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类仰望这棵作为达努精灵王宫的神木, 都会发觉自身的渺小。不仅是体积上的渺小, 更是时间上的一种渺小。历经风雨的神木,比任何人类王国的历史都要久远。这让提摩西想起来,他第一次看见夜祸乌姆恩耶吞穆比萨斯的情景。然而等到他接近神木或者巨龙的时候, 又觉得这种遥远的事物并非人类所一厢情愿想象的那样。
“还要走多久?”刚刚从重伤当中恢复过来的罗兰有些体力不支,抬起手臂擦掉额头上细密的汗珠。
“从这里进去, 再往上爬一段楼梯,就可以见到大王。”引路的达努精灵用蹩脚的通用语解释, “快走吧, 大王不喜欢久等。”
在平台的一侧是网上的旋梯,另一边是一闪巨大的白色大门,上面雕刻着精灵的风格蔓藤花纹的浮雕。精灵并没有推门, 门自外向内而开, 木质的大门嘎吱作响,仿佛几千年来都没有上过油。在里面, 有一条从树干中开凿出的甬道, 莹莹的幽暗蓝焰,在墙壁上跳跃。
“再往里就是大王的接见厅,”引路精灵说,“你们得把武器都放在这里。”
“非常遗憾,”提摩西张开双臂, 以天启钢牙的身份拒绝了这个提议,“如果要我放下匕首,除非砍下我的头。不过我现在还没有死亡的打算。”
“让你们带武器进入洛丝洛尔已经是大王格外开恩。”引路精灵抿紧嘴唇, 抽出腰间的长刀。“到这里无论你说什么,都必须得放下武器。”
更多的精灵出现在提摩西的视野中,从大门后面步处的达努精灵王家卫士,从顶上另外的平台吊着藤蔓下来的巡林客,从旋梯上跑下来的卫兵……至少二十名达努精灵包围了他们。
“顽固的家伙。”马库斯冷哼一声,评价道。
“在这方面,还是比不过圣骑士。”提摩西说,“我只是个被各种誓言和契约所束缚的可怜虫。如果可以选择,我或许会回家种地。”
脑海中突然出现提摩西种地的画面,让阿尔瓦忍不住呲笑出声。他转眼看见提摩西看着自己的眼神,他赶紧收敛了笑容,说:“我们不想找麻烦。尊贵的精灵王定能明鉴,暗影行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卸下自己的匕首,匕首就是他的胳膊。好好的一个人,因为要见大王,就非要卸下他一条胳膊,那未免也太过于残忍了。”
“说得没错。”
优雅的声线从甬道的另一面传来,透过这幽暗的通道,被放大、产生回音,待到这声音传到平台时,仿若上古神谕般,穿越时间、穿越空间、穿越火焰与海水、穿越幻想与真实,回荡在这达努精灵最后乐园的腹地。
维林与埃德曼站在甬道尽头,俩人身着同样的礼服,让他们看起来更难分彼此。那个说话的声音听起来应该是维林的,提摩西放松身体,浅灰色的眸子深深地凝视两位达努精灵王子。
“让他们过来。”这次说话的声音较刚才的更低沉,应该是埃德曼王子的嗓音。不用提摩西多加猜测,他也知道埃德曼王子将引路的活儿交给手下离开之后,一定是去找维林。他们的关系看起来比五年之前遇见夜祸的时候更加亲密。“别让父王等着这些凡人。”
达努精灵们慢慢散开,看着这些外来者的目光也并非全部都是友好的。提摩西跟着引路精灵走进甬道,阿尔瓦走在他的后面,罗兰牵着阿尔瓦长袍上的袖子紧随其后,最后是穿着金属靴子的马库斯,走在在木料发出沉闷的响声。
