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现言小说 > 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 > 第 114 章 病弱的小恶魔全文阅读

此言一出,不止是六姨太,刚才把唐浩初喜欢蛋糕的这一条默默记下来的其他姨太太也充满了疑问,——怎么就突然不好吃了?

当初得知唐浩初的存在时,几个姨太太虽然感觉到了压力,但并没有过多紧张。毕竟安婉已经死了,小孩年纪那么小,又没了母亲,应当很容易哄骗和拿捏,利用好了还能当作争宠的大筹码,却没想到他似乎比唐立明还难伺候。六姨太甚至忍不住问出口:“可你之前还说味道不错……”

“之前是之前,现在是现在。”唐浩初把蛋糕盘子推到一边,面无表情地板着小包子脸说:“就像一个人之前斤斤计较,现在却变得宽宏大度,之前功利刻薄,现在却非常贤良淑德。”

小少爷今年还不到五岁,哪怕用再严肃的语气说话,嗓音也是软糯糯奶呼呼的,一张小包子脸上除了精致可爱之外瞧不出其它什么,话的内容却让几个姨太太通通愣了愣。

尤其是六姨太,她本质正是个斤斤计较且功利刻薄的人,为了讨唐立明喜欢才装成这幅温婉娴淑的模样,心里登时咯噔一下,表情都变了。

六姨太迅速整理好情绪,同时忍不住重新审视了唐浩初一番。男孩子本来就比女孩子发育的晚,加上天生病弱,眼前的小孩看上去比同龄孩子显得更年幼一点,外貌却又格外优异,小小的一只坐在椅子里,乌溜溜圆滚滚的大眼睛看人的时候,像乖巧又神气的小奶猫一样让人心软。

六姨太这边努力用小孩只是随口一说的理由安慰自己,当爹的那边却把重点完全放在了别的上,根本不在乎蛋糕或娴淑的事。——只听唐立明笑着对儿子夸奖道:“浩浩真厉害,会说这么多成语,爹爹都不会那么多!”

这话倒不是单纯地哄小孩,作为一个武夫,唐立明的文化底蕴着实不高,只懂一些兵法,其它什么诗词歌赋成语绝句几乎一窍不通。但奇怪的是,他特别喜欢那种有才学的女子,——安婉就是真正有才学的,还写过很多诗歌,其中不乏有讨论时事政治和家国天下这种大格局的诗句,颇有深度和见识。

可惜安婉写的东西只有身边寥寥几人看过,因为她反复无常的毛病严重影响了她的文学创作,总是上一秒还对自己写的东西表示满意,下一秒就抬手烧了,若非如此,唐浩初如今要完成的‘子承父业’里恐怕还要加一个‘当代诗人’的职业。

“我会可多成语了,”唐浩初已从系统那里知道安婉的基本信息,所以很坦然的说:“我跟娘亲学的,学得可快了。”

语气里带着些小得意,因为方才被人夸了,小少爷还习惯性地挺了挺小胸脯。

这骄傲又可爱的小模样打消了除六姨太之外的其他几个姨太太的疑虑,——到底还是小孩子,经不住夸,刚才说的那几个成语定然只是巧合,没有别的意思。

六姨太依然心怀不安。她知道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比不过安婉的,不管是家世才学还是在唐立明心里的地位。而且安婉死了,活人永远争不过死人,因为死人不会犯错,不会变丑变老,只会留下一个无比完美的形象镌刻在未亡人心里,更何况安婉还给唐立明留下一个儿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孩子是整个家族的延续和指望,但凡这个长子不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唐立明都会对他十分重视,就算她有朝一日也给唐立明生了个儿子,也比不上第一个孩子来得珍贵。

而唐立明已经明确表现出对唐浩初的重视,相对于练兵时的严格,他对儿子毫不吝于夸奖,再次夸道:“浩浩真棒。那成语里的字你都会写吗?”

“当然会了,”小少爷毫不谦虚,小胸膛也越挺越高,“我会的字也可多可多了。”

于是吃完饭,父子俩到书房写字去了。唐立明自己的字写的不怎么样,但他手下养了几个学识非常高的门客,就算是身边的副官王剑也写得一手好字。

王剑帮忙铺了纸放了墨,唐浩初站在桌前看着他磨墨,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啊眨,让人瞧着就忍不住心生喜欢,想要摸摸他的脑袋顺顺毛。唐立明那边已经不受控地伸出手,摸了摸儿子的额发,只觉得连头发都细软的要命,不敢用力碰。

