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领了华陌的命令去杀人时,年仅五岁,算起来,也十年有余了。
寻常人家,五岁的孩子正是玩闹的好时候,皮实得很,最招人喜欢,也最招人恼。而当时的我,已经经历了别人一生都不会经历的起伏跌宕。
华陌似乎非常相信我,一个人手都没给我派,只告诉我,无论用什么方法,一定要杀了那个人,否则,死的便是我。
我不想杀人,但我想活,所以我接了这个任务。因为我明白,想要在炎华宫活下来,就得有本事,就得让人看到你的能力、你的价值。
虽然我也颇有自信,因为我彼时已粗粗学了使毒和使暗器,内力和也小有成就,比起宫里其他同龄人,可以说是天赋异禀,就算失败了,我还会一些轻功,逃跑起来事半功倍。但毕竟是头一回自己出来杀人,实在有些忐忑。
要杀的人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女子,就住在漫云城外的桃花溪旁。
我按着华陌给我的消息,在一片桃林中寻到了她的住所,那只是一间简单的木屋,木屋旁还有篱笆围起来的一块菜地和一座鸡笼。
怕被人发现,我躲在桃树下探头探脑,想先看看她到底长什么样,武功厉不厉害,好做出对应的计划,一击必杀。
那时正是桃子成熟的时候,看了半晌,人没找着,桃子倒是吃了不少,略有些撑。
最后,还是她先发现的我。
不知是不是我隐匿本事不好,还没靠近那座木屋,便被她逮了个正着。
“你是哪家的孩子?怎么到这里来了,是迷路了么?”
她捧着一个盛满了桃子的竹篮,站在树下望着我,面上带着和煦的笑容。
我眯了眯眼,发现她对我似乎并不设防,要是此时悄悄射出袖子里的银针,定能让她身中剧毒,当场去世。
可是这是除了阿娆以外第一次有人对我笑,笑容那么纯粹,不带任何目的,那样的笑一瞬间便触到了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阿娆。她笑起来跟阿娆给我的感觉很像,整个炎华宫里,只有阿娆会对我真心地笑。
当即我便决定晚些动手,让她多活些时日,反正华陌允我五日为期,又无人看着我,谁也不知道我做了什么。那也是我这么多年唯一一次手软,后果便是让我心底永远留下了她的影子,此后许多年,我再杀人时便从不给别人喘息的机会。
我站起身来,摘下一颗桃子示威似的咬了一口,将五岁小儿该有的顽劣展现的淋漓尽致,理直气壮道:“我觉得这边的桃儿甜,想过来摘两个吃怎么了,桃林这么大,又不是你家的!”
本来我也就是在这儿吃了几个桃子,可什么都还没做,她就算怀疑我,也没有证据,正好拿桃子来当个幌子,接近了她,也好想办法下手。
“你这孩子,真是不讲究!”
她皱着眉头看我,一把夺过我手里的桃子,似乎有些不高兴,“这桃子自长成起,在树上风吹日晒,不知有多少虫子爬过,染了多少尘灰,你也不洗,就这么吃了一堆?”
我愣愣地看着她将我咬过一口的桃子没收后放在篮子里,有些回不过神:“我……”
事情的发展似乎有些超出我的预料。
“你还没吃饭吧,正好,我刚刚挖了几颗新鲜的野菜,跟我回家吃饭吧!”女子将篮子递给我看了看,里头果然有一把绿油油的不知名的东西。
然后,我就稀里糊涂地被她带回了家,还吃了她做的饭菜。
那顿饭其实不是很好吃,野菜带着微微的苦味,有些难以下咽,米饭也是寻常百姓吃的粗米,没有炎华宫的米精细香糯,可却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饭菜。
也许是因为这是第一次有人做东西给我吃,又也许是因为这是她这辈子做的最后一顿饭,我至今还记得当时的感觉,记得那种微凉的苦味和她轻缓的言语。
我吃了三碗饭,将碗筷“啪”的一声丢在桌子上,看着正喂鸡的她,严肃地说:“我其实是来杀你的。”
她回过头,朝我笑了笑,似乎并没有听见我的话,或者是根本就不在意我的身份:“你吃饱了?桃子我洗好了,放在灶台上,自己去拿着吃。”
我觉得自己受到了轻视,于是走到她面前,大声的复述了一遍:“我是来杀你的!你瞧,只要我把这根沾了毒药的针轻轻划破你的皮肤,不出半个时辰,你就会七窍流血,死的很难看!”
