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古言小说 > 旺门佳媳 > 第一百零六回 表白心迹全文阅读

沈恒一直到天擦黑,才回来了,还带着一身的酒气。

却是他和章炎等几个同窗见过孟夫子后,孟夫子因孟太太和孟姝兰都病着,倒是没留他们吃午饭,几个同窗却都说笑着要去聚丰楼聚一聚,好生喝两杯,庆祝他们此番府试‘不管怎么说,都答完了题,平安回来了,哪怕今科中不了,下一科也能从容不少了’。

沈恒向来不爱这些应酬的,也惦记着早些回家见季善。

之前一分开便是一个月,他倒还没觉得多想念,大抵是实在顾不上想?

可昨儿回来重新见过她,重新与她共处一室后,他便觉得与她分开一时一刻都是那么的难熬了,当真是归心似箭,只想立时回家见她去。

奈何章炎却说,他既已是童生,秀才也近在咫尺了,那基本的交际应酬便少不得。

若这次那几个同窗和他都能中,那以后大家更是同年了,情分更是不一样,大家不趁如今便走动起来,礼尚往来起来,等将来对方万一发达了,再来临时抱佛脚不成?

沈恒一想也是,只得随章炎和几个同窗去了聚丰楼,叫了几个菜和两壶酒,大家吃喝起来,之后又都点评了一下各自此番府试做的文章,还行了一回酒令,一直到大家都喝得有七八分醉意,天也快黑了,才结账散了。

季善这么久以来还是第一次见沈恒喝多,见他都快站不稳了,本想上去扶他的,犹豫片刻,还是忍住了,对已经扶住了沈恒的路氏道:“娘,我给相公准备热水去啊。”

路氏倒是没注意到她的迟疑,忙道:“那你快去。”

一面扶了沈恒往房间里走,一面抱怨:“你这是喝了多少啊,酒量又不好,干嘛喝这么多,亏得还知道回家的路,亏得一路歪歪扭扭的还是回来了,要是走错了,就倒在哪个树丛草丛里了,看你会不会着凉!”

等路氏将沈恒扶到床上躺好,季善也打了热水回来了。

路氏爱子心切,接过季善递上的帕子便给沈恒擦起脸手和脖子来,倒是让季善暗自松了一口气,这些事儿她可不方便给沈恒做,尤其如今这个当口,娘真是太善解人意了!

好在沈恒虽喝多了,酒品却是很不错,一直安安静静的睡着。

季善送走路氏后,折回房间见他并不需要照顾了,遂拉上布帘,躺到了自己床上。

这才忍不住又想起白日自己心里的那个问题来,她此番若是离开了,有朝一日真的不会后悔如今的决定,不会后悔如今的理智与决绝吗?

可届时她纵然再后悔,肯定也是于事无补了。

念头闪过,就摸到了枕头下的簪子,忙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光一看,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心里就越发的犹疑了……

次日清晨沈恒一醒来便喊头痛,“原来宿醉醒来头这么痛的,就跟有人拿了凿子在凿我的头一样,早知如此,我昨儿就不该喝那么多,以后也再不敢喝多了……”

季善见他抱着头,俊脸也因为痛苦,皱成了一团,便有了几分难得的孩子气,忍不住笑道:“酒这个东西若是喝得适量,自是好的,可若过量了,当然就得喝的人付出代价了,所以记住这次教训,以后千万要适量吧。”

说完递上早就给他沏好的酽茶,“先喝点儿茶缓缓吧,我给你打热水去啊,等你喝了茶洗了脸后,应该就能好受些了。”

果然喝了茶洗了脸后,沈恒觉得好受了许多,却还是没胃口吃早饭。

还是季善再三劝他:“就是因为胃里难受,才更要吃点儿热热的,清淡的东西缓缓。”

他才吃了一个煮鸡蛋,一碗粥。

因见天气不错,便想约季善爬山去,“我走时树木花草都还只是在发新芽,结果回来时,便都变成绿叶了,所以想到处逛逛去,季姑娘可愿随了我一起?”

