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的时间里,除了偶尔有人过来买一些感冒发烧的中成药,几乎无人光顾克劳德的药铺子,没有了卖酒的一部分收入,林淮一家快穷地卖门卖窗了。还好克劳德从山上捉了一些野味,家里的田地里也出产少量的粮食。
林淮绞尽脑汁地想给克劳德减轻负担,比如编织一些好看的竹篮子啊,钓些鱼苗托猎户莫特到市集贩卖啊,他甚至想过织毛衣、写小人书、以及卖菜谱……这些结果都不如人意。在这个精神生活匮乏的地方,所有有关于娱乐的东西都鲜少让人感兴趣。
林淮曾经恶意满满地想过,他要是开个赌坊,会怎么样。不过,他没这个胆子,怕是还没开起来就被人找个由头打死了,更重要的是,他还算是个根正苗红的好少年,祸害普罗大众的事,他是不会动手去做的。所以,忙乎了半天,他只能望天兴叹。
“小少爷的鬼主意越来越多了。”克劳德暗暗想到,“算了,只要他不拆了房子就行,我一把老骨头,可修不动咯。”
这天,克劳德在厨房忙活午饭,一张炒饼,一碗辣鱼,就听到林淮从酒窖里冲出来,兴奋地喊道:“爷爷,我们就要发财啦!”
克劳德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见林淮笑得格外的灿烂,就像是天边的火红的太阳,也跟着笑起来:“小少爷,你别急,说说看,你又发现什么好的挣钱的法子了?”不怪克劳德对林淮态度如此,毕竟,这两个月来,每当林淮有个新点子,都会咋咋呼呼地喊钱来了,好日子要到了。所以,他听到这话,并未有多少的期待。
林淮扑倒克劳德怀里,大笑:“你去酒窖就知道了。这次我们真的可以富甲天下了!”
克劳德不抱期待地跟着林淮前往酒窖,打开酒窖的门,他的内心其实是有些崩溃的。因为酒窖里的酒味太重了,重的就像是打翻了十多个酒罐一样。
“你是不是在里面打仗了?”克劳德不由得疑惑道。
“哎呀,你进去就知道了。”林淮推着克劳德往里走,可怜的克劳德,一把老骨头,越走越觉得忧伤。虽然说他们家的酒没法卖给查尔斯酒庄了,还是可以暗地里低价贩卖给别的收购商的嘛,多多少少能收回点成本,但是他们家小少爷显然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这下子是把酒罐都打碎了么,连本钱都收不回了啊。
“小少爷,我知道你调皮,但是你不能这样胡闹啊。”克劳德也不由严肃起来,“家里的酒罐不少是你爷爷的爷爷那时候就传下来了,用了很多年,以后我们可能还要靠这些酒罐子养家糊口呢。”
“爷爷,你别在意这种细节了。你闻闻味道。”林淮手臂挥舞着,“快闻闻酒窖的味道有没有什么特别的?”
“不就是酒味吗?”克劳德话音刚落,他就被一股奇妙的香气吸引了,一种若有似无的甜味,弥漫在酒窖里,似乎把沙米酒本身的香味勾引起来,一同跳跃,那味道越来越浓,飘散在鼻尖,又淘气地逃走,让克劳德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想要抓住那种特别能吸引自己的奇妙感觉。
克劳德瞪大了眼睛:“甜的?”
“是鸢槿花!”林淮朗声道,少年的清脆的嗓音回荡在狭小的昏暗的酒窖里,“我之前用鸢槿花和沙米一同酿酒,味道又酸又苦,以为两种是无法相容的。但是,我发现,如果酿造好的鸢槿花酒和沙米酒混合起来,就不同了。”
林淮递给克劳德一碗配好的混合酒,“你来尝尝味道。”
克劳德这个老酒鬼被一屋子的香气早就勾起了馋虫,此时林淮端上一碗来,三口两口就干掉了一大碗。口感不同于原本沙米酒的酸涩,加入了酿造的鸢槿花,沙米酒变地清甜起来,细细品尝,不仅是甘甜,更有醇厚的质感,甚至于,比他年轻时尝过的认为是世间最美味的贵族酒都有过之而不及。
“太神奇了。”
他这次真的相信林淮所说的话,他们要发财了。这鸢槿花甜酒,于他们而言,成本极低。他们庄园周围的鸢槿花丛,几乎是一年四季都绽放着花朵。而沙米,是索米镇上最廉价最容易生长的食物了。但是,两者结合的产物——鸢槿花甜酒,却拥有者独一无二的,引人入胜、回味无穷的味道。
“感觉如何?”林淮看到克劳德的表情,就知道了结果。
克劳德抱起林淮,“小少爷,你实在是太聪明了!谁能想到,两种古怪的异味,混合在一起,能产生难以言喻的美妙反应。简直是奇迹啊。你是怎么发现这神迹的?”
