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桦市的街道又宽敞又干净,几许凉风裹着初夏绿意穿过车窗子上那条细小缝隙吹进了盛意的鼻子里,盛意的眼神躲闪着坐在对面的上等流氓,被这么彪悍的人看着,对他的人生来说,还是第一次。
他非常想魏醒,希望可以联络到他,但是见到魏醒怎么解释呢?我坐过牢,虽然是冤枉的,但是还是坐过的,还是为了一个以前爱过的人坐过牢。怎么解释他们的关系?那个表面神经那么粗的男人,其实内心敏感无比。
xxx,不,童儒初,现在盛意已经知道这位同学的名字了。这位同学怎么说呢,他不简单,从盛意踢伤曾旭,到他指挥着大家把曾旭送到医院,再把盛意看管起来,前后不到十分钟。他处理问题的时候有股子从骨头里渗透出来的辛辣劲。
“要喝点什么吗?”童儒初从一边的冰箱里拿出一些喝的递给盛意,盛意摇摇头,继续盯着那个缝隙看。
“两个月前,你以前的同学在一家学校的网站发现你,曾旭这才来烽桦市的。那时候他高兴得就像个疯子,大哥说,你肯定不会原谅他,所以就派我来先跟着你,看看什么机会能帮到我太子哥,你能原谅他是我们希望的。”
盛意想起来,两个月前,好像连付权把歌咏比赛的照片放到了校网上,照片上,自己戴着红领带扯着嗓子像个白痴。天哪,不能活了,那张照片……呃,他想这些干什么,漂亮不漂亮的关这些人什么事情?还有,连付权是灾星,他确定了。
“太子哥看到你的照片,当时就哭了。”童儒初一边说,一边递给盛意冰饮。
太子?盛意不懂,太子是皇帝的儿子没错吧?“谁是太子哥?”盛意觉着挺刺激,还太子哥?
“哦,曾旭哥,大家都管他叫太子哥。”童儒初出奇地耐心解释。
盛意点点头,很认真地看着面前的彪形大汉说:“原来,才没多少日子没见,曾旭都混上等流氓了!”
也是,看看这名车,看看这前呼后拥的保镖车,就像演电影一样,这场面比魏爸爸的俄罗斯老毛子保镖还震撼人心。
童儒初噗嗤一声笑出来,就连对面的黑脸的也笑了起来。
“逸卜士集团虽然以前有过不好的过去,那也是网站媒体夸张,我们是干干净净的生意人,你还是不要太误会的好。”
盛意非常容易地就想起来这个名字,逸卜士集团,好多地方都有这个词汇,什么逸卜士出品、逸卜士奉献,好像是很有钱的样子。”
“他……走得挺快。”盛意嘴角扯出笑容应付着。是啊,曾旭爬得太快了,快到不正常了,他现在应该刚进入社会不到三年吧?怎么可以这么快?盛意承认,以前他悄悄诅咒过那个人的父母,他诅咒他们早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诅咒他们的孩子曾旭,一辈子无法度过反叛期。现在想起来,那些诅咒是过分了,盛意没想到自己嘴巴如此的恶毒,曾旭现在这算什么?涉黑的黑社会成员?太子哥?混高级流氓?太快了,这不正常,太喜感了,一个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突然成了商业集团的把头哥?这里肯定有内情。
“太子哥是个能人,大哥很器重他,现在不是讲打打杀杀的年代了,什么事情都要讲脑子,太子哥给集团带来一年的利润比过去大家拿命拼五年还多,我们……都很感激他的。”童儒初对曾旭的夸奖是毫不遮掩的,但是,盛意感觉他的话透出一股子言不由衷。
盛意扒拉扒拉自己球鞋上的灰,一些泥巴掉到了车子的脚垫上,脚垫是洁白的,这令他有些不好意思。低头思考了下,他抬头问童儒初:“你想说什么?要是有关曾旭,还是算了吧。”
童儒初斜眼看了一下盛意,只是刹那的几秒,盛意依旧能看出来,他眼底的不屑、小看、鄙视,那种眼神,就是看不起,虽然只是一刹那几分秒就换上真诚,甚至讨好的笑容。盛意更加怀念此人在学校座位后面冰冷地看自己的眼神,那样的眼神最起码真实。
“我们经常听曾旭哥说起你,真的,现在这个时代,还有人肯为喜欢的人顶罪坐牢,我们都很想认识你呢,盛意哥,我们很佩服你呢!”
