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唐浩初在上学的同时一点也没耽误学医,已经开始跟着爷爷学针灸了。人体上所有经脉和穴位他全都熟记于心,所以唐爷爷在刚刚过去的寒假正式将唐家祖传的奇穴针法教给了他。针灸博大精深,唐浩初还只能算刚入门,但他进步的速度非常惊人。然而有句话叫医不自医、人不度己,是说医生能给别人治病却不能治自己的病,唐浩初将来或许真能按照爷爷的期望成为妙手回春的名医,可他这具身体天生偏弱,抵抗力比同龄人差许多,打小起发烧就是常事,医术再好也没用。
当晚睡觉的时候唐浩初就有点儿发烧,第二天起来体温更高了,小脸烧得红扑扑的,小身体在被子里蜷成一团,像一只委屈地抱成球的小仓鼠。
见儿子冷,董熙娣接连给他加了两床被子,于是唐浩初裹得更像小仓鼠了,打一个小喷嚏便下意识又往被子里缩一点,恨不得把整只小脑袋也埋进去。戚向南不由摸了摸弟弟的脑袋道:“再缩就要闷着了,对呼吸不好。”
他心疼弟弟,所以在屋里陪着弟弟哪都没去,连一向粗犷的说话声也压得又轻又低:“爷爷那边煮药了,待会喝了药再睡一觉,就不难受了。”
西药一般都治标不治本,像唐浩初这种经常发烧的还是喝中药更好,所以唐老爷子亲自抓了药,还怕别人把握不好火候减损了药性,又亲自守着炉子熬。
对于几个孙辈,老爷子的心是越来越偏了。并不是不疼爱二房家的孩子,只是相比起来,更喜欢长房家的。
其实唐超阳如今被教养的很好,性格不像以前那样蛮横霸道,前段时间来拜年的时候,言行也变得非常讨喜,会说很多讨爷爷开心的话,成绩在班上能一直保持前五名。
这个名次并不差,但在跳了级还拿全年级第一的唐浩初面前就不够看了。小孩和小孩之间最怕对比,何况唐老爷子的眼光何其毒辣,能看出唐超阳是在刻意讨好,和唐浩初的自然亲近明显差了一截。相较之下,长房家的兄弟俩一个成熟懂事一个聪明乖巧,尤其是小的,一举一动都特别惹人疼,心不由自主就偏掉了。
药很快送过来,唐浩初最怕喝药,但又不想辜负爷爷的心意,最终咬咬牙喝下去,被苦的眉毛鼻子都皱成一团。然后敏锐地闻到了糖味,——只见一块剥好了糖纸的奶糖出现在眼前,下意识就学小奶猫那样嗅了嗅小鼻子。
戚向南把糖又往前送了送,那甜甜的糖味儿就更明显了,唐浩初两只小爪子还抱着药碗,所以直接就着戚向南的手迫不及待地在糖上舔了一口。
好甜。
尝到甜味的唐浩初随即像小狗一般用小白牙把哥哥手上的糖给叼走了,吧唧吧唧地吃起来。苦味被甜味冲散,一双眼睛都微微弯成月牙,漆黑的瞳仁带着亮光,显然很满意。
喝完药后身上不冷了,反而开始冒虚汗,戚向南伸手抹去小家伙额边的小汗珠,按住了他偷偷拉扯被子的手,“盖好,热也不能乱动。”
唐浩初没再乱动了,只把脑袋朝哥哥的手心拱拱,好方便哥哥给他擦汗,却不料拱着拱着就睡着了。睡得不太|安稳,皱着小眉头,像不安的小兽,直到唐振凯放学回来的时候才醒。
正处于高二下学期的唐振凯马上就要面临高三,学校已经提前进入到备考阶段,所以每星期只休息一天,周六晚上才能回家吃饭。晚饭摆了一桌子,唐浩初却没什么食欲,半天才想到一个想吃的,——过年的时候董熙娣从娘家带来的咸鸭蛋。
因为腌制手法非常得当,所以蛋黄流油起沙,绵软咸香,味道一级棒。唐浩初两只爪子搭在桌边,像个嘴馋的小猫崽儿,眼巴巴地等着蛋。
有妈妈和哥哥在,他根本不需要动手,一勺熬到浓稠的青菜粥配上一小块黄澄澄的蛋黄很快送到了嘴边。于是小猫崽嗷呜一下张开嘴,气势十足,堪比小老虎,仿佛能把整个勺子也吞下去。
气势虽足,可惜胃能装的食物有限,没多久就被喂饱了,让还想继续玩投食play的两个哥哥着实有点遗憾。
