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可能是残酷的,残酷的也可能是爱。
某天,某山,某屋。
“啊呀,你烦不烦呀!我就是喜欢这么弹!我自己的手指头我自己安排,我就是喜欢用这样的指法,能扒拉出声音,是这破曲子的调不就好了么?你管我那么多!” 若薇心情异常不好地乱拨弄着琴弦,发出阵阵刺耳的噪音,“这里根本不是我的家,你根本不是我的亲人,我为什么要在这里浪费时间,我为什么要学这些垃圾东西,我根本不希罕你这个破烂的落脚地,简陋得连我的爵士先生和喜鹊先生也肯定不屑住在这里!”
也许是她想家了,也许是因为太多的东西要学让她心浮气躁了,也许是周莫老狐狸太优秀,她嫉妒了……反正不管什么原因,若薇情绪大爆发,程度直逼欺师灭祖的边缘。
周莫看着他的不肖徒,半晌没说话,然后忽然拿起茶碗咣啷一声摔在地上。若薇瞪大了眼睛,霍地一下子站起来,这个老狐狸还敢跟她玩横的,她随手胳膊一挥,身边的一摞孤本古谱就哗啦啦地推倒在地,有几张也不知道是不是绝本,还飘落到火炉上,一燃而尽。
然后周莫甩手就摔了茶壶,若薇一脚就踢翻了古琴;周莫摔了架子上的玉蟾,若薇扫荡了窗台上的茶花,周莫摔了砚台,若薇烧了毛笔……
俩人变着法地拆房子,无数珍玩古董瞬间化作一堆瓦砾,最后屋子里一片狼藉,实在没什么好摔的了,一老一小才老实地站在地上喘粗气,彼此瞪着。忽然,周莫呵呵呵地乐起来了,越笑越开怀,笑得异常开心:“唉呀,这就对了嘛!不开心就要发泄出来,你个小丫头一天总挂着虚伪的笑,四平八稳雷打不动的样子简直比我这个老头子还像老头子。凡事总憋在心里生闷气会变丑的,丫头!”
“你……哼!”
“还生气哪?”
“……”若薇扭头望天,嘴嘟着,“让我生气?哈哈,笑话!”
“丫头,琴坏了,那你还要不要学啊?”
“你不会找人修么?”
“你这个败家子,孤谱啊,都被你烧了啊!”
“有什么了不起,反正你都记得,再写喽。”
“房子这下子更破了。”
“您真含蓄,它老早以前就像被炮轰过了,如今……根本没变。”
“那……你,你刚刚说的什么‘爵士先生’和‘喜鹊先生’是谁啊?”
“我的格力猎犬!”
“死丫头!”原来是狗,还以为是她的老师嘞,一只狗居然也叫“先生”?!
那间屋子被他俩折腾得够呛,然后他们在打扫后又最大限度地巩固了他们的破坏行径,现在这两个不谙家务的肇事者被赶出来,在外面太阳底下晾着。屋子里面正有人收拾,周莫不知道刚刚去了哪里,这会儿刚回来。
“丫头。”周莫递过来一东西。
“干嘛?”若薇一看,一只白玉指环,圆润无瑕,一看就挺贵重的那种,雕纹非常漂亮,“赔礼道歉啊?”
“戴上它,就证明你就是我的徒弟。”
若薇接过来,瞪着师父老狐狸——感情我没戴它之前,都还不算你徒弟?
周莫叹了口气:“丫头啊,我是你师父,也是你的家人,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我已经是你心里,在这个世界上最割舍不下的亲人了。师父年纪大了,有些未了的愿望,可能以后会让你帮我完成,但也许,你并不愿意做。你我情分真挚如此,到时你纵然心里百般不愿,也会为我的希望而做下去。但师父不想让你活得这么苦,如果你真的不愿意,就摔了这指环,全当我俩是一场忘年交,不是师徒,这样想,你心里就也会好过一点。”
“我不愿意做的事,自然就不做,还用你说!”若薇心里不以为然,老狐狸还能强迫她怎的?
“你这个丫头,脾气跟我当年一样,嘴硬心软,有些事是身不由己的,等你长大了,到了那一天,你就明白了。”
若薇低头把指环戴上,细细琢磨周莫老狐狸的这番很感慨、很感性的话,到底会什么事情非做不可,还会让自己为难到要跟老狐狸反目呢?
