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莺不情不愿的收拾着衣裳首饰,咕咕哝哝的抱怨着:“小姐,你答应她干什么呀……来来去去的折腾,把你当成什么了!而且她们这种人,昨天还……还那样对你。要我说,这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江轻离噗嗤笑了出来,倒是一副很不在意的样子:“能睡好地方就睡好地方吧。那儿的确宽敞不少,你们两个把必要的东西一起带过去就行了。正好,可以试试准备一下东西。”她值得意思就是这次小小的‘搬家’可以让两个人了解一下有什么东西要带,什么东西不带。她也不想闻莺计划,这丫头就是太在乎自己了,也容易一惊一乍。
“好吧……回去就回去。那小姐,咱们是不是,也要重新开小灶?”泠月也在一边儿准备东西,听到二人聊的火热,跟着蹦蹦跳跳地凑了过去,笑嘻嘻的这样说道,“小姐,这几日总是要吃好喝好。不然给醉仙楼的钱,那不就白费了。”
她摇了摇头,并不赞成这个说话:“临了了,还是不要出什么差错最好。吃的这种东西,最容易叫人动手脚。不过你们两个若是想尝尝鲜,每日去那边吃就是了。我还是和寻常一样,吃楼中的东西就是了。
主子都不吃,那哪有下人吃的道理,泠月摇了摇头,说自己肯定也不会吃:“那就罢了,反正以后还有很多机会吃好吃的,而且不用这么麻烦的端来端去,而是要大摇大摆过去吃才是。”虽然没有出去,但是其实两个人私底下已经无数次的幻想着出去这个时候,会有什么样子的新天地了。
胭脂街对于男人来说,的确是个纸醉金迷,挥霍度日的好地方,可是对于女人来说,大抵是每个人都不愿意提起来的噩梦吧。
“行了,就带几件衣裳有的替换就行了,只不过走几步路,不够再回来拿。”江轻离懒得收拾了,随便拿了一件斗篷披上,就领着泠月和闻莺和自己一起回到了楼中的屋子。
看得出来,自己走之后在这儿的屋子还是空着的,不过也没有人过来打扫,所以落了不少灰。一进去,闻莺就止不住的咳嗽了起来,抱怨道:“这些个人啊,一个个打扮的光鲜靓丽,但是实质上不知道有多懒呢!就这么每天来打扫一下都懒得,还有什么事情能做的好的?”她一边说着,一边和泠月一起把东西都搁下去,手脚麻利的把窗户都打开。
外面的阳光透进来,把屋子照得亮堂堂的,原本的一股霉味儿顿时就散去了。闻莺还觉得不够,随便拿了个旧扇子,开始使劲儿的扇起风来:“泠月姐姐,你去打些水来,咱们把这儿收拾一下。”泠月说了一声好,也就下楼去了。
楼中的屋子要比后院丫鬟们的开阔许多,里面的诸多摆件也都精致。四面都挂着轻纱帐幔,被微风浮动,飘逸的好像仙境。花楼里的每个东西都是为了招揽男人,不论多么肮脏下流,这样一打扮,仿佛就要高端了不少,很自然地就惹了人趋之若鹜。江轻离在屋子中四处走了走,又停在了那颗柱子前。
若是要说自己对这个地方的什么东西最不舍,恐怕也就只有这个柱子了吧。江轻离伸手,抚摸着柱子上朱红色的漆,眼睛一闭,就看到了那日‘自己’慷慨赴死,一头装上去的情形。即便时间过去很久了,那样的痛感,却还真真切切的在着。她下意识的感觉到额前一痛,便伸手抚上了额头,轻轻摸了摸。疤痕已经不在了,只留下了一道十分浅的,米色的疤痕。
“姜小姐,我在为你报仇呢。”
江轻离站在柱子前,好像私言私语似的,开始低声说起话来。
“不知道你的在天之灵,是否看的见。”
“……先是害死你的这群人,再是诬陷姜家的人。你放心,我江轻离从来不会亏待对自己好的人。既然我们两个有缘,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放心,放心,天马上就要亮了。”
她不再说话,只是怅怅然抬起了头看向了窗外。外面的秋阳明媚,把地上照得亮堂堂的,好像什么都无所遁形一样。可是只有江轻离知道,在许多阳光直射不到的角落里,还蕴藏着许许多度,令人发指的黑暗。
闻莺和泠月在另一头忙活,看到江轻离对着一根柱子发呆,心中都有了几分数,也就都没有说哈,只是放轻了脚步,轻手轻脚的运作起来。好在只是一个多月没有人打扫,并不困恼,把四处的灰尘擦干净了,又重新规制了一下桌椅,也就好了。闻莺拍了拍手,轻轻说道:“小姐,好了。别在哪里站着了……来这边儿做吧,泠月姐姐,你去倒些茶来,我去把水到了。”
两个人分工明确,又都走开了。江轻离在红柱子前站了一时,才离开了。正要转身呢,又看到窗外有个扑腾扑腾的声音扑了进来。这次没有关窗,那只鸽子便飞来了。她颇有些诧异,察觉出来在和鸽子应当很不一般,居然能根据细微的差别,准确的找到自己的位置,应当是花了不少功夫训练出来的。
江轻离伸手,那鸽子就轻轻落在了她的手上。她伸手拆了信筒,看到又是寥寥三个字——晚上见。
这次的字迹和上次的一样,仍旧是顾惜城的手笔。只是江轻离倒是有些猜不透了,这个人是疯了不成么?怎么又想着什么晚上见。她能差出翅膀飞出去一次,现在还能飞出去一么?可是转念一想,他如今是被君无羡盯着的,若是真的有什么差错,君无羡肯定也是不允许的。难不成……江轻离愣了愣,忽然冒出来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不会吧?