童儒初笑眯眯地从小冰箱取出一桶饮料,“嘎”的一声,帮盛意打开,双手捧到他面前。对面的那个黑脸的大汉笑容更加茂盛,他硬生生地扯拽出笑的枝叶,盛意都替他为难——仙人掌长叶子,多为难人家。
多么排场的车队,一整队名牌车,穿着丧服的保镖,身边这个人用崇拜的目光不停地注视着你,这就是曾旭要的。关于他的梦想,盛意当然记得,在学校操场的草坪上,他靠在曾旭的怀里,曾旭喂他吃刚上市的大樱桃,五块钱一两,他一边吃,曾旭一边说他的梦想。
“小意,以后,我要赚许多钱,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买什么,你喜欢吃大樱桃,我给你买樱桃园,你喜欢幽静的环境,我就在所有幽静的城为你买一套房子,我们一个月换一个地方住,只有我和你……买好多名牌车,咱们出门,我给你做司机……再买两只狗,一只叫小小旭,一只叫小小意……”
盛意接过饮料,慢慢地喝起来。他的每一段感情都是真诚的,他爱曾旭,是因为学生时代的曾旭,他每个梦想里一定会带上他,他喜欢别人的梦里有自己,他喜欢他满嘴跑车的不切实际地设计将来的生活,无论怎么设计,他都会带上自己,后来……他代替他去坐牢,也是因为,他留存了最后的奢望,他期盼,那个人在法庭上,看着自己对法官说:“不关他的事,都是我做的。”
如果他这样说了,盛意发誓,他爱他一辈子,打死他都不会走。
稀溜溜半罐饮料进肚,“我们去那里?”盛意看着车子慢慢开出郊区,虽然对这个城市不是很熟悉,但是大路还是认识的,这个车队缓缓开出国道,知道他们不会拿自己如何,但是盛意还是觉得有必要问一下。
“盛意居。”童儒初慢慢地说出那个名字,再次仔细观看着盛意的表情。
“哦。”盛意点点头,继续喝那听饮料,没再说话,心里却想:去他的盛意居!
现在他很后悔爬墙了,自己从围墙那边爬出,就是为了躲避魏醒派的人,他原本想带着豆腐脑玩个小失踪逗魏醒的。他喜欢魏醒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的找自己,这个习性是盛意的古怪之处,他喜欢坐在小公园,摸着那只大笨狗,最好还得有个人惦记自己,有人不停电话问他。
“你在哪里?”
“在做什么?”
“跟谁在一起?”
“你吃饭了没有?”
“一会你要去哪里?”
“不要皮了,回家好吗?”
“妈妈晚上做了好吃的,叫你过去……”
……他从未把自己的过去告诉过魏醒,也并不觉得自己坐过牢就低谁一等,他和曾旭的事情,也没有对不起这一说,那只是他生命当中的一段经历,过去了,就是过去了。比起这些,盛意更加喜欢听魏醒他说自己,虽然魏醒也总是问他:你小时候如何如何?盛意觉得自己生活的质量简直是差极了,和豆腐脑都不能比,所以他很少说,更不爱提及,有时候高兴了,他会跟魏醒说他和盛暖的事情,但是,也就是七八岁之前,在那之后,不说也罢……完全没有娱乐性可言,对感情促进没有助益的话,他不打算说。
口袋里的电话开始震动,盛意在上课的时候不喜欢开音乐,影响别人,也不好看,他在牛仔裤的屁兜里摸索一下慢慢拿出手机,不用问也是魏醒,算算时间都差不多了。
“你在哪里呢?”魏醒问他,语气里带着一股子你调皮了,我来抓你的味道。
恩,要的就是这个调调,只是……现在却不是时候。
盛意看看周围,笑了下:“恩,我在去郊区的路上。”
“去郊区干什么?”
