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古言小说 > 摄政王 > 111、御用抓蛐全文阅读

前半辈子她陪沈斐, 直到沈斐将这边的事处理完,再用下半辈子陪她, 一起浪迹天涯,以天为盖地为庐,过自由自在潇洒的日子。

“那我太吃亏了。”沈斐那双好看的眼睛笑成一条黑缝, “下半辈子还很长呢。”

“嗯?”朝曦挥拳。

“吃亏就吃亏点吧。”沈斐当即变了口风。

朝曦满足了,“你还吃亏,我还吃亏呢,你看看你这日子过得,整天提心吊胆, 就怕哪天嗝屁了,跟着我去浪迹天涯多好,什么都不用操心,饿不着也渴不着你, 还不用担心有人害你,你卖画,我看病, 有好看的地方停下来多住几天,没好看的早点离开,多潇洒?”

“雨天煮茶论酒, 晴天你晒太阳我看书, 倒也别有一番风味。”沈斐补充道。

“是吧。”朝曦画大饼,“要是累了,咱们就安定下来, 买个宅院,一半给你养花,一半给我种菜。”

花是沈斐的爱好,不能光顾着自己,也要为沈斐想想,菜是朝曦想要的,绝对不能缺,所以一人一半正好。

沈斐轻笑,“好啊。”

“那就这么约定啦。”

朝曦话音刚落,肚子突然咕噜一声,又疼了起来。

她猛地站起来,急匆匆要下车。

沈斐蹙眉,“怎么了?”

“我又想上茅房了!”

本来以为是意外,谁料她跑了一次又一次,没过多久又跑了一次,连续不断的蹲坑,整个腿都是麻的。

“是不是吃坏了肚子?”

到家时朝曦已经虚脱,全靠沈斐将她背回来。

“我也不知道。”朝曦自个儿也很无奈。

也许是中午没吃饭,下午吃太多,撑坏了肚子。

可能还是种类太杂,很多东西同吃,出现了拉肚子,食物中毒之类的迹象。

等等,食物中毒?

朝曦突然想到自己来的目的,是担心太后对沈斐下手,所以才急急奔去,想保护沈斐。

庆功宴上都是人,在座的又全是武将,沈斐自己身手也不凡,动武几乎没多少几率能杀死他,暗器也不成,沈斐挑的地方特殊,只有正面才能对他甩暗器。

正面甩暗器就不叫暗器了,叫明器。

所以那种时候对付沈斐只有一个办法,下毒,偏偏沈斐手里拿的碗筷和酒杯都是银制,有毒不可能瞒得过银,除非单吃没毒,合吃才会中毒。

沈斐自个儿对这些不感兴趣,吃吃喝喝几乎没碰,反倒是朝曦,几乎将桌上的东西尽数扫光,全进了她的肚子……

贪吃误事啊!

还好她常年吃药,身体有抗体,这要是沈斐那个病秧子,八成已经病倒,朝曦就闹了几回肚子,已经算谢天谢地。

可能也是因为沈斐太谨慎,用了银碗银筷,太后不好下毒,食物相克少量的话一般致不了命,太后也没那么蠢,将菜全部做成相克的,那不是告诉别人我动了手脚吗?

她只能碰运气,两道菜相克,其它无碍,沈斐吃到算他倒霉,只有两道菜,即便沈斐知道有问题,庆功宴上也不能扫了大家的兴,只能假装是巧合,自己吃个哑巴亏,将这事揭过去。

其实如果是他自个儿的话,中毒的几率很小,相克能中毒,说明两种材料不是极阳,就是极阴,比如说羊腿和深海鱼,恰好都不是沈斐爱吃的,沈斐爱吃温性的食物,几乎没有中毒的可能。

这也是恰好遇到了朝曦,生冷不忌,一股脑全吃了,要不然也不会中毒。

因为吃下的先后顺序不一样,加上中间搞不好有解毒的食材,所以朝曦只是拉了几回肚子,回去后吃些药,泡泡脚,暖暖肚子,马上又生龙活虎。

顾着葵水不敢乱来,老老实实躺在床上,逗了一会儿平安,沈斐出去喊人的功夫,回来就见她靠在枕头上睡去,一只手挂在床边,供平安玩耍。

他叫的人过来,跪在门口,“王爷。”

“把平安带下去吧。”沈斐拿了帕子坐在床边,给朝曦擦了擦被平安啃过的手,搁在被子里。

两个驯兽师领命,用食物将平安引出去,还这里一片安宁。

沈斐准备准备,也上床睡去。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朝曦起来时旁边已经凉了,沈斐老早去上了早朝,朝曦啥事没有,不用起那么早,又睡了一会儿,太阳晒屁股才不情不愿爬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上食物中毒,还是葵水来了,今个儿一天都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

她在府上闲逛了一会儿,正好瞧见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在摘梅花,院里种了几颗梅花树,一到冬天开满了花儿,远远瞧着粉红一片,格外喜人。

沈斐最喜欢这些玩意,搞了好几个院子专门种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花,每年都有花开,一到季节便搬去那个季节花开的院子。

如今是冬季,住的院子也是冬院,院里除了梅花,还有一些旁的花,朝曦只认识梅花而已。

梅花是十大名花之首,与兰花、竹子、菊花一起列为“四君子”,与松、竹并称为“岁寒三友”。

这些都是虚名,它还很实在,炒着可以吃,煮着也可以吃,做梅花糕,梅花莲子羹,泡茶喝也是极好。

像这种好东西,朝曦便不会阻止沈斐种,甚至觉得种的越多越好,吃也行,喝也行,实在用不完还能泡澡,好多。

朝曦走过去,问,“这是干嘛?”

