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玄幻小说 > 前方高能 > 第九百六十二章 买命全文阅读

宋道长叹了一声:

“埋藏在身体之中,早有预谋,真的好毒,难怪我事先半点儿都没有察觉到了。”

“……”宋青小没有提醒他,其实这丝线极有可能只是一个指路的引子。

而真正作遂的阴魂则是在牛车卡住的时候才钻进了吴婶身体之中,只是见老道士一副释然的样子,她便没有将他的话揭破。

老道士话音一落,只听宋长青一声惊呼:

“师傅,你看。”

宋道长连忙低头,就见到那两根细丝如同燃烧之后的香灰一般,在他掌心之中化为粉沫,还没等他将手握拢,随着外头风一灌入,便化为一阵雾烟消失得无影无踪。

证物就这样措不及防的消失了,甚至老道士还来不及查清此物来源于何处。

他有些郁闷,但好在至少已经弄清了这频频作怪之物是什么。

如今取出来了,不管是吴婶还是赶车的老头儿,暂时应该是没有性命之危了。

“幸亏拿出来了。”

赶车的老头儿有些庆幸,说起这话时,一副心有余悸之色。

相比起被鬼魂附体,不明不白的死去,显然被扣伤眼珠一事便不值一提了。

“道长,我应该没有大碍了吧?”

宋道长点了点头,应道:

“我感应过了,这东西就是阴魂附体之物,但此时他已经完全消失了,你不会有事的。”

老头儿一听这话,面露喜色,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听宋道长又道:

“但这段时间你不能离开我们的视线之内。”

他解释着:

“你本不是沈庄的人氏,祖上也出身云阳,但却同样中了招,想必应该是跟你受雇于吴沈氏有关的缘故。”

说到这里,老道士转头去看自己的大徒弟,宋长青一见他动作,就好似知道他心中念头,忙不迭的摊开一只手。

只见一只粉锻荷包躺在他手心之中,荷包口袋紧束。

老道士将这荷包拿了起来,仔细摩挲:

“荷包是以丝缎织成,是上好丝绸,应该是出自沈庄之物。”

荷包上绣的荷花栩栩如生,绣工颇为不凡。

无论是从布料、花色看来,这荷包至少价值不低了,可不是一般人能用得上的。

吴婶虽说娘家富庶,给她装的私房很多,但恐怕也没有富到可以随意用这样一个颇为值钱的荷包来随意当作打发一个车夫之物。

“你先前说到吴婶给你的荷包,不是这个?”

老道士想起他先前所说的话,当时说了一半? 他身上的阴魂便随即作祟了,根本没让他将话说完。

赶车的老头儿也想起了这一茬,他的意识停留在看到荷包时的那一刹,后面发生了什么,便模模糊糊不大清楚。

不过他也隐约猜到了一些东西,此时听老道士发问? 先是用力的点了点头? 接着又拼命的摇了下头。

“老仙长明鉴。”他捂着眼睛,另一只通红的眼珠如同见鬼一般的盯着宋道长手中被包在汗巾中的荷包:

“吴家嫂子当日确实给了我一个荷包,也被我包在了这汗巾里头。”

他吞了口唾沫? 独眼之中露出恐惧之色:

“可是我分明记得? 吴家嫂子给我的,不过是一只普通的旧棉麻袋子,绝不可能是这样一个做工精巧之物。”

“你确定没有记错?”老道士追问了他一句。

赶车老头儿随即发誓:

“绝不可能记错!”

这样一个精巧之物? 确实见过之后便印象应该十分深刻。

老头儿被附身之后应该已经被吓破了胆? 事关他自己性命? 他是不可能撒谎的。

“我记得很清楚,里面装了四块银元? 除此之外? 先前应允拉那几个外乡人进沈庄的报酬都一并装在了其中,一共有四块大洋,三个银元在里头。”

他说得十分笃定,数目也记得很是清楚。

“也就是说,这东西并不是吴沈氏给你的,极有可能被调包了。”

宋道长说到这里,伸手去拉扯那荷包上打结的绳带子。

带子被他拉开,他提起这荷包往外倒。

‘铛铛’数声脆响之中,里面倒出七八枚金灿灿的大金元,一下将几人都惊呆了。

那大金元薄如饼子,约摸婴儿巴掌大小,看起来是镀了一层黄铜在外头,并不是此时流通使用的货币。

“这——这——”赶车的老头儿声音都结巴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这怎么可能呢?”

