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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得罪小人了

奎木狼没必要冒大风险在东昆仑设个局, 就为了骗骗毓夙,既然他这么费劲地去遮掩天机、瞒过天道, 必然是为了更重要的原因。毓夙也真就单等着看他的实际行动了。

不过这却不代表毓夙就闲着没事干了。谋求合作,就不能一方独大。计划是奎木狼单方面制定的, 出力的也是奎木狼单方面的势力,毓夙与其说是跟他合作,还不如说是听他的指挥。如果计划之中有毓夙参与探究考察,行动的时候也有毓夙的人手在里头掺和,那毓夙现在肯定不会这么猜疑不定。所以现在毓夙要增加自己的力量,才能真正地谋“合作”。

在人力方面,毓夙估计着, 他再奋斗个几百年, 也比不上奎木狼。人家活了多少年,他才活了多少年,人家是武将出身,他却只是个半路出家的文官。力有不足, 就只能借“势”来补。势在天下, 在人族,这方面规划一下,还是在毓夙的能力范畴之内的。

此时细想想,毓夙就分外感慨,老爹神农的看人眼光虽说有时候有点偏差,但审时度势的眼光真是高瞻远瞩。要不是他提前多少年就把毓夙塞到奎星这个位置上,今天哪有毓夙在这里轻松谋划的份?虽说这身份也带来了不少麻烦, 但方便之处也不能忽略了。

而文曲星君,确切的说是屈原大人,他转世投胎的辛苦,毓夙就可以坐享其成了。反正他也不会回归天庭,于是就让毓夙占个便宜,想必他也没机会抗议了。毓夙只是在脑子里列了个未来展望,就觉得这一切真美好,而且这展望可不是空想,而是有很高的实现几率。

大神们的确不在乎凡人的那一点香火,那是因为他们各自都占据着大灵脉,不稀罕那一点香火带来的好处,可这并不意味着凡人的香火就没有用。对没有私人灵脉的神仙们来说,信仰之力是来得方便快捷,清洁可再生的力量,积少成多,也是股不小的助益。

再往日后想,如果奎木狼真能断了九大灵脉,那就等同于人间界再没有灵气充足到可以供应神仙们生存的灵脉了,再厉害的神仙,要么就此遁走到三十三天外靠混沌之气过活,要么就要依靠以前看不上眼的香火气维生,一想到日后那些大仙们可怜巴巴的样子,毓夙就想笑。特别是,当自己这方提前筹划,占据了一大块蛋糕的时候,看别人挨饿就分外开心。

当然了,就眼下来看,在人间界发展也是大有好处的。儒释道三家,说起来泾渭分明,不过由于佛门是从玄门分出去的一支,其实也是由鸿钧道祖教出来的,所以论修行,佛门和道家的差别仅在于功法运转的不同。可儒家就完全不一样了,哪听说过书生打坐练气呢?

儒家的所谓“修行”,是养胸中一股浩然之气,自然正气凛然,百邪不侵。打架的时候当然看不出来有什么好处,但打完之后,效果就显出来了。所谓得道和失道的差别,不言而喻,正气凛然的一方必然是得道的一方,天道只看气运,哪管你道理究竟怎么讲的。

而且儒家修的还是入世之学,登极之时,肯定和人皇分不开关系,于是就有了人皇之气庇佑。这也是讲气运,只不过人皇之气与浩然正气又不相同,有了人皇之气,在气运衰落的时候还能保得住自己这方立于不败之地,堪称是作弊器一样的存在。

一旦儒门壮大,毓夙今后就可以转职专业辅助系,给盟友加加状态什么的不在话下。不论是阴谋诡计还是明火执仗,只要是有冲突,有斗争,谁不想增加点获胜的几率?如果毓夙能给盟友加不败光环,等同于移动的功德法宝,肯定多得是争着抢着要跟他合作的人。

毓夙一边在心里yy着,一边制定在人间界圈地的方案,心里还提醒着自己,不能忘了找人去证实灵脉、地脉的问题。这才是整个计划的基础,可不能有半点马虎。

这边毓夙借着文曲星文昌星双星降世的绝佳契机,开始铺展网络,建立起自家教派在人间界的信仰,那边包拯当名侦探当得不亦乐乎,查案查到了自己家里头。

起因是有天晚上包黑子做了个极其真实的梦,他梦见他到了地府之中,跟一个青衣的官员一道办案,审问了不下二十个人犯,累得半死才醒过来,醒来之后,那个梦他还记得清清楚楚,每个细节都能完整地复述出来,就连办案的厅堂之中是什么陈设都能描述一番。