走过甬道,视野豁然开朗,这是一间大厅样式的房间,现在这个时候既不举行舞会,也不举行宴会,显得空荡荡的。在大厅的两边,白色旋梯还在继续往上。让罗兰叫苦不迭的是,他们还要爬一些楼梯。
有经过了六个平台、七个甬道、八间房间和数千级的楼梯——罗兰曾经试图数过,但到一千她就失败了——他们终于来到神木的上部。
爬完最后几阶,庄严肃穆的接见厅在他们眼前展露出来。
在接见厅的两边,搭建着和戏台一样的座位,两边分别坐着六名衣着华贵的达努精灵。木质的围栏环绕着他们的座位,而云雾则在地板上缭绕。这种古老的长老议会存在的时间,长过任何人类的王国。在枢密院和提里安法师协会,都以长老议会为基础,发展出自己的议事方式来。
深蓝色的地毯穿过接见厅,如同银河般将长老议会两边的精灵分割开来。繁星的图案绣在地毯上,那上面的星星仿佛是真的点缀于夏夜一般,闪烁着碎银般的光芒。在地毯一直延伸到房间的一个平台下面,在平台之上,达努精灵的王座睽视着一众人类。
达努精灵之王泰勒米尔,不紧不慢地迈着齐肩步伐优雅地走到王座前。精灵王的身材十分高大,他身后的四名侍卫身高不输精灵王。他的面孔看上去既十分年轻,又享尽岁月的磨砺。被做成金花树叶形状的黄金王冠带在他的头上,在王冠的中间,镶嵌着一颗巨大的红色钻石。
伊利瑟尔,王座之星。
作为众星之子,达努精灵之王的权利象征。
喜欢研读研究历史的阿尔瓦知道,这颗宝钻的价值远不止如此。伊利瑟尔作为三颗蕴含着巨大能量的宝钻,是唯一现在还在被使用的宝钻。
除去王座之星伊利瑟尔,另外两颗宝钻,一颗是被称作“巨兽之喉”的哈库勒曼斯。这颗宝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德鲁伊们的手里。下半身是白色雄鹿,上半身是健壮男性的半神塞缪尔知道这颗宝钻的下落。
另一颗是镶嵌斯刚第王国的权杖上,被称为“国王之心”的比哈特。斯刚第已经两百年没有国王,自然也无人有权动用国王之心的力量。更何况,国王之心在末代国王罗曼驾崩之后,便下落不明。
能够见到这三颗宝钻的其中之一,阿尔瓦完全无法挪开眼睛。伊利瑟尔的红光倒映入他的瞳孔之中,令他他翡翠绿的猫眼中,闪耀着动人的光芒。
泰勒米尔落座于王座之上,所有精灵向他行礼致敬。古腔古调的达努精灵语,回荡在这接见厅的内室。
长河不枯,泽被万物!
冉冉晨星,光耀万古!
头顶众星荣光之冠冕,
洛丝洛尔因你而庄严。
光荣归于泰勒米尔,永恒的国王!
向泰勒米尔,达努精灵之王致敬!
长老议会集体深深鞠躬,维林与埃德曼也是如此。马库斯不失时机地按照圣骑士的做法,握拳砸向胸口,他甲胄在身,只能行这种军礼。罗兰则学着精灵们深鞠躬,连提摩西都以军情处的方式致敬这位国王。只有阿尔瓦还愣在原地,被石化般地一动不动。
“万分抱歉,泰勒米尔大王。”提摩西按住阿尔瓦的脑袋往下压,“请原谅这位法师的无礼,您的威仪使他不知所措,战战兢兢忘记行礼。”
意识到自己失态的阿尔瓦窘迫地低下头,用沉默来表示着歉意。