等到了半山腰,阳光也好,四周也全是绿色,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他再向季姑娘表白自己的心迹,就再合适不过了。

可惜季善却是笑着婉拒了他,“我要帮娘包粽子呢,除了咱们自家吃的,娘说夫子那儿总得送些,你昨儿送的可不能算端午节礼,好歹也要再送些粽子去才像样儿,再就是舅舅家、里长家和邓老爷李老家等几家,娘说也得送些去,好歹也是咱们的心意。我前儿还跟三嫂说好了,要帮她给三丫做衣裳呢,这两三日怕都忙不过来,所以还是你自己去逛吧。”

沈恒只得遗憾的应了一声“哦”,自己逛去了,却因没有季善陪着,实在没意思,逛不到半个时辰便回来了。

次日上午,沈桂玉带着两个儿子回来了,“听孩子他爹说前儿在聚丰楼见到四弟和二妹夫了,我才知道四弟回来了,本来端午节也要回来看爹娘的,索性今儿提前回来了,孩子他爹后日过节时再来,顺道儿接我们回去。四弟,你这次考得怎么样?上次县试你就是头名,这次府试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吧?”

还给沈恒带了两副猪脑和猪心回来,“我听说吃什么补什么,四弟你这几个月以来那么用功,脑子和心可都得好生补补才是,偏我新近才知道这个,不然早给你送回来了。”

弄得沈恒是哭笑不得,还补脑呢,都知道猪最笨,猪脑吃了真的不会跟猪一样笨吗?

却也知道沈桂玉是一片好意,只得笑着向她道了谢:“多谢大姐想着我,这些日子你和两个外甥都还好,家里也都好吧?”

倒是季善笑道:“猪脑跟鱼头一样,的确能补脑,还能提高记忆力,多谢大姐了。”

午间便给沈恒做了猪脑豆腐汤,下午则在把给各家的粽子送出去后,开始煮起自家吃的粽子来,一时间整个家里都是粽叶和糯米的清香。

翌日,沈青和章炎也带着攸哥儿回来了。

搁以往沈桂玉瞧得妹妹妇唱夫随,章炎还待沈青各种体贴,少不得要犯酸,如今却是一脸的平和,甚至还关切的问起沈青打算什么时候再给攸哥儿生个弟弟妹妹来。

弄得沈青背地里与季善感叹,“之前见大姐变了,我还想着也不知她能好多久,毕竟江山难改本性难移。却不想,她竟真的改好了,这次瞧着气色也好了不少,说话做事也明白多了,上次的事如今看来,也并非全然就是坏事了。”

感叹完沈桂玉,又八卦起二房的事来,“二嫂还真以为这世上就她一个聪明人呢?好了呗,吃大亏了呗,要不是见二哥瘦了一大圈儿,大丫和小梧也不爱说话不爱笑了,我再说不出好话来!只盼她自此明白那句话‘人在做,天在看’绝不是说说而已,以后也能跟大姐一样,变成一个真正的明白人吧!”

季善心不在焉的听她八卦,时不时的附和一句半句的,都过两日了,心里还是乱麻一般,理不出个头绪来。

底层百姓除了过年,其他节日都看得不甚重,到了端午节当日,沈家不过在家里的大门小门上都簪了菖蒲和陈艾,再一大家人聚在一起吃了午饭和晚饭,不论大人孩子,都喝了点儿雄黄酒,端午节也就过了。

沈桂玉与节日当天才赶到沈家来的柳志,还有沈青章炎也在晚饭后,带着各自的孩子回了家去。

家里总算安静了下来。

沈恒也总算松了一口气,他终于有机会向季姑娘表白心迹了,决定了,就明日吧,一日他都多等不得了!

