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钰有个外号叫孔雀,沈钰本来还觉得不错——好歹,那是夸他漂亮么是吧?可是,卓凌云那没眼力劲儿的男人,知道后,居然看了他一眼,隔天就给他买了张动物世界的碟片回来,然后坐在客厅里看电视两眼,回头看他两眼,再看电视两眼,然后点点头,说:“真像!”
沈钰心头痒痒,终于拉下面子跑过去瞅了一眼,登时大怒:那电视上正好显出一只光溜溜的孔雀屁股!
(#f′)靠!沈钰怒了!
其实沈钰知道,这个外号绝对不是卓凌云取的,虽然,就他那么闷骚的男人,估计心里早已给他取了一堆的外号了。不过,别人不敢在他面前喊啊,所以他可以当不知道啊!
——嘛,比较自恋的人总是有这种本事的,看不到的事就能当做不存在。哪儿会有像卓凌云这么$&**#的,尽当面戳人家痛处!
沈钰暗暗决定,卓凌云你丫的,别让我抓到能折磨你的机会!
沈钰是在美国念书的时候认识卓凌云的,一开始只是偶尔见过几次,因为都是华人,所以互相之间都会帮点力所能及的忙,到后来多接触了几回,觉得对方还不错就成了朋友,最后,因为跟外国人的习惯到底有些不一样,两人还一起租了房子,成了室友。
这在当时,让好些人都吃了一惊,原因是,这两个人怎么看都是个性比较强的那种,应该不会乐意跟人合租的。而两人一贯的说法也是这个口风,沈钰的理由是,不能给人夜袭自己的机会,而卓凌云的理由则是,不想跟乱七八糟的人住在一起。
不过,事实上,合租这个事儿,沈钰是经过了考察和验证的。比如,第一天住到一起的时候,他就故意穿了一件鸢紫色的丝绸睡袍从浴室里出来,懒洋洋的招呼卓凌云去用浴室。
彼时,沈钰自觉,鸢紫色的丝绸睡袍,配他偏白的皮肤,再加上那还在滴水的头发,绝对是很有吸引力的。可是!注意这个可是!他卓凌云什么反应?他卓凌云居然只是哦了一声放下手里的书,就这么跟沈大孔雀错身而过去浴室了!看都没看又在故意挥洒荷尔蒙,又暗自警惕的沈大孔雀一眼!
沈大孔雀故作风流擦头发的动作顿时一顿,心头暗暗点头,觉得这个室友很是安全,很是满意,可安全完了,满意完了,沈大孔雀拉下脸,心头又有些不满了:难道我的魅力下降了?
倒不是沈大孔雀认为随便哪个男的女的都会对他发花痴,而是沈大孔雀十多年来的经历悲惨得无法一一道来,已经让他有了时时警惕的良好习惯。
他上初中的时候,还只是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小男生而已,因为周围人惊艳的眼神而颇有些沾沾自喜,至于经常换女朋友这事儿……那会儿也只不过是个小男生的面子问题罢了。
可是,初二的时候,沈钰经历了他人生的转折点,正式成为了一只孔雀——那年,他被一个男生告白了。
告白的男生是同一个学校校篮球队的队长,长得高高大大,样貌么……刨除沈钰的恶意中伤,其实还算不错的。
这么个又高又帅的风云人物,在学校女生中的人气肯定的不低,可那男生偏偏一贯对人冷淡,从来不交女朋友。没想到,这样的做法反而得了女生的青眼,愈发的对此人趋之若鹜,这就在无意之间挑战了沈钰的自恋情结了!所以,沈钰对此人还算有点印象。
于是,偶尔看到此人在场上打篮球的时候,沈钰也会过去围观两眼,若是那人一不小心跑到了沈钰的跟前,沈钰绝对就是一个不太舒爽的眼神儿轻蔑的甩过去,数次都令人家篮球队的队员差点冲上来收拾沈钰这个挑衅人家队长尊严的小白脸。要不是人家队长拉着,彼时除了一张脸什么都没有的沈钰可能真要吃不少亏的——可惜那会儿自我感觉良好的沈钰丝毫没觉得,只是脑袋一昂,孔雀一样挺着胸脯走开了。
初二那年,这位篮球队队长——哦,不要怪我不叫他的名字,沈钰这厮,你不能盼着他还能记住这些不相干的人的名字是吧?
