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安闲却发作不得了,他都承认错误了,她还能怎么着呢?
“那么第二招呢?
书上怎么说的?”
“第二条嘛,书上是这样说的,一定要找一个地方,浪漫的地方,好好约会。
比如说游乐场所,在摩天轮上一个要追求到她的初吻,在鬼屋,要给她爱的拥抱……”
“停!”
结果,骁喆还没有说完,安闲就已经行动了,她立马阻止骁喆继续说下去,她害怕他继续说下去,就会说出第一次扑倒了,真是的,这么多人看着呢,他就不知道收敛一下的,要不要这么傻啊,还亏他是商业巨鳄呢!
“接下去的事情,你就不需要详细说明了。”
安闲趁着他没有看见的时候,白了他一眼。
“吶,安闲,我们约会吧!”
安闲没有说答应,也没有说不答应,但是骁喆却把那个自动默认为已经答应了,毕竟她没有说任何拒绝的话,反正不拒绝就是认可了,这么想,就对了。
事情确实和骁喆预料的一样,他在第二天一早就打电话过去,然后在医院门口等着了,结果,骁喆就到了,反正人已经到医院了,能不说就不说,他堵在门口,安闲一定会出来。
所以,第二天,安闲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就被骁喆带了出去。
他没有玩过那种东西,只知道这是小孩子喜欢的玩意儿,包括安闲,她也从来没有来过游乐园,小时候,童年里并没有这些,长大后,也没有时间去玩,基本上,她就和这件事情无缘了。
但是,现在可以看见了,她的身体又不被允许了,想想也真伤感。
“虽然不可以玩很激烈的,但是还是可以玩玩摩天轮,至少,秋千什么的夜可以玩,那些小孩子在玩的,没有什么速度的,你看那边的‘百花电梯’,这么小的孩子都在玩,你也可以玩的。”
说的她好像是个小孩子似的,不过,骁喆的话却也是大实话,因为安闲的身体,实在不被允许玩一些激烈的东西。
游乐园里的气氛,和外面的很不同,尤其是安闲已经住久了医院,感觉医院里的气氛完全不一样,就是那种安静得让人感觉到窒息的,又没有什么生机的感觉。
也只有那些小孩子在外面跑来跑去的时候,才能感到这里是有活物的。
死亡的气息笼罩着整个医院,而这里,全部都是奔腾着的生命,感觉这些生命都是鲜活的,有灵气的。
看着这么有生机活力的人,忽然觉得自己也充满了生机。
安闲的脸上也不自觉地染上了笑意。
骁喆看见安闲笑了,心里也觉得无比甜蜜,感觉像是吃了蜜一样,原来,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幸福的滋味,就是这样的啊,怪不得,那么多的人喜欢做这件事情了。
守护,有时候也是一件甜蜜的事情,只是不知道,安闲在曾经守护他的时候,是不是幸福的呢?
两个人站在江边的栏杆旁,看着不远处欢声笑语的游乐园,这里是亲子乐园,好多小孩子被爸爸妈妈带着,来这里玩耍,两只小手,一左一右,抓着爸爸妈妈的手,在中间蹦蹦跳跳的,似乎很兴奋,即使脸上沾满了汗水,但是他也不觉得难受,圆圆的脑袋上,两只大眼睛,闪着生命之光。
这是一个孩子,对未来的期望。
都是一对对的家庭组成的,小孩子长得胖嘟嘟的,身后背着一个小小的可爱书包,夸张的卡通图案,在上面显示得淋漓尽致。
尤其是小孩子呆萌状的时候,会偶尔用胖嘟嘟的小手,挠着肉嘟嘟的小屁屁的时候,那一脸的无辜,真是可爱极了!
骁喆看着安闲脸上那种幸福的笑容,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她的目光里全是那种可爱的表情,正是对面的小孩子。
“你喜欢小孩子。”
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
因为安闲的那种目光里有太多的羡慕,是真的很羡慕,才会有如此沉甸甸的感情。
“嗯,小孩子真的很可爱,不是吗?