第二天上午唐浩初的烧就开始退了,食欲也变得更好了,但因为还有咳嗽,需要再喝几贴苦药才行,更重要的是有唐振凯在不能吃糖,感觉很不开心。
郑锐霖也很不开心。
憋着的那股气虽然压下来了,但心里依然不得劲儿。这心里一旦不得劲儿,就觉得身上哪都难受,何况他被戚向南揍到的那一下是真的疼,再回想起从头到尾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的唐浩初和因打架而挨的批评,就忍不住皱紧了眉。
真委屈。
不管在校内还是校外,郑锐霖都有自己的小圈子,在唐浩初面前他的确表现的很幼稚,但在其他人心里的形象非常完美,就算不主动跟人交好,也能招别的小孩跑来找他,这边郑爷爷让他闭门思过的时间还没结束,那边就有人找他出去玩。
来的大多是同一个军区大院的男孩子,其中还有两个小姑娘。十二三岁的少年正是不知天高地厚且青春萌动的年纪,已经开始明目张胆的分享和讨论哪个小姑娘好看哪个小姑娘丑了,小姑娘当然也一样,看见喜欢的小少年就会忍不住红了耳朵,甚至还有个别胆大的会偷偷往桌洞里塞纸条。
郑锐霖就收到过小信封和小纸条,但他从来都懒得看。因为觉得他所认识的女生中,不管是学校里的还是军区大院里的,均没有一个能入眼,哪怕被全校男生推崇的校花也一样。旁边的发小忍不住吐槽:“连孔琳琳你都觉得丑,在你看来到底谁好看啊?”
郑锐霖张了张口想说话,却又把唐浩初的名字咽了下去。一时间竟完全没考虑到性别的问题,只气鼓鼓地想着他才不要夸那个冷心冷肺的小哑巴好看。
心头憋着那口气似乎又上来了,让他越发想要唐浩初正视自己,想让那双眼睛认真地瞧着自己,想要他有一天也能像对他哥哥那般亲近崇拜和信赖自己。
郑锐霖暗暗跟唐浩初较上了劲儿,却完全没想到唐浩初竟再一次跳级了。——六月份的时候,唐浩初和六年级的学生一起参加了小升初考试,并以全区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市内最好的中学。
考第一对唐浩初自然不算难事,但他本来没想要出这么大的风头,会考那么高的分完全是为了完成系统发布的任务。
许久没有动静的系统接连发布了两个任务,一个是名为‘学霸光环’的日常学习任务,要求他每次大型考试都要保持全校第一;另一个是名为‘初露头角’的特殊学习任务,要求他努力学习医术,并达成一次震动整个医学界的成功的医疗案例,任务时间为十年。
十年的时间其实非常短,因为想成为一个正规的医生并没那么简单,是需要从医科大学毕业并获得执业证的,所以唐浩初要尽早进入大学,才能尽早开启行医生涯。
郑锐霖也想跟着唐浩初一起跳级,——六年级会预留一定时间为小升初做综合预习,新课程相对较少,以他的水平的确可以跳,但成绩就不能保证了。男生都是理科思维,语言相对偏弱,郑锐霖的数学非常厉害,相比起来英语就差了一点,偏偏语言这种东西最需要时间来背诵和练习。
然而对唐浩初来说最简单的就是语言。上个世界他从小就在欧洲上学,不要说考英语,考法语德语都没问题。
就这样,还差三个月才满十岁的唐浩初成了初中部年纪最小的学生。
初中的课程比较多,教学模式也和小学不同,压力和竞争都非常大,但唐浩初一点压力都没有,真正能让他感觉到些许压力的只有学医。
将诊脉针灸等所有理论知识彻底教完以后,唐老爷子开始越发频繁地带唐浩初去医院,让他尽可能多地观摩自己及其他医生治病的全过程,每看完一个病人,都让他也去把一下脉,进行具体的实践和分析。尤其是针灸之法,唐老爷子每次给患者针灸都会让唐浩初帮忙拔针,甚至试着上手。