且那个梦充满了严密的逻辑性,案子的详情细节,判断的依据标准,无一不合乎法规,遵从道理,然而就有一点,那个穿着青色官袍的官员却反而叫他这从七品的小小县令为“大人”,他竟然也毫不客气地任由那人叫,这点实在是错得突兀,也不符合包拯的个性。

(碧注:宋朝的时候,超品的官员穿紫色,一、二品的官员穿绛色,也就是深红色,三、四品的官员穿绯色,也就是水红色,五、六品的官员穿青黛色,也就是墨绿色,七品、从七品、八品穿绿色,八品以下穿蓝色。所以可以从官服的颜色判断官阶。)

所以等包拯醒了之后,这一点突兀他记得尤为清楚,下了班之后就忍不住跟县衙里其他人念叨起来,念叨得多了,人人都知道了县令大人做了个梦,梦中诸般场景如同身临其境。

于是自然而然地,毓夙就想到了狐狸的“仙枕”。只不过仙枕是让人梦入仙境,周遭一切都跟真的一样,并且其实那也的确就是真的,那仙枕就是把人的一缕元神扯到传送阵里,传送到所谓仙境之中,让人游赏一番,再把那缕元神送回来,而包拯则是去了地狱。

也是有了这对比,毓夙就怀疑包拯是不是也被扯走了一缕元神,送去了地府。而那个青衣的官员,毓夙深深地怀疑那就是判官。判官不就老穿着一身青色官袍吗?而且不论对方到底是不是比他官大,他都叫人家“大人”。

还没等毓夙过去跟包拯套话,验证那青衣官员是不是判官,狐狸那边却出事了。

狐狸的仙枕本来好好地被狐狸收着,放在狐狸的颊囊里,那是在狐狸嘴里长着的一个肉口袋,经过法力炼化,等同于永远不会掉落的随身空间,也不可能有人从那里偷走,再高明的小偷也没法掰开失主的嘴,把手伸进去,还让失主无所察觉,东西放在那里是很安全的。

然而就是这样,狐狸家的仙枕还是不见了。狐狸翻箱倒柜地找了一遍,把颊囊里存着的老古董,两千年前吃剩的肉骨头都翻出来了,也没找见那个放着玉石莲花的小盒子。

狐狸倒是没有跟包拯报案的想法,他好歹知道,仙枕是从那天开堂审理的杀人犯的老妈那儿拿的,后来毓夙用假货搪塞了人家,这会儿再揭出来这事儿,倒像是自己撺掇着毓夙偷盗宝物似的。可他找东西的动静太大了,他住着的厢房里山一样堆着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有些屋里已经盛不下了,又在院子里铺了厚厚的一层,包拯怎么可能不知道。

因此就案发了,审不审毓夙偷盗,还要往后排,目下要先把那个仙枕找到,有了物证,才好说事。于是县衙府里就开始扫雷似的查,到底哪儿还藏了什么赃物之类的。这时候其实包拯已经不是在找狐狸的仙枕的,他其实是在查,狐狸的杂物山是怎么堆起来的。

也是,对于一个不相信怪力乱神,只相信圣贤书的书生而言,乾坤袋、储物戒、芥子手镯、随身空间神马的已经超出了包拯的想象力,当他看见自家县衙的院子里堆着一堆杂七杂八,然而在杂七杂八之中,时不时还能瞥见一样古董,几件金银器,顿时他的思维就往“这是狐狸偷来的赃物”这条线上凑了。毓夙不由得替狐狸庆幸,它吃剩的骨头里没有人骨。

这一查不打紧,没查出来狐狸偷窃的证据,反倒是查出来不少下人们借着包拯这个少年县令的名头办下的阴暗事,一下子气得包拯暴跳如雷。包拯毕竟是少年人,忍不住气,把县衙里作奸犯科的衙役司差们挨个发作一遍,他也基本彻底得罪了县衙的原班人马。

倒不至于无人可用,毕竟包拯带了一拨山贼充当捕快衙头,文职方面又有毓夙和松老帮忙,然而俗话说得好,宁得罪君子,不冒犯小人,被小人惦记上了,那就等于是倒了大霉,县衙里当差的,基本都是贱籍,连良民的身份都没有,在县衙干活,图的就是能捞外快,现在包拯不但断了他们的财路,还惩罚他们,可就把一干人得罪个死,他们怎么可能不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