“我被绑架了。”
“你就闹腾吧。”
“没闹,真的,遇到了以前的男朋友。”
魏醒在那边哈哈大笑,很是喜欢盛意难得的“说大话”行为,比起盛意平时的木讷,他更喜欢现在,他认为盛意在吸引他的注意力。
“好吧,你现在在做什么,跟谁在一起?”魏醒很捧场地追问。
“恩,跟我前任男朋友现任的男朋友坐在车里,他请我喝饮料。”
“恩……这样啊,那个男朋友帅吗?”
盛意扭头上下打量童儒初,童儒初一脸古怪。
“质量上乘。”
“好了,我马上要开会,你早点回家,妈说做了小鸡炖蘑菇,叫魏大去乡下找的草鸡,叫你早点回去吃。”
盛意叹息了一下:“要等等。”
魏醒那边笑了一声:“知道,你难得有个朋友,我叫妈给你留着。我去开会呢,晚上联络。”
“……好!”盛意想说些什么,但是……此刻确实不合适。
车队七拐八拐的,真的就拐到一处风景雅致之处,童儒初下了车子,亲手帮盛意开了另外一边的车门。
盛意缓缓地下了车子,抬眼望去,迎面的两棵梧桐树上,卧着两只黑白尾巴的鸟儿在那里安静地咕咕的絮叨。
“这里还没收拾好,以后会更加漂亮。”童儒初指着远处正在种植矮木的一排工人说。
盛意仔细打量这个大庄园,“盛意居”这三个楷体大字很夸张地挂在铁艺大门的附近。
“这里是太子哥为你准备的室内花房。”
“这里准备挖游泳池。”
童儒初介绍着,带着盛意向里走,考究的壁炉、精致的旋梯、水晶拱门、挂着希腊传说的油画山墙、细细的几股子喷泉推着两只小罐子不停翻滚的室内喷泉雕塑、博古架巧妙切割的空间、巨大的一整面的蓝色落地窗。
“我大哥在路上,我带你参观一下吧!”童儒初建议道。
盛意缓缓坐到有着串珠吊灯白色皮革包裹的沙发上,摇头:“不用,我坐这里等,最好快点,我答应魏妈晚上回去吃饭。”
童儒初没说话,他坐到他身边,拿起遥控打开电视给盛意解闷。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盛意眼睛始终盯着电视,周围有人走动、有人窥视、有人在悄悄打量他。盛意能感觉得到,那些眼神,并未有着童儒初所谓的对太子哥曾旭的敬畏,那些眼神,并不友好,甚至……那些眼神就像在动物园的笼子外观看那些挣扎在笼子里的动物一般,有时候,笑也未必就是好笑。
多么可怜,这皮光水滑的动物(多么奇怪,这人是同性恋)。
原本应该在山野自由的狂奔,如今却深陷牢笼,一辈子不得解脱(搞不懂,为什么世界上会有同性恋这个产物)。
它们在笼子里度过一辈子,多么悲哀(我是有教养的人,所以我不能以同情的眼光看他们,也不能以看怪物的眼睛看他们,但是,他们就是怪物)。
盛意努力把精神全部对齐了坐在一边的童儒初:“你和曾旭……现在在一起对吗?”
童儒初点点头:“对啊。”
盛意挺奇怪,是啊没有比这样更加奇怪的事情了,他纳闷地拧下眉毛:“你们挺奇怪的。”
童儒初笑了下,完全不在乎地笑了:“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他不是最爱我,我也不是最爱他,我们在一起那是因为……我们都需要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