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伊维斯这个人不擅长对付熊孩子,是有深渊的历史的。他打小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熊孩子,照理该是熊孩子的祖宗了,可是熊的方面和一般的小孩儿不太一样,属于比较有档次有计划的冒险活动之类的,不屑于纠缠着大人找存在感。而别的小孩不晓得事,沉醉于他自认为的人格魅力,其实是大胆傻逼之下,所以鸡飞狗跳之下,没叫他为征服小弟这事上操过心。
所以他就对安德里亚用这么点功夫就折服了一群小孩的本事比较好奇,一只手转着烤架,正打算引诱着安德里亚再说几句时,却被别人抢了先。
旁边唯一一个不是小鹌鹑的小孩子举高了手,“哥哥,你讲了这么多深海里的故事,那海里,有没有美人鱼?”
那个长辫子的小姑娘听了“美人鱼”三个字,忽然就活了过来,小脸上染上红扑扑的笑容,“我听妈妈说过好多次小美人鱼的故事,哥哥,你知道那么多,海里,有没有美人鱼呢?”
安德里亚偏了偏头,瞥了眼伊维斯,他已经回来了,坐在自己的身边,就再也没有兴致理会这些小孩子。
没料到伊维斯眨了眨眼,捏着嗓子装嫩,“安德老师,我也想听故事了~”
他是天生的成熟沉哑的音色,这样拿捏起来,可笑的很。
“别这样,嗓子不疼?”安德里亚顿了顿,秀致的眉轻轻皱起,无可奈何地看着他,最后还是妥协,“海里……有人鱼的,人鱼还有另一个别称,叫做海妖。”
那些孩子睁着亮晶晶的大眼睛,满是好奇。
安德里亚:“海妖和故事里的人鱼公主的模样长得差不多,人身鱼尾,生活在深海之底。对于人类来说,他们长得算是非常漂亮的了,因为在传说里,海妖在暴雨的海上,乘着翻涌的波涛出现在奋力抵抗的航船周围,以歌声引诱人类跳海,如果没有一副好皮相,大概不能那么顺利。”
看他编的一脸认真,伊维斯饶有兴致地捧场,“那海妖和故事里的人鱼有什么不同?还有,他的歌声到底是怎么样的,能够引诱人类,还能掀起海浪?”
当完了好奇宝宝,又把一条条烤好了的鱼从烤架上掰下来,一个小朋友一个,跟小学老师发棒棒糖一样,就是体积有点大,不太合适。
安德里亚扶着额头,伊维斯的身影倒映在他灰色的瞳孔里,那颜色太晦暗,把眼瞳里的那个人映衬地都冷淡起来。他忍不住稍稍褪去那层灰色,以原来的碧蓝色看了一眼笑着的伊维斯,立刻又像受了惊吓似的,恢复了伪装的模样,继续缓慢地,以一种说故事的语气叙述,“小美人鱼是很娇弱的,可深海里的海妖并不是,他们的爪牙极锋利,能轻易地割碎岩石,杀死海底除了自己的一切生物。而且性格非常,”他想了想,大约是思考该下怎样的一个定义,半响才重新开口,“非常冷淡却残暴。海妖是一种冷血动物,天生缺乏感情,自出生起就会被母亲丢下,独自长大,在年幼时被当成猎物吃掉也是很平常的事,甚至遇到成年人鱼,会被追杀到直接开肠破肚,没有活路。这么长大,脾气自然不会好,所以对于人类而言,海妖是,非常危险的。”
他说到这里,原来便没有知觉的血脉里似乎涌入一股更加寒冷的气息,他打了个寒颤,不由自主地看了伊维斯一眼。
安德里亚还记得,在自己小的时候,曾见过那个金色长发逶迤至地的美丽女人,她的四肢都被锁在特制的银色锁链里,喉咙里塞着阻止发声的工具,微微阖着眼,长长的睫毛在阳光下颤抖,很柔顺动人的模样,没有丝毫攻击力。他是偷偷走过来的,走进这间神秘的房间,像是被一种神秘的力量吸引,忍不住上前,想要再仔细看得清楚一点,只有一步,那个女人忽然张开嘴,睁开的碧蓝色的眼瞳里头闪烁着鲜红的光,尖利的牙齿贴近了他的手,安德里亚没来得及避开。
那一口咬碎了他的骨头。
海妖,是一种非常极度危险的动物,对于这个结论,安德里亚比任何人都清楚。
长辫子的小姑娘不服气地质问:“故事,故事里,明明不是那么说的,小美人鱼公主那么好,救了王子,用自己的声音换了双腿,最后舍不得杀死王子,自己……”
“不会的,人鱼才不会为了人类放弃自己的尾巴,如果她真的喜欢上了王子,”安德里亚笑了笑,明明是非常温柔的笑,却透着一股渗人的冰冷,“而王子又不喜欢她,她只会把王子拖下海,最后吃掉他的尸体,这样也算永远在一起了。”
他最后盖棺定论,“这就是海妖的价值观。”
在场的,除了伊维斯和安德里亚两个人,一众小鹌鹑像是见了老鹰似的更是吓得瑟瑟发抖,手上的烤鱼也不吃的,仍在一边,手拉手团成了一团,扯都扯不开。
伊维斯:“……”
扭头看了安德里亚一眼,歪着脑袋,意思很明显,现在咋整?
