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图书管里窗明几净,人声稀少。
走过一排排高大的书架,唐楚楚的脚步停了下来。
她上大学的时候很喜欢看乱七八糟的书,那时候每个星期都要来图书馆一趟,久而久之,对图书馆的地形了如指掌。
面前的这个书架上,大部分是一些民国文人的作品,其中有她最最喜欢的沈从文,那本《边城》她几乎每个学期都要看一遍,正准备将那本被翻旧掉页的书取下来看一看,旁边来了个抱着一摞书的女学生。
她见她吃力地将书放在最高的那层书架上,就主动提出帮忙。
先将上面的书整理了一下,然后她将那个女学生的书一本一本放上去,结果放最后一本的时候,动作太大,上面有一本横放着的书狠狠砸在了她脑袋上,然后掉在了地上。
好在今天图书馆人不多,也没人看她,她慌忙蹲下身去捡。
眼前却有一只手比她动作还快,已经放在了那本书上,却迟迟没有拿起来。
唐楚楚看着那只手,忽然愣住了。
那块熟悉的表,她带了十几年,绝对不会认错!
她紧张地有些恍惚,以至于有一瞬间,她感觉自己像在做梦。
不知看了多久,她才愣愣地捡起那本书,结果惊讶地发现,地上竟然有一只白色的信封,好像是从书里掉出来的,而那上面的熟悉的字迹更是让她觉得血液沸腾!
她刚要伸手去拿,那人已经先她一步将那封信拿在了手里!
她的手僵住了,过了半天,才抑制住那种激动的心情,忍着剧烈的眩晕站了起来。
那人就站在她面前,穿着白色衬衣、浅蓝色牛仔裤、那双白色的球鞋更是活力四射,她愣愣地看了她好久,才梦呓般地说道:“见到你很高兴。”
“好久不见。”他站在阳光里,那随意自然的马尾如同四年前一般,眼眸清澈、声音清脆。
如同她打量他一般,傅寒洲也在默默观察这个四年未见的故人。
她比从前更瘦了,双眼如同幽深的寒潭,藏着很多情绪,似乎还化了妆,眼线有点深,莫名给人一种深沉的感觉,大概是最近干燥,她嘴唇上起了皮。
她戴着一顶黑色的棒球帽,穿着宽松肥大的白色帽衫,腿上一条修身黑色长裤,显得身材颀长儒雅,有几分女气,最最让傅寒洲惊讶的是,她右耳打了耳洞,戴着一枚白色的钻石耳钉,站在阳光里的时候,那钻石反射的光让人睁不开眼睛。
直到唐楚楚将那本书放回原位,身体的颤抖才慢慢平静下来,浑身冒出的汗让她有点热,她觉得图书馆不能呆下去了,得出去透透风才行。
整个过程,傅寒洲的脚步不疾不徐,就好像散步一样。
等她感觉浑身的汗慢慢干了,他才快走几步跟上来,仍然不说话,两人并肩走着,像是陌生人。
直到一声呼唤打破了这种诡异的默契:“傅编剧!”
唐楚楚停住了脚步,疑惑地回头看去,就看见林雪樱带着一副大墨镜在蓝天白云下面向她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