小少爷的个头还没有桌子高,桌前的椅子对他来说同样很大,乖乖伸出小胖手,一副等着被大人抱上去的样子,一张小包子脸却是一本正经地板着的,特别可爱。唐立明先坐下来,然后把儿子抱到膝上,又帮他拿了一支笔。

唐浩初握着笔,一笔一画地写了自己的名字。

巴掌大的三个字跃然纸上,唐立明一看,笔法虽然有点稚嫩,但字体非常大气,旁边的副官都忍不住称赞道:“小少爷这字写的真好,就算曹先生小时候也未必有这水平,将来肯定不得了。”

他口中的曹先生是唐立明手下的门客里学识最高也最有名望的一个,不止北州,其它几个州也曾伸出橄榄枝,邀请他做参谋。

“以后就让曹叙来教浩浩习文,”唐立明立刻笑着道:“我的儿子,将来自然不得了。”

语气带着明显的骄傲,——果然不愧是父子,他和唐浩初似乎都不太懂得谦虚。

唐浩初提笔又写了一些名字,是之前在饭桌上向他自我介绍过的姨太太们。唐立明一边惊异于儿子的记忆力,一边莫名有点吃醋,“为什么不写爹爹的名字啊?”

唐浩初放下笔,“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唐立明的确没跟儿子说自己的名字,愧疚之余,不甘心的又问:“你娘没有说吗?”

唐浩初想了想,摇摇头,“娘亲日日想你,一说起你,就要伤心的。”

唐立明顿时沉默了。虽然有大男子主义病,但他对安婉的感情是真的,而且他曾承诺要给安婉重办一场风光的婚礼,要给她幸福优越的生活,如今成了永远的遗憾。

容颜总会变老,感情总会褪色,愧疚和遗憾却会历久弥新。所幸这些遗憾还能补偿在孩子身上,唐立明把写了几个姨太太名字的纸丢到一边,重新拿了一张纸,让儿子又写了一遍‘唐浩初’,再在旁边写上‘唐立明’。

他本来想把自己名字的具体写法亲自写给儿子看,又觉得自己的字拿不出手,便形容道:“立是站立的立,明是光明的明……”

父子俩的名字被写在一起,唐立明看了又看,觉得十分满意。再看儿子那么小就能写那么好的字,简直更满意了。

无论达官贵族还是普通百姓,都会本能地尊崇有学问的人,唐立明自然也不例外。唐立明是土匪出身,身手好,枪法准,功夫高,而且在行军打仗上有种野兽般天生的敏锐和直觉,这让他幸运地爬到了今天的位置,所以野蛮粗俗没文化就成了在他手下吃过败仗的人的攻击方向,其它几个州的大帅也会暗讽他胸无点墨,让他很是窝火。但如今不一样了,他有个聪明的儿子,哪怕他不需要儿子将来有什么成就也能护他一生无忧,但孩子才华出众,脸上自然添光,甚至想一想就觉得有干劲儿,走路都多了一分理直气壮。

于是唐立明觉得怀里的儿子越看越喜欢,爱听夸奖的唐浩初也越发觉得这个爹还不错,——这一大一小相处得很和睦。二太太柳如湄那边亲自来送切好的水果,默默站在半开的门边听了一会里面的声音,又无声无息地退了出去。

退出后没回自己房间,而是拐去了给唐浩初准备的房间,亲自检查一遍还有没有什么疏漏。先是让人给加了层更暖更轻薄的毯子,又觉得地龙烧得太干燥,怕小孩子皮肤太嫩会干裂起皮,让人把自己专门托人从西洋买的加湿器拿过来,走之前还再次跟下人嘱咐了一遍,说不管少爷要什么都第一时间给准备好。

待回了房,贴身仆人忍不住低声问:“太太,又不是您的亲生孩子,您表面上装装样子就好,何必这么尽心?”

柳如湄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但依旧明艳动人,坐在镜子前一边由仆人伺候着梳发一边慢悠悠说:“是不是我的亲生孩子有什么重要,他是老爷的亲生孩子,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这个家里除了老爷,其他所有人都要排他后头。何况老爷对他非常喜爱,——单凭这一点,就算他只是随便从外面捡来的孩子,也谁都比不得他。”

说着接过梳发时拆下来的玉簪,把它随手丢进梳妆盒里,上好的翡翠轻轻撞上同样玉制的梳妆盒,发出一道清脆动听的声响。她随着这一声轻轻笑了笑,继续道:“这院里住的,大概都觉得自己容姿无双,身份颇高,别人在外头点头哈腰地叫一声太太,就真当自己是太太了,可若没了老爷的喜爱,谁又能比谁高,一朝被打回原形也未可知。只要照顾好这个孩子,爷自然会看到我的好。”

