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k云一出院门就瞧见林婶子正在家门口跟几个妇人在闲聊家常,见k云出来,俱一脸关切问:“二丫头这是去哪里?”
“我去给老太太请大夫,她崴了脚走不动路。”
“哪里就这么精贵了。”其中一个妇人翻了个白眼颇不认同地接话道:“咱们村里还没听说谁崴了脚要请大夫看的。再说,咱们村儿可没大夫,你还得进城去请。瞧瞧这都什么时辰了,不等你进城天就黑了。”
“二丫头你别怕她,有咱们在呢,绝不会让那黑心肝的老婆子把你给欺负了。”林婶子也帮腔道。
因着许多年不见,k云一时半会儿也想不起这些婶子们怎么称呼,便只叹了口气,无奈地道:“婶子们也晓得我们家老太太的性格,回头我大哥回来了,定要添油加醋地告我的状,我还不晓得怎么跟他交待呢。”
“你这傻丫头,怎么脑子一根筋呢。那老太婆是什么德行大家伙儿还不晓得,今天干出这种不要脸的事来,换了旁人家,早把她赶出去了。就你心肠软才容得下她。你放心,等你大哥一回来,不消你说,咱们就先把那老太婆的恶形恶状说给他听。”
“可不是,你放心。”
k云等的就是这句话,红着眼睛朝众人谢过后,还是坚持要去给老太太找草药。
她这些年来不知受过多少回伤,久病成良医,多少也懂些药理,不多时便采了些消肿止痛的草药,再多添了些镇定安神的药,回家洗洗熬了,煮给老太婆喝完,不一会儿,老太婆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屋里安静下来以后,k云才终于能静下心来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心情。
毋庸置疑,她回到了二十年前,所有噩梦开始之前。
陆锋过世之后,k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整晚整晚地睡不着,闭上眼睛就是她和陆锋在一起恩爱缠绵的点点滴滴,她甚至想过自我了断。但一想到自己的性命是陆锋用自己的性命换来的,她又不甘。
有时候她会想,如果她没有与陆锋相识,那么他们两个人的生命将会有多大的不同。
那样才华横溢、出身高贵的世家公子会拥有截然不同的人生,他本是家族里备受器重的年轻才俊,本该有大好的前途,本该娶一个门当户对、温柔贤惠的妻子,他本不该在风华正茂的时候悲惨地死去,死在燕军的乱刀之下,尸骨无存。
一想到这个,k云就会悲痛到窒息,内心深处不断翻涌着悲伤与懊悔,她甚至向老天爷祈祷下辈子再也不要遇到他。可是现在,当她有再重来一次的机会时,k云却发现,那些曾经发下的誓言却一点也不敢用,她身体里的每一个毛孔都在蠢蠢欲动,都在呐喊叫嚣,她想他……
是的,她想念他。
这么多年里,k云第一次这样肆无忌惮地想念那个用生命爱护她的人,也第一次这么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
天色渐渐暗下来,夕阳的余晖在西天画下最后一道红晕。
村里各家各户都开始准备晚饭,k云也收拾好心情,洗了把脸,准备去厨房做晚饭。
她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干过这些活儿了。上辈子她九岁就被卖到了小红楼,因相貌生得标致,老鸨不让她碰这些粗活儿,每日里只弹琴唱曲儿,后来见她身段儿婀娜,还特特地从京城里聘了师傅教她剑舞,再之后便是一舞成名。
她跟着陆锋住在益州东华园的时候,倒是存着要为他洗手作羹汤的想法,只是陆锋心疼她,从不让她下厨。再到后来他死了,k云便再也没有了下厨的心思,从那之后的漫漫十年,k云的心里都只剩下一个词,就是报仇。可惜老天爷不长眼,就算到了最后,她也一直未能如意。那枚匕首虽重伤了贺均平,却未能取得他的性命,一想到这里,k云就忍不住一阵懊恼。
太久没有进过厨房,k云很是发了一会儿愁,她甚至不知该从哪里入手。琢磨了老半天,才想起得先去淘米。在厨房里找了好一阵,她才终于找到了墙角的旧米桶,打开来看,桶底只剩下薄薄的一层。
发生了这么多事,实在费了她不少精力,这会儿她早已饥肠辘辘、筋疲力尽,淘米的时候就已经顾不得“明天吃什么”这种重要问题了。
许是饿得太厉害,抑或是重生带来的震撼,虽然晚上的腌菜有些咸,米饭又烧糊了,可k云还是吃得很香,老太太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白米饭一边大骂k云是个败家子,起先还骂得很投入,后来发现k云不仅没当回事儿,还吃得津津有味后,就再也顾不得这些,只扯着嗓子让k云给她盛饭。
