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 聪明人的思维都是共通的, 很快就有人提出了和齐晟几乎一样的设想。
齐晟看了一眼,是吏部左侍郎王干。
这个人虽然小心思多些, 但的确是个栋梁之材,让齐晟都不忍心再压着他了。
正好, 原宣府都司已经在边地镇守多年, 齐晟准备把他调回京城。与此同时, 原宣府都司的几个副手也都需要另外安置。
以王干的资格,就算外放,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让他做一镇都司, 且新的宣府都司, 齐晟也有了人选, 正是鄢陵侯宋洋。
至于王干, 如果他愿意,就派他去给宋洋做个副手。
还有沈介, 他也准备派过去。
以沈介的才能, 一直在京城耗着,着实可惜了。
如果王干不愿意,那也没关系,朝中有的是人愿意富贵险中求。
王干愿意吗?
他自然是愿意的。
一直等的机会递倒了眼前头,他为什么不愿意呢?
自然春闱时他参加资格试落选,王干就意识到,太子殿下还是对他心有芥蒂。
如果不能消除这种芥蒂,他的官只会越做越小, 他的报负一辈子也不会实现。
所以,当齐晟抛了一根稻草到他面前,他立刻就抓住了,并暗下决心,一定要专心经略草原,让瓦剌部落和摩根部落在自己的魔爪下欲-仙-欲-死。
相比于王干的雄心壮志,沈介的想法就简单多了。
他就是想勤勤恳恳办差,凭本事升职,不让别人说自家殿下任人唯亲。
等安排完了草原上的事,齐晟已经不知不觉忙碌了一个月了。
这一个月,他早出晚归的,和新婚妻子说话的机会也就是晚上就寝之前那一小会儿。
齐晟心里苦,他觉得这世上再没有比他更苦逼的人了。
他不但没有新婚假期,连和媳妇好好相处的时间都没有。
所以,好不容易闲下来之后,他决定,要好好陪媳妇浪漫一把,让媳妇体会到自己纯净而火热的爱!
为此,他特意早早地批完了今日的奏折,带着王进宝脚步轻快,心情愉悦地往端本宫走去。
“王进宝。”
“奴婢在。”
“你说,太子妃喜欢什么?”
想要一个开心,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投其所好。
“呃……”王进宝迟疑了片刻,“殿下,您真让奴婢说?”
”废话,叫你说你就说。”
王进宝讪讪一笑,“这可是您让奴婢说的啊。”
“嘶,”齐晟面含威胁地扭头,“你今天怎么这么啰嗦。”
“殿下息怒,奴婢这就说,这就说。”
王进宝讨好地笑了笑,赶在齐晟神色一松的时候,冷不丁冒出一句:“太子妃最喜欢的,当然是殿下您了?”
“嗯?咳、咳、咳…………”
齐晟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了。
好不容易喘匀了气,齐晟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瞎说什么大实话?”
王进宝眨了眨眼,低下了头,暗自嘟囔道:不是很懂你们夫妻间的情趣。
他抬头看了自家主子略显错乱的脚步一眼,觉得有些消息,还是先瞒下来吧。
自家殿下,需要的一定是惊喜。
和以往的每一次一样,齐晟刚进宫门,就看见薄华在院子里等着他
只是,今日的薄华好像有些不大一样?
齐晟仔细看了看,唔,是打扮的更精致了。
自恋之魂瞬间燃起,齐晟觉得,薄华一定是打听过了,知道自己今日不忙了,所以才特意梳妆打扮了一番。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女为悦己者容。
对,一定是这样的。
“殿下。”
见自家殿下微微有些出神,笑容还有些荡漾,薄华微微一笑,轻轻唤了一声,就牵上了齐晟修长有力的大手。
“殿下且随我来。”
“哦,好。”
齐晟笑着应了一声,任由薄华拉着他往里走。
但走着走着,他就发现了,这个方向,既不是去他的撷芳殿的,也不是去薄华的毓秀阁的。
“华娘,这是要带我去哪里呀?”
薄华只道:”殿下随我来就是了。哦,对了,等一下。”
她转身从贴身宫女黄鹂手中取了一条白巾,冲齐晟一笑,“请殿下先闭上眼睛。”
齐晟有了些不好的预感。
此情此景,似曾相识。
他今日,不会又要被媳妇捷足先登,反攻失败了吧?
他有心拒绝,但对上薄华期待的眼睛,拒绝的话却又说不出口了。
——好吧,好吧,如果这样能让媳妇觉得开心的话,那就这样吧。
破罐子破摔,说的就是他了。
他绝对不会承认,他心里其实是很期待的。
眼睛被白巾蒙上之后,齐晟失去了视觉,其他四种感官就变得空前敏锐了起来。
薄华身上香膏的味道不住地往他鼻孔里钻。
唔,是兰香。
齐晟突然心中一动:时下的女子用的都是香粉和香膏,虽然味道也很好闻,但到底不比香水持久。
刚下他还在烦恼该送什么礼物给薄华一个惊喜,如今想来,就像华服珠宝一般,又有哪个女子,能够抵挡得住香水的诱惑?
