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二十年秋, 秦上郡。
萧瑟的秋风大广袤的草原上肆虐,将枯黄的草叶压低。
这位于秦国最北边的郡县却未被秋日萧瑟沾染,反而随着冬日临近越发热闹。
来自南方的秦商带着大量的茶叶与粮食来到这里,仔细检查着草原商人的带来的每一只牛马,每一张皮毛。
郡城的修筑着高大的谷仓,沿途牛马随意排泄的污秽被一名士卒飞快叉进粪筐里。
和他一样带筐的士卒还有很多,把城里仔细地打扫一遍后, 这才回到军营中,把捡到的肥料倒入发酵池中, 记了奖励, 回到营房准备晚食。
旁边的校场上, 非常多的绿草被堆起成高山,有士卒正在把草根洗浄砍下, 放到旁边的筐里。
士卒坐到草堆边,也一起开始在混浊的水里清洗草根,顺口问道:“这金胶我等可以便宜买上一份,我想给老父带上一份,你呢?”
“家贫, 不买。”另外一位士卒冷漠道。
“将军治下,一月有两百钱呢, 哭什么穷。”士卒小声嘀咕。
两百钱虽然不多, 但他们的吃食是军中管的,这两百钱就是纯收入,一户普通农人一年都不定能存下两百钱呢。
当年他被征到北地戍边时, 还担心那里苦寒难熬,但却没想到因此捡了大便宜。
上郡在蒙恬将军的治下不但繁华不属中原,而且对他们这些士卒也是极为关心,军营大通铺都是有炕的,冬衣还是羊毛织成的,他们从未穿过这么好的衣服,可惜这只能一时穿穿,退役时要么还回去,要么低价买下来。
“我是代郡人。”他的战友冷漠道,“你一庶民,还想穿金胶?我是不敢,代地苦寒贫瘠,比不得你们关中富庶。”
他看着水上的胶草,想着自己悄悄藏起来的种子,心想家乡离这如此近,应是能种金胶的,若能行,家人便不必受饿了。
两人各有所思,于是更加勤劳地工作起来,周围还有无数一起洗草碾胶的士卒,都做得热火朝天。
一只猫头鹰在天空盘旋了一圈,落在草堆上,大眼睛看着这里的士卒们虽然闲聊,但没有一点偷懒,比较满意,于是又展翅飞走了。
它没飞多远,就气喘吁吁地飞进一处大营,落到一名俊美青年手臂上,整个鸟都很萎靡。
“让你减肥你不信,后悔了吧?”严江轻笑一声,摸了鸟头,又看向一边忙完公事,准备向他汇报北地军情的蒙恬。
蒙恬当然是认识这只鸟的,他淡定地看了一眼,继续给严江介绍如今的北地郡情况,心头有些火热。
在他驻守北地的这几年里,他常常深入草原,几乎摸清了所有草原氏族的关系,已经做好了北征的准备。
而这次,秦皇已经准备了两年,准备一扫北地之患。
“……末将以为,应从上郡与萧关出发,扫荡河水之南匈奴,扫清河套后,再北渡河水,攻贺兰山与狼山两地,扫荡祖庭。”蒙恬指着地图介绍道,“如今刚入秋季日,草原各族正重定草场,征集人马,我等大可先发制人。不知正卿意下如何?
严江点头道:“将军为大军主帅,吾仅是领王命前来观战,无需在意。”
蒙恬却一脸认真道:“正卿学究天人,又对草原诸族甚是熟悉,若有赐教,还望不吝赐教。”
严江无奈地摇头,把话题转开:“将军严重了。对了,先前我来时,见城外有大片田地,却未种粮草,这是为何?”
蒙恬面色微红,有些赫然:“正卿数年前曾提及边军苦闷,不如用之屯田,陛下便下令南北边军开垦土地,只是这北地荒芜,麦粟难生,吾思来想去,便在这种了金胶,如此,草原难掠,也可引南方商人前来换粮。”
“原来如此,将军有心了。”严江很佩服了。
这些年他把橡胶的作用挖掘出来后,各地权贵都以穿胶底鞋为时尚,如果能把车轮裹上橡胶,那简直就是权贵的象征,加上产量低下,这些年价格始终居高不下。
而橡胶草本就是长在北方荒漠戈壁上最多,种在北地相当合适,算得上是拳头产品了,难怪来往商人络绎不绝。
更重要的是,草原人没有硫磺,也不会制胶,抢了也白抢,不像种粮食,是游牧民最喜欢抢的东西。
蒙恬又夸奖这都是正卿的功劳,两人商业互吹了一番,蒙恬又提起因为军屯辛苦,他为了让士卒更加买力,给了每个士卒发了部分粮钱,作为回报,都是直接用驿站送到他们家乡。
严江赞叹道:“难怪我见将军治下士气高昂,竟是如此。”
这都可以写入了史书了,历史上士卒第一次有工资吧?