“我们又见面了,凡人。”泰勒米尔大王说,他半眯着眼睛,用审视的目光扫视站在台阶下的四名人类。他看了一圈,最终目光落到提摩西身上,“维林一再为你请求,洛丝洛尔将再次为你网开一面,但这将是最后一次。”
“不胜感激,仁慈的陛下。”提摩西恭敬地说。
“维林会送你们安全出洛丝洛尔,”泰勒米尔大王说,“这将是你们所有人最后一次来的洛丝洛尔,今后洛丝洛尔的大门将永远为你们关闭。如果再有强行闯入的情况……”精灵王站起身,拽动拖地长袍走到提摩西跟前,“洛丝洛尔不仅有歌声和细箭。”
出森林的路比来的时候更快,达努精灵们用法术直接将一行人传送到洛丝洛尔之外。维林将手掌放在胸前,微微颔首与他们道别。
洛丝洛尔的金花树在空间中扭曲,而后消失不见。
提摩西凝视着洛丝洛尔消失的地方好大一会儿,脸上的表情看上去有如恍然若失。
“好了,走吧。”马库斯牵起罗兰的手,大步向前迈进,“先出了这个森林再说。”
这地方看上去不像是深山老林,林木覆盖的时间也算不上特别长。相反,这里有很多人类活动的遗迹,藤蔓缠绕着的,尽是残垣断壁。
“这应该是卡律布迪斯城的遗址,”提摩西蹲下身体,摘下倒在“我们向北走,绕过泉城尼姆,七天内就可以到达朱诺斯。”
“我们没有足够支撑七天的食物穿越荒野,”马库斯反对道,“我要去尼姆城,我有一名可靠的老朋友在尼姆城,我们是生死之交。罗兰已经太累了,再这样下去,她无法强撑到朱诺斯。我们在尼姆休息一天,或者一晚上都好。”
“你这是打算自投罗网?”提摩西冷冷地说。
“只要出了尼姆城,就出了泽蒙王国的边境。”马库斯说,“你们乔装打扮一下,不会有什么问题的。”说完他将罗兰扛到脖子上,大步向前迈进。
“我们可以去尼姆,大人。”阿尔瓦说,“在荒野当中,或许也会遇见泽蒙王国的哨兵,这对我们来说实在不利。”他用法杖在地上划出几条线,分析道,“我们现在在这里,如果从尼姆城出境,三天内就可以赶到朱诺斯。我们可以打扮成普通旅行者的样子,我认为这个收益值得我们去冒险一试。”
提摩西略微皱眉思考,诚然,他们的位置还未出泽蒙王国,但已经非常接近边境。他们没有马,只能依靠步行。他们不得已丢掉了马车,还丢掉了驮马。现在每个人所能携带的食物也十分有限,况且经过之前的荒野行进,队伍里所有人都已经疲惫不堪。
穿着钢铁玫瑰骑士团铠甲的马库斯,一直负重前行。且不说那一身足有六十磅重的盔甲,光是长时间地扛着罗兰,也足够劳累。
不擅长时间走路的阿尔瓦也在咬牙坚持,虽说每次停下来休息时,提摩西都会帮他揉捏肿胀的小腿,但是他的疲态也显而易见。就连那原本皮包骨头的瘦弱小腿上,竟也长出了一点肌肉。不过对此变化,提摩西手下在揉捏的时候很是满意。
只有十二岁的罗兰,这样一位小姑娘在担惊受怕和疲劳的双重打击下,展现出惊人的坚韧,如果不是箭伤击垮了她,提摩西或许会考虑继续自己计划的路线。虽说获得了精灵的治疗,但她看起来摇摇欲坠的样子,并不是装出来的柔弱。
“那还不都是怪你,阿尔瓦。”提摩西说,“你惹恼了泰勒米尔王,在那种情况下,盯着精灵王的脸看。我们被这样送出来,还不许再受到洛丝洛尔的庇护,你难道一点都不会内疚吗?”
