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夜里,月亮很大。
温言换上长裤、长褂和布鞋,又围上了一条火红的头巾,她打算到了县城,就装做山里进城的哑巴农妇。
毕竟她不会讲方言,一开口就露馅了。
而这里山高皇帝远,人们的法律意识都很稀薄,买卖妇女的现象非常频繁,她怕还没有走出这个山,就被别人给拐卖了。
因此,装作农妇绝对是万无一失,试想一下,谁也不想弄个媳妇回去,还是个哑巴。
万一哑巴生了孩子也是个哑巴,那自己的后代怎么办?
不过也不排除某些丧心病狂、抓住女人只想解决生理需求的人渣,所以她一路上要小心再小心。
温言将腊肉、蘑菇罐头和咸蛋都装进背包里,又套上之前找到的、猎户的大皮靴。
她将一对足金手镯留在了床头上,就当是,对这些日子以来,这家人照顾她的答谢。
她向来不喜欢欠别人什么。
女孩手里提着一把镰刀,轻手轻脚地推开了院子的门,借着明亮的月光,向山上匆匆的赶着。
这几天她已经把附近的地形摸透了,哪里有蛇窝,哪里有鸟洞,哪里有猛兽出没,她都记得一清二楚了。
没想到的是,她刚刚走到半山腰,山下就出现了一片星星点点的火光,似乎是有人拿着火把往她的方向找过来了。
温言心头猛地一跳,顿时加快了脚步,大皮靴踏踏踏的在碎石草丛中响着。
但是她的体力哪能和常年生活在山里的人比,不过十几分钟,他们之间的距离就越来越近了。
借着山下的火光,她甚至能看到狗宝那张阴沉的脸。
准备这么多天,不能因为她的脚力不够就功亏一篑!
温言一边想得出神,脚下一边正发狠地用力跑,她的这番动静自然没有瞒过耳聪目明的山里人。
村支书头一个发现了女孩跌跌撞撞往前跑的身影!
“大家快看!那女娃子在那里!”
村支书重重地吐了一口痰:“走,我们帮狗宝家抓人去!把他媳妇抓回来!”
众人附和着,都往温言这边急速逼近。
温言咬了咬牙,索性将猎人的大皮靴扔掉,穿着合脚的布鞋往前狂奔着。
她似乎爆发了前所未有的潜力,一路左躲右闪,愣是没有被那群粗暴野蛮的村里人抓住。
村支书是个有点文化的人,平时爱说一口蹩脚的普通话,也略认的几个字,因为上了年纪,难免脚步蹒跚了些。
此刻他气喘吁吁的掏出了大喇叭,冲狂奔的女孩喊:“女娃娃有什么事情咱们坐下来好好的聊,大家都是体面人,这样跑来跑去的哪有个女娃样。”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啊,女娃娃,你已经是狗宝的媳妇了,也接了他们家的布做衣裳,就该跟他回去好好的过日子。”
“狗宝是咱们村唯一一个上过小学三年级的文化人,他还认得英文哩,他配得上你!”
女孩一边跑一边不停的冷笑。
那个叫狗宝的男人,先不说他的文化学识怎么样,单说人品,就极端的不好。
第一次见她,就用那种淫邪的目光看她,后来跟更是跟自己的老妈商量好了,威逼利诱的让自己嫁给他。
自己已经给了他们家一对足金镯子做谢礼。
这还不够吗?
居然还带着全村的人来捉她回去,他们村还真是团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