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写下报告上的最后一个字,转头看着身边已经被整理好的尸体,我沉默了好一会,最后我的视线落在了手腕上的手链之上,得到的线索这么少,我到底要不要看看,也许这个女人的鬼影可以提供一点线索呢?
思虑了好一会,最后我咬牙将手链取了下来,放在一边的解剖台上,取下手链的时候,我就闭上了眼,深呼吸了好几次,才憋着一口气,慢慢的睁开眼睛,让我惊诧的是,眼前竟然没有出现黑影,我转头四下看了一眼,整个解剖室都没有黑影。
我说不上来是失望还是松了口气,看来并不是每个死者的黑影,我都能看见,忽然,我莫名的想起了那个被刘媛带来的,吓唬我的鬼影,视线不自觉的落在身边的尸体上,然后我发现,她最后吓唬我的,那个鲜血淋漓的样子,和解剖台上的死者很像。
心里微微一惊,难道那个被刘媛带来的鬼影,是第一个受害者?想到这里,我有些激动起来,小心的试探着喊道:“刘媛,刘媛,你在吗?”
整个解剖室极为安静,没有任何的回应,我瞪大了眼四下查看,桌椅下也没有放过,但是却找不到丝毫鬼影的踪迹,看来刘媛的鬼影不在这里,那她去了哪里呢?我叹了口气,非常的失望,最后只好将将和手链戴了回去,然后将尸体收好,这才拿着解剖报告离开。
当我拿着解剖报告到达会议室的时候,里面只有顾辞一人,我有些诧异的看着他:“其他人呢?”
顾辞看见我,微微一笑,却是答非所问:“饿了吗?”
我还没有回答,肚子就传来了‘咕噜’一声,代替了我的回答,让我有些尴尬和窘迫,顾辞却犹如没有听见一般,神色如常的将手边的保温盒推向我,淡淡的道:“不管怎么说,还是先填饱肚子吧。”
这不是顾辞第一次给我准备午饭,我在起初的尴尬之后,便神情淡定的坐了下来,将手里的报告递给顾辞,然后打开保温盒,这保温盒是三层的,我一层层打开,有一层是汤,一层则是白米饭,还有一层放的则是两个炒菜。
这两菜一汤都是我爱吃的,再加上我确实饿了,所以也顾不上许多,大口的吃了起来,一时间,会议室里安静下来,等我吃饱喝足,收拾了保温盒之后,顾辞递给我一个文件,示意我先看看。
我接过文件,打开一看,原来是会议记录,便逐页翻看起来,第一部分就是宗义辰和刘伟给那女人做的口供,女人名叫陶华,今年三十二岁,职业是无业,陶华在口供里说,死者名叫唐蕊,今年才二十六岁,算是一个风尘女子。
按唐蕊的话说,她对男人还是很挑剔的,她喜欢的可以一分不要的陪他睡,她要是不喜欢,给再多的钱也不陪,这样的性子自然是不讨女人喜欢,但却很得男人的追捧,再加上人长得漂亮,又很玩得开,所以每天来找唐蕊的男人很多。
唐蕊也不是那种站街拉客的人,她一般都混迹在酒吧或是夜店里,每次回来的时候基本都是半夜,上楼的时候总喜欢吵吵嚷嚷的,和这栋公寓里不少的人都发生过争吵,人缘不是很好。
陶华和唐蕊因为是来自同一个地方,所以两人还算亲近,唐蕊也没有和陶华吵过,偶尔在陶华日子难过的时候还会接济一下,所以陶华在做饭的时候,常常多做一份,叫上唐蕊一起吃饭。
因为不良的生活习惯,唐蕊一般都是白天睡觉,下午六七点才起床,不过很多时候唐蕊起床后也不在陶华那里吃饭,而是出去外面吃,所以在事发前的下午七点左右,陶华曾去敲过唐蕊的门,想叫她吃饭,但当时屋里没有回应,所以陶华就走了,以为唐蕊不在。
然而到了晚上,一直没有听见唐蕊回来的动静,陶华便觉得有些奇怪,唐蕊虽然作风不好,但每天晚上都会回来,就算偶尔有一天不回公寓,也会给陶华打个电话说一声,然而昨晚陶华一直等到快凌晨三点也不见唐蕊回来,打电话也没人接。
陶华当时便有了不好的预感,思虑再三,陶华拿了唐蕊放在她那里的备用钥匙,打开了唐蕊的公寓门,一进门陶华就听见浴室传来了哗哗的水声,以为是唐蕊在洗澡,当时还松了口气,然后就在客厅念叨唐蕊,回来了为什么不接不接她电话之类的。
可是陶华说了好一会也没得到唐蕊的回答,只有浴室里哗哗的水声,陶华觉得不对,就走过去看,浴室门一拉开就看见了唐蕊那血糊糊的尸体,被水一直冲刷着,陶华当时尖叫了一声,跑到门口就打了电话报警,然后就一直守在门口。
后面的就是小蔡从哪些围观群众那里收集的一些信息,就像陶华说的,唐蕊的人缘不好,所以小蔡他们收集的信息,大多是诋毁唐蕊的,说她高傲,没有人情味,泼辣等等,基本都是没什么用的东西,不过也证明了,唐蕊的人缘确实不好。
再之后便是现场收集的一切证据,不过会议的时候,李嘉俊和王清清还在鉴定室,做一些物证的鉴定对比,所以参会的是哪个和他们一起在现场搜查的小警察,名叫冯帅,看到这个名字,我顿时明白顾辞为什么会让他和李嘉俊他们一起做现场搜查了。
之前有一次,张丰宇和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说起自己收了个徒弟,叫冯帅,天分不错,人也挺可靠的,不过我当时虽然记住了这个名字,但却没有关注过冯帅是谁,所以今天看见冯帅的时候,才会不认识。
在冯帅的搜查记录中,可以看到,他们从浴室到客厅再到卧室,一共采集了一百多枚指纹,要把这些指纹给对照完毕,可不是一个小工程,在加上发现了几包可疑的粉末和饮品,所以李嘉俊和王清清的工作量还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