她摇了摇头,又这样否决自己。想着,解开自己的香袋,给鸽子喂了些粗粮谷物,便将它放飞了。自从上次接到鸽子之后,她就特地在身上特地准备了些吃的。低头看了看那三个清隽的字体,莫名的,一缕笑意爬上了唇角。
顾惜城当真是个奇怪的人,说不出哪里好。明明是个莽撞的绣花枕头,但是却不让人讨厌。比起君无羡的温柔似水来,他就像是跃动的火一样,有朝气和活力。而这种东西,她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看到过了。想想自己以后可能还要和他长久的共事,那些不顺眼的地方也就被自动过滤掉了,粗略的看一遍下来,也不算是个十分让人讨厌的人呢。
罢了,要来就来吧。
不过这一次,要是真的又有什么岔子了,她可不管了!想想上一次,同床共枕对她来说虽然不是初次,但是总归是有些叫人害羞的。当然是一心做戏,倒是没觉得有什么。现在回想起来,总是会脸红不已。十九岁的少年郎睡在自己身边,温热的呼吸清浅,身上带着一种陌生又清新的香味,即便自己没有什么少女心了,回想起来,仍是会心跳。
“小姐,来喝点儿茶吧。”泠月已经端了茶回来,看到江轻离又站在窗子边上发呆,以为她还在回忆伤心的事情,就笑,“小姐,我和你说……我刚才可看到了,这儿的老板已经定了六百六十六根红烛,都一摞一摞的堆在后院儿呢。不过这个点儿大伙多在睡觉,只有零零碎碎的几个人在帮着摆,现在大厅那儿已经被摆上了几十根,还别说,挺好看的。果然,小姐的眼光就是好。”
是了,这样的红烛盛宴,其实,是当年江轻离为了自己的婚宴准备的。那个时候,慕容修还没有成功夺权,却仍是要娶自己为正妻。要知道,在风昭国,他的容貌品相都是排在前头的。这样风流倜傥的九皇子,居然要娶江家的丑颜女,实在是叫人大跌眼镜。但是慕容修仍是力排众议,将自己娶了回来。她并不期待两个人能够如何恩爱缠绵,只要相敬如宾就好。在他登基之前,的确,慕容修是全天下最好的夫君,不论是在什么地方,都温柔体贴,叫人挑不出一点儿错处来。
现在大梦初醒,才明白了,他并不是在对一个人好,而是,在对一个可以让他当做垫脚石的东西示好。
可惜了,她那时为了婚礼筹备了整整三个月。在府上燃了九百九根红烛,天一黑,就齐齐天然,照的整个儿江府就像是星海一样波澜壮阔。就连是慕容修看到这副场景,都忍不住感慨了一声美景。她那时太欣喜了,并没有察觉出有什么不对。现在回想起来,他那副震惊又怅然的表情,大抵就是觉得——自己配不上那副景色吧。
往日历历,总叫人不太顺心如意。江轻离微微皱眉,把这种的回忆从自己的脑海中抽离出去,回过神来,只对着泠月微微的笑:“是了,自然是好看的。对了,我这些日子都没有打听过,如今,花魁大赛的排名怎么样了?”
“自然是柳烟儿多得头筹了,不过咱们定芳楼,就她一个人一枝独秀。紫月中途退赛了,苏盼烟的那些支持者要比那些富绅差得远了,夏青青,就更不用说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阴阳怪气的,好像没有几轮就被刷下去了。其他名次靠前的,几乎也都是别家的头牌花魁,大家为了钱,个个儿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小姐你是不知道,那比赛的场景……真是。”
泠月话说了一半,顿住了,不由得红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