在他们到来之前,显然精灵们已经商议好对他们的处理,这只是一个宣称,与他们的觐见表现关系不大。提摩西的话语仅仅只是为了刺痛阿尔瓦而已,年轻的法师学徒深知如此,却无法反驳。
“我很抱歉,大人。”阿尔瓦轻轻垂下眼睑,睫毛微微颤动。
“算了,至少维林还是送了我们一程。”提摩西双手抱胸,观察着阿尔瓦的反应,“我们不用穿越悲伤沼泽的大片土地,前往朱诺斯的距离也缩短了不少。”
马库斯与罗兰已经走得有些远,提摩西抓住阿尔瓦的肩膀,手心中传来那名红发男子的震颤,提摩西用力推着他向前趔趄了几步,轻声说:
“我们去尼姆城。”
这片林地并不太大,卡律布迪斯城在两百多前就是一座小城市,远远无法同加圣斯通相比。两百多年以前的国王大道,还是斯刚第王国的国王大道,而尼姆城,也是斯刚第王国的泉城。末代国王罗曼兵败于卡律布迪斯城,罗曼国王没有后裔,泽蒙王国趁机吞并了不少斯刚第王国的土地,然而却没有再建卡律布迪斯城。
幸得枢密院、摄政王、护国公再次三方合作,斯刚第王国的三大公与大大小小的贵族联合起来,抗击外敌,才使得斯刚第王国在失去了国王的情景下,依旧保持了独立与主权。只是在这之后,各方面的人马都找到了自己的利益点。
北地的红狼公爵崔德威家族,在北地拥兵自立,堪称一方诸侯。在红狼公爵的治下的北地,与公国几乎无异。
控制着枢密院的训鹰者公爵罗吉尔家族,代表着国王行使权力。罗吉尔家族是实权者,而摄政王,则是被推倒前台的那一个。
而护国公爵威尔沙家族,有着强大的军事实力。多年以来,三大家族的公爵与摄政王的家族保持着多方的势力平衡,这种平衡是微妙的,一旦有哪一方倾斜,都会导致整个王国的势力格局的崩塌。泽蒙王国定会趁虚而入,两国之间再次爆发战争。
在提摩西的父亲兰迪·崔德威去世的时候,差点出现这种崩塌。好在他的长兄雷切·崔德威及时接下了父亲留下的担子。霜风城受到过来自北冰原骸骨大军的攻击,但是它的城墙并未倒塌,而精神也依然矗立。
在废墟的尽头,雕像依旧矗立在原本的地方,头颅却被打断,掉在地上。两百年之前,这里应该是卡律布迪斯城的城门口,护城河早已干枯,城墙坍塌,大门破碎,只剩下这坐座末代国王的雕像,还静静地立在晨风之中。
藤蔓爬上那末代国王的雕像,他的头颅上绕着一圈迎春花藤,开出星星般的黄色小花朵。好似戴着那空置了两百多年的王冠一般,看起来十分讽刺。
“这就是那位说过‘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快快活活每一天’的国王?”罗兰蹲在那位国王的头颅旁,声音既平静又哀伤,“为什么这样的人能够当国王呢?仅仅血统,就可以决定一切吗?”
“我倒觉得他不是个昏君。”阿尔瓦蹲到罗兰旁边,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这句话的意思就有歧义。我认为这不是罗曼国王的原话,在当时的各种书籍的旁证之下,我认为这是他的情妇伊芙女士说的。她的原话应该是这样——我们死后,必定巨浪滔天,珍惜现在每一天。”
“可是泽蒙和斯刚第为了伊芙女士而打仗。”罗兰扑闪着一双大眼睛,盯着阿尔瓦严肃的脸,“历史书上说她是祸国殃民的女人。”
“我们所知道的历史,都是当代史。”阿尔瓦说,“这种说法是在推卸责任,明明是男人犯了错,为什么要女人来承担?伊芙女士不能说是完全无辜,但是她还不到引发战争的程度。我认为她是两国利益的牺牲品,连个导火索都算不上,只是个借口。”
“当男人真好,我也想做男人。”罗兰低下头,白净的脸上浮现出不符合她年龄的痛苦。诚然如同她这般年纪,正应该是最无忧无虑的时候,“那样我至少可以拥有自己的名字。如果我是个男孩,就不用一直做罗兰的影子,我是罗兰,又不是罗兰,这样的身份让我觉得好难过。”
“做你自己就好,”提摩西走过去提起罗兰和阿尔瓦的衣领,强迫他们站起来,“名字只是个代号,随便怎么叫都可以。你是罗兰,你兄弟也是罗兰,这并不矛盾。世界上重名的人多了去,不用为这个代号而感到苦恼。现在我们还是要赶紧赶路,不要耽误时间。天黑之前我们要赶到尼姆城。”