说着,我还将袖里的银针抖了一根出来,得意得找她的手臂比划,希望她会被我吓到,然后跪地求饶。
“怎么样?没想到吧?害怕了吧!”
如今我只要回想起当初自己的所作所为便觉得自己像个智障,我究竟为什么会做出那么愚蠢的事啊?如今要是有谁当着我的面告诉我她是来杀我的,我早一刀砍死她了。
可是她却并没有对我动手,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那根银针,并没有我想象中害怕的表情,反而伸手在我头上揉了一把:“小姑娘,你今年多大了?”
听说被人摸头会长不高,我十分恐慌地将她的手拂开,忙退后一步,怒道:“我五岁,怎么了?你别瞧不起我,我可厉害了!还有,你别摸我的头,会长不高,我可是要快快长大,一点都耽误不得的!”
“噗嗤!”女子被我逗笑了,蹲下身来看我,“你这么小,知道怎么杀人么?”
我颇不服气,叉着腰恶狠狠道:“那当然!”
女子将手里装了鸡食的半只葫芦瓢放在一旁,径自走进屋内,声音悠远淡漠,不带一丝感情:“华陌这些年费尽心思杀我都没成功,这次怎么只派你这么个小娃娃来,也不知打得什么算盘。”
我察觉到事情不简单,这个人似乎并非普通人,于是警惕起来:“你认识宫主?”
“不仅认识,还是老交情哦。”女子在门口顿住脚,神色忽然又柔和起来,转身将我带回屋子里,“你这小娃娃,真是太可爱了,华陌可不是什么好人,你跟着她,往后的路可不好走。”
“我知道,我见过宫主杀人,杀了很多,也听过他们说话,还知道外面的人称我们做邪门歪道,可是那又如何,若不是炎华宫,我早就死了。”
女子沉沉地看了我一眼,眸子里是我看不懂的神色,她忽然道:“要不,你跟我走吧,我劝不了她,带走你也好,也算是弥补了心中的一点过失。”
我其实有一瞬间的心动,因为我明白,炎华宫不是好地方,只要我跟她离开便能过上不一样的生活,像普通人一样的生活,眼前这人看起来不是坏人,也许,我跟着她不是一件糟糕的事。
可阿娆还在炎华宫,我不能丢下她。我若是把她一个人留在炎华宫,她一定活不下去。
所以我拒绝了她,“不行,我不能跟你走,我是来杀你的,我要杀了你,回去跟宫主复命!”
女子垂下长睫,神色晦暗不明,许久,我才听见她叹了口气,“也罢,都是我欠她的,迟早要还,不如便给你这个女娃娃做个人情罢。”
我没听懂她在说什么,正要追问,她却又笑了起来,“你头发乱了,我给你梳梳吧,小姑娘就应该梳着漂亮的头发,扎着小辫子才对哦。”
想着她先前那番话似乎是已经答应让我杀她,于是我颇为大方的允了她最后的这个请求。
她给我梳了一个精致的发髻,乌黑的头发在她手里变得十分乖巧,轻而易举便成了时下小孩最喜欢的款式,最后,她还给我编了两条小辫子垂在两边,随着脑后剩下的头发披散下来,显得俏皮可爱。
“你现在还小,戴不了,这个送给你吧,反正往后我也用不着了。”女子递给我一只锦盒,里头放着一支精致的簪花步摇。
这是我第一次收到礼物,接过来后刚想要谢谢她,她却自己从我袖中捏了一枚银针,划破了手上的皮肉。
最后,她永远地留在了桃花溪旁,而我,喜欢上了在发间插一支步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