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提交离职申请书到正式离职,穆飒用了大半个月的时间。
这一天,拿着东西走出维景办公楼,穆飒微眯眼睛看了看头顶的骄阳,很圆很亮的一轮骄阳,投射在大地,面前的树木和建筑像是洒金一般神圣。
毕业后她就进了维景,跟着景至琛打拼了四年,四年里挥洒过无数汗水,有过多少委屈,也同样绽放过多少笑容。这里是梦想最初萌芽的地方,也是她从青涩单纯逐渐变为成熟稳重的地方。
转过身,再看一眼—
目光直直地对上站在四楼窗口的景至琛。
他西服革履,背脊挺直,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眉目含蕴,嘴角似乎惯性地噙着一缕温和,友善的笑,在她转过身,视线对上他的时候,轻抬手臂,对着她挥了挥,以示告别。
依旧是这幅温润如玉的模样,像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伸出修长,骨骼雅致的手,认真,有力地和她的手相握,微笑地说:“欢迎你来维景,成为我们大家庭中的一员。”
当时她的心暖洋洋的,表面恭恭敬敬,其实在心里已经对他有了微妙的好感。
这四年,既可以说是为自己的前途奋斗,也可以说是为景至琛这个男人奋斗。只要有他的一个笑容,一声赞许,一个拿下的手势,她就为此全力以赴。如同那个著名的言论,点燃女人在事业上激情的最有效的方式,即让她有个心甘情愿追逐的目标,最佳目标就是一个男人。
而这个男人,不仅纵横商场,无往不利,在情场上也是个中高手,非常懂得把握对爱慕者回应的火候;他牢牢地掌控她的情感,既不热情地迎合,也不直截了当地拒绝。在她迷恋过头的时候,他会表现出疏离,提醒她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上下级,在她心灰意冷的时候,他恰时递过来一杯热奶茶,修长的手指有意无意地轻轻掠过她的手背,柔声鼓励:辛苦了,喝点东西暖暖胃,休息好了才能全神贯注在工作上。
他就像是毛驴前头吊着的一根红萝卜,永远给她希望,但永远不会让她尝到实质的甜点。
用好友陆西瑶的话说,景至琛就是一个段数很高,将暧昧玩得炉火纯青的男人,将你卖了你还会给他数钱的那种。
偏偏她执着地单恋了这个男人四年,心里还一直抱着希望,觉得自己的万里长征一定会到头的。
直到那日,他开车载她去大学城给穆娇送生活用品。到了校区宿舍门口,穆娇吮着一杯珍珠奶茶跑出来,巴咂巴咂地咀嚼糯米珍珠,笑靥如花:“姐,车里坐着的是你男朋友啊?”
她当下笑着澄清,不是,他是我老总,心里却泛上一点甜。
而后景至琛下了车,径直走到穆娇面前,温和有礼地打招呼:“我姓景,你是穆飒的妹妹吧,长得挺像的。”
穆娇停止了咀嚼糯米珍珠,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面前的景至琛,小小地怔了一会,随即收敛了平日里活泼闹腾的性子,装乖地说:“嗯,您好。”
景至琛的嘴角弯起一个浅浅的弧度,目光流露赞赏,又有点意味深长,恰当好处地传递过来某种信息。理所当然的,在穆娇这样感情经历为零的小女孩眼里,他的魅力值瞬间激增到一个高度,无法抵挡,她甚至局促地红了红脸蛋。
许是从那天开始,他们就在暗里维持联系,一直到恋情正式曝光。
阳光越来越刺眼,穆飒转回身,招了一辆出租车,车子停下,她上了车。
站在窗前的景至琛一直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视野外,眼底的复杂情绪依旧没有完全消褪,最后他悠悠地叹了口气。
出租车刚起步,穆飒接到宋域的电话。
看到他的名字出现在自己的手机屏幕上,她依旧感到陌生。
她接起后有礼貌地喂了一声,他却没有任何寒暄,单枪直入地说,找个时间带她回一趟宋家大宅,见一见他的母亲。
“可以,时间由你决定。”她答应。
“那我到时候通知你。”他言简意赅,声音有些低哑,待要挂电话之际,听到那头传出陈奕迅的歌,顺便问了句你在哪儿呢?
