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努力平定心境, 心中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却依然会放弃奋力一搏的勇气。
此时,琬儿忽地握紧了我拿着伏火雷的手, 她能显的感觉到我的手在微微颤抖。
我回首, 觉琬儿四目相对。
当她知道我手拿着的是伏火雷之时, 我能显感受到她那有些严厉的目光, 我们都知道伏火雷究竟有多危险, 它的威力究竟有多可怕。
“我, 我是害怕,而是……”
而是敬畏。
对, 确实是敬畏, 我害怕被狼群包围, 却害怕自己手的这颗伏火雷。
因为伏火雷能瞬间吞噬无数生命,且会让人死得极为惨烈。谁若是尝试伏火雷的威力,那便一定会迷恋上这种恐怖的力量, 会毫犹豫的选择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这股力量, 令所有胆敢拂逆自己的人莫敢从!
莫尔斯便是如此。
我怕这颗伏火雷一掷出去, 我会变得同莫尔斯一般,开始漠视生命。
琬儿在这一刻读懂了我的敬畏, 有些严厉的目光中忽而有了一丝宽慰,嘴角难得露出一丝笑容来, 调侃道:
“你难道想医仙前辈的药庐都给夷为平地么?”
琬儿这话说得也确实有, 可现下我们被狼群包围, 伏火雷可以收一劳永逸之效, 至于代价么,确实有点了,而且我也无法确切的估量出, 若是引爆了伏火雷,它的杀伤范围究竟有多……
“诶,咱们赔得起么?”
我免还是小心嘀咕了一声。
琬儿开怀的笑出声来,禁摇了摇头,对我依旧是无可奈何得紧。
“是区区狼群,还用上伏火雷的。”
琬儿轻轻拍了拍我的手背,示意我要按捺得住性子。
可我心却莫名咯噔一声,一种好的预感浮上心头。
“就是待会场面会有些于血腥一点……”
琬儿言语之中,轻描淡写,掩盖住的,是身为一军统帅的威自怒。
琬儿的意思是,她要出手了。
我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事到如今,经没有什么事情是我经受起的了。
我故作洒脱的耸了耸肩,言道:
“也就是血腥了点,无妨,我受得住。就是一点,许受伤,我会好好着你的。”
听我此言,琬儿宽慰的笑了。
“好,那你便好好着。”
言毕,琬儿向前一步,横刀在前,目光也逐渐变得冷酷且毫无温度起来,手中的璇玑也在夜光的照耀下闪着冰冷的寒光……
琬儿笑了。
来吧,璇玑,让你的人来切实感受一下,你真的力量吧!
璇玑放佛感受到了来自人的召唤,刀身低吟,积极地给予回应……
……
我从知道,杀戮,也可以是一种极致的美!
剑是凶器,剑术是杀人之术。
所有通互相搏杀经历生死而积累下来的经验,都是为了让人在搏斗中存活下来,都是真实的杀生害命的伎俩。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都无法掩盖这事实。
而且,杀戮,从古至今,从未断绝。
我胆小,畏血,厌恶杀生,批驳杀戮。
可仔细想想,往我从未经历需要自己以命相搏才能得到一线生机的巨危机,自己身处安全之地却去批驳别人因生存所需而杀戮性,何等的妄自尊狂妄无知呵。
而琬儿,承担着她本该承担却又似乎必须得承担的命运,可她敢于负责,一往无前,绝轻易臣服于命运,而她很显然经承受住了命运的考验。
她果敢,坚韧,勇于担当,敢天争。
我们彼此的性格是如此同,可我很是倾慕这样的她,也非常的庆幸,自己爱上了一这般了起的女子!而能被她爱着,抵是我这辈子最引以为傲的就了!
呵呵。
起来,这颗伏火雷当真是无用武之地了。
……
我打算这颗伏火雷好生收起来,那箱孙小妹从屋头冲了来,心情激动的拍着我的肩膀,一脸崇拜的表情说道:
“哇,太惊人了,真是太惊人啦,琬儿姐姐,她,她就是传说中的绝世高手吧!”
她这一拍,我手的伏火雷险些脱了手,顿时把我吓得魂附体,忙把伏火雷往自己怀揣,烧火棍搁得远远的。
我瞧这丫头的兴奋劲,似乎经完全忘记了恐惧为何物,她盯着琬儿的眼神似乎都在闪闪发光。
呵呵,照这发展趋势,保齐很快洛阳城的街小巷就都在传唱关于一位绝世女侠铲奸除恶的传奇故事了。
哎。
我觉轻轻叹了口气。
“你害怕么?”
望着这位兴致高昂的孙家千金,我觉稍微有些好奇,照常来说一位世家出身的闺阁小姐,到这番打打杀杀的场面,虽说都是哭哭啼啼的,至少会像她这样赶着往前凑的吧。
“为何要害怕?琬儿姐姐这般神武非凡,这群狼根本就是她的对手,所以根本无需害怕!”