因为学医除了要摸透医书,更重要的还是实践。
唐家的‘奇穴针法’用的是最细的针,只有0.2毫米,不直接进针而是用管针,能最大程度地降低患者进针时的痛苦。但唐浩初毕竟年龄还小,不被患者信任,能上手的机会比较少,目前他扎得最多的还是他自己。除了那些不容易扎到的穴位和有害的穴位,其它所有穴位几乎都在自己身上认真试过无数遍,只为了亲身感受身体对针灸穴位的反应,以及对针刺手法和深浅的接受程度。
深秋是最适合晒太阳的季节了,唐浩初昨晚研究针灸弄得太晚,今天忍不住坐在庭院里的躺椅上睡起了午觉。午后阳光非常好,庭院里安安静静的,没有风,只偶有鸟叫,晒着太阳睡觉特别舒服。
郑老爷子今上午正巧有事路过浦东,便顺道来唐家做客,因为是周六,郑锐霖也跟着来了。听唐爷爷说唐浩初在后院,郑锐霖忍不住找了过去,刚踏入,就一眼看见多日不见的小家伙蜷在躺椅上睡得正香。
精致细嫩的脸蛋睡得粉扑扑的,沐浴在阳光下的模样就像是一只喜欢晒太阳的小白猫。漂亮的猫儿眼阖着,均匀的呼吸声轻轻浅浅,长睫毛随之微微起伏,看上去乖巧美好,又娇傲慵懒。
日光随着时间而渐渐移动,有一小片阳光透过树梢直射到了唐浩初的眼睛上,郑锐霖竟忍不住伸出手,为他挡住了那片阳光。
眼下的阳光正是一天中最烈的时候,就算闭着眼,光照在上面肯定也不舒服,所以郑锐霖这一遮就是许久,觉得手酸到快要麻木了,却始终没有把手放下去,直到日光终于偏移开来,落到了对方的下巴和脖颈上。那片白皙光洁的皮肤在阳光下仿佛反射着更白的微芒,整个人就像在闪闪发光一样,似乎能晃乱人的眼睛。
郑锐霖一时竟不能直视。
唐浩初这一觉睡到了下午才醒。
他睁开眼只看到补完课回来的唐振凯,完全不知道郑锐霖来过。之前有人遮阳,所以他睡得特别好,全身晒得像团棉花似的,白白软软又绵绵暖暖的,还有点儿飘,连路都不想走。
于是唐振凯一把将弟弟给背了起来,还宠溺地说了句小懒虫。唐浩初不好意思地搂着哥哥的脖子,“晒太阳可舒服了。”
唐振凯记得小家伙小的时候就喜欢在太阳底下睡觉,所以经常给他在阳台的窗户前铺个大褥子,他就会光着两只小脚丫趴上边打滚儿,然后把自己抱成团睡觉,小模样特别可爱。
可小家伙一转眼就长大了,现在都提前进入中学,脸上的婴儿肥也褪了,开始迅速地窜个子,就像迎风生长的小树苗。唐振凯突然有些恍惚,因为感觉当年捧在手心的小包子已经长成了小少年,虽然还很稚嫩,但可以预见将来这种变化会马不停蹄地延续下去,总有一天快到令人猝不及防。一想到小家伙以后将不再像现在这样依赖自己,将远离自己而独立和强大起来,唐振凯在满足欣慰中有种说不出的失落不安。
其实不用等那么远,唐振凯已经在接下来的暑假见识到了弟弟的独立和强大。不过这是建立在亲哥滤镜的基础上的,若换成董家人,尤其是董熙娣那个扶也扶不起来的弟弟,恐怕只会联想到唐浩初需要完成的纨绔特色‘独断专横’,甚至加一句‘太横了惹不起’。
事情要从唐浩初跟着跟妈妈去董家说起。董家位于S市周边的农村,那边有过六十六大寿的习俗,董熙娣平日里虽然经常回娘家,但极少带孩子去,如今董爷爷过寿,当外孙的肯定要过去一趟,已经入伍的戚向南去不了,就只有唐浩初去了。
唐老爷子没有对此表示异议,还帮孙子备了一份礼金和上好的西洋参当寿礼,董熙娣另外又带了大块精细的布料以及各种营养品和零食玩具,全是乡下难买到的好东西。第二天一早,唐浩初就跟着董熙娣坐上了前往董家村的班车。
车上不算太挤,但路况实在不行,颠得人难受,更重要的是班车不能直达,到了乡镇还要再转一趟私人小三轮。路况也更差了,全是坑坑洼洼的土路,有些地方窄到只能过一辆拖拉机。唐浩初一开始还能忍耐,但时间久了就有点晕车,觉得自己像一只被晃到散黄的鸡蛋,整个脑袋都嗡嗡的。
