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定芳楼的火烧了多久,只知道江轻离和闻莺还有泠月一起出了城,还是能隐隐约约的看到外面冲天的火光。江轻离有提前研究过乐陵城的路,这次是从城的东门出去,他们要去一个叫白术的小城。白术顾名思义,就是以生产白术为名,和乐陵城隔的不远,但是远远没有乐陵城繁华,当然,也要安静平和不少。
三个人吃饱喝足,添置了足够的东西,就在城外雇了一辆驴拖的板车,这么上路了。理由还是一样,三个穷苦村妇,怎么可能有钱雇的起什么马车牛车?驴车虽然破破烂烂的,但是就是因为这种破破烂烂的,才愈发的不让人不会差距出一样来。
江轻离的演技相当好,说话的时候腔调奇怪,作派又土又蠢,一路上都没有被任何人认出来。不光如何,还被几个不太好的人当做是傻姑子嘲笑了。她倒是无所谓,泠月被气得险些就要过去理论,但是还是被拦了下来。
虽然说乐陵城附近的白术城比较近,但是因为是驴车,走得快慢全都要看驴的心情。显然,这天晚上的驴心情不太好。原本一个时辰就能到的,这里停一停,那里歇一歇,磨磨蹭蹭的折腾了一夜才到了白术。为了保证各自的安全,晚上的时候是三个人轮流睡两个时辰,单独留一个人守夜,所以有惊无险,还是平安的到达了目的地。
虽然身子不太受得了这样的操劳,但是江轻离的意志犹在。到了白术城前,给车夫数了几枚打钱,到过谢,就叫两个人一起跟上走了。闻莺和泠月都是劳苦命,本来走前就累了一天,晚上又睡得不太好,这会儿两个人的精神都是怏怏的。江轻离主动帮着分担了行李,鼓励道,“来了这里,我们就可以吃好喝好了。我事先已经查过了,乐陵城附近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城村,白术只是其中不起眼的一个,咱们,也是那些不起眼的人中的其中一个。”
一听到终于有地方可以休息了,闻莺就有了力气。踉踉跄跄的拿了行李,就率先一个进了城。泠月还是神色怏怏的,跟在了江轻离的后面,迟疑了半晌,还是问了出来,“小姐,你这是临时起意,还是早就这样打算了?那个……我不是想要通风报信,只是想知道,王爷知道这件事情吗?他……他会不会担心我们?“
江轻离是个非常理智的人,在她看来,泠月毕竟是王府中出来的人,记挂着王爷,记挂着王爷,于情于理都没有错。但是从自己的角度来出发,她作为自己的人,却总是想着别人,这可不是什么值得夸奖的好事情。自己都知道自己这样不对了,还要说出来,她以为是自己什么?冒天下之大不韪?舍生取义,难不成还觉得自己很厉害?
她顿了顿,已经盘算着要如何把泠月归还给君无羡了。这些日子,带着她来也没有享过福,尽吃苦了,的确也有些对不起她。往后尽量对她好一些,其他的也就罢了。江轻离冷静下拉来,也没有表露出什么太多的情绪,只是对她笑笑,不咸不淡的回了过去,“我好像没有什么义务要把所有的事情事无巨细的告诉他。不过你若是觉得咱们这样不安全,那我给你盘缠,你回去说一趟。”
这哪儿能走啊,若是走了,恐怕就回不来了。虽然江轻离已经竭力克制了,但是语气里流露出来的嫌弃还是不会骗人的。泠月知道自己又说错了话,只能叹了一口气,“对不起,小姐。我只是……为了咱们着想。咱们是三个弱女子,这样呆在外面,我害怕不能保护你们两个。”
最后一句话倒是稍微像个人话,但是前面的几句是什么意思?真的是莫名其妙。难道女人就不能活了么?难道女人不靠着男人,就连立足也不行吗?这一世,她只需要自己活下去就好了。上一世,她还生生把一个扶不起的阿斗生生推上了皇帝宝座呢。她也是个女人啊,难道男人做的到的,女人就做不到么?