尤其是那种胖嘟嘟的,肉肉的小孩。
我真的感觉自己好像是又有了寄托的感觉。
看着他们那么有活力的样子,感觉自己全身上下也充满了活力,好像是重新活了一遍。”
“那就自己生一个。”
“和谁生……”
安闲转头,最后一个字含在喉咙里没有发出声音,她本想说,和谁生去,但是话到嘴边,忽然想起旁边还站着一位,所以,一下子紧急刹车。
骁喆看着她,不再是那种开玩笑的感觉,也不再是那种似乎很急躁的感觉,好像他就是在认真地求婚,那种感觉,真的让她有这么一种错觉。
骁喆厚厚的嘴唇,在安闲的唇上留下点点痕迹。
他说,书上说,要不计一切代价,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能推倒的时候,就要努力推倒。
他说,我是按照书上说的在做,只是不知道做对了没?
他说,你生气的话,去找这本书的出版社和作者吧,我已经调查好了,随时准备和你过去。
但是,多年后,安闲在整理旧物品的时候,在储藏室里翻出了这本书。
她翻了以后,忽然觉得自己当时就是被耍了。
书上说,不能随随便便对女孩子动手动脚,会惹来不必要的厌恶和误会,男人要矜持!
书上从来没有说过的话,似乎他编的很好啊,至少,她就毫无保留地相信了他。
能够不需要一点技术含量,就可以把人骗得团团转,这似乎也很好啊。
但是并没有生气,安闲不觉得生气,那是她第一次看见一个不同于平时的骁喆,她曾经看见的骁喆,都是一脸严肃,或是一脸春风,对每个人都很温柔生意上,一点都不含糊,严谨认真,这样一个人。
但是那天在游乐园,她看见了一个会耍赖皮,会撒谎,会哄人开心的骁喆,这等于说,他已经在她的面前放下了面具,对于她来说,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喜欢不可能会那么容易遗忘,爱情,是铭记在心的,这就是为什么,初恋会给人刻骨铭心的感觉,因为心脏记住了初恋时的心跳。
或许可以让记忆便淡,但是喝了爱情这剂毒药,只要你真的用心去爱了,就难以忘怀。
因为大脑忘记了,可是心脏记得。
记得那时冲动的爱,懵懂的跳动。
但是安闲却什么也没有说,她只是拿着这本书,捧在胸口,她说,我很幸福,因为这本书,当时我们在一起了。
如果没有在一起的话,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事情。
所以,爱着的还是分开着却爱着的,不管是刚吵过架还没有和好的,哪一种,只要心里还有对方,就一定不要藏在心里,那样会憋出内伤啦。
心里有多少的伤痛,不管有多大的别扭,也要想想自己的心,心若有爱,就不要放弃,因为那样,可能会失去最美好的爱情。
“骁喆,我一点都没有后悔,那个时候幸好没有推开你,现在的我,真的很幸福。”
骁喆也淡笑着,点了点她的鼻子,似乎又回到了过去的生活。
“啊,幸好那时候我及时醒悟,放下屠刀,回头是岸,否则,怎么能娶到这么好的老婆呢?”
两个人四目相对,又开始燃烧出爱情的火花了。
“停停停!
爸爸,妈妈,拜托你们,要恩爱到房间里去恩爱,卿卿我我的事情随便干,但是不要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做出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污染了我的眼睛,你们不怕羞羞,我还害怕长针眼呢!”
一个奶声奶气的小男孩的声音,在客厅里响了起来,顿时,骁喆和安闲的眼前,出现了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还没有到大腿那么高,奶声奶气的,长得唇红齿白,笑起来就露出了几颗刚长好的门牙。
“是是是,我们家的小王爷!”
一家人都乐开了花。
这就是家的温暖吧。
历经万水千山,终于找到了最后的归宿,冥冥之中,似乎就是为她设定了这样的命数,千帆过后,才会有新的命数,新生。
这一对,终于告一段落了。
还有几个呢?
这几对中,最难过的就是雯娅和祷霸了。
重新回到当时,祷霸重伤,回到那栋别墅之后,一直是雯娅在细心照顾。
但是,他们两人之间却始终存在着深深的代沟,不为别的,就只是为了那无法战胜的未来。
雯娅心存芥蒂,是因为她不明白,自己是因为祷霸长得像戴维才心存好感的,还是就是因为祷霸是祷霸才喜欢的。
说白了,是雯娅搞不清楚,自己爱的是祷霸还是戴维,她自己都整理不清楚,面对祷霸的时候,总是感觉有些芥蒂,时常躲避着他。
而祷霸心里也是有阴影的,从前或许还不知道,但是那天从“死神”
头目中听说,他是一个怪物的时候,他心里咯噔一下,他是怪物?
联想到他身体的特殊性,比如,普通的伤口根本就马上好了,稍严重一点的伤口,可能只需要一天半天,也就能痊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