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之后,齐临拿着一本旧书跑了回来,在严嘉旁边坐下。她打开那本书,取出里面夹着的一张照片:“她就是我的女朋友,叫弗利萨娜。是我曾经生活过的部落酋长女儿,是不是很漂亮?”
照片里的女孩,一身黑皮肤,上身几乎□□,露出健康饱满的胸,部。难怪齐临之前说他见过不少女人的身体。不过不得不说,如果是在黑人里面,照片里的土著姑娘,确实是一颗漂亮的黑珍珠。而她旁边的齐临,大约只有十几岁,一身正儿八经的非洲土著打扮,还在脸上涂了些不知什么玩意的色彩。很难想象这是一个亚洲人。
不知为什么,严嘉很想笑,而且没忍住,终于还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齐临被她这虽然没有恶意,但也绝对称得上嘲弄的笑声,弄得恼羞成怒,他一把抢过照片,麦色脸上,顿时黑不溜秋绿了吧唧,眼见着要翻脸的节奏,严嘉赶紧憋着笑,摆摆手道:“你别误会,我就是觉得你以前的造型挺逗的。”
齐临撇撇嘴,念叨了几个她听不懂的字,将照片收好,而后黑着脸,恶声恶气问:“那你有男朋友吗?”说着,语气变得有点阴阳怪气的不屑,“以你们的标准,你应该算是漂亮的。”
“谢谢啊!”不是她笑点低,实在是这货语气太逗比,严嘉道,“我没有男朋友。“
“一直没有?”齐临似乎对这个不属于他研究范畴的问题,很有兴趣。
“以前有过,后来分手了。”
“为什么要分手?”
严嘉这才觉得不对,蹙眉瞥了他一眼:“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说着,似是想到什么地问,“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你和你女朋友怎么联络的?他们应该没有网络吧?”
齐临耸肩:“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络了。”看到严嘉质疑的目光,他只得老老实实地摊手,“好吧,其实我们早已经分手了。我那个时候才十五岁,有一次他拉我去她的草屋,要和我做,爱,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拒绝了她。后来离开非洲后,看了很多爱情的理论,才知道爱情和性也是如影相随的。我才恍然大悟,我虽然喜欢她,但对她没有性,欲,所以那种喜欢不是爱情。”
“很多男人都不是因爱而性……天啦,我为什么要和你谈这个?!”大概是他的语气几乎是学术化的正经,以至于严嘉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自己说完,才觉得不对,见他还要开口侃侃而谈他的爱情理论,赶紧道,“……我们换个话题吧!”
她是脑子抽风了,才会和一个没有经过所谓社会化的野蛮人,谈论爱情这个私密又高深的话题。
但显然,齐临还是不甘心,又试着道:“我对爱情非常有研究,如果你遇到这方面的难题,可以咨询我。”
严嘉扶额,但实在觉得他好笑得很,便故意开玩笑逗他道:“好吧,我正好有一个很大的困扰。我最近喜欢上一个有夫之妇,但是又不想当小三,所以内心非常苦闷,你帮我想想,我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显然超出了齐临的爱情理论知识,他皱眉想了想,看了几眼严嘉,默默无声地上了楼,几分钟后,又下来,忧心忡忡地开口:“我觉得你说的这个问题很严重,在你们文明社会,小三是非常遭人唾弃的,你选择不去当小三很正确,这个世界那么多男人,你可以尝试接触更多人,可能你会发现,还有人更值得你爱。”
严嘉仰头,笑着看向他:“你在哪个网站上查的?”
“啊?”齐临怔了一下,有点尴尬地低下头,“你问的这个问题,我不是很了解,所以上楼查了查。而且你怎么会喜欢一个有夫之妇,我对你有点失望?”
严嘉看他认真的表情,哭笑不得:“我跟你开玩笑的,你真当真啊?”
齐临脸上明显放松,旋即又生气道:“你们文明人就是喜欢骗人,我不喜欢这种玩笑。”
严嘉见他生气,又见他一张俊秀的脸和脚上的草拖鞋,身上的破衬衣,委实不大搭调,想了想,转移话题:“齐临,你是不是很喜欢你身上的衣服和鞋子?”
齐临低头看了看自己:“穿习惯了就喜欢。”
“其实呢……”严嘉想了想,“你看,我们也认识这么久了,一直也没送过你什么礼物,我本来打算送你几身衣服,又怕你不喜欢。”
见齐临有点发怔,她又道:“要不你跟我一起去买,你自己挑,自己试,这样应该就不会不喜欢了。”
“好吧。”齐临露出很开心的笑容。
他一个整天穿破衣服的家伙,严嘉没有带他去什么高级商场,就去了旁边一条小街的路边小店。一来是不愿被人看外来生物一样围观,二来是她的钱包也不允许她随便挥霍。
齐临对商场和小店没什么概念,对于店中店主投来的异样眼光,也没什么感觉。
那店主见他长得英俊不凡,但身上的衣服惨不忍睹,大概是以为他是什么落魄公子,看他的眼光充满了同情,而以为严嘉是做善事的姑娘,看她则是一脸的赞许。
严嘉也不愿跟陌生人解释,帮齐临挑了几件t恤和短裤,让他去试。
店主是个三四十岁的妇女,待齐临进入试衣间,再也忍不住八卦之心,对严嘉小声道:“多俊的小伙子,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变故?”
严嘉干干笑笑,顺着他的话信口胡诌:“他爸过世不久,家里欠了一大笔钱,连件像样的衣服都买不起,我是他邻居,看不过去,就带他来买两件衣服。”
店主一脸我就说嘛的表情,啧啧叹道:“那可真是可怜!”
严嘉附和点头,心里都快笑成傻子。
待齐临换上衣服出来,他身材很好,简单的t恤穿在他身上,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大约是纯棉质地穿在身上很舒服,又是严嘉送他的礼物,他看起来很喜欢,站在镜子前,一脸嘻嘻傻笑。
店主见他这模样,愈加觉得可怜,几十块的t恤都能乐成这样!
总共挑了三套衣服,又拿了床凉拖鞋。严嘉结账的时候,齐临抱着衣服袋子,跟在她后面爱不释手的模样。那店主看看齐临,又看看严嘉,说好的四百块钱,非退给她五十:“就当我送一件t恤给小伙子。”
严嘉一愣,看她眼里的同情目光,有点哭笑不得。她还未说话,齐临却脸色大变,从袋子里掏出一件t恤,扔在结账台上:“我不要你送。”
这下轮到店主给傻了眼了,严嘉赶紧将衣服拿起来,重新放回袋子,又将找给她的五十块钱递给回去,用只两人听得到的声音道:“他自尊心很强,不会接受陌生人的馈赠的。”
店主了然地点点头,收好钱,看向齐临,认真道:“小伙子,人一辈子,难免受到一些挫折,你还年轻,努力工作,一切都会过去的。”
齐临一头雾水,严嘉则嘿嘿笑道:“谢谢老板。”
说完,拉起齐临就跑出来小店。
走到大街上,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出来。
齐临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奇怪问她:“你笑什么?”
严嘉对他眨眨眼:“秘密,不告诉你!”
齐临哼了一声,抱着手里的衣服袋子:“谁稀罕!”说着又喜滋滋道,“谢谢你送我衣服,我很喜欢。”
“既然喜欢,那你以后就穿这些衣服,别再穿那些破衣服了好吗?”她可不想再被人当做慈善的邻居。
“当然,这些衣服也很舒服呢!”
于是,从这一天起,齐临终于与野人打扮告别,在外形上正式踏入文明人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