可惜第二日沈恒还是没能向季善表白成,因为有人带信来,路舅舅爬树采摘蜂蜜时,不小心从树上掉了下来,听说摔得有些严重。

路氏听了,立时急得眼睛都红了:“都五十岁的人了,还是这么跳脱,不知道让大郎二郎爬呢,当我不知道,肯定是他非要自己爬,觉得爬树好玩儿,打小儿就是这样,可也不看看自己都多大年纪的人了!”

嘴上抱怨着,手上也是不停,飞快收拾好一包东西,便忙忙要赶去路家。

想到路舅舅路舅母肯定都很牵挂沈恒,索性又把沈恒和季善一并带上了,回头多两个人,真有什么事儿,也能多两份力。

沈恒自然也顾不得表白不表白了,肯定是路舅舅的安危更重要;季善也顾不得去路家的路难走了,路舅舅路舅母对她是真的很不错。

于是母子三人急匆匆上了路。

所幸到了路家一看,路舅舅只是受了些皮外伤,并无大碍,他掉落的那棵树也并不高,也不知带信的人怎么就传得那般严重,路氏与沈恒季善方松了一口长气。

却是“来时容易回去难”,路舅舅路舅母以‘农忙已经完了,恒儿也考完了,可以暂时松懈几日,正好你们娘儿留下来散散心’为由,不许他们回去了。

娘儿们三人只得在路家住了三日,第四日上才在路氏又叮嘱了路舅舅一番‘以后不许如何如何’,惹得路舅母不停的拍手叫好:“果然让妹妹回来是对的,也就妹妹才能治得了你!”后,回了自家去。

可纵使回了家,沈恒还是找不到多少机会与季善独处,她日日都要么跟温氏一起,要么跟路氏一起,要么就是在灶房或是自留地里忙活,晚上亦是回了房就说好困,梳洗完就拉起帘子睡下了。

这下沈恒便是再迟钝,也知道季善分明是在有意躲着他了,何况他还早有所觉,只是有意在忽略而已。

不由满心的焦躁与不安,季姑娘她始终不肯给他表白心迹的机会,是因为她仍然一心要走,压根儿没想过第二种可能,所以才数度把他的话堵回去,以免他说出来了,弄得彼此都难堪,没法儿再跟当初说好的那样好聚好散了吗?

这日傍晚,因天儿已是一日比一日热,季善做好晚饭,与沈恒吃毕后,便提了水,到澡房洗澡去了。

浑身都黏腻腻的,实在太难受了!

还是抹了胰子,浑身冲洗了两遍后,季善才觉得舒服多了,便擦干了身上的水,穿起衣裳来。

却是刚穿好衣裳,便被一只从房顶上忽然掉落下来的硕大老鼠吓得尖叫起来:“啊——”

沈恒正在房间里看书,他们的澡房就在房间旁边,是开了年后,季善觉得在房间里洗澡实在太不方便了,还都得找沈恒不在的时候,每次都弄得彼此都尴尬,遂托了沈树,帮忙盖的一个也就四五平方的小房间。

自然季善才一尖叫,沈恒便听见了,只当她出了什么事儿,把手里的书一扔,便忙忙冲出房门,冲进了澡房里,“怎么了,季姑娘,出什么事儿了吗?”

季善惊魂未定,胸脯仍剧烈起伏着,“老、老鼠,方才房顶上掉下来这么一只大老鼠,吓死我了……”

沈恒听到原来只是只老鼠,松了一口气:“没事儿啊,我这就帮你帮它弄走,那它现在在哪里?别怕,别怕。”

季善喘着气道:“已经跑了,我才一叫就、就跑了,真的很吓人……可家里明明养了猫的,大伯家的猫也经常来咱们家,以往我也没见过老鼠,怎么今儿忽然就掉了这么大一只下来?不行,我待会儿得把大花叫到这里来,非要把那只该死的老鼠捉住吃掉才算完!”