她脑子一转,想到了做胭脂水粉,用梅花做的胭脂水粉可以美容养颜。

“摘一些存着,晒干了给公子泡茶喝。”镜花回答的很随意。

朝曦点头,“我帮你。”

镜花失笑,“你知道怎么采吗?”

“自然知道。”不就是采个花吗?还能有啥难的?

“只要最嫩的地方,旁的不要。”镜花已经摘了小半个篮子,水月那边也收获颇丰。

“这个倒是简单。”不过沈斐这王八蛋居然这么奢侈,只喝最嫩的部分,不知道浪费了多少花瓣。

她用药都没这么挑剔。

明明大麦茶都能喝的人,怎么就不能喝不嫩的花瓣了?

而且花瓣有不嫩的吗?在朝曦看来都嫩。

她可没镜花和水月那么贴心,尽数全摘了下来,沈斐爱喝不喝,不喝渴死他。

花瓣摘完一股脑的塞进镜花姐姐的篮子里,顺便搅了搅,叫她分辨不出。

镜花眼不瞎,确实不好挑,不过能看出来,“朝曦姑娘……”

朝曦望天,“沈斐没你们想的那么娇弱,喝习惯就好。”

沈斐是个给他白开水他会喝,给他绿茶他会喝,给他大麦茶他也会喝的人,挑的人不是他,是镜花和水月。

沈斐其实不怎么在乎价钱和细嫩,只在乎口感。

镜花叹口气,“好吧,我重新摘就是了。”

她将手里的篮子交给水月,让水月拿去厨房做桂花糕,自己拿了她的篮子继续摘。

“水月走了,朝曦姑娘有话可以说了吧?”

镜花姐姐果然聪明,一眼看出她有话说。

“镜花姐姐,你喜欢沈斐的事我知道了。”朝曦直言道。

镜花摘花瓣的手顿住,“你听谁乱说的?”

是不是乱说她还能不知道。

“我决定了,三年之内不成亲,如果在这三年内,沈斐接受了镜花姐姐,我甘愿退出。”朝曦想了很久,最终想出了这么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假装没看见是不行的,看见了肯定要做出回应,不能将镜花姐姐赶出去,也不可能警告她,只能公开给她个机会,将这个艰难的选择交给沈斐。

沈斐选了她,那他俩拜拜,沈斐不选她,朝曦三年后结婚,镜花姐姐彻底死心。

如此最好不过。

镜花苦笑,“十几年都没有暖透他的心,还需要机会吗?”

她这是承认了。

“朝曦,你不用给我机会,只要给我点时间,让我死心就好。”

朝曦一时沉默。

镜花看她,“总算明白公子为什么喜欢你了,朝曦,你身上有我没有的东西。”

如果是她,绝对不会提出给别的女人机会。

沈斐为什么喜欢她,其实朝曦自己也不懂。

想来想去只能归功于沈斐眼瞎了吧?

“朝曦,你能告诉我吗?”镜花问她,“为什么我为公子掏心掏肺十几年公子都不选我,你只与公子待了大半年,公子便爱你爱的死去活来?”

死去活来?有吗?

朝曦瞧了瞧梅花,“大概是你把他当成神,觉得只有最好的东西才能配的上他,而我把他当成人,有什么就给他什么,什么好的坏的,爱喝不喝,不喝拉倒。”

镜花跟着瞧向梅花,表情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最好最贵的不一定最合适公子,公子爱的,不管贵的好的,还是便宜的,只要公子喜欢,才是最适合公子的对吗?”

公子是个奇葩,最爱的就是朝曦这口。

“是啊。”朝曦随手揪了一把梅花丢进篮子里,“沈斐其实不挑的,给他什么他就喝什么。”

只是镜花和水月从来没给他喝过差的东西而已,总觉得公子喝惯了贵的东西,所以不喜欢便宜的。

这是误解,尤其在沈斐从来不解释的情况下,一误解误解了这么多年,足可见沈斐多懒,只要他多说一句话就能喝到心爱茶叶,他就是不说。

也有可能这么多年都没喝到过特别好喝,让他记忆深刻的茶,所以全都是凑合着喝,喝哪个不是一样?

朝曦不挑嫩的,不嫩的,很快摘了一篮子,刚要拿去晒晒,门外突然有人进来,“哎呀,可算找着你了。”

那声音尖利异常,似男非女,说是男音不像,说是女音也不像。

“皇上的蛐蛐又跑了,快跟咱家走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