“下次啊,丫头,你若真的觉得弹琴烦,或者学什么别的学烦了,不想学,不想认我这个师父的时候,就拔了这指环,摔了它!比起坏一只玉指环,你可得饶了我那一屋子的好宝哇……”周莫老狐狸最后一句话的声音明显心疼地变调了。
“啊?”若薇看看指环,再看看被扫地出门的那一堆古玩奇珍……
“哎呀~~~”周莫也看到了那堆“破石头烂瓦”,急忙赶过去,欲哭无泪,“可怜我的‘状元红’(花),我的‘一天秋’(琴),我的‘蕉叶白’(砚),我的……”
***
周维在别院里没住多久就重新回到了军营,经过在小佛堂里的“告解”,经过他试用刘兴邦教他的呼吸吐纳、入定冥想的法子慢慢调整自己的睡眠状况,他的精神头已经大为改观。但有些事情,他知道,是因为自己已经下了决心,因为他身体里的某一部分已经随着这个决定逝去,那么剩下的他,为了不辜负逝去的那部分,必须继续走下去,坚强的。
“已经折了差不多四千人了,”而这才半个月,刘兴邦的身上似乎都泛着浓浓的血腥味,几天没睡好一个囫囵觉,“城外的那些障碍已经被宋军拔得七七八八,他们靠得越近,我们消耗的速度就更快,前半个月折了四千,后半个月恐怕就是八千……”
人越少,就代表士兵轮流休息的时间越少,士兵休息的时间减少,就意味着伤亡加快,这就好像是加速度问题,并伴随着恶性循环。
“我们还有机会重新布防么?”再次登上城墙,感受到迎面扑来的血腥,但周维只是脸色白了白,一切无恙。
“机营最近制出了一种滚地雷,叫‘落英缤纷’,里面带有机括,一旦触及就能往外连发五十镖,三丈之内无人幸免。本来想抢在大军来袭之前就铺好的,结果没赶得及时间,现在既成,可对方日夜进攻,我们又没有机会了。”刘乙身上已经挂了些彩,但不重。他曾试图带一小队人出去,给机营的人创造一点时间和机会,可没有办法,根本抗不住的。对方的人太多,箭矢供给也足,他们的屡次冲锋都被对方压得抬不起头,被打回来了。
周维看着远方的一望无尽的大寨和城墙下的累叠尸骨,眼里闪过不明情绪,他慢慢开口:“都督大人,给我两千敢死炮灰,我们重新布置驻防。”
***
[宋大将军,咱家是个伺候人的,原不懂得打仗,可你宋大将军的名声在外,百战不殆的大将军神,也得拿出些真功夫让咱家看看,回头,我这个督军也好给皇上个漂亮的交待不是?]
[宋大将军,这这么多天,连个城墙都没摸到,就死了这么多人。您看看,您看看,啧啧,就算皇上给您十五万大军,也不是让你这么让人白往里填是不是?]
[宋大将军,您这样打仗,天天硬冲的,怕是咱家天天看,看也看会了,对方就三万人马,就是靠我们人堆也堆出来了……]
[宋大将军,我可给皇上递折子了,咱家一定会把这边的战况一五一十详细汇报的……]
“那个老阉鸟,活该他没鸟蛋!”宋心骂骂咧咧地谤讥那位啥都不懂,却啥都要指手画脚的狗屁督军,“大人,您千万别跟那种人一般见识,您是我们大宋的中流砥柱,皇上离不开您……”
宋志站在中军帐下,感受着迎面吹来的徐徐冷风,遥望远处灯火闪烁的中山大营,并没有认真听心儿在他旁边絮絮叨叨的宽慰。他心里很平静,皇上早就对他颇有忌惮,处处防他,他又何尝不知道?就算这次放了十五万大军在他手上,不也派了呼延、胡、程三位将军监视他?还外加一位督军的公公。
皇上给他划定的限期,其实是颇苛刻的。中山的刘兴邦虽非善攻城略地的帅才,但他多年经验,稳扎稳打,也算是一流可靠的将军。中山能在强国环伺中屹立多年,并非没有原因,中山的这支军队没那么容易击败。
他知道这些天自己的进攻颇落人口实,他肯定刘兴邦的损失也不低,但作为进攻的一方他们的损失更大,但他必须这么做。他不想靠这种人海战术强攻到底,那样虽胜犹败,他就是要在短短数日内用这种步步紧逼、强攻拼死的假象逼对方无暇喘息,逼对方不得不放弃死守,让对方不得不以攻代守寻找一线生机。他知道有个人藏在刘兴邦背后,那人善攻,计策大胆而略嫌莽撞,一定是个年轻人,他在等他出手,然后一举歼灭。
当然这是他对这里战场的谋划,但除了战场之外,在宋志的心里还有一事让他寝食难安——北殷遣使盟约。为什么偏偏是这个敏感的时候?为什么偏偏要自己率举国四分之三的兵力围攻一个小小的中山?整件事里透着不祥,但君命不可违,所以,他必须要尽快地结束这边的战事,尽快诱中山的人跟对决一场,然后尽快班师回朝!