坐在宋道长身侧的宋长青侧身过来拿了一块那大金元捏在指间,细细的端详了片刻,接着喊道:

“师傅您看。”

只见那金元上有印记,写着:铸于大金万盛元年。

“大金万盛元年?”

宋道长凑过去看了一眼,随即便道:

“大金政权时期?三百多年前?”

车上的几人都有些发懵,宋道长自己也拿了一块金元凑到面前看了半晌,确定每一块金元上都写着相同的字,证明它们是大金政权时期的出产之物。

“大金立国于三百多年前,这万盛是大金第一任开国皇帝的年号。”宋道长将这金元翻来翻去的研究:

“可是一百年前,沈庄被屠事件不久之后,后金的政权就已经结束了。”

随着后金政权一结束,后金当年流通的钱币就已经被逐步废除,不再使用。

“万盛元年的时候,正值大金政权的巅峰,出产的钱币也不多。”到了后来,便改以红铜铸成大钱流通使用。

到了晚金时期,早期的大金元已经十分罕有,大多是一些古玩爱好者收藏罢了。

而晚金政府灭亡之后,红铜大钱都已经不多,更别说这早期的大金元了,不止是出现,还一次出现了如此之多,可见确实是有问题的。

“吴家婶子给我的,明明就是四块银元啊?我当时数了又数,绝不会出错。”

沈庄闹鬼,大家都避之唯恐不及,将前去沈庄视为阴曹地府。

所以吴婶在最初请人运送时,碰了不少钉子。

后面狠心拿出了四块银元,才将这赶车老头儿说动。

四块银元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足以当这老头儿全家吃喝花销一整年所用了。

他当时拿到这笔钱时,再三的数过,甚至夜里抱着睡觉,洗漱也不离身,绝不可能被人调包的。

但此时三块银元却变成了七八块大金元,从价值上来说,这哪怕已经不再是流通货币的大金元自然是要比吴婶那三块银元更加贵重,可赶车的老头儿一见此物,却觉得一股寒气直从脚入。

“阴鬼借吴婶的手,将这包金元交给你的。”宋青小开口说道:

“而这荷包及钱,应该就是一种鬼所下的诅咒。”

借吴婶之手,以诅咒的形式将那黑线种入老头儿身体之中,再引来厉鬼,将其杀死。

“可,可当时明明我拿到的……”老头一听这话,打了个寒颤,还想再解释,宋道长就道:

“青小说得没错,这就是鬼打墙了。”

赶车老头儿瞪大了通红的眼睛看他,他就解说着:

“吴沈氏从沈庄回家的时候,就已经着了道,她身上的鬼物施展了阴术,迷惑了你的意识,所以她给你钱的时候,应该就是这一包东西,而非你以为的银元了。”

只是当时老头儿中了招,浑然不知自己收了什么要命的东西,只当是几块银元,便喜滋滋的将其纳入怀中。

“这一包钱,可能是买命钱。”宋道长皱了皱眉头:

“有一种阴魂邪术,施展在银钱之上,丢在路旁,一旦被人拿走,便相当于默认愿意卖命于这丢钱之人了。”

一番话听得赶车的老头儿大感害怕,身体抖得如同筛糠一般,忙要下跪:

“道长救我。”他顾不得眼痛头昏,将头叩在地上‘呯呯’作响:

“我家里有老妻子孙,实在不能出事……”

“你先起来!”宋道长伸手扶他,眼中露出怒容:

“朗朗乾坤!这阴魂未免太过放肆了,你既非沈庄的人,不过是受雇于吴沈氏,便也要害你性命,这样的阴魂绝不能留它与人世的。”

