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是成功的, 造势的效果也是显著的。
如果忽略五皇子这个话唠, 一切都是那么完美,完美地达成了齐晟的预期。
特别是大皇子的准王妃亲自下场, 组织人手给未婚夫加油鼓劲儿,更是给这场比赛添上了一层世间佳话的色彩。
世人都是喜欢看热闹听八卦的, 特别是皇家的事, 更是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话题热门。
如果这八卦里再有了俊男美女佳儿佳妇的加成, 就更符合老百姓喜欢的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口味儿了。
于是,这场球赛伴随着一对未婚小儿女的佳话,迅速在京城百姓之间传播开来。
同时, 蹴鞠这项活动, 也随着皇子与公主的亲身参与, 一下子就变得高大上了起来。
醇亲王的铺子早早就囤好了货, 又打出了“皇子同款”的招牌,一时间门庭若市, 准备的二百多个新式蹴鞠很快就售罄了。
当然了, 做好的新式蹴鞠当然不止二百,库房里还有很多。
原本,醇亲王见卖的这样好,是准备趁机大量出货的。
但是,齐晟用一个很朴实的道理阻止了他。
“王伯,物以稀为贵。”
这个道理,时常被人挂在嘴边。可是,面对实实在在的利益之时, 却很少有人能想起它来。
齐晟的目的不是为了靠卖足球发家致富,而是为了推广“足球”这项运动。
想要让这项运动真正从平民走向贵族,就得让举行运动的工具,变成一种只有贵族才能买到精品的稀罕物。
而事实上,在这个生产力十分低下的时代,没有人造的皮革代替真皮,制作足球的成本本来就比较高。
因为,平民百姓一般是得不到皮毛的。
就算偶然设陷阱套住了一只兔子,他们也舍不得吃,而是会拿到集市上换成粮食。
所以,毛皮制作这一步,就把被六皇子命名为“足球”的新式蹴鞠和平民百姓玩儿的藤球拉开了距离。
而材料只是第一步,价格才是重中之重。
世人都有一个毛病,就是同一种东西,越是贵,就越是有许多人想要得到。
而有钱人尤其如此。
只买最贵,不买最好,并不是一个笑话。
所以,第一批足球的价格一定要贵,至少得是平民百姓承担不起的价格。
齐晟问过沈介之后,将单个足球的价格定在了五两。
五两白银,如果换成铜钱,足够京城一个五口之家一年的嚼用。
谁会拿一年的生活费去买一个不能吃不能喝也不能用的东西呢?
所以,愿意出钱买的,肯定都是不差钱的。
而“不差钱”,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噱头,会自动排挤掉得到毛皮容易的贵族少年自己制作足球的可能性。
京城的公子哥儿们,会把从醇亲王的店铺里买到一只足球作为一种攀比的筹码,一种炫耀的资本。
而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自从醇亲王的铺子里那二百个足球卖完,并且透漏出下一批最少得等半个月之后,京城里的公子姑娘们突然就流行起请客聚会了。
今儿这个公子说家里得到了一件稀罕的古董,明儿那个姑娘说家里的珍奇花草要开花了。
总之就是有条件要请,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请。
宴会进行到中途,请客的主家一定会假作不经意地把自己抢购到的足球拿出来,用抱怨的语气炫耀一番。
“你们是不知道,为了抢这一个足……对,足球,这可是六皇子给起的名字,陛下都说起的贴切。为了抢到这么一个足球,我家的仆人差点儿没被挤掉裤腰带。”
“要我说,既然物以稀为贵,就该价高者得才是。也就是醇王爷不差那几两银子,这下把价钱定的这么低。”
可实际上,说这话的人,自己一个月的月钱也才二两银子。
众人心里“呵呵哒”,嘴上还要顺着恭维两句。
——没办法,没听人话里话外的,又是醇王,又是六皇子,又是陛下的。谁敢说半句不好?
醇亲王府,醇王朝齐晟竖起了大拇指:“行啊小六,你不去做生意,可真是屈才啦!”
齐晟翻了个白眼,说:“我吃喝玩乐,也能一辈子荣华富贵,为啥要费劲去做生意?”
醇王好笑道:“那你跟我合伙儿卖蹴鞠,又是为了什么?”
“当然是为了好玩儿啦。”齐晟理直气壮。
他前世一开始是没条件,后来有条件了又忙的没时间。一直到累死,也没有好好玩儿过。
这辈子既然有了这么好的开局,啥也不敢就是人上人,如果再不好好玩一玩,他不是白穿越了吗?