“啊哈哈,当然是我天资聪颖啊。”林淮挠挠头,装傻充愣。原因显而易见,这是他是不小心砸碎了酒罐的结果啊。不过被克劳德表扬的飘飘然的林淮,此时才不会承认这种蠢事呢。
如今,赚钱的物件是有了。
但是,门路在哪里,还是个问题。
过了几日,林淮、克劳德两人跟着邻居猎户莫特来到奥比兰城。莫特过来贩卖他捕猎到的野鹿和傻狍子,而林淮决定把造酒的方子卖给奥比兰城中的大酒商。
这是他冷静之后仔细考虑的后果。
首先,索米镇这个小地方,所有的酿酒卖酒的产业链都被查尔斯一家垄断了,不管他们手里的东西多么值钱,都是不可能卖出中意的价格。其次,由于鸢槿花甜酒的特殊性,他即便卖了方子,也不担心会断了生意,毕竟这花只能生长在他家门口。更重要的话,克劳德本质上是个忠心迂腐的老头子,做生意贴补家用,可以,但是把卖酒当做谋生的行当,绝对不行。
奥比兰城格外的繁华,人来人往,摩肩接踵。
林淮在城中摆个摊子,拉出一张巨大的条幅,上书“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尝。”横批,“以酒会友。”
然后就把带过来的两坛鸢槿花甜酒敞了盖子,放在地上。他不像是来做生意的,倒像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家少爷,过来找乐子玩耍的,古怪的架势,惹得不少人过来围观。便有人过来询问什么意思,林淮便解释道:“我们爷孙俩唯有嗜酒一个爱好,路过此地,想找到同好之人。今日摆下这酒宴,希望有人过来以美酒交换,结个酒友。”
林淮自己当然没这品酒的本事,但是克劳德有啊。
克劳德年轻时就是半个酒鬼,温斯特家族声势浩大时,什么好酒没尝过。随便什么人捧个美酒过来,他都能将里头的门道说上一二。再加上克劳德本人口才不错,一身干净利落的衣服,看上去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风范。看起来真像是过来品酒论道的。
最最最重要的是,林淮摆出的鸢槿花甜酒太香了啊,闻着味道的都想尝上一口,但是林淮立下的规矩,我们不用钱来换,想喝一口,可以啊,用你家里比较独特的美酒过来换一换啊。但是,城里谁家里的美酒多呢,除了对此有着特别爱好的藏酒人,就是数量众多的酒商。作为酒商,就更想知道这特别的美酒是何味道了,商机啊,大大的商机!
林淮的摊子摆了两天,几乎城里所有的酒商都出动了,暗地里想和林淮接洽,问个合适的价钱。
但是,林淮的态度格外明确。
不约,我们不约。
但实际上呢,他又不是过来旅游的,所有的不约当然是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合作对象。毕竟,美酒味道虽好,市场和名声却没有打出去,一个仅仅只是美味的东西,会有人想花钱来购买,却不会有趋之若鹜地花大价钱来购买。
林淮暗地里注意了一个真正有意向的酒商,给出的价格也不是最高的,但是却是特别有想法的一个。想做出一个鸢槿花甜酒品牌的人。
“这是我写的方案书,我自幼爱好游历,走过不少地方,也见过不少人和事,但是你们的甜酒是我从未见过的好东西。我知道这里面的潜力有多大,我不仅是想卖出你们的东西,当然我知道是肯定能卖出去的,我还想让它享誉大陆。”
长相憨厚的青年尼克递给克劳德一本牛皮纸书,上面用羽毛笔一笔一划地写下了他的方案和未来目标,短期的,长期的,可实现的,有困难的,周全细致。尼克格外真诚地毛遂自荐。
“我愿意跟你们签订协议,每年分享一部分收益,也就是说,只要你们愿意相信我,能把配酒的方子卖给我,我一定会给你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我也知道我现在给不了你们太多的钱,但是我以后肯定能够实现我的承诺。”
完美的策划。
诚意的合同。
这个尼克如果和林淮一样,不是穿越过来的,他的思想决定了他以后肯定能有所作为。
不得不说,林淮心动了。
克劳德对这人印象也极好:“你的话,我们会认真考虑的。你是一个非常踏实肯干的青年,总有一天会拥有一座金山。”
尼克为人谦逊,此时不由得红了脸:“希望承您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