他的尾音微微上扬,和出租车电台流出来的音乐融合在一起。
“我今天正式离职,刚去了趟公司拿回私人用品,现在坐在出租车上。”
“好,你注意安全。”他叮嘱。
挂下电话,穆飒还有些恍惚,陈奕迅正唱到“习惯无常,才会庆幸,讲真,天涯途上谁是客,散席时,怎么分……”她低头看了看刚才的通话记录,一分四十秒。
宋域,这个名字让她有今是昨非的错觉,以前的她不会料到自己的生活轨迹会是这样的发展,自己的名字竟会和他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对她而言,他的名字代表创奇,辉煌,她穆飒只是红尘俗世间最普通的一个代号。
回了家,乔慧慧和穆正康都在,一个人在厨房间忙碌,一个坐在客厅的圆桌前读报,手边搁着一杯冒着热气的清茶。
穆飒抱着着一只纸箱进来时,穆正康抬起脸,摘下金丝框眼镜,叹了口气:“我还是想不明白,你在维景已经做了四年,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职位也很稳定,为什么突然想放弃了?”
“遇到了瓶颈,准确地说,我厌倦了这一成不变的工作模式。”穆飒放下纸箱,提起圆桌上的玻璃水壶,为自己倒了一杯水。
穆正康显然对她这个理由很不赞同,蹙起眉,开始语重心长地说教:“那你们年轻人就是没有恒心,爸爸和你说过,人最可贵的就是一辈子就做好一件事……”
穆飒表面“嗯嗯”地应着,心底保留了真实的离职原因。
有谁会有如此好的心态,你一直喜欢的男人即将成为你妹夫,你大方祝福之余,依旧痴心不悔地留在他身边,和没事人似的,和他保持纯洁,良好的上下属关系,继续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
做得到的是圣人,她穆飒并非圣人,她是俗人,非但是俗人,还是个俗女人,有着女人正常的负面情绪,譬如嫉妒,譬如小心眼。
“行了,你少说两句。”乔慧慧端着一盘玉米过来,搁在桌子上,嗔怪道,“飒飒都这么大了,我们应该尊重她的想法,她想做什么我们都支持。再说,时代早就变了,现在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工作变来变去是常事,重要的是他们自己认为值得,做得开心,对吧,飒飒?”
穆飒赶紧点了点头。
穆正康无奈地摇了摇头,随即转了话题,问起宋域的事情。
“你问我和他的进展吗?”穆飒抓了一根烫乎乎的玉米,轻轻吹了吹,“择日会去他家见长辈。”
乔慧慧闻言,眼眸里闪出欣慰的光泽,立刻说:“飒飒,你需要什么见面礼,我来帮你准备。”
“好 。”穆飒咬了口玉米,想了想说,“不过见面礼什么的我也不太懂,您帮我做主吧。”
穆正康一手摩挲着瓷杯,一手捏着眼镜框,郑重其事地问:“你见过他了,真的觉得他这个人没什么大问题吗?”
“放心,我认为他是个挺正常的男人,那些传言不是真的。”穆飒斟酌了一下后回答。
穆正康若有所思。
等穆飒上了楼,穆正康依旧在沉思,乔慧慧走过来帮他捏肩,柔声宽慰他:“就如飒飒说的,外头的传言是假的,宋家在我们南方也是有名望的,他们的祖训家规很严苛,宋家小辈们的品格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宋域以前的那桩事,我特地去了解过,错误在于对方,是对方挑衅在先,他也是为了保护朋友,情绪上一时失控才闹出了事情。”
“行了,别说了。”穆正康打断了她的话,神色倒比刚才还要凝重几分,“慧慧,你也知道飒飒的母亲走得早,我对她一直心怀愧疚,所以对飒飒,我必须考虑再周详一些。这次的事情对她来说非常不公平,我之前就想过,如果她真的不愿意,我不会勉强她,至于欠宋家的那笔钱,我会另想办法。”
乔慧慧的目光一滞,语气顿时带上了委屈:“你是不是觉得我对飒飒不够上心?穆老康,你如果真的这么想,我可就太委屈了,我自问对她和娇娇是一样的,不偏不倚,我问心无愧。”
“我又不是这个意思。”穆正康见不得她委屈的模样,立刻伸手拍拍她的背以作安抚,低声,“你何必自己曲解?”
