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清一怔。
“阿圆——”他唤了声, 旋即却又住口,未说出口的话隐没在唇间, 化作心底的一声叹息。
阿圆并没有哭多久。
他很快就站了起来,起身时抹干了脸上的泪, 眼眶虽然还红着, 却已经不再有泪水流出。
他看向方朝清, 急急问道:“她现在怎么样了?你要怎么去找她?找到了……又要怎么做?”
方朝清叹息,又拍了拍他的肩:“不要急, 阿圆。我会找到她的——不论如何。”
毕竟, 若不是他,此时的她应该还在洛城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
是他,明明知道京城有风险, 明明知道太师私下找他询问一个春宫画师多半有蹊跷,却还是将太后征召的事告诉了她,而之后——
他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当时的他可真蠢啊, 为什么会相信已经很久很久没去悦心堂的她, 居然会那么巧的出现在悦心堂门口,还那么巧地听到太师手下的话, 进而知道他正被太师逼迫的事情呢……
那么多巧合凑到一起,很可能就不止是巧合了。
尤其,在知道崔相一直有派暗卫供崔珍娘差遣后。
方朝清长舒一口气。
他欠她的, 无论如何,都要还清。
回过神来,他又道:“至于找到之后——她想去哪里, 我就会送她去哪里,不过,她应该会回洛城吧。”说道这里,他深深地看了阿圆一眼。
阿圆一愣,不自在地偏过了头,躲开他的视线。
方朝清心底又是一声叹息。
还有一丝隐秘的疼痛和……羡慕。
“总之,你先陪着爹娘回南阳,其余的事,就交给我吧。”他再次拍了拍少年的肩膀,这次却是用了十成的力道,重重地落在少年肩上,是安慰,也是嘱托。
阿圆抿着唇,也重重地点头。
“嗯!”
“你放心去,一定要……”剩下的话他没有说出,但两人都懂。
平安归来,以及,找到她。
“好。”方朝清笑着,伸出手掌,“击掌为誓!”
阿圆也伸出手。
“嗯,击掌为誓!”
两只手相撞,发出清脆响亮的击掌声,就像儿时一样。
***
告别阿圆后,方朝清便去向他和崔珍娘所住的房间。
还未走近,远远地便看到笔直地立在门口,向着远处张望的崔珍娘。
看到他的身影,她的脚步急急向前迈了一步,旋即却又退回去,双手在身前不安地搅动着。
“进去吧。”方朝清走上前,轻声道。
崔珍娘点头,低着头跟在他身后进了屋。
进屋,坐下,方朝清沏了茶,给崔珍娘倒了一杯。
崔珍娘捧起茶杯,小心翼翼地啜了一口,目光便又看向方朝清,“清郎,如果是阿圆的事,我稍后就再去跟他道歉,我、我给他跪下,不管他要我干什么我都答应他,我——”
“珍娘。”方朝清打断了她。
他看着她,目光沉静,没有回应她刚刚的话,而且突然突兀地问道:
“珍娘,嫁给我后,你觉得——快乐么?”
崔珍娘陡然愣住。
旋即重重点头,“快乐!清郎,嫁给你的这五年,是我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
方朝清轻声叹息,却缓慢地摇了头。
“不,珍娘,你不快乐,你甚至很痛苦。”
崔珍娘猛地张大眼睛,欲要分辩。
方朝清却没有给她机会。
“珍娘,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是怎样的么?”
“我记得。那次是你父亲的寿宴,你作为相府的女主人主持宴会,那天的客人有数百人,再加上奴仆,足有六七百之众,但那么多人,你一个初初及笄的小姑娘,却打理的井井有条,丝毫不乱……”
方朝清目光幽幽,似乎回到了那初见之时。
那确是他第一次见到崔珍娘,却不是他第一次听说她。
崔家有丑女,貌似罗刹,体肥如豚。
未见崔珍娘之前,方朝清便听人说过这样的话,且不止从一人口中听过。
他不喜背后议人是非,尤其这样非议嘲笑一个女孩子,因此对说这种话的人总是敬而远之,然而却还是免不了总是听到这样的话,因为,似乎整个京城都知道,崔相家有个又胖又丑的女儿。
而世人之恶,便是津津乐道于他人的“丑事”,乐于用他人的缺陷和不幸来衬托自己的美好和幸福。
尤其这个人,还是出身高贵的相爷之女,有着一个几近完美的父亲,生来便拥有无数人羡慕嫉妒却不可得的身份、财富与地位。
借由诋毁嘲讽这样一个女子,得出“虽然我其他不如宰相的女儿,但起码长得比她强”的快感,大抵也是许多人如此津津乐道于谈论她的原因之一。
于是方朝清被迫听了许多次关于崔相之女崔小姐容貌的言论。
貌似罗刹,体肥如豚,这是京中许多人“公认”的评价,由此还衍生出更多更离谱的猜想,比如他就曾偶然听到家中一个庶妹煞有介事跟交好的小姐说:崔小姐头上长着山羊一样的角。
然而事实上她从未见过崔小姐。
正如他庶妹一样,许多人都未见过那位崔小姐,然而这并不妨碍他们只听了些传闻,便孜孜不倦乐此不疲地谈论着她,信誓旦旦她的容貌有多么多么地丑陋骇人。
至于她人品如何?
