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的时候,我给冯帅打了电话,想问问他在那里,只是电话才接通就被挂断了,这让我很是奇怪,就在我想打第二遍的时候,我收到了冯帅发来的短信,说他有发现,同时在微信里跟我共享了位置。
我给顾辞说了情况,顾辞看了一眼冯帅发来的共享位置,并没有多说什么,车速却加快了,不一会我们就到了西城区,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们在西城区外围就下了车,走路向冯帅的位置靠近。
很快,我们就在一家小卖部的旁边找到了冯帅,只是冯帅的样子看起来并不紧张,我疑惑的问他:“你到底发现了什么啊?”
冯帅指了指前面的一幢房子道:“刚才,我看见曹诺走进了那幢房子。”
我愣了一下看向冯帅,还没来得及开口,顾辞抢先问了出来:“你确定是曹诺?”
冯帅肯定的点头:“我确定是曹诺,我还拍了一张照片,”说着将手机照片翻出来给我们看,不得不说,冯帅的手机像素很是不错,这么远的距离,照片上的人还是非常的清晰,的确是曹诺,只是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人,似乎是保镖的样子。
顾辞转头看向冯帅道:“不是让余强他们跟着曹诺吗?他们人呢?”
冯帅指了指我们斜对面的一幢房子道:“在那房子的转角呢?我估计曹诺已经知道他们跟着他的事了,所以才找了这么个保镖,不过余强他们没有发现我,因为是我先到这里的,我在小卖部打听任天一的情况,转头就看见了他们。
曹诺进去后,我本来也想跟进去看看的,只是刚好看见余强他们被拦住,曹诺那个保镖没有跟着上楼,而是守在了楼梯口,我看见余强他们跟保镖争论了半天,最后没办法就退到了那幢房子的转角了。”
听了冯帅的话,我和顾辞都有些沉思,任天一在这附近消失,曹诺却又出现在这里,还自带了保镖,很明显是要阻止警方太近的跟踪,只是却又不拒绝警方远远的保护,这应该是曹诺有什么秘密不想让警方知道。
同时,曹诺应该也知道自己有危险,很有可能还知道是谁要对付自己,所以才对警方的保护并不拒绝,想到这,我不由对于自己先前的猜测更加肯定了几分,或许就像我猜测的那样,江氏父女的死和他们四个有关,楚秋的死就是江宇复仇的开始。
现在任天一已经失踪了,而杨欣也出国去了,我们唯一还能知晓行踪的便是这曹诺了,只是这么敏感的时候,他为什么会来这里?
就在我思索的时候,曹诺走了出来,顾辞忽然向曹诺走了过去,顾辞回头对我道:“你和范球留在这里,我和冯帅过去就行,你注意看一下那栋楼出入的人。”
顾辞这么说,我便只能和范球停在原地,看着顾辞走了过去,很快,几人便消失在转角的位置,我便看向那栋楼,好一会之后,两个女人走了出来,这两个女人应该都是四十来岁的人。
只是看起来却是一个显得年轻一些,一个则年老一些,年老的那个穿着很是朴素,甚至有那么一点寒酸,而显年轻的那个不但染了头发,还穿着一身套装,虽然不是什么名牌,但看起来也很是不错,两人之间的贫富差距一眼就能看出来。
两人走出来后,站在一起说着什么,很是融洽的样子,看起来关系很是不错,只是我的注意力都落在了显得年轻的女人身上,因为她给我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但我又能确定我没有见过她。
因为这熟悉感,我开始在脑海里过滤我身边的女性,然后是女鬼,但都没有什么发现,最后我开始想我接触过的女性尸体,这次我终于有了发现,是江美,江美的脸虽然被划了几刀,但还是能看出她本来的模样。
这女人和江美有七分相似,尤其是嘴巴的部分,简直是一模一样,就凭这一点,我便确定了这个女人的身份,她应该是程静,也就是江美和江宇的妈妈,江宇他们会来宝珠县,就是为了投靠这个女人。
只是她怎么会和曹诺从同一幢房子里走出来,是巧合吗?我不相信什么巧合,但若不是巧合,又是什么原因呢?若我的猜测是真的,那么曹诺就是杀害了江美他们的凶手之一,程静应该没有理由和曹诺和平共处才是。
没多久,两个女人便分开了,年老的走回了那栋房子,而程静则向着我所在的方向走来,一脸的淡然之色。
我迟疑了一会,还是走了两步,拦在了女人的身前,在女人疑惑的目光中,我先开了口:“请问,你是程静吗?”
程静迟疑了一会才点头,看着我道:“我是程静,请问你是?”
我笑了笑,拿出证件给她看的时候,做了个自我介绍:“我是警察,名字叫陆眠。”
程静接过我手里的证件,仔细看了半天才确认了我的身份,这才微笑着问道:“请问陆-警官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我四下看了看,有些为难的看着她道:“我想和你谈一谈,但这里并不是个好地方。”
程静立刻心领神会的点头道:“我的车就停在不远处,要不我们去我的车上谈。”
我笑着点头,示意程静走前面,我则跟在她的身后,范球站在小卖部门口,有些无措的看着我,一时不知道该不该过来,我对他晃了晃手机,然后给他发了一条信息,让他继续监视,我一会就回来。
在看到范球点头示意后,我们便走过了转角,再走了一段路后,便看见了停在路边的一辆白色的大众,程静带着我走向这辆车,开了锁后她坐进了后座,我也跟着坐了进去,程静这才转头看着我道:“现在可以说了吗?”
程静这话问得很轻,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反而有一种特别柔弱感,我笑看着她,轻声道:“你还记得江河、江美还有江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