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她给唐筱和林一帆打电话,想庆祝一下自己的小成果,结果两个人的电话都是忙音,气得她把手机扔到一边,开着她的小破车去了一个小酒馆。
这家酒馆很有名,都是给有故事的人来预备的,没有酒吧里的那种喧闹气氛,放几首安静的民谣,沉稳而绵长,把每一个文青的灵魂都有处安放。
顾诺直接点了一扎啤酒,她是一个不习惯喝白酒的人,有时候为了猎奇,也会在嘴里砸吧砸吧几口白酒,但一般说是只喝啤酒。有时候羡慕江南水乡的温婉女子,小家碧玉,让人一看就有保护欲。之间也曾尝试着为一个人去改变,但是后来发现,MD,还是孤身打马仗剑走天涯比较好,自己最喜欢的还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爽生活,无论再怎么做改变都是徒劳。
就像一个人喜欢你,你就算是丑成无盐女,他也愿意为了你赴汤蹈火;如果一个人不喜欢你,你就算是比天仙还美,也依旧入不了他的眼。
这世间的爱与被爱,从来不成正比。也从来没有那么多人跋山涉水而来,越过千山万水,在某一个地方刚刚好遇见你,我们刚刚好相爱的故事。大多都是痴男怨女,爱我就在一起,不爱就分手。
在一个快餐时代想寻找爱情,简直无异于痴人说梦。
三杯两盏酒下肚,胃里有了些灼热之感,顾诺美滋滋的品着酒,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眼睛亮闪闪的观察这来往的行人,时不时的还喜欢拿出自己的手机来拍一两张,拍照的姿势极为不雅观。
也有陌生男人过来搭讪,只不过都被她以这里有人而婉拒了。
就是越喝越多,回忆也是越来越浓烈。只不过这次回忆起来的不止有七八年前的初恋,还多了一个陌生的男人,他精壮的胸膛、有力的臂膀,帅气的脸庞,连同着多去年的回忆,一同涌入了顾诺的脑海里。
她摇了摇头,那个人怎么能玷污了自己纯洁的初恋呢?
啊呸,这些男人都不纯洁,当年他能弃自己而去,现在自己就不应该再想起他了啊!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谈了多少段恋爱,还是忘不了那个男人带给自己的伤痛呢?
明明是他先绝尘而去,自己可能真的只是不甘心吧,所以擦爱辉这么多年来念念不忘。
顾诺对着诺大的玻璃窗,撑着下巴看向外边,路灯将人的影子拉得老长,昏黄的灯光显得这个世界看起来很温暖,一辆宾利停在路灯下边,覆盖出一个四边形的音质,车里面的男人帅的就像是一个尤物。
顾诺对着窗外笑了笑,不甘心的吹了一个口哨,妄图引起外面人的注意。她知道自己是在自我放纵,如果这大半夜的发生什么灾难性事件,那一定是自己自找的。
心里淡淡的想着:醉了么?或许是吧。
宾利车里的男人还真下了车,迈开他的大长腿缓缓地走了出来,撩开门帘进了小酒馆,一眼就看到了撑着下巴坐在窗边的女人,穿着一件白色的卫衣,头发扎成高马尾,额前还留出几缕碎发,眼睛里亮闪闪的,看见他以后还露出了一个微笑,表情有些傻乎乎。
“你来啦。”这一生打招呼就像是在招呼多年不见的好友,熟络极了。顾诺好似没注意到男人的脸色,拿起桌子上的另一个杯子,给他倒了慢慢的一大杯酒,然后举起自己的杯子,“干杯啊。”
男人迟迟不举起杯子,顾诺有些急了,嘟着嘴抱怨道:“怎么?我请你喝酒你都不要喝吗?”说完以后见男人没有反应,只好将杯子放到自己嘴边,双手捧着,就像是捧着一杯奶茶一样,美滋滋的喝了一大口,还不忘夸赞道:“真好喝,你一点都没有口福啊。”
“你知道我是谁吗?”他盯着顾诺闪闪发亮的眼,语气不善的问道。
“不知道啊,不过看你长得这么好看,我就知道你是好人。”
陈景昭忍住想打人的冲动,然后拿起桌子上的杯子一饮而尽,不知道喝醉酒以后打人还犯不犯法?
这种女人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毫无防备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白天里伶牙俐齿,浑身是刺的小野猫,倒像是一只憨憨的小奶狗。
“不过帅哥,我看你很面熟呢。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顾诺的杯子再次伸到了桌子中间,和陈景昭的杯子碰了一下,也没想着能从他嘴里找到答案,于是自顾自的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