董熙娣也知道儿子不舒服,把他搂在怀里轻轻拍着背哄,又给他剥了个橘子和橘子味的糖果。颠簸了不知多久,小三轮终于开进村头的岔路口,可以看见大片的农田,田埂上种满了水稻蔬菜,路边还招摇着野花,充满了生机。
唐浩初觉得好受了一点,目的地也终于到了。董家坐落在村东,有三间瓦房和两间土屋,不大不小的院子里已经来了很多亲戚。唐浩初只在三年前来过一次,眼前的亲戚有许多都不认得,只管在董熙娣的介绍下一个个叫人。
董熙娣排行第二,上有姐下有弟,大姐董念娣足足有三个女儿,于是打完招呼,董熙娣就让儿子把带来的源记礼包分给三个外甥女。源记的零食大礼包只在城区才卖,价格比较贵,董老太见了,想也不想就开口道:“小丫头吃什么零食,还是留给强强回来拆。”
唐浩初知道强强就是小舅董福安的儿子。早年董老太专门花钱送董福安去学木工,手艺没学到,反而搞大了一个姑娘的肚子。董福安那时只有十六岁,但农村十来岁成家的不算稀罕,本来和女方成亲也就结了,他却三挑四捡地嫌对方不好看,死活不愿意娶,最后赔了女方不少钱才作罢,生下来的小孩也不管,就全由董家老人抚养。
董强强在外人看来是私生子,在董老太眼里却是金孙,除了儿子董福安以外,其他所有人都要靠边站,更别说外孙女了。三个外孙女里最小的杨秋还不到四岁,正是嘴馋的年纪,听到外婆的话,顿时不乐意地伸着小手表示要吃,而董老太手上正好拿着个编篮子的篾条,抬起手就毫不客气地朝她打过去,“整天就知道……”
话没说完篾条就被另一只手给攥住了。唐浩初看着董老太淡淡道:“外婆,箱子里还有一个是专门给表弟的。”
唐浩初此刻还没真正见识到重男轻女的可怕,只是见不得那么小的孩子挨打。其实这些吃穿用度上的偏心和亏待根本不算什么,农村里甚至有女孩被父母用来‘换亲’,嫁给家暴的男人,或者嫁给老鳏夫和傻子,只为能多收点彩礼,给家里的兄弟盖房子娶媳妇。
董老太听了,没再吭声。倒不是因为舍得分给外孙女吃了,而是莫名有点憷眼前的外孙。
虽然董熙娣在姐弟仨中最不受重视,但全家就数她相貌最好,唐浩初的相貌就更不用讲了,按照董爷爷的话说就是比画上画的金童还精致好看,跟他们乡下人就是不一样。董老太习惯了对女儿大呼小叫,却不敢轻易对外孙说半句重话。
毕竟唐德已经去世了,董家人心里清楚若不是有唐浩初在,他们不可能继续肆意地从唐家拿钱拿东西,唐爷爷也的确是看在孙子的面子上才对董熙娣救济娘家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何况唐浩初还顶着个神童的名号,这年头不管乡下还是城里,都会本能地敬重文化人,觉得小孩子读书好,将来就一定不得了。
于是三姐妹坐在条凳上看着唐浩初帮她们拆礼包,等里面各种花花绿绿的小包装倒出来,尤其是杨秋,黑溜溜的眼睛看着包装眨也不眨,然后首先得到了一袋仙贝。但打开后没有先吃,而是拿出一块要送给唐浩初。
通过刚才的事,杨秋已经迅速喜欢上这个表哥,杨春和杨夏却不好意思像小妹那样靠唐浩初太近。唐浩初在上个世界就是彬彬有礼又矜贵优雅的小绅士,如今在这里,和别的男孩子的差距就更大了,她们也说不出来具体差在哪,只觉得他举手投足都带着无形的气质,虽然他站在自己旁边,却能明显觉得他和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吃了没多久,在外面玩得一身泥的董强强和游手好闲了一整天的董福安都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