沈恒见她气鼓鼓的,虽然觉得自己不该这样想,还是忍不住想道,季姑娘原来生起气来,也是这般的可爱。

念头才刚闪过,就发现季善的领口是敞着的,站在他的角度,正好能看到下面一片雪白的肌肤,乃至……忙火烧一般移开了视线,咳嗽一声道:“季姑娘,我不是故意闯进来的,是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儿,我、我先出去等你啊。”

说完便忙忙转身出去了,还帮季善掩好了门。

余下季善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领口竟然是敞开的,忙一把扯紧了,骂起那该死的老鼠来,她还没想明白呢,它来捣什么乱啊,亏得自己已经洗完了,衣裳也穿好了,要是正在洗着,那就真是尴尬的妈给尴尬开门,尴尬到家了……

胡思乱想着,季善收好脏衣服,深吸一口气,上前几步拉开了澡房的门,她再在里面待下去,天就要黑透,蚊子也要大肆出没,只差把她抬走了。

就见沈恒果然等在门外,一见她出来,就笑得有些不自然的道:“季姑娘,我……”,却是脸也发烫脖子也发烫的,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季善见他尴尬至极,自己若也再一味的尴尬,彼此今晚就真的没法再睡一个房间了,可她要是贸然去睡客房,沈九林与路氏今晚怕也要睡不着了。

正要说话,路氏小跑着过来了,“恒儿,善善,你们在这里啊,我刚才听见善善在叫,发生什么事了吗?”

季善没想到路氏也被自己那一声尖叫惊动了,不好意思道:“娘,没事儿,是我刚洗完澡时,房顶上忽然掉了一只老鼠下来,我吓了一大跳,所以……没吓着爹娘吧,都是我不好。”

沈恒忙也道:“娘,那老鼠已经跑了,您别担心。”

路氏这才拍起胸口来:“吓我一跳,还当怎么了呢。不过家里这程子粮食多,吃的多,也不怪老鼠多,大花怕是根本捉不过来,我明儿上你们俊德叔家再捉一只回来,他们家猫多。”

沈恒笑道:“那娘可别忘了,不然回头吓着了孩子们尤其是大丫二丫,女孩儿就没几个不怕老鼠的。”

路氏“嗯”了一声,“知道了,不会忘的。那你们早点儿睡啊,我也回房睡了。”

说完转身走了。

沈恒这才与季善道:“那季姑娘,我们也回房吧,我已经熏过艾草,房里没有蚊子了。”

季善点点头,与他一前一后回了房。

随即便又跟之前一样,哈欠连天起来,“好困,我先睡了啊……”,就要往自己床上去。

眼前却是一黑,沈恒高大的身影已挡在了她前面:“季姑娘,我知道你不是真的困了,而是在躲我,怕我说出什么话来。可你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那些话我无论如何都肯定要说的,还望你现在能给我机会说出来。”

季善不由干笑,终究还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了?

又见沈恒幽深的双眼里满是认真与专注,明显一副她今日不让他说,他也要说的架势,只得松了口:“好吧,我们先坐下,你再慢慢说吧,我听着就是。”

沈恒眼里这才有了笑意,却是等到季善先坐了,自己才也坐下了,却是好半晌都没开口。

季善等了又等,都没等到他开口,本来一直垂着眼的,也只得抬眼看向了他:“不是说有话要说吗,怎么不说了?”

沈恒一直都在不着痕迹的喘气,手心里的汗也是越来越多,听得季善这话,怕她不耐烦了,忙又接连喘了几口气,才终于开了口:“季姑娘,我、我不想再遵守当初我们的约定,等我中了秀才后,就放你走了,我……我舍不得放你走了,我发现自己早就喜欢上了你,想、想留下你做我真正的妻子,一辈子都不分开……”

话没说完,已是恨不能咬掉自己的舌头了,怎么就这么笨呢,不过短短几句话,百十个字而已,竟然说得这样磕磕绊绊的,真是太没用了!