这话说得,倒似她在宽慰我了一般。
“我要是也能有琬儿姐姐十分之一的本领就好了,这样的话就能琬儿姐姐一道肩作战。”
孙小妹这话,说得我有点脸红。
“欸,你少激我,我跟你现在老老实实在这待着,就是在帮你琬儿姐姐了。”
孙小妹捂嘴笑着,她发觉揶揄我是件很有趣的事情。
“今日之事,切勿同外人说起。”
我知道,以孙小妹的聪慧,早就应该猜出琬儿的身份了。
“今日何事?”
此刻,她却在那故作知,当真是狡猾得紧。
“你确实是一位非同一般的闺阁女子,要知道寻常人语间这番场景,更多的还是恐惧……”
我给了她一褒义的评价。
“恐惧?恐惧琬儿姐姐么?是琬儿姐姐救了我,我为何要恐惧琬儿姐姐?就算她用了十分残酷的手段杀死了这些狼,那也是琬儿姐姐救了我的性命。世间多的是那种满嘴仁义道德的虚伪之徒,我孙鹛最恨的,也是这种虚伪小人。”
难得到孙小妹露出带刺的一面,她所处的生存环境,造就了她嫉恶如仇,爱憎分的性格,说实在的 ,我还是挺欣赏这敢怒敢言的姑娘的。
“我能问子你一问题么?”
孙小妹露出一脸十分好奇的表情,可见这问题对她来说还是颇为在意的。
“说来听听?”
我保留是否答复的权力,因为直觉告诉我,她的问题肯定刁钻得紧。
孙小妹笑了,开口问道:
“小妹想询问子,子是否当真如同传言的那般常喜流连万花丛,还可片叶沾身?”
我就知道!
“呵呵。”
我只回了两声冷笑,孙小妹便开悟了,忙郑重其事的对我作揖行礼,面上还带着几分歉意,言道:
“哎,都说传言可尽信,是小妹失礼了,偏听偏信误信传言,以为子当真是一位朝秦暮楚、见异思迁的薄情郎,故而才做出冒犯子之事,可今日之所见,小妹才知此乃缪,故而小妹特向子致歉,还请子海量汪涵,宽恕则。”
我一脸尬色,她今儿都瞧见啥了就对我改观印象?
呵呵,别以为我听出她的弦外之音,她之所以断定我是传言中那朝秦暮楚、见异思迁之人,那是因着她瞧见在我身边的女子是琬儿的缘故。
试问,有如此一位美若天仙、温柔贤惠又是绝世高手的女子做妻子,哪要命的夫君还敢在外头朝秦暮楚、见异思迁?!
呵呵!
罢了,我就同这小女子一般计较了,以免别说我气量足。
说起来,我也有问题颇为好奇,既然她承认写唱本之事冒犯我了,那我就得乘机提出问题也稍微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么。
“你那唱本,会如何结尾?”
孙小妹似乎也没预料到,我会问出这问题。这感觉便如同我似乎认同了她的作品一般,遂用十分奇特的目光瞅着我。
我故作咳嗽了两声好做掩饰,虽说确实有点气她拿我当原型写了那么轻浮故事出来,可能否认她无论是文风还是故事都写得颇为引人入胜。
孙小妹抿嘴一笑,倒也没藏着掖着,十分爽快的回道:
“结尾么,驸马,和离。”
什么?!
“许和离!浪子回头也好,千跪万求也罢,坚决许和离!”
我挥舞着手中的伏火雷,有同意我的要求便之同归于尽的架势,那认真的模样,直把孙小妹瞧得一愣一愣的。
“……”
“……”
气氛在此时,似乎有点尴尬。
孙小妹见我举着伏火雷一脸严肃的模样,真怕我一时想开就把这伏火雷给点了,忙迭出言先安抚我一下。
“欸,好,你说许和离,就和离。”
听她这么一宽慰,我还真有点缓神来了,却曾想她又低声嘀咕了一句,道:
“和离的话,那就只有休夫了!”
这一下我蹭蹭的火又上来了,高举伏火雷,无比霸道的宣布道:
“许和离,更许休夫,你要敢写,我就你同归于尽!”
孙小妹一脸诧异。
“好好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就没见这般疯狂的书迷!
哎。
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
当有人打开房门时,赫然引入眼帘的,是在一堆狼群的尸体上,赫然立着一位飘然俊逸的剑仙!
当她凌空挥动手中的那柄战刀之时,战刀上的鲜血随之飞溅来,瞬间便他身上的儒服染上了血红之色,血溅到脸上,眼睛也在这一刻睁开了。
来人下意识的想要伸手去擦拭眼中的血水,也越是着急却也是无法得偿所愿。
他深怕眼前的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觉,忙迭开口询问道:
“你,你是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