他性格之中正义感极强,又心善无比,本来就有要救车夫的心,否则不至于让他同上车。

这会儿不要说赶车老头儿央求,哪怕他就是不说话,宋道长也绝不会见死不救。

“只是我此行要前往沈庄,暂时没有办法护你周全。”他已经收过阴魂鬼怪的买命钱,那根黑线虽说已经被宋青小抽出,但沈庄内的阴魂能量之大,远超老道士的想像了。

无论是此时弥漫的大雾,还是先前受驱使的黄鼠狼群,恐怕都与沈庄的阴魂脱不了关系的。

如此一来,就算没有那根黑线,老头儿一旦离开了宋道长的视野,恐怕也是性命堪忧。

他沉吟了片刻,接着说道:

“我有一个方法,我们先找到一个落脚的地方,我给你布个道家结界,你在那里等我。”

他顿了片刻,说道:

“若我能从沈庄顺利归来,自然你的安全无忧。”

但若是他们师徒出了事,被困在沈庄之内,“到时事情一闹大,必会引起全国其他有识之士的关注,到时自然会前往此地,我会给你留一样道门信物,若是其他同门见此物品,念在同道中人的份上,想必也会伸手搭救。”

至于最终能不能保住车夫性命,对如今的老道士来说,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就算是如此,车夫已经感到颇为满足,又不顾老道士阻拦,一连叩了数个响头,迭声的向他道谢。

“一百年前的屠城造成了无数阴魂厉鬼,但这些怨灵拿出来的买命钱,却又是出自三百年前的大金。”宋青小说话的同时,手向那些大金元探了过来。

她这个举动吓了老道士一跳。

这钱来路不正,且有可能是厉鬼所使之物,沾了阴怨之气,且能驱使那些死于屠城之中的怨灵为它所用,可想而知这钱的怨毒之处。

沾手过钱的吴婶、车夫接连中招,老道士自然不愿意自己的小徒弟也碰到这种邪祟晦气的东西,忙不迭的将手一缩——

可他的动作虽快,却又快不过宋青小。

老道士明明见她不慌不忙,可只见眼前影子一晃间,不等他反应过来,宋青小已经抓了两块大金元在手间,动作快得明明他都看清楚了,却根本无法闪避过。

这真是中了邪了!

“你……”宋道长有些着急,话音刚一落,就见宋青小看了看金币,问道:

“这是不是说明,此次沈庄闹的‘鬼’,未必是百年前屠城事件中死亡的那些怨灵呢?”

“你先放下来再说。”老道士见她拿了钱币在看,心都要跳到嗓子眼儿了,反应过来后忙不迭的让她将金元放下。

她摸了一下钱币,钱币上有一丝若隐似无的怨气,与先前的那一丝黑线上的怨力有些许的相似之处。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再看老道士急得额角汗水都要沁出来了,她就顺应了老道士的话,乖乖将两枚钱币放回了他手心之中。

老道士瞪了她一眼,又是生气又是无奈,却最终并没有责备,而是忙不迭的将几枚钱币重新放入了那粉色的绣花荷包里头,才长舒了口气。

他又仔细看了看宋青小,见她双颊微润,目光清明,并不像是沾染了阴气的样子,放心了许多。

这一放心之后,他才想起先前宋青小所说的话,也有些迟疑:

“三百年前……”

他想了一会儿,才说道:

“我生于晚金开贞十八年,可并没有说过,三百年前有发生过什么重大的事故。”

且鬼魂的存在本身就是逆天的,越是长时间留存于世间,便需要越是强大的怨气所支撑。

能生存三百年以上的,已经不能单纯的称之为一般的鬼物了——“至少已经是鬼王级别的存在。”

但要想进化为鬼王,所需条件便异常艰刻,非得集天时、地利等条件,以及大量阴怨魂魄的滋养才可能会养出这么一个足以撼动阴曹的鬼物。

这种条件之下,无论老道士怎么看,都觉得一百年前那场屠城所造成的冤魂,才有可能养出这么可怕的存在。

再加上沈庄特殊的阴阳交汇的地形,经过一百年得休养生息,当年的那些可能并没有真正受到超渡的阴魂成了气候,才在此时倾巢而出。

老道士将荷包收入自己腰侧的口袋之内,慎重的开口:

“无论如何,我们先前往沈庄,进去之后,事情总会能弄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