老太太吃饱了,来了力气,又开始开骂,污言秽语不堪入耳。真要换了以前没见过世面的九岁小丫头,只怕要被她气得大哭不可。
k云虽然不把这些话放在心里,可耳朵边上有这么个人一直吵闹着也实在不舒坦。她也不说话,搬了个小凳子在床前坐了,绷着脸冷冷地看着老太太,目光阴郁、死气沉沉,目光犹如一柄利刃在老太太的脸上、身上无情地扫过,好似在研究往哪里下刀。
九岁的小女孩露出这种阴沉本就不寻常,更何况,k云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刺骨的寒意与杀气,仿佛是死过一次的人从阴暗的地底下再爬出来一般。老太太“鬼啊——”一声尖叫,一翻白眼就晕死了过去。
世界终于清净了。
k云起了个大早把家里仔细收拾了一遍,虽然很多年没干过这些家务活儿有些生疏,但是,这里才是她真正的家,不是吗。
家里头已经没了米,k云在厨房里翻找了老半天才找出一小袋黑面,可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把它整成吃食。
老太太经过昨儿的惊吓已经不敢再捣乱了,醒了以后就老老实实地待在床上,左等右等不见k云伺候她洗漱,壮着胆子喊了几声,见k云没理她,只得强撑着自己下了床。
这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呢?k云托着下巴坐在屋檐下,皱着眉头想。
她在益州的时候曾托人打听过老家的消息,才晓得老太太早就已经过世了,而大哥也在她被卖去小红楼的第三年就被抓了壮丁,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了音讯。战事将起,就算她想要一心一意地在这小村子里过这穷苦日子,恐怕也不能如意,更何况,k云一点也不想。
她得做点什么!
由于时间过去了太久,k云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家到底有多少家当。早些年她们家还不算太穷,家里有十几亩薄田,在村子里还算富裕的。直到后来k云父亲在山里打猎的时候不慎掉下悬崖,母亲一病不起,不久后又撒手人寰,这个家才迅速地败落下来,以至于老太太竟会想出要卖她入勾栏这样恶毒的主意。
窝在村子里没有前途,而且十分危险。虽说离抓壮丁还有两年,可是她总得提前预备着,就算要提前逃走,也总得有个落脚的地方。k云在方头山占山为匪后学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谋定而后动。
她得先赚钱。
整整一个早上,k云都沉着脸在琢磨这个重要问题。老太太不敢惹她,自己又饿得慌,实在忍不住了,只得拖着稍稍好转的两条腿委委屈屈地去做早饭,等k云终于回过神来,老太太已经蒸的一锅黑面馍馍已经出笼了。
k云毫不客气地抢了两个,狠狠一口咬下去,眉头顿时皱成一团。
这玩意儿也太难吃了!
k云强忍住把手里的玩意儿扔掉的冲动,耐着性子一口一口地两个馍馍全都吃完了。她得养精蓄锐!
可是,现在的她才九岁,家徒四壁,不名一文,就算想再去做土匪——算了,k云还是很知趣地打消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
做什么最赚钱呢?
要是有本钱,倒是可以去做点小生意。眼看着战火就要烧到益州了,粮草和药材生意都是一本万利,k云曾经看着不少人在战乱中发家。虽说她不曾亲自做过买卖,但方头山也有产业,耳濡目染之下,多少还是有些心得的。
药材——对了,药材!
k云猛地一拍手,整个人一跃而起,动作灵活得犹如山里的猕猴。老太太躲在门后偷看着,愈发地觉得面前的她是个妖怪。
人参,人参!k云激动地在院子里跳了几圈,好不容易才把心情平复下来。是的,人参。
k云所在村子叫做上姚村,村子四面环山,只有一条小路可以通往山外的小镇。这片大山方圆有数百里,东面的那一片唤作雁门,西面的一片则叫石首,雁门山一带地势稍缓,林子不算茂密,四处的村民也大多在这边活动。而西面的石首却人烟罕至,一方面固然是因为那边儿山势险峻、密林重重,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几十年来都传言林子里有厉鬼。
一直到后头起了战事,有人躲进了老山里,在林中发现了人参,这片山林才逐渐为人所知。
石首盛产老参,十年后的益州几乎无人不晓,官府为了禁止百姓进山采参甚至还封了山。可是现在,这个消息却是无人知晓的。
老天爷既然要让她重活一场,她自然要抓住一切机会好好地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