两人于是又一番互夸。
夸完之后,严江又问起了粮食的问题。
蒙恬于是又钦佩道:“当年正卿让南北商路惯通,如今咸阳自九原已经有大道经行,数年来积蓄粮草,足够二十万大军半年之用。”
就他这些年驻军所见,商人真的是最勤奋的人了,不但要辛苦送粮运粮,一路更是走出整个咸阳到上郡的道路,中间更有乌氏倮、白氏、巴氏、程氏等巨商大贸出资修整道路,今岁秦皇准北征时,重新扩建直道时也就花费了三五月的时日,粮草更是这些年都依靠行商慢慢存够了。
“既然如此,我便放心了,”严江微微一笑,“北征之事,便全靠将军了。”
……
秋季的草原上,太阳缓缓落下,河南地的一处小部落缓缓升起的炊烟被秋风吹散,裹着旧皮毛的健妇小心地将陶罐刷洗干净,低头小心地从怀里拿出包裹在羊皮里的一小块茶砖,撬下拇指大的一块后,放在臼里细细地磨碎,再放入罐中,和着水煮沸,加上一点盐,一罐羊奶,用木勺小心地搅动着,她放入粟米熬煮,又拿了些风干肉放进去,浓香的奶味便绵延四散开来。
“好香。”放牧的男人和孩子们走进毡帐,接过妻子递来的木碗,喝下一口,便觉得一日的疲惫都被驱散了。
“粟米快吃光了。”女人低声道,“可商队没有遇着,今年要不要入冬前去南边拿些?”
草原平民并不是顿顿吃肉,除了一些奶皮子、鲜奶和湖鱼野菜,他们也是吃米的,河套就是他们种粮的地方,大部族会从南边抢来会种田的奴隶,种来的粮食同他们这些小部族换牛羊,但价格非常贵,但他们还是得换,因为牲口过冬困难,因为光吃奶是不够饱,因为吃牲口是不够他们一整年的生活,因为他们需要茶。
从乌氏倮八年前带回的第一罐茶后,茶就开始如瘟疫般地侵入了草原人的生活,吃了茶,牙齿不出血,人有精神,肠胃也舒服,更重要的是易带好保存,还能消除饿感,除去太贵之外,简直是上天的恩赐的好物。家里的一块,还是男人当初娶她时送的礼物。
男人沉默了一下,平静道:“今天我收到口信,单于让我们部落出一百个男人,南下收粮,到时我一定给你带粟和茶回来。”
女人也沉默了,半晌才道:“要去打秦国么?”
男人低低地应了一声。
两个三四岁的孩子们不懂父母的交流,飞快地喝着奶茶,把木碗舔得干干净净。
“不会有事的,”男人安慰她,“郡城里有山那么高的粟米和茶,听说还有铁罐,上次单于盟会你看了半天那个,单于说了,只要打入郡城,两三年里,米茶都够我们随意吃。”
“嗯,等你回来。”
次日,男人带着部族里最强大的一百个儿郎,骑上健马,奔赴草原最雄伟的头曼城。
女人带着孩子看他离去,有些担心,又有些自豪。
她的男人是草原上有名的勇士,几年前随着头曼单于征战赵国,为部族抢来数十名南人奴隶,还大量粟米,还分到了原属于赵国的一片草场,这里水草丰美,湖泊众多,靠着这些,他们部族不用再为了食物抛弃老人和养不活的孩子,如果能拿下上郡城,她们部族说不定能多几十名南人奴隶,在河边种粟,养活更多勇士……
就在她幻想着以会生活会更好时,三日之后,远方传来了无数的马蹄声。
而几乎同时,秦国二十万大军开始从东西两侧出兵,突袭头曼城。
他们没有强攻,而是分成数十支千人精兵,在河南地将一个个小部族如同拔钉子一样拔除,这些小部族既是匈奴的触手,也是他们兵源,盘踞在黄河之南,经常几十人小股袭击秦国零散的村落,掠劫人口和粮食,每每秦国大军行动时,他们就会飞快通风报信,消失在茫茫草原里。
秦军千夫长周勃刚刚踏平一处小部落,这个部落全是老幼,秦军烧掉粮食,杀死所有反抗的男女,一名想要报信的女人刚刚骑上的马匹,就被他举弩射杀,从马上滚落。
他冷漠地让手下清理战场,然后下马,走到没有瞑目的尸身旁边,将铁箭拔出,插回箭筒。