可惜像柳如湄这样想的姨太太很少,比如六姨太就有别的主意。按说她不该跟一个孩子计较,也没必要跟唐浩初计较,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怎么看唐浩初怎么觉得不舒服,还夹着一丝说不出的不安和惧意。第二天她便一脸好心地向唐立明提出建议,说让三姨太的外甥过来给唐浩初当伴读。

“家里就小少爷一个孩子,着实有点孤单了,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正是需要玩伴的时候,我记得玉姐姐的外甥正好比浩浩大两岁,前几个月还来过的,长相很是讨喜,不如让他过来陪浩浩一起读书习武……”

她口中的玉姐姐正是三姨太周小玉,其父当年曾任青州督办,其兄如今也升到了旅长,是几个姨太太中出身最好的。所以六姨太是打着鹤蚌相争的主意,——唐浩初的脾性让人琢磨不透,三姨太那个外甥又被宠的嚣张跋扈,两个孩子凑在一起肯定会闹出摩擦,届时不管是哪一方吃亏受损,对她都没坏处。左右她不过是个好心出建议的,真正出事了,急的也是三姨太,和她毫无半点关系。

唐立明自然没想那么多,只想着连普通的大户人家都有书童或伴读,的确该给儿子找个伴读,当即就点头同意了。

与此同时,接到要教小少爷习文的命令的曹叙吃完饭就赶到了帅府。

虽然柳如湄把房间布置的很妥帖,唐浩初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是因为空气干冷而引发了哮喘,咳了好一阵子才缓过来。唐立明立即命人叫医生给唐浩初详细地诊治一遍,柳如湄则让管家又增派了几个腿脚利索的小厮跟在唐浩初身边。

这个病不管换了多少个医生都是同样的说辞:属于慢性病,不能根治,但也不算什么要命的病症,就是比较磨人,坚持吃药就没事。待医生走了,喜欢赖床的唐浩初才决定起床,丫鬟们和奶娘围着他给他穿衣服和鞋子,边上还有几个小厮守在一旁时刻待命。

于是曹叙进来就看在一大堆仆人众星捧月的环绕中坐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模样精致漂亮得像画上的玉娃娃一样,两只小短腿还够不到地面,悬空晃呀晃,看起来非常可爱。

外表可爱,说出来的话却不那么可爱了,待曹叙自报家门,并特别说明是大帅让他过来教导他之后,就见小孩挑着小眉毛,用一种类似质问又带着怀疑的语气问:“你能教我什么?”

语气虽然不太好,软软的小奶音却让人生不起气来。曹叙轻咳一声,认真说:“我虽不才,会的东西还算不少。比如诗词歌赋,天文历史,军事兵法……”

“我想学军事兵法,”小少爷的声音依然奶声奶气的,一张小包子脸却板的非常严肃,“你就教我军事兵法吧。”

板着的包子脸看起来不仅不凶,反而更可爱了,曹叙愣了一下,摇头道:“这可不是说学就能学的,学任何东西都得循序渐进,你还小,要先从识文断字开始,然后学诗词歌赋和天文历史,最后才是军事兵法……”

“那是不是前面几样都会了,就可以学军事兵法了?”

曹叙下意识点点头,然后见小孩抬起小胖手拍了拍扶手,姿势竟和他们大帅一模一样,只是手实在太小太软,拍不出半点声来,“那我已经可以学了,你今天就开始教吧。”

说完掂着小脚跳下椅子,神气的小猫咪一样迈着小短腿昂首阔步地走向书桌,“你带军事兵法的教材了吗?”

若忽视小孩被棉衣裹得圆滚滚的小身形,这步伐走的倒很有气势。曹叙还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却在随便考了他几首诗词和历史之后露出了惊讶,——对方竟然是真的会,不是在胡说?

这个世界唐浩初没想过刻意藏拙,只想着早点完成主线任务。早一天完成任务,就能早一天享受不受系统左右的时光。

曹叙忍不住又出了几题,越考惊讶越重。他也算广博多闻,知道有人天生就聪慧无双,却也只是听得多见得少,如今才亲眼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聪慧。同龄小孩不过才到看书习字这一步,眼前的小孩已经能写能背,甚至能自主吟诗作对,不知晓的历史也读一遍就记住了,称得上过目不忘。

于是今天的教学一结束,曹叙就匆匆跑去对唐立明汇报:“恭喜大帅,小少爷如此聪慧,堪称神童,将来必定前途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