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头上还包扎着厚厚的纱布,头发被风吹得乱蓬蓬的,像一个被捋炸了毛的猫。
他身上披了件黑色的长外套,外套的下摆没过膝盖,这种长外套最显人矮,但他穿着走在路上,还是高高瘦瘦、两米八的大长腿,看起来就像吴宇森电影里面刚刚完成了任务,口袋里还放着一把上膛的枪的杀手。
他走过来后,见到坐在方桌旁边矮凳上的林初,愣了愣,转过头去,喊一声老板娘。
老板娘跑了出来,见到他,哈哈一笑:“我刚刚才跟那个小姑娘说,怎么不见她的男朋友。想不到一转眼你就过来了。”
封振咳嗽两声,并没有反驳老板娘的话,淡淡地开口:“帮我打包两份羊肉汤。我带走。”
老板娘瞄一下他的脸,又瞄一下林初的脸,好像搞不懂他们的关系似的,不过她很快就乐呵呵地答应下来,回去忙了。
林初看着他苍白的脸,没有血色的嘴唇,心里竟然会涌出一种心疼的情绪。犹豫了很久,开口了,语气平静地如同一面死水湖:“怎么受伤了?还跑出来?”
他淡淡地说:“于菁菁吃不惯医院里面的东西,我出来打包些回去给她。”
听到这句话,林初是心如刀割似的。
“你伤口好些了吗?”林初问他。
他点点头,淡漠地说:“已经没有大碍了。”
“怎么会出车祸呢?”林初声音小小地问他。
却没想到他听了她的话后,却勃然大怒。
“林初,你不用假装好心来关心我。那天我经过你们公司,看见你和秦明坐在一起,我看见你们亲吻了。秦明不是说只是在他的父母面前假装你是他女朋友吗?还是你们早已经在一起了。”
他的瞳仁里仿佛有一座火山,此时正喷着浓稠而黑暗的岩浆,嘴巴紧紧地抿成一条线,身体不断地颤抖着。
“那是秦明强……”林初哽咽着声音,声音嘶哑。突然想起来,听秦明说,那天晚上,他喝醉了,和于菁菁回了家。
林初心里一沉。
“你呢?你从我们公司经过,你是从哪里出来?”林初冷冷地问他。
他愣了一下,沉默着。
“是从于菁菁的家里出来是吗?你喝醉了,她接你回了她的家里,是吗?你在她的地方过了一夜,你们有亲吻吗?”林初的语气冰冷到,似乎她的身体我的心也能感受到这一种寒意。
他没有回答林初的话。
“林初,你想把故事听完吗?”封振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那天我把车开得很快。在出市区的路上,我被一辆车撞上。肇事司机逃跑。是于菁菁送我去了医院,我宿醉,她怕我出事,一直跟在我的后面。她送我去医院后,我大出血,医院血库告急,她挽起袖子,给我献了400cc的血。”
林初看着封振苍白的脸,一开始他眼睛里闪烁着愤怒的光,慢慢地,说到最后,那种光渐渐地变成了悲伤,变成了无奈,变成了心痛。
泪水不由自主地从她脸上淌下,汇聚成一条条小河,滴滴哒哒,落到面前的羊肉汤里,林初嘶哑着声音,问他:“所以我们呢?”
“没有我们了。”
封振嘴角勾起一丝苦笑。
“我那时候和于菁菁提了退婚,提了分手。之前的确做好一切打算和你在一起。但现在发生了这种事情,我怎么可以丢下她,她身体本来就不好,为了我献血不止,昨晚还衣不解带地在病房里守了我一夜。当我醒来看到她憔悴的脸时,我心里满是内疚。我不能对不起她。”
听完这一番话后,就像有一颗巨大无比的陨石向她袭来,她的眼睛,她的皮肤,她的胸腔都被它撞击得七零八碎。
喉咙仿佛被人死死地捏住一样,林初半天说不出话来。
封振站在原地,就那么地看着她,他明明离她这么近,但她感觉,他们中间好像隔着整个浩瀚而枯寂的宇宙,这片寂静的宇宙空荡荡的,只有潇潇的风声呜呜作响。
“封振。”
林初用尽全身力气才叫得出他的名字。
低着的眼睛抬起来望向她,他的瞳仁闪动着如同快被风吹熄的摇曳不停地光芒,他动了动嘴唇,好像是想对林初说话,但最后他还是没有开口。他定定地望着林初,仿佛一个医生看着无可救药的、濒临死亡的病患。
“封振,我祝福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