性格如何?
才学如何?
性子文静还是活泼?
没有人在意。
他们只需要知道崔小姐长得奇丑无比,可以在他们谈笑时作为笑柄以供取乐就可以了。
因为这样的遭遇,还未见到真人时,方朝清其实是有些同情这位素未谋面的小姐的。
然而,真正见了面,方朝清便改变了想法。
诚然,她的相貌的确如传言那般,除了没有“头上长着山羊角”这种离谱的特征外,她的相貌,甚至比方朝清预料中的还要不堪。
然而,他却也发现了传言中没有的东西。
首先,那位崔小姐显然并不蠢笨。主持一个偌大的、往来皆是贵客的宴会,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来说殊为不易,但她却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
其次,虽然外貌不堪,但她却并没有显露出太多自卑和怯懦,待人接物很是落落大方,甚至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自信。这让当时的方朝清有些惊讶,也因此完全收回了原先的些许同情,能够以正常的心态看待这位小姐。
初次见面,方朝清对崔珍娘的印象可以说相当好。
“……那时候我就觉得,不管外人如何说,你一定是个有大智慧的姑娘,哪怕外貌有些缺陷,也不会让自己陷于悲惨的境地,你会过得比许多嘲笑你可怜你的人更好。”
崔珍娘裂成三瓣的唇不住地颤动,眼睛紧紧盯着方朝清,眼皮却疯狂地跳动着。
方朝清仿佛没有注意她的异状,仍旧说着:
“没想到,之后再次见面,我已经成了阶下囚……”方朝清自嘲地一笑,“再然后,便出了岳母的事……”他轻轻地叹息。
那件事,是他一生的转折点,也是崔珍娘一生的转折点。
“我答应岳母,要娶你,要照顾你一世,让你下半生安乐无忧。我曾经以为我能做到,所以我答应了,但是,珍娘,我可以娶你,也能照顾你一世,可是——”他看向崔珍娘,目光里有些悲悯。
“我无法让你安乐无忧,甚至,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你痛苦的根源。”
“不、不……”崔珍娘疯狂地摇头,口中喃喃着,“清郎,你不要这样说,我很快乐,真的很快乐,你不要说,不要再说了……”
方朝摇头,没有如她所愿。
“有时候,我甚至会怀疑当年崔府寿宴上见的那个崔小姐是不是我自己幻想而来,因为,那次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你那个样子。”
“第二次见面时,你瘦了,像京中许多闺阁小姐一样弱不禁风,甚至比她们更瘦……后来,我才知道,你怕我不喜欢胖姑娘,所以拼命节食,生生饿着,甚至几天不吃饭……”
“……你得了厌食的毛病,甚至因此危及生命,无论我如何劝说,你都不能解开心结,因为,打从心底里,你还是怕再胖回去我会不喜欢……”
“……那次寿宴上,我见你笑过许多次,可是,嫁给我后,你却总是哭。在我面前,你总是小心翼翼,生怕哪一点做的不好不对让我不开心,哪怕我再三说不用害怕不用担心……除了初见,我再未见你畅快地笑过……”
“……你越来越在乎他人对你容貌的看法。尤其在外面,当与我在一起时,你从不敢揭下面纱,害怕旁人看向你我的目光,害怕旁人说你我不相配……所以,那时阿圆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讥讽于你,令你痛苦万分,尤甚万箭穿心。而且,他又是我自小带大的弟弟,感情不同一般,你觉得他的话会对我造成影响,所以,你恨阿圆,尤其不能原谅他,以致这恨意甚至叫你动了杀心……”
“……你害怕我重新得意后背弃诺言,毁诺另娶,所以你让崔妈妈和其他下人四处散布我的流言,叫街坊四邻看不起我;所以当阿圆使手段阻拦我做生意,你借刘知府的手推波助澜,叫阿圆的陷害更加完美,效果更出众,再加上你一遍遍的劝说,让我信命,于是我不止做生意的意气被消磨掉,甚至为人的意气,也都消磨干净……”
方朝清不急不缓地说着,声调始终平稳,仿佛说的是别人的事般。
“……因为你始终怕自己配不上我,怕我重新站起来后会抛弃你。”
“珍娘,你始终不信任我,也不信任你自己。”
崔珍娘疯狂地摇头,泪水随着头颅的摆动而四溅,哽咽的喉咙已经说不出话来,她伸出枯瘦的手,想要抓住方朝清的手,却颤抖着怎么也抓不到。
方朝清低头叹息。
“过去五年,我竭尽所能地对你好,希望像当初对岳母承诺的那般,让你安乐无忧。可是,最后我却发现,正是我的存在,让你始终无法安乐。”
“珍娘,我们和离吧。”
“放下我,放过你。”
作者有话要说: 叮,您的圣诞礼物请签收~
(请原谅礼物晚了一天,因为圣诞老人手残无法驾驭驯鹿,是徒步从北极走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