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董冬冬低下了头,眼睛望着踏着拖鞋涂了一层透亮指甲油的脚尖,半晌,声音小小地说,“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带我们进来的那个护士,突然推开门,望着在床上的我们俩,她啪一声把门关紧。”
“护士在门外喊,‘谢少,你带来的洋妞病人跑了,现在躺在手术台上的是另外一个女孩子,你的朋友。’谢无诩听到了后,眼睛立刻愤怒到充血,从我身上跳下来,指着我说:‘董冬冬,你居然敢骗我。’”
董冬冬跳上椅子,指着林初的鼻子,把谢无诩的面部表情声音声调模仿得惟妙惟肖。说完了那句话后,她又跳下来,坐在椅子上,叹一口气,无奈地说:“我们就这样卯上了。估计现在谢红毛心里恨不得把我碎尸万段呢。”
“估计他说的是气话吧!”林初咽了咽口水,被这跌宕起伏回肠荡气的故事折磨得死去活来,“那你的初吻,和正式的初吻,都是奉给了谢无诩。”
“是啊。我也没想到他会突然亲我。”董冬冬脸上气得红彤彤,“而且,我感觉我是女生,女生不是比较吃亏吗,应该我生他的气才对。为什么现在搞得好像我非礼了他占了他的便宜呢?”
林初突然想到大学里上心理课的时候,长着胡子的心理老师和她们讲过一个非常著名的心理学家叫做弗洛伊德,他有个著名理论就是你无意说的话,或者无心做的动作,其实都是你潜意识里面的真实想法。
“那你对他是什么感觉?你说你喜欢他是真的吗?”林初盯着董冬冬,目光像是X光探测器一般在董冬冬的脸部扫来扫去,生怕落了一丁点蛛丝马迹。
话音未落,董冬冬两只手缩到胸前,捂住了胸口,像是被蛇咬了一大口似的:“我怎么可能喜欢谢红毛?不说别的,我每次见到他那一头亮度极高的红毛,手就痒痒的,恨不得像薅野草一样把他那红毛全薅干净。”
林初点点头,而且谢无诩就是一花花公子混世魔王,他就和他那些野模十八线小明星玩玩去得了,要是董冬冬跟着他,她第一个不放心。
她们就像知心的姐妹一样说了半宿的话儿,互相给对方吹头发喷香水,肉麻的干嚎,情切切的互贬互黑,闹了许久终于在床上背贴着背睡下去了。
一大早闹钟竟然没有响,林初是被窗外的清脆的鸟声吱吱喳喳地吵醒了,阳光正好,微风不燥。看了看手机的时间,不算太晚,她怀着愉快的心情迈着轻盈的脚步,披一件外套,去了饭厅。
自从和董冬冬住在一起后,她每天不重样的早餐已经把林初惯得像那只在巴甫洛夫实验中形成条件反射的狗,一从床上跳下来,就立刻到饭厅去,这里瞅瞅,那里嗅嗅。
这已经成了我的例行公事,惯例,比刷牙洗脸还雷打不动的习惯。
饭厅闪着光泽的红木桌上端正摆放着两个白瓷小炖盅,手掌大的圆,胖乎乎的墩子身材,林初迫不及待掀开顶上一朵娇俏小樱花做锅纽的盖子,伸头一看,里面是银耳红枣炖木瓜。
煮得糜烂的雪耳丝,红枣去了核儿,木瓜熟透了,颜色比芒果还要黄还要沉。甜津津的气味从盅里飘出来,钻到她的鼻尖,立刻把她的瞌睡虫赶跑了,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动力十足的她冲到洗手间里面刷牙洗脸,不到五分钟完成了平常耗时许久的个人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