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后
塔虎城较之当年更为富庶繁华,西北地域的百姓无不憧憬向往,将其视为天府上城,桃花源地,而作为保护神,给当地带来这些改变的白大将军一门自然是备受推崇。
能在白大将军府上当差,对当地百姓而言,绝对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儿,连倒夜香这种脏活都有人挤破头抢着想干,更别说小厮侍女这类能贴身服侍主人家的体面活儿了。
如墨就是小厮里边最聪明机灵的一个,不仅长得清秀,还会算账识字,更是跟着府里的武师学了几年的拳脚功夫,碰到一般流寇盗匪都是不带怕的。
因为他天资不错,人也勤奋吃得来苦,最近被升为了府里三少爷的贴身小厮。
大少爷和二少爷早已经成年,时常混迹在兵营里,偶尔还会跟着白大将军出兵征伐更远边境的胡蛮势力,将受白氏一门守护的领土不断扩大,给西北更多的子民带来和平与安生。
至于三少爷白景阳,相貌才学无一不出众,虽说身体比不上两位兄长健壮,但那身温润如玉的气质却是西北粗狂的沙砾中绝无仅有的,小小年纪就颇有大家风范,喜穿白衣白袍,从发梢至鞋面纤尘不染,光是静静站着,便是龙章凤姿、天资自然,给人一种高贵清华之感。
不仅如此,三少爷还对医术草药十分有天赋,打小就爱往深山里钻,往草药医书堆里埋,六岁敢给断腿的母狼接骨,八岁遏制了一场从水源地开始蔓延的瘟疫,十岁连城中最有名望医术最为高明的老神医都直呼此子天生医者,已在吾之上矣!
自此,三少爷开始逢五逢十,免费为穷苦的百姓治病,气质清贵却不高冷,哪怕面对最贫穷脏污的病人都是一视同仁的亲切温和,若有感兴趣的疑难杂症也多数会接手,一经出手,就没有治不好的病,几乎是妙手回春,包治百病。
因此,三少爷白景阳在西北的民望极高,塔虎城百姓都说三少爷是天上的百草仙君下凡,白大将军一家都是活神仙!
能给仙童般的三少爷当贴身小厮,在塔虎城的平民眼里头,绝对称得上是件光宗耀祖的事儿,如墨还记得他被选上正式当差的那一天,他老娘煮了一大锅红鸡蛋,喜气洋洋地分给左邻右舍,比捡到金子还高兴,左右邻居也都是一脸羡慕的样子,称赞他有出息,是祖上积德了。
如墨领到了一套崭新的深蓝色短褂,代表了他一等侍从的身份,才刚换上,三少爷的侍女清霜便过来叮嘱了他一些伺候时需要注意的地方。
“三少爷体虚,不能暴晒太阳,每次出门都要记得带上油纸伞,见日头大了,主动给少爷撑伞。”
“听管家说你也是个勤奋的,有空多跟少爷学学药理,少说话多看多做,不需要你会望闻问切,只要能简单处理下药材,帮少爷打打下手就行。”
随着三少爷逐渐长大,出门在外,给人看病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因此培养一个机灵心细又能干的小厮十分有必要。
“多谢清霜姐提点。”
如墨谢过后,就被带去了三少爷所在的院子。
院子里不种花不种草,整整齐齐开垦了几片肥沃的药田,里面种了不少外头难得一见的名贵药材。
寻了一圈,发现院子里只有几个除草、洒水的粗使仆人,最后还是在西面大少爷的院子里找到了三少爷。西方位泽水,因此这里建了一片碧波荡漾的小池塘,里头养了几十条肥肥的锦鲤。
府里养的大老虎时常跑池边来捞鱼玩,这些年见多了,下人们也不再像一开始那样害怕恐惧了,更何况白大将军养的虎确实从未伤过人,特别是那两头懒洋洋的黄色斑斓虎,圆滚滚的体型,比池里的痴长的鲤鱼都要肥,一看就知道是吃饱了肚子,懒得吃人的。
至于那头小的白虎,又有灵性又可爱,全府上下,从老到少,无一不被他萌地心肝颤,一出现就争抢着想当他的铲屎官,运气好的摸到把白毛毛,几乎三天都不舍得洗手,受欢迎程度不亚于府里年龄最小的三少爷。
当如墨第一次距离这么近地看到三少爷时,只觉得呼吸一窒,眼前的白衣少年临水而立,玉面如冠,静静地注视着脚下湿润的土壤,眉头微蹙,眸色清冷带着淡淡的疏离感,翩翩若仙人之姿。
如墨踟蹰了片刻,不敢上前,生怕打扰这临水参悟人生大道的“仙人”。
突然,这“仙人”转过头来,对他招了招手。
如墨鼓起勇气上前,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自我介绍,就见“仙人”指了指脚下,语气淡淡道。
“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池塘边的土壤潮湿黏着,栽种了两个大柳树,长得高大茂盛,他们现在就在其中一颗柳树下,如墨不敢随便应付,他仔仔细细地观察三少爷所指的那片泥土,瞅得眼睛都花了,也没瞅出什么名堂。
最后,犹豫地回答:“我看到了……一只死去的蝉?”