什么?你说这人不算不相干?好吧,那就请你叫他沈钰的耻辱好了,反正,一样都是沈钰不会记住的人。
初二那年,这位篮球队队长在教室门外叫沈钰的时候,稚嫩的沈钰也没多想,就骄傲的跟出去了。走了一会儿,却发现对方居然是把他往带到学校后面的小树林带。
那会儿的沈钰到底才十四五岁,瞥一眼前面高高大大的篮球队队长,再看一眼自己明显瘦弱得多的身材,再抬头,看一眼头顶上交错茂密的树林,沈钰心头开始不安了,丝毫没觉得这小树林是学校里那些早恋的男的女的的圣地,只觉得……好阴森……好偏僻……好不安全。
于是一脸警惕,沈钰不满的开口,那位篮球队队长便停了脚步,算是给了沈钰一点心理安慰。
可这心理安慰刚开始作用了一小会儿,对方一句□□裸的告白却一下子又把沈钰砸晕了过去。
“你你你……”彼时还做不到太淡定的沈钰张口结舌面红耳赤,指着自己那张脸就是一阵怒骂,“你看清楚!我是男的!男的!”
对方低着头,但人家一篮球队队长,到底还是比还没发育多少的沈钰要高上好多,哪怕低着头,也能一眼就把沈钰绯红的脸庞给看进眼里去:“我知道……我知道你是男的,可是我……我就是喜欢男人。”
对方说完这句话,下巴就低到了胸膛上去,彼时不够淡定的沈钰一惊讶,立刻就说出了一句让他后悔了一辈子,却又一辈子都不承认自己有后悔过的话来:“你恶不恶心啊?同性恋啊?”
这句话,沈钰记忆尤深,也许是因为那是第一个跟他告白的同性,也许是因为,后来长大的沈钰才知道这句话有多伤人,可是,在最初的时候,他只是愤怒,愤怒对方居然立马瞪大了眼,又羞又怒的扑了上来,恶心的抱住他又亲又啃。
那个时候,大家都还只是小孩子而已。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沈钰才开始学武,练拳。
他讨厌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他甚至在那之后很是消沉了一段时间。
沈钰的妈妈是个相当优雅的女人,很快注意到了沈钰的异常,也从沈钰嘴里隐隐约约挖出来了一点真相。为了安慰儿子,沈钰的妈妈选择了最适合沈钰的方法——她觉得这件事对儿子造成的压力太大了,于是先是赞美了沈钰的魅力,准备一点一点的安慰沈钰受伤的心灵,却没想,愈是自恋的人,抗打击的能力也愈是强,因为他们总能有一套自己的逻辑思维,别人休想理解得了。于是,沈钰以他妈妈还没反应过来的恢复速度,直接走上了一条自恋的孔雀的道路,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一发不可收拾的沈钰愈发的行事张扬,魅力也就蹭蹭的往上涨。这导致后来还真有好几个男的跟他告白过。也许是一回生二回熟的关系,习惯了,也就是那么一回事了。
沈钰自忖自家妈咪说的果然不错,他的魅力果然是不分性别的嘛!
这样张扬妖孽又有些洋洋自得的沈钰后来去了美国,在这个开放的国度如鱼得水。他倒也不是觉得是个人就要对他发情,只不过,虽然是自己故意来试试卓凌云,免得以后住在一起产生麻烦,但被人这么□□裸的,一个眼神都不施舍下的蔑视了,沈钰心里还是不舒服的呀!
愤愤不平的沈钰在被卓凌云无意的伤害了那颗孔雀心之后,干净利落的换下了他的鸢紫色丝绸睡袍,驱了车出门转去了一家酒吧。
在酒吧里呆了将近一个钟头,拒绝了整整十一个人或委婉或直白的邀请后,沈钰这才又精神抖擞的驱了车回来了,哪怕是下车时的那股子冷风都没吹灭他的得意洋洋。
不过,令沈钰不那么舒坦的是,为什么来邀请他的十一个人里面,竟然有七个都是男的?
他虽然已经习惯了同性对他表白爱慕,也可以游刃有余的拒绝了,但是,他喜欢的仍旧是各种各样或美丽的、或热辣的、或可爱的、或婉约的女孩子呀!
沈钰对此事的解决办法是,剪掉了他留了两年多的长发。剪的时候,那位美国小伙子拿着剪刀一脸舍不得,一个劲的想让沈钰打消这个念头,沈钰却是脖子一样,恶狠狠的道:“剪!”
心里却在想:让你们还以为我是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