻烦。

眼前还没到危险的时候,按王齐的要求,李想要保存体能不直接参与战斗。

李想和他都没带盔甲出门,骑着白小角都会因为有野狗跳上去浪费体力,所以白小角是李想语音遥控自己干活,很容易出现空挡。

这些空挡里钻进来的野狗,主要由三位自救会成员和卡特家的三环魔剑士应付,实在有人遇到危险的情况,李想才会伸手用短矛刺一下,或者弹一颗金属小球。

野狗是真的很强,它们会集中力量应付巨大的白小角,着甲重量超过四吨的熊都冲不起来,只能等着身上挂一堆了打个滚,开路效率十分一般。

只是在其它人眼里就完全不同了。

八大金刚按主世界的标准,物理战斗力层面和六环骑士相当,唯一的区别是他们放不出魔法来,只能应用最单纯的自然魔力汇聚效应以做到击破法术之类的。

这件事青春泉学院的学生在雷鸣国前线的时候就知道了,但当时待遇是参照五环骑士给的,大家没有一起行动自然也没有直观的感受。

当场感受时,就会自然而然的冒出一个问题。

“一名学院院长,会随时带六个六环骑士出门吗?还有一只几乎属于传闻级别的宠物魔兽。”

所以毫无疑问,“实力弱小”仅有三环的王齐,并不是什么院长,或者说不仅仅是“名誉院长”。

不管学生们怎么想,在战斗中保持向前移动的队伍,很快杀穿了野狗的包围。

野狗有一定的追逐战术,它们会往前堵路。但在这种程度的战斗中,它们的速度有些跟不上。

专门为了穿过战区而调整过的队伍,最低速度是按马的快步速度算的。这是马在“长途旅行”和“速度”之间平衡的一种移动方式,时速在12到20公里之间。

这个速度本身并不快,但前方有白小角,野狗的密度不够高时它就会横冲直撞,野狗需要绕一个大圈才能堵到前面,等它们的速度够绕过去的时候,说明整体数量已经不够了。

野狗还是野狗,跟着追了半个多小时,剩下两千只左右还能跑步时,才在一声嚎叫中退去。

它们不是怕了,而是死掉的部分够吃饱了,已经没有了继续战斗的理由。

队伍继续前进,又和歌玛打了一场。

歌玛也是低级魔族,但数量上与野狗、小恶魔比差距太大,一群也就百来只,还不会飞,白小角一个来回就死了大半。

检查了一下队伍状态,靠近一处足够安全的小山体做靠背稍作休息。

一方面给八大金刚和白小角缓一缓保持状态,一方面也是让队伍里的马匹放松一些。

现在队伍里的马成分很杂,比如卡特回青春泉后,连同多带出来的两名侍卫和一匹备用马,总计有五匹马,都是战马,可以蒙眼骑行。

而生命学院带出来的,以及队伍抵达拉度后和商会交易来的马,则都是普通乘骑马,这些马蒙眼会变得慌乱,刚刚遭遇野狗群时有一匹惊着,窜出去给野狗加菜了。

还有四匹用来驼额外行李和临时草料的运输马,刚刚也有两匹给野狗加菜了。

总之除了战马,其它马难以适应战斗环境,问题是战马这东西不说能不能买得起,都不可能批量买到适龄的,就算商会里偶尔能联络到一两匹,也都是十来岁伴随主人退役的,这个年纪已经没办法同时满足乘骑和长途旅行要求了。

让它们缓一缓精神,希望后面少给魔族加餐。

“再有马惊着直接杀了,我们自己吃。”

“没时间处理马肉吧。”李想眼睛弯着表示不行。

王齐瞪她一眼:“就要排骨也好啊。”

“行,行。”

一只足够大的动物,最优秀的肉一定是贴着嵴椎的内侧肉,就是小里嵴,其次是肩肉,里面分出的牡蛎肉也是上品,但这两种处理起来太费事,不是在战斗过程中能解决的。排骨相对来说容易取一点,可死重比例大,大部分都是骨头之类的无效重量。

认真整起来,可能还是大腿肉和臀肉比较合适,处理速度快,肉量大。

其实王齐也只是发发牢骚,主要是他还真没有应付过马战,对惊马直接送菜的行为缺乏心理准备,要不是队伍里法师战士都不少把人救下,那匹乘骑马送菜时就连人一起送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