“没事,走一步看一步吧,不到是不得已,不需要去麻烦别人。”在江轻离的眼中,泠月简直就是无可救药了。但是她也相当的理解她,毕竟她学了一身不错的武功,但是却因为是女子的身份,只能在王爷府上当最普通不过女工。就算是比端茶送水的丫鬟们要高级一点,其实在实质上也没有什么区别。
这样的落差,一开始肯定是很不服的。但是日子久了,加上君无羡对待下人又十分的好,也就慢慢的接受了这种差异。温水煮青蛙,说得就是这么一回事。江轻离不能怪君无羡,也不能怪泠月,只能说变成这样的泠月,实在不是自己需要的人。
当初她看上她,是因为觉得她长得英气,好像有一颗不屈的男孩子气。现在,只能说是人不可貌相吧。毕竟是个大姑娘,心也是一样软的。这怪不了谁,只能说自己选错了人。
唉——顾惜城说以后会遇到更好的。她现在这个处境,上哪儿去找人呢?算了算了,还是过好眼下吧。
江轻离为了这次的出逃,已经准备了很久,方方面面,事无巨细。三人来到了白术城,是个和乐陵城截然不同的一个小城。没有那么繁华的街道,几乎只有乐陵城的四分之一大小。街道干净,但是没有那么多商铺在,三三两两的人走在街上,都是很闲适的模样。
一路问了好几个行人,总算找了几家可以住宿的客栈。江轻离选了一个价钱适中,各方面都很干净的客栈入住,说话还是一开始理由,说是寻亲。她的演技经过一晚上的磨练,已经十分的娴熟了。虽然乡音还是乱七八糟,估计谁也听不出来是哪儿来的,但是还是能很明显的听是个种田的少女。
加上头发蓬乱,作派豪放,脸上又黑不溜秋的,谁也不会把她和那个艳绝乐陵城的第一美人姜倾梨联系起来。
三个人定了两间相邻的房间,泠月和闻莺住在一起,姜倾梨单独住在一起。也是操劳了一天,三个人要了热水来梳洗了一番,又仔细的把行囊都规制好,出去吃了一些东西,也就提前睡下来了。
才不过第二天,三个人起来了。江轻离不能再涂锅底灰了,但是也用了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刻意遮盖了容貌,又把头发垂下来,散乱的遮住了大半张脸,虽然不比锅底灰有用,但是搪塞过其他人还是十分有用的。三个人在楼下吃面,就听到本地人开始啧啧的说起了大事情。
“你们听说了么?前两天啊——乐陵城的一座青楼给烧了!”
“什么?怎么会忽然烧了。你说的,是不是那个很有名的胭脂街?我听我叔说过,那胭脂街上全都是青楼……里面的姑娘,一个赛一个漂亮呢。”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光想着什么女人不女人,呸呸呸……你快说,咋么回事?怎么好端端就烧了呢?”
“之前不是说,那个胭脂街弄了一个什么花魁大赛么?前两天好像是最后一天。也不知道那个楼里头的老鸨是怎么想了,居然想着用六百六十六根红烛来装扮。这也就算了,还装了满楼的红纱,这不是找着起火吗!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底下还在跳舞呢,忽然就烧了起来。“
“……真的吗?那可真是有点儿惨。”
“咳,什么啊——其实那火是从上面儿开始烧起来的。一开始根本就没有那么大,里面的人大多都跑了出去。可是偏偏有那么几个是贪财的,那日不是什么花魁大赛的决赛么,有不少人丢了打赏。就有那么些人,想趁乱拣银子。你说说,那人命关天的当口儿,还想着什么银子不银子……可不是,捡了钱,丢了命么!”
“啧啧,那地方本来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钱丢进去就算了,保不齐命也要折进去。那些女人,也没有一个是好东西!我说李四,你可千万不要老是听你那叔叔乱说。他不是什么好人,你可别跟他学坏了!知道了么!”
“知道了知道了,我又没有跟我叔去过,我只是听他说说而已,这有什么打紧的?!”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心思么?这天底下的男人,就没有一个不想着偷腥的!我劝你还是收收心,攒攒钱,马上秋收,卖一波粮食,你娘就能帮你找个好媳妇儿了。”
都是一些朴实的庄稼汉子,可能有些人这辈子都没有去过乐陵城。所谓的繁华,也都是从别人的耳朵中听说。人云亦云,谈着谈着,都加上了自己的想象,又很容易带入到自己。其实这样的生活也不活,人生嘛,难得糊涂。知道的越少,也越无忧无虑。
江轻离和闻莺还有泠月听到了这样的事情都不约而同的束起了耳朵,尽心听他们说起来。虽然自己亲身经历过一次,但是听到别人提起来,还是忍不住的想要再听一遍。
那几个人聊了一会,又聊会了那场大火。一开始那个提起这个话题的汉子,啧啧了两声,“唉,不过也是很惨。据说那场火,好几个人都受了伤,更惨的好像是死了三五个人。”
“嘶——那么惨的吗?三五个人,无论如何,也是有些可怜的吧。”
“可不是。别的那些爱财的就不说了,据说,那个姜家小姐也烧死在里面了。你们还记得么,年初的时候,姜家被抄家。他们家那个女儿,姜倾梨就被送到了那个被烧的青楼里头。据说那天晚上起火的时候,姜家的小姐就在二楼,没人告诉她外面的火势,后来发觉了,也逃不出来了……唉,你不知道吧,多美的一个人啊,后来火散了,也就是一具焦炭了。真是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