飞溅的血花落在怀里的散开羊皮上,染红了小小的一块茶砖。
周勃拿出地图辨别了方向,继续带兵向北,他们需要在河套地山坳与大军汇合,清除整个河水以南的匈奴。
他们的行军很顺利,头曼单于几乎抽走了河南地所有的战士,他们一路都未来遇到大的抵抗,只有极少数的部族逃过黄河以北,与匈奴主力汇合。
而在知道秦军的行为后,头曼单于曾经主动带大军越河袭击蒙恬军。
收到潜伏在头曼单于处传来的谍报后,蒙恬大笑三声,立刻便以逸待劳,让草原诸部见识了秦军的重械威力,以及秦军骑兵突袭威力。
对于已经三年没有战争的秦军来说,这些匈奴人都是已经所剩不多的功勋。
这场大战没有一点悬念,毫无组织只会横冲直撞的匈奴战士在会配合会军阵的蒙恬面前就如泥塑一般,被蒙恬先以重弩压制,再用准备好的骑兵突袭敌军侧后,头曼单于手下的各部族见势不可为,纷纷溃败,头曼本人也是仓皇渡河而逃,与秦军隔河对持。
蒙恬接下来平静地继续收拾了河南地的残余部族,一边让大军渡过冬天,一边粉煤灰防备头曼过来报复,一等就等到二十一年的初春。
他基本可以确定,头曼是想到天暖再来报复了——夏秋之时,牛马肥壮,冬春之时,牛马瘦弱,这也是蒙恬上一战在秋季出手的原因,他需要匈奴主动把主力聚集起来。
他思考之后,果断带兵渡河,在头曼单于完全没有准备好时,杀入匈奴主庭了阴山,与头曼大战,头曼单于大败,向西而退,被蒙恬咬着杀到了贺兰山,最后带着残兵退入漠北,占了北海零丁部的草场。
蒙恬于是向草原诸部去书会盟,下达了秦国统治草原,划分诸部草场的意愿。
许多部族来了,但也有很多没来。
东胡王就是没来的部族中最大的部族。
他们盘踞燕国北方,与秦军相隔数百里。
蒙恬毫不犹豫地带兵踏平了东胡,将其草场分给了其它相助的草原部族。
消息传出,草原诸部纷纷认领了秦国的统治。
甚至躲到的漠北的匈奴也递来话,表示愿意臣服秦国——草原就是这样,哪个部族强大,他们就是听谁的,若是最强的部族有衰落之相,就会被群起灭之。
秦国自此开始了他草原之主的生涯。
……
漠北
头曼单于愤恨地灌了一口酒,狠狠地挥了马鞭,将被他灭族的小部落族长抽得的痛乎出声。
不够,他需要更多的胜利来洗刷失败,打回漠南!
他刚成年的儿子带着在漠北新收招揽补充的战士跟在身边,让他更加烦躁——当初,是他儿子突破了蒙恬的包围圈,让他有机会活着出来。
但这不能让他感激儿子,反而有了更深的忌惮,他对长子并不好,不但把他送给月氏当人质,还主动攻打月氏,若不是秦灭月氏,长子可能已经死在月氏人手里。
长子立功救他不假,但他更喜欢继妻生的贴心幼子,而不是这个无情冷漠的长相子。
就在他思考时,长子冒顿突然拿出了一根鸣嘀。
头曼有些心烦意乱,鸣嘀是长子发明的响箭,凡是他的响箭所射的目标,手下谁不跟着去射,就会被他斩首,他用响箭射过爱马和妻子,没敢射的手下都被他杀了,他又想射什么?
下一秒,冒顿的鸣嘀脱手,射向——他父亲。
万箭穿心时,头曼却反而笑了起来。
或许,这个无情的长子,才会是匈奴最强的单于,带着他们部族走向兴盛呢?
冒顿沉默许久,让人收敛了父亲,上马离去。
下一秒,他突然身体一震,从马上滚下,按住胸口,痛苦挣扎。
严江和众人一起,上去围观。
伪装成短笛的吹筒被他淡定的放回腰间,深藏功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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