三少爷白景阳叹了口气,微微仰头,望着碧蓝的天空,清澈的眸子里倒映出水天一色,苍白的皮肤在阳光下几近透明,特别是颈部,透出淡青色的血管。
“是也,非也……”
听到白景阳的感叹,如墨虽然不懂,但打心底里觉得敬畏,忍不住微微弯下腰,有种想顶礼膜拜的冲动。
一只白皙且骨节分明的手扶了扶,阻止了他的动作。
“朝闻道,夕死可矣。”白景阳抬眸看向如墨,“你悟性不错,叫什么名字?是一个人过来的吗?”
如墨有些不敢置信,又是惊喜又是战兢地回答道:“小的如墨,是派来日后服侍三少爷的。刚才见少爷不在院子里,就一个人瞎转悠,凑巧过来的。”
“你很不错。”白景阳拍了拍他的肩膀,在如墨看不见的角度勾了勾唇,笑得有些奸诈,语气却依旧云淡风轻,甚至有些沉痛,“这是一只死去的蝉,却也是逝去的生命高歌!”
如墨恰如其分地露出一脸茫然,显然有些跟不上他家三少爷的思想境界。
白景阳继续道:“如墨,你可知蝉小小一只,从卵到成虫,需在黑暗阴冷的地底蝉伏十七年,才能破土而出,爬上参天大树,栖高饮露,用所有尽力量高歌鸣唱,绽放生命最绚丽的光华,直到第一缕秋风来临前,才会跌落尘埃,这是何等的坚强,何等的不屈!”
原来如此,小小的一只蝉体内,竟有如此伟大的力量,如墨被白景阳描述的画面感动到了,想想十七年啊,多么漫长,他从出生长到现在也才十六年零九个月,身而为人,竟比不上蝉的境界之崇高,生命之坚韧!
至于还有些没听懂的地方,如墨心想,这大概就是少爷和小厮思想上的差距吧。
“所以,尘归尘,土归土,让我们一起来把它埋了吧。”
白景阳突然从身后掏出几块破碎的五彩皮革,从形状上看应该是一个坏掉的蹴鞠球,最大一块碎片上隐约可以看到绣了一个“山”字。
“是,三少爷!”
如墨听从白景阳的忽悠,哦不,是指点,在池边的大柳树下挖了个坑,把蝉尸塞进破蹴鞠球里,一起埋了进去,再盖上土,最后对着拜了三拜,满脸的虔诚,自觉今天跟着三少爷做了一件积大功德的好事。
白景阳:“今日之事,不可到处宣扬,以免打扰那蝉往生极乐。”
“如墨一定守口如瓶!”他用力点了点头,对三少爷的话深信不疑。
“我们走吧。”
白景阳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土,看了眼由于大胖经常来捞鱼而粘在池塘边的黄色虎毛,嘴角微微上扬,带着新收的小厮转身潇洒离去。
当晚,白家父兄三人从兵营回来后,府里回荡着白震山的怒吼声:“是谁偷走了我的宝贝?!”
一阵鸡飞狗跳的翻找后,最终在大少爷的院子里停下了脚步。
隐约间,听到了父子二人的互相咆哮声。
“爹,你听我解释……”
“我不听,就知道你个不肖子觊觎我的宝贝很久了!偷也就算了,居然还给老子玩坏了!!”
“真不是我干的!”
“人赃并获,你还敢抵赖!看我不好好教训你一顿,顺便减减你肚子上的肥膘!”
“啊!疼死啦!!你个臭老头,胖老头,别以为我真打不过你!”
“你来啊,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崽子!”
“…………”
最后,父子二人上演全武行,咒骂声和拳拳到肉的互殴声在府里响了整整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