安德里亚也非常无辜了,于是避开了他的目光,弯腰继续转了转身前的烤架,把两只鱼翻了个身。
太没有良心了。
伊维斯暗搓搓在心里骂了一句,只好自己动手,把一只只小鹌鹑从窝里拽出来,再送回自己的爸妈那里去。不过有一样好处,要是下次还有孽缘能够撞上,应该是不敢再贴上来了。
不过一个戴眼镜的小男孩不同寻常,送到一半抱住了他的大腿,偷偷地和他说自己的小秘密,“叔叔,我有样东西想给你看。”
伊维斯有点牙疼,舔了舔牙齿里的屏蔽器,“怎么那位就是哥哥,我就成了叔叔?”
那小孩十分天真可爱,说话也直言直语,“叔叔你看上去年纪大啊!”
伊维斯:“……”咬牙切齿,还是忍下来了。
你家哥哥还想和我结婚!这还差了辈分!
小男孩引着他走到了树林的一条有些偏僻的小路,脚下踩着的枯叶越来越厚重,直到淹没过了脚踝,小孩才向上蹦了一下,往一边插着根树枝的枯叶堆了扒拉出了一个玩意儿。
“叔叔,我找到了!”
伊维斯探头过去。
“我不认识这是什么,网在这里又连不上,查不了动物大全,”他有些兴奋,急不可耐地向伊维斯问,“叔叔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那是一具尸体,死的很透,距离死亡的时间不长不短,恰好僵硬了。本来在这样近乎原始的森林里有些小动物的尸体是很平常的事,可这件事不寻常在,这具尸体是个什么东西,连伊维斯都认不出来。它的模样差不多有兔子大小,四肢精瘦,肌肉突起,不过毛发是蓝色的,非常耀眼的蓝色,就像是蓝晶是的。眼睛也不是红的,牙齿很长,比下唇凸出好几寸,而且非常锋利,锋利到伊维斯只是伸手摸了摸,便留了一道血痕。
这该是一种凶兽,绝不会是什么变种的兔子。
伊维斯的心里升起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警惕,大概是他这么多年来于生死边缘挣扎的直觉作祟。
那个不知名的玩意——伊维斯暂且给他取了个名,叫蓝兔子。伊维斯威逼利诱,从小男孩手里把这个有些危险的尸体给拿了过来,然后故作严肃地吓了他一番,不许他告诉别人。
小孩子不经吓,被什么保护动物,杀了犯法坐牢赔钱这一系列假话吓得连连摇头,保证不会说出去。
伊维斯装作个没事人一样把他送回了家长那里,还收获了一箩筐的感谢。
等送完了小男孩,伊维斯又回了森林里原来的那条路,可是刚刚放置的痕迹还在,尸体却不见了。
没了。
不过一时半刻,就在伊维斯的眼皮子底下没了。
他的脸色骤然阴沉下来,衬衫袖子里藏着的那把枪已经滑到了掌心,缓缓向周围看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