“将军,你看!”夜空中飘着无数荧荧之火,朝宋军大营缓缓飘过来,“将军,好像是祈福灯啊!好多的祈福灯,中山那边是在为阵亡的将士祈福么?”
宋志看着天上轻轻飘移的天灯,心里则没有宋心那种美好憧憬,非年非节,无缘无故地放天灯……“恐防有诈!”
“不错!”呼延将军也听到卫兵的报告从大帐里出来,“所以我已经传令前营,待这些天灯进入弓矢射程就放箭。”
“呼延将军不可鲁莽,天灯易燃,今年冬天又少雪干燥,万一……”
“唉,宋将军多虑了。”呼延将军挥挥手,“天灯是无风的时候才能放,既然无风,自然就不宜用火攻,刘兴邦那老儿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不管怎么样,先射下来看看再说!来人,传令下去,一营□□手准备!”
这些被周维叫做孔明灯的天灯,随风而行,虽然说今夜无风,但现在正值隆冬,怎么可能一点风都没有。隆冬的北风像个执拗的鸵鸟,不会转弯的,而宋国军营就驻扎在下风口,所以这些天灯被点燃之后,不可避免地就飘飘悠悠地慢慢冲他们飘过去了。
宋志仰头一直看着这些天灯,思索。当他隐约看这些天灯飘进大营,看见前营已经纷纷开始放箭的时候,忽然神色一变,拉过传令兵:“传我将令,立即停止射箭,停止射箭!”他虽然不知道对方在天灯里面放了什么,但从一般的情形判断,从中山大营飞到他宋军大营的这段距离,天灯已经能升至数十丈之高,但这些天灯,离地不过百尺,显然是内有玄机。
传令兵边喊边从中军帐下奔至前营,可大营颇大,命令也不是马上就能到的,而这边前营将士已经成绩斐然,这么简单的靶子当然好打了,不过打下来的同时也渐渐发现了不妥。除了啪嗒啪嗒落下来的天灯比印象中的要重之外,他们中还有不少人感觉到了有点点液体从天上掉下来,这万里晴空的……然后还未等他们反应及那都是什么东西的时候,第一声爆响在他们脚边炸开,伴随着更多的爆响,火舌蹭地一下子从地上无端窜起,前营陷入一片火海,伴随着某种令人头晕呛咳的烟气。
今夜确实无风,确实不适合放火劫营,但成千上万的天灯里上毕竟载了油、磷等易燃物,还载了一硫二硝三木炭的□□,要放一把火也不是不可能的。宋军十五万将士的大营大得很,不管他们放不放箭,天灯里的东西都注定要落到他们头上的,也许是前营也许是中军,也许是后备。正是因为微风,若是他们不管,没准儿还能烧了他们的囤粮。
“今夜够他们瞧的!”刘乙父子、几位偏将和周维都站在城楼上看着对面,看着无数天灯被射下来壮观场面,这是他们反复试验过的,只要天灯倾斜太大,内中的火药捻就会被点燃,落地不久之后就会爆炸,成为火引子。他们还在火药里掺了一些□□,高温燃烧会发出毒气,就是最简朴的化学武器。
“若不是怕油、磷不够用,我们真应该多放点带□□的火药引子过去,杀他个片甲不留。”看到远处的火光冲天,一位偏将还有点不满足。他们放去的天灯里,油、磷与火药的比例几乎是五比一,多投助燃物弥补了今夜微风的缺陷。但火药的数量一少,能发散毒气的□□固然也就少了,杀伤力自然也就有限,大约只能致伤,不能致死。
周维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位不甘心的偏将,扭过去头。
刘兴邦看到了周维的神情,大约知道这文弱书生心里又动了什么妇人之仁的念头了,不着痕迹地开口:“是啊,如果有两全其美的法子就好了。立毙数千敌军,总比他们养好了伤,缓过劲儿杀回来强。”
周维头也没转地忽然开口:“对方每伤十人,便要增派一名健康的人手前去照顾。如果战场毙敌十人,你仅仅是少了十名对手,而致伤十人,少的就是十一名对手。将军不是刽子手,战争的目的也不在杀人,而是取胜!”周维平静地看着城楼里对他露出惊异神态的大小诸将,淡淡点头,转身离开。
***小剧场***
周维:今天师傅再教你一样秘密武器——孔明灯!
刘乙:真的?啥东西?
……
刘乙:哦,原来是天灯啊!你小时候没玩过?放心,放心,我不会跟外人说的,也不会嘲笑你少见多怪……
周维:我恨穿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