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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  正文完结了

正一教龙虎山一脉, 假托汉代时张道陵之名,自称是天师, 而非玄之又玄的修道者,由此得以在凡间发展壮大。不过时间长了, 教派之中鱼龙混杂,跳大神的,请五仙的,鬼上身的,观落阴的,也都算是天师一类了,因此名声还真不见得很好。

此时就显着那些仍旧一意修持道门正宗的修道者分外仙风道骨了, 终南山上那些道士, 即便修行不怎么样,好歹还有一分道家气质,其实以毓夙看来,他们起码还是规规矩矩的道装打扮, 反而比那些穿着各式各样法衣、宝衣的修道者们显得庄重多了。

终南山毕竟是在凡俗之中, 地方就那么大,就算设置阵法,也得本身就有足够的地盘,不然总不能凭空搬来几座山头给修士们居住。好在,一路上悄悄走了不少修道者,他们都看着绥山正一派没了大本营,眼见式微, 就想着另攀高枝了,甚至还走了俩长老级的人物呢。

是以姚少司的脸黑得跟炭球似的,毓夙看着,觉得分外可乐。李白还写过“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的诗句呢,姚少司怎么就不懂呢?同甘共苦、同甘共苦,不论是只能同甘不能共苦,或者是只能共苦不能同甘的人,都不是合格的同伴,留着他们又有什么用。

在终南山脚下的时候,毓夙还想着,不知道会不会在山上看见刻着一阕词的石碑,或者影影绰绰的坟头之类的东西,毕竟这地方是金庸大侠射雕三部曲的重要场景嘛。可等他一直走到山顶,看见了立着赵朗神像的道观主殿玄坛金顶时,这才记起来这是个神话的世界。

赵朗已死,他的神像自然也就没有了神念寄托在其中,顿时光华尽销,就成了普通的木雕泥胎,显出几分破旧。毓夙撩起掩着神像的帷幔看了一眼,就叹了口气。想了想,他将自己的神念抽出一丝,寄于其中。在赵朗活转回来之前,他就先替赵朗看护着这里吧。

一座道观,或者一座寺庙,最要紧的就是依附着神明神念的那座神像、神龛。如果神明有灵,就算只是破败的小土地庵、坍塌了大半的山神庙,那也自有灵性。可如果神像之中没有了神明的神念,或者是神明陨落,就算是盖再华丽的庙宇,供奉再多的牺牲,也没有用。

所以,毓夙想了想,还是放弃了把树种在终南山上的想法。这座山,此时等于已经没有神明庇护了,就算此时迁来这么多修道者,过不了多久,一百年或者两百年,这里终究还是要败落的。毓夙顶多就是分神看一眼,使这地方不至于被别的势力杀灭根苗,却没法越俎代庖,连他家的兴旺发达也一并扛下来了,而姚少司毕竟不是他们主祭的神仙,更不能管了。

也因此姚少司有些发愁,让他眼瞅着自己的徒子徒孙们渐渐风流云散,这也挺难受的。毓夙同情地看了他一眼,把他介绍给终南山的那位长老,随即就告辞了。

其实,姚少司完全可以另辟蹊径,让徒子徒孙们改出世为入世,然后供奉财神。世人所谓人为财死,为了财,死都不怕了,去拜个神仙又算什么?与其让凡人们去拜根本八竿子打不着的关公,姚少司才是正宗的财神座下大弟子嘛。

只不过,毓夙是不会提醒他的。点醒了姚少司,毓夙又要从哪里给赵朗找齐滋补他神魂的好东西呢?没错,毓夙已经想到了,凡人的香火,也是能润养神魂的呀!

所谓鬼仙,就是人死了之后,灵魂修炼成仙的,他们就算有恰当的法门,但就像修道者必须吸收灵气才能修炼,鬼仙也总得有什么必要的东西给他们修,才能修得成就吧?