他说的是大实话,醇王却觉得很不可思议。
“两百个蹴鞠两天卖完,一下子就赚了八百两银子。就这还是控制着量,让许多人捧着银子没处买。可到头来,你却跟我说,你就是为了玩儿?”
齐晟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说出的话特别气人,“王伯,你平时看着挺聪明的呀。怎么到了这会儿,却糊涂了?”
“嘿,怎么说话呢你?”
醇王的折扇轻轻敲在他脑门儿上,传出“啪”的一声轻响。
齐晟揉着脑门儿朝他做了个鬼脸,强调道:“银子什么的,不是重点。”
重点是把足球在贵族中推广开来了。
——从今往后,麻麻再也不用担心没人和我比赛啦!
“行吧。”醇王也不和他争,挤眉弄眼地朝他一笑,“你好不容易出宫一趟,就准备干耗在我这王府?”
齐晟“嘿嘿”笑道:“还是王叔知我。既然如此,小侄就把堂哥借走了。”
他说完,伸手拉着齐河就要走。
“诶,诶,就你们俩不成。”
醇王折扇一挡,就拦住了两人的去路,“陛下将你教给本王,本王可不能让你有个好歹。”
齐晟“唭”了一声,到底还是没有让他为难,“那就劳烦王伯带路了。”
只听醇王对齐覃的称呼就知道,齐覃平日里虽然多以施恩于醇王来体现自己的心胸宽广,表示自己不是容不下兄弟。
但实际上,兄弟二人的关系并不很亲密。
要不然,醇王也不会一口一个“陛下”,连一句“皇弟”都不敢喊。
齐晟不是个不识好歹的人,知道醇王带着自己出宫,是担着风险的。
既然醇王不放心他们两个孩子一起行动,那就让他跟着吧。
因着是要出宫玩儿,齐晟穿本来就是便装。等醇王父子也换了便装,三人这才一起出了王府。
“小六第一次出宫,肯定没去过天桥。怎么样,三伯带你去见识见识?”
齐晟很上道地改了称呼,“都听三伯的。”
其实,前世的时候,齐晟是去过天桥的。
但现在又从醇王口中听到这“天桥”俩字儿,他是非但没有觉得有半点儿熟悉亲切,反而觉得怪异。
他如今所处的“大晋”,并不是司马家那一个傀儡王朝,而是一个君权高度集中的架空朝代。
没有丞相,六部分权。朝廷的机构,类似于明朝。
但在对女性的约束上,却又比明朝宽纵的多。
比如:公主和贵女们也可以和皇子、郎君们一起读书,并不需要隔个屏风避讳什么的。
这又像是汉唐了。
唯一一点儿不一样的,就是后宫嫔妃不像汉唐时期一样,可以参与政事。
对于这些,他原本只是觉得奇怪,后来也能逻辑自洽,觉得既然是架空朝代,肯定不能和真正的历史发展一样啊。
但今日听见“天桥”这俩字儿,他实在是逻辑自洽不了了。
因为,大晋的都城是雒阳,又叫洛-阳,换算到大吃货国,应该就是那个洛-阳。
话说,洛-阳哪来的天桥?
一般大吃货国的人听见“天桥”,第一反应就是在燕京城吧?
在雒阳的天桥,他今儿可得好好见识见识。
等齐晟跟着醇王父子来到天桥之后,那种怪异的感觉就更重了。
听听,听听,大街上吆喝的都是啥?
驴打滚?
这不该是燕京小吃吗?
这还不止,还有呢。
油茶、果脯、糖火烧,板栗、焦圈、炸酱面…………
若是一样两样他有就忍了,但这是整个把燕京的小吃街给搬过来了呀!
更过分的是,齐晟正震惊呢,打后边来了的个挑担的,一边走一边吆喝:“狗不理包子诶~”
齐晟:“…………”
——唔,好正宗的天津腔啊!
到了这会儿,齐晟就是再蠢,也不能再自欺欺人,觉得他现在待的时空,就是一个纯粹的平行空间的架空王朝了。
特么的,这要不是一个没有常识的三流作者写的玛丽苏小说,他把脑袋拧下来,扔到赛场上当球踢!
如果这是一本小说的话,那玫妃当初的怪异举动就都解释的通了。
她刚进宫的时候,肯定是通过某个特征,发现了自己是穿越到了一本看过的小说里。
她就自以为有穿越光环,又熟知剧情,就想抢夺原女主的气运,自己当女主。
可是后来,现实很快教了她做人。
在发现自己并不能反抗剧情的时候,她就退而求其次,抱大腿。
难道,女主是他母妃?
齐晟皱眉咬着指甲尖儿,默默点了点头。
——倒是像。
不过,像父皇那样自恋的男主,还真是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