好在是话虽说得磕磕绊绊,意思总算是明白表达出来了,心里还是小小的松了一口气。

余光却见季善仍是一脸的平静,半点被人当面表白的喜悦与羞涩都没有,就好像他说的是他今晚吃了什么一般的寻常,才松了的那口气霎时又提了起来。

难道之前都是他的错觉,季姑娘对他在感情上其实并没有任何的变化,仍跟一开始一样,所以才会一直不给他机会,让他把心里话说出来,以免彼此像此刻这般的尴尬?

可、可他们都同住一间屋子两百个日日夜夜了,这两百个日日夜夜以来,彼此也早已成了对方最亲近的人,他也确信自己不会感觉错……问题感觉这个东西,是最玄妙的……

并没注意到桌子下季善的双手一直在抖,心里更是早已掀起了惊涛骇浪,远不若表面上看起来那般平静。

尤其还是在她其实早已猜到了沈恒心思,彼此间就只差捅破了最后一层窗户纸的前提下,在沈恒的表白词也一点不煽情的情况下,她居然还会紧张成这样,她可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镇定,必须立马给她镇定下来……问题心丫根本就不听使唤,就是要狂跳啊,怎么办?

自以为不着痕迹的接连吸了好几口气,又都缓缓吐出后,季善强迫自己开了口:“可我们早就、早就有言在先的,总不能出尔反尔吧?”

也自以为自己的声音很平稳,与平常相比肯定没有任何差别。

却不知她的吸气呼气早被沈恒看在了眼里,她声音里的轻颤他也一下子就听了出来,本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是越来越紧张的,霎时也不紧张了,平添了几分底气。

只要季姑娘对他也并非全然无情,只要从来不是他的错觉,他就什么都不怕了!

沈恒因笑道:“季姑娘,我们的确有言在先,但时过境迁,此一时彼一时,也没谁规定约定好了的事,就不可以酌情更改啊,只要做约定的双方达成一致,都觉得不必再遵守了,约定自然也就作废了,不是吗?”

顿了顿,正色道:“善善,我心悦你,你愿意做我名副其实的妻子吗?”

季善的心因沈恒幽黑双眸里浓得快要化不开的情意跳得更快了,手也抖得越发的厉害了,好半晌才勉强挤出一句:“太、太突然了,你容我考、考虑一下,不是,考虑几天,我、我、我……”

她本来想的是再细细思考几天,便做最后决定的,优柔寡断本来也不是她的性子。

谁知道沈恒压根儿不给她这个机会,一次次的想要进攻,终于到了这会子兵临城下,非要她给个答案了。

沈恒仍定定看着季善,缓声道:“突不突然,善善你心里应当很清楚才是。我们朝夕相对,共处一室大半年,许多东西早就已润物细无声,尽在不言中的改变了,如今别说这个家里,便是整个世间,我们也势必再找不到比彼此更亲近的人了。当然,爹娘也很亲近,于我来说也很重要,但我心里很清楚,你的重要与他们的重要是不一样的,可也就只爹娘和你,才能让我为之付出一切,乃至生命,都不会皱一下眉头了。”

说着,伸手握了季善的手,“所以善善,还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照顾你一辈子。当然,我不是让你现在就一定要答应我,我只是希望你能慎重考虑一下,不要仍只想着离开,真离开后,你一个弱女子,就算聪明能干,自有主见,真遇上了歹人,只怕也不是对手,尤其你还生得这么好,就更……,我真是光想都觉得心揪成一团了,叫我怎能安心放你走?感情上做不到,理智上同样做不到!希望你能考虑一下另一种可能性,哪怕与你的初衷可能背道而驰了,但结果指不定更好呢?”