那东西就是香火了。或者说得更明确一点,香火一则是制那些社火祭香的时候,材料里头本身含着有仙灵之气,再加上一些特殊的辅料,烧化之后,就转化成了魂魄能吸收的阴性的灵气;二则就是烧香祭拜之人的诚心,对其祭拜的神仙来说,就是信仰之力。

信仰之力有好处,自然也有不好的地方。不过,毓夙觉着,随着时代的发展,凡人肯定只有越来越拜金,很难发展到哪一天,人人都视金钱如粪土。而人越是有钱有势,就会越怕失去手上已有的东西,就算他们不信财神,也会秉承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去拜。

完全不必担心某天财神也会没了香火,所以何妨利用一下呢?毓夙自终南山离开,就飞快地跑回了自家在杭州的道场,对看守道场的黄桥小仙说了要增设财神的神龛的事。

此时朱元璋已经在应天府登基,按照毓夙之前的规划,他们现在应该悄悄地前往北方发展了,趁着朱棣还没去北京,先在北京站一片地盘再说,所以杭州的道场之中有些忙乱。

而黄桥小仙一听毓夙这说法,顿时就愣了,抬起头,瞪着眼问毓夙:“陛下是想要和赵真人合籍?不然怎么能……怎么能代赵真人设神龛呢?”

黄桥小仙虽然不是很明确地知道毓夙和赵朗之间的恩怨,不过他跟着毓夙这么多年,他又那么八卦,□□消息总也知道个一二三。他早就知道,毓夙和赵朗虽然是道侣,但毓夙对赵朗颇有怨念。此时毓夙却要替赵朗设神龛,收香火,黄桥小仙就觉得受不了了。

被下属这么一问,毓夙也尴尬起来。所谓合籍,就像是后世两口子结婚之后,把户口迁到同一个户口本上一样,从此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此后再买房买车,存款神马的,都属于婚后财产,就算再离婚,也是要平分的。之前毓夙和赵朗只是挂名的道侣,自然没有合籍。

然而此时双修都修过了,赵朗的魂魄也进到了毓夙的本体里头了,合籍不合籍,还很重要吗?早就不是挂名的了。毓夙就有点忌讳会不会背上借着赵朗的名头,贪了属于赵朗的那份香火的黑锅,别的,他早就不在乎了。里子都没了,还计较面子,不是活受罪吗?

毓夙只对黄桥小仙摆了摆手说:“是呀……你还想问什么?不就是合籍吗?大惊小怪。你快点把事情办妥了吧……说起来,赵朗之前在人间界,可没多少人拜他吧?”

黄桥小仙还在震惊之中,过了一会儿才点了点头说:“这倒是……凡人们多拜土地,或者拜关公……好笑那关公其实是镇门的,什么时候又成了财神……”

毓夙又挥了挥手说:“你又??拢共豢烊グ炷愕氖拢∥艺饫锘褂屑笔拢?荒芫昧簟!?br>

黄桥小仙连忙跑下去了,毓夙才叹了口气。设好赵朗的神龛之后,他就不准备留在这里了。被神农知道了这件事,神农必定能猜得出来,是他把赵朗又救了回来,还忙活着准备把赵朗弄活过来,神农还不知要有多生气呢。自然,那棵树也不能留下来了,毓夙还得带走。

好在,香火只要有神念寄托其中,就自然能顺着那一丝神念被收过来,就算毓夙带走了那棵树,也并不妨碍赵朗得到香火。只是但愿神农不会狠到跑去把毓夙留下来接收香火的神念挨个掐断,不然……毓夙愁眉苦脸地又叹了口气,不然他就只能更加得罪神农。

至于要跑到哪里避难,躲开神农,毓夙也已经想好去处了。之前神农不是谋划着,让毓夙把自己的神念留在了一方新世界之中吗?那里自成一界,完全是新的一方天地,此时就算尚未开天辟地,里面应该也很有一番气象吧。

特别是,那里只能接受毓夙一个人,神农是进不去的,那就更好了。毓夙想到这里,这才终于有点轻松的表情。随即又觉得,此番神农想必会气个半死。他也是自作自受了。

想到高兴处,毓夙把自己的本体,那棵桃树拿了出来,捧在手里看。那棵树通体如同玉石一般,却是灵气内敛,昭示着主人的不凡。虽然树是歪的,只有半边,且那半边的树,也是呈现两种不同的姿态,可正是这样,这树别有一种特殊的奇秀,毓夙看得十分自得。

特别是,当赵朗的魂魄入住这棵树之后,树顶上又发出了新枝,这新枝和下头的那两支老的枝干都不一样,叶子略圆,叶尖是淡淡的青色,赵朗的魂魄就在新芽里头。

毓夙伸出手摸了摸位居中间的那根枝条,原来它长得和下头的枝干不一样,是因为这里曾经是毓夙魂魄寄居的地方……毓夙又忍不住用手指拨弄了一下赵朗魂魄所在的那个小芽,咕哝着笑了:“等你哪一天,也忽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棵树,那就好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