“殿下,到了。”
薄华说话的瞬间,摘下了齐晟眼睛上蒙的白巾。齐晟的眼前一阵模糊之后,就被满目的光华璀璨夺取了心神。
这是端本宫东面的一个小院子,名叫暗香园,里面种了许多的腊梅。
这个季节本不是腊梅盛开的时候,只有枝叶密密麻麻的。
可是,齐晟一眼望去,却看到了许多硕大的火红梅花绽放在枝头,梅花芯处的火焰跳动,让一盏又一盏的梅花灯像活了一般。
“殿下,你喜欢吗?”
齐晟扭头看向薄华,正对上她如星子般亮晶晶的眼睛。他不禁有些恍惚,觉得这满园的灯火,也不及她眸中的一分丽色。
“喜欢。”
他不由自主地喃喃出口,却分辨不清,自己口中的”喜欢”是对灯,还是对人。
薄华喜道:“我就知道殿下会喜欢的。”
她拉着齐晟到灯火通明的梅花树下坐好,转头吩咐黄鹂传膳。
“殿下接连一个月都忙于政务,我也帮不到你什么,好不容易得知殿下今日有暇,便让膳房做了许多殿下爱吃的菜。”
“哦?”齐晟奇道,“你知道我喜欢吃什么?”
他觉得自己的喜好掩饰得挺好啊。
薄华眨了眨眼,反问道:“还有殿下不喜欢吃的美食吗?”
每次两人一起用膳,薄华都会着意观察一下,好了解齐晟的喜好。
可是,观察来观察去,就只观察出了四个字:来者不拒。
自小锦衣玉食还挑食的,可真是难得。
薄华觉得,自家殿下更可爱了呢。
齐晟一怔,只觉得心跳又快了几分。
虽然他是个穿越的,许多皇族里的规矩都不是很喜欢遵守。
但是,自从做了储君之后,父皇齐覃就一直在对他言传身教,那就是不要让别人看出来他的喜好。
因为上位者的喜好不但会被底下的人争相效仿,造成难以预计的后果,还会为某些投机者创造钻营的契机。
是以,这几年齐晟一直都很注意,把自己外露的情绪都收敛得差不多了。
连他母后都说,他真是越长大越无趣,不如小时候可爱了。
当然了,梁皇后抱怨完了之后,永远都不会少了那一句,“不过,我儿子长得这样俊美,那是怎么样都好看的。”
他曾为自己的表情管理学而骄傲,觉得自己总算是没有辜负父皇的期望,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储君了。
可是,今时今日,却有一个和他总共也没相处多久的姑娘,看得出自己不是没有喜好,而是所有的美食都喜欢。
这种感觉……
怎么说呢?
如果换一个人,他必然是已经心生警惕,然后不着痕迹地疏远了。
但如果这个人是薄华的话,他怎么就觉得这么甜呢?
唔,一定是这百合粥里放的糖太多了。
“华娘。”
“殿下?”
“往后再做百合粥,不要放那么多糖了。”
薄华:“…………”
她迷惑地看了看自己碗里的粥,总觉得殿下说的话,有她不理解的深意。
不懂就问,一向是她的好习惯。
“殿下,今日的百合粥,是咸的呀。”
“……啊,是吗?”
齐晟左右看了看,急中生智,“可能是玫瑰饼太甜了,我吃得串味了吧。”
薄华看了看根本就没动过的玫瑰饼,深深地看了自家殿下一眼,决定还是不要再拆穿他了。
“殿下说的是,玫瑰饼是有些甜了。”
未免自家殿下反应过来之后再尴尬,薄华果断转移话题,“殿下快吃,我还有礼物要送给你呢。”
“哦?什么礼物?”齐晟配合地问。
“还不能告诉你。不过,殿下一定会喜欢的。”
想到在殿下寝殿里发现的一箱子毛茸茸的玩偶,薄华觉得自家殿下真是太可怜了,为了储君的威严,连喜欢毛茸茸都不能光明正大。
因着对礼物的期待,齐晟以最快地速度扫荡了餐桌,然后就跟着薄华慢慢走回了毓秀阁。
“殿下等一下,我到内室去拿礼物。”
薄华神神秘秘地一笑,把齐晟留在了外殿,自己进了内室。
齐晟包容一笑,示意她尽管去。
片刻之后,薄华提着一个小竹篮走了出来,竹篮上盖了一块儿红绸子。
“殿下,你快打开看看。”
齐晟没动。
他死死地盯着不时蠕动一下的红绸,一动也不敢动。
“殿下?”薄华疑惑地看他。
恰好这个时候,一声软绵绵的狗崽子的叫声从绸子下来传出来。
齐晟浑身一僵,抖着手指着那个篮子,“拿……拿……拿走!”
薄华一怔,继而笑道:“殿下,这里没有外人,我会对外说这只狗是我养的,不会有人知道殿下喜欢毛茸茸的。”
“你考虑的还挺周全。”
薄华羞涩一笑,“一切为了殿下。”
“为了我你就快拿走吧。”
曾经被狗咬过的齐晟都快吓尿了好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