乔慧慧扭开脸,不理他,他只好做小伏低哄了她几句,她才转过来,伸手捶了捶他的肩膀:“飒飒也是我的女儿,我怎么会不为她考虑周全呢?放心,我方方面面都打探过了,宋域除了那桩事之外,其他都没有问题。宋家有几十年的底子,不提宋老爷子戎马倥偬一生,一身清誉,宋家的后辈,旁系在政商界皆有影响力,个个都是人物,宋域从那个环境出来,自身不会差到哪里去的。”
穆正康叹了口气,缓缓点了点头。
房间里的穆飒正在看综艺节目,四十多分钟的节目没有笑点,很是无聊,她心不在焉地快进到结尾,结尾亦无惊无喜,她关了浏览器的页面,喝了杯水,躺上床,抱住一个枕头,准备补眠。
正闭上眼睛,好友陆西瑶就打来电话,详细问了有关她离职的事。
“你要走,他没有留你么?”很显然,他指的是景至琛。
“没有。”穆飒翻了个身,仰面朝着天花板。
“也是,他和你玩了那么久的暧昧,现在和你妹妹好了,哪敢继续留你这颗□□在身边?要是被你妹妹察觉你和他有过这么一段,还不得闹死你?”
“打住,我和景至琛没有实质性的关系,只能说是我单方面地喜欢他,他又刻意制造了我有希望追到他的假象,我和他之间最多只能定义为单身男女之间的暧昧。”
“在我面前,你用得着装出这风轻云淡的样子吗?”陆西瑶没有半点人艰不拆的意识,“别人不了解你,我会不了解吗?你多迷恋景至琛啊,为了他无怨无悔地熬夜赶工,加班加点,做幼稚的爱心便当,送他四千元的衬衣当礼物,花光了两个月的积蓄;你四年的种种事迹充分证明了那句话,女人,你的名字是圣母。”
穆飒噤声,陆西瑶说得对,那些的确是她做过的。现在想来,四年里,在追逐景至琛的道路上,她是百折不挠,越挫越勇的典范,换句话说,她一直在犯傻。
“还有,当他说你到三十岁没嫁出去,他就收用你的时候,你简直是拨开云雾见月明,那几天开心得和什么似的。”陆西瑶说,“后来呢?仅仅证明那是人渣的醉后之言。”
“这个……我们还是换个话题吧。”穆飒直言,“我真的不想再提和他有关的事了,一提就觉得自己脑门上写着一个大大的贱字,自己都受不了。”
“好吧,说点开心的。那个宋域长得和网上那张翘腿照一样好看吗?”陆西瑶从善如流地转移了话题。
翘腿照是宋域当年功成名就后,一本叫《青年先锋》的杂志给他拍的封面照。照片上,他穿了一套深灰色的西服,翘着腿坐在皮椅上,鬓角犀利如刀锋,五官精致,眉眼耀眼如日食,十分符合他天之骄子的身份。大概是因为这张照片充分呈现了人物的精气神,后来被放在宋域的个人百科上,当作他的官方形象。
穆飒回忆了一下宋某人的模样,认真地说:“他本人没有翘腿照上那么青涩,翘腿照那会他才二十出头而已,现在的他比较成熟,皮肤没那时候白,五官比那时候深刻,但总体而言,他依旧是个帅哥。”
“那你有没有一点心动?”
“我又不是外貌主义者。”
“那你为什么迷恋景至琛那么久?”陆西瑶又将话题绕了回来。
“我当年喜欢他也不是因为他的皮相啊,我只是喜欢他的气质和感觉。”
“我懂,你代表一部分的女性同胞,偏爱那种表面温润如玉,实则满腹黑水的男人,简称衣冠禽兽。”
穆飒涩笑了一下,垂下眼睫:“那你呢?你年少无知的时候,捧着金庸的小说迷恋陈家洛,长大后才发现他是最虚伪的男人,你当时怎么说的,谁没有过开走眼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