季善刚被他握了手,便触电一般的想要抽回。

可惜沈恒握得极紧,根本不容她抽回,那种毋庸置疑的力量,也在无声向她昭示着,他已经不再是曾经那个病弱胆怯的他,而已经彻底找回了自信,彻底长成了一个从身至心都充满力量的真正的男人!

季善只能由他握着,垂眼听他说完了,方缓声道:“我不否认就像你说的,许多东西早已在润物细无声的改变。只是我真的、真的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考虑与权衡,毕竟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再炽烈的感情,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平淡,甚至两看生厌,我实在……”

‘实在’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

却足够沈恒明白了,忙道:“善善,你是怕有朝一日,我会像柳志对不起大姐那样,对不起你吗?我当日就说过了,我跟柳志不一样,他犯的错,我这辈子都不会犯,若你不信,我可以发誓的,他日我若有违此言,就让我天……”

“你不用发誓,我其实自来不信这些的。”

季善打断了他,人也终于冷静了下来,“但我相信你此刻说这些话是发自内心的,我也相信你既说了,就能做到。可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你以后的地位越来越高,你是不会偷摸去采外面的野花,那主动送上门的诱惑呢?红袖添香的美事,可是你们文人最喜欢、最津津乐道的。”

见沈恒要说话,抬手制止了他,继续道:“但我却是绝对容不下这些的,年轻时容不下,等我四五十岁,照世俗的说法,已经是老太婆,甚至都有孙子了,一样容不下!因为在我看来,忠诚是婚姻里最基本的,若连最基本的都做不到,谈何其他?女人要所谓从一而终,那么男人,也必须对自己的妻子忠贞不二,别的男人我管不了,别人的婚姻我也无权置喙,可我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婚姻,却必须做到这一点,否则,我宁缺毋滥!”

搁现代她还能离婚,哪怕男方不同意,还能起诉离婚,财产也能尽可能一人一半,孩子的抚养权女方争到的可能性也一般比男方大。

可搁如今,她能怎么办,双方的地位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从来不对等的,现在不对等,因为她没有娘家撑腰,她甚至根本就是沈家“买”来的;将来更不可能对等,沈恒只是秀才,便能打压得她毫无反抗之力,何况他还不会止步于秀才。

届时她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悔青肠子也迟了?

沈恒确定季善说完了,才笑着开了口:“原来善善是担心这个。不知善善听说过前朝的成宗皇帝吗?堂堂一国之君,尚且与他的皇后一生一世一双人,我不过一个小小的童生而已,纵然后边儿还能往上考,与一国之君也是云泥之别,一国之君都能做到的事儿,我自然也能做到。何况我们家赚钱管钱的人可是你,我们家听老婆话、怕老婆也是家学渊源,你尽管放一百二十个心就是了。”

见季善要开口,这回轮到他抬手阻止她了,“善善,我知道你虽然看似爱说爱笑,与家里的人也都处得不错,给他们花起银钱来,更是从不吝啬藏私,但其实你从没真正将他们放到心上过。因为压根儿没上过心,自然也不用为他们烦心,懒得为他们多费心思,所以能用银钱解决的,你都宁愿用银钱解决,也懒得跟大嫂二嫂吵啊闹的。你也没对谁真正敞开过心门,其实一直无形的将所有人拒之门外,我想来想去,莫不是与你打小儿的经历有关,所以让你很难去相信一个人,遇事先就往坏的想?”

“可你不妨信我一次,看我能不能说到做到,若我能,当然皆大欢喜;若我不能,凭你的聪明才智,也肯定多的是法子收拾我,是不是?旁的不说,只凭你对我有救命之恩这一点,将来我若真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你已经可以让我身败名裂了,毕竟文人都将红袖添香视为风流韵事,却没谁不唾弃忘恩负义之辈。何况你还呕心沥血的助我考上了童生、秀才,我将来纵有再大的成就,也泰半是你的功劳,我若忘恩负义,就更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了,——这样你还要害怕,还要迟疑,还要因噎废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