澄黄的夕阳为一切笼罩上一层柔和的暖光,尼姆城的大门近在眼前。
“入城的队伍挺长,我们得抓紧时间。”马库斯放下罗兰,沉声说,“不然我们就得在城外过夜。”
提摩西从行李中拿出破旧肮脏的毡毯披在身上,又在外面裹了斗篷,拉下兜帽遮住大部分面孔,这幅打扮与在大陆上的普通旅行者无异。
穿着法师学徒长袍的阿尔瓦,将灰扑扑的斗篷(上面还破了几个洞)披在身上,顺便摘下领结扣藏了起来。他戴上兜帽,松了鞋带,那风尘仆仆的样子,完全就是一名旅行法师该有的模样。
马库斯为罗兰脱了外套,她穿着肩膀上破了一个洞的衬衫,马库斯为她在毯子上开了个洞(距离目的地这么近,可能这是最后一次用到这张毛毯),装作衣服披在身上,又用绿色的布条扎在腰间,在外面披着一块小小的毡毯作为披肩。如果不看那白净秀气的小脸蛋,完全就是一副乞儿的样子。
“马库斯,你不换衣服吗?”罗兰问。第一次这样穿着,新鲜感压过了一切,罗兰显得有些开心,好像是她能够做平凡男人的愿望实现了一样。
“不了,钢铁玫瑰骑士团可以在任何大陆通行无阻。”马库斯的回答自信且骄傲。
“是你提出的乔装打扮,”提摩西瞥了一眼马库斯,“你看见那些在盘查的卫兵吗?他们在仔细看进城的每一个人的脸,他们在找什么人。真希望那目标不是我们。”
“我的荣誉不允许我丢盔弃甲。”马库斯略带傲慢地回答,“就连军情处的刺客都有不放下匕首的底线,以钢铁玫瑰骑士团的圣骑士的荣誉,自然也不能脱掉自己的盔甲。对我来说,这不是我的盔甲,是我的另一层皮肤。”
“那洗澡和游泳的时候,怎么办?”罗兰扑闪着大眼睛,天真地问道。
“总不能会是剥掉一层皮。”抢在马库斯回答之前,提摩西首先呛声,“进了尼姆城,在温泉和大澡堂里,你很快就能够得到答案。”
“如果不能骗过守卫的眼睛,那这些乔装毫无意义。”阿尔瓦赶紧阻止了他们的争吵,“我有个小把戏,如果你们同意的话,我为你们施法,这只是一个简单的幻术,用来迷惑对方。时间并不会很持久,但足够我们通过城门。”
罗兰开心地表示接受阿尔瓦的魔法,阿尔瓦蹲下去,双手捧住她的脸。一阵阵微光从他的指缝里倾泻出来,覆盖到罗兰那张稚嫩的脸上。很快,她的外表改变了,变成了一位长着满脸雀斑的圆鼻头小男孩。
“不错的法术,”提摩西说,“没想到,你还有点用。你有很多这种类似的办法吗?备用方案呢?”
“这算不上什么精妙的魔法,大人。”阿尔瓦谦逊地回答,“法师们总是有一点小把戏的,我并不是特别擅长这一手。如果我们被其他施术者拆穿,或者是魔法的时效过去,我准备了一手闪现术。”
“只管你一个人的方案,真是不错的想法。”提摩西说。
“我的能力就到此为止,大人。”正在为马库斯施法阿尔瓦无奈地歪着头,用近乎撒娇的口气说,“您就别为难我拿出备用方案了。”
在把马库斯变成长着酒槽鼻的老人后,阿尔瓦站到到提摩西身边。
“大人,请允许我。”伸出略带颤抖的双手,阿尔瓦望着提摩西的下巴,轻声说道。
“如你所愿。”提摩西说。
轻轻拉下提摩西的兜帽,阿尔瓦不敢直视那双浅灰色的双眸,改为看着他的嘴唇。却让他想起来,遇见鱼人那天,结果过的柔软触感,不由得一阵紧张。他用微凉的双手捧住提摩西的脸颊,就像维林所做的那样。手心碰到右边脸颊的疤痕,一阵莫名的悸动使心脏狂跳不止。
“终于触碰到你了。”阿尔瓦以极低的声音喃喃自语。
“你在说什么?”
“不,没什么,大人。我们现在开始吧。”
普通的,尽量要普通。阿尔瓦这样告诉自己。他闭上双眼,开始有节奏地低吟,指尖慢慢地伸出微光,改变着提摩西在别人眼中的容貌。
虽说已经同居了这么久,见过了阿尔瓦的各种表情,提摩西还是第一次在如此近的距离看他施法。他的眼球在眼皮下微微颤动,连带着睫毛都在入蝴蝶般轻柔颤抖。那鲜嫩的双唇不住地开合,吐出一连串美妙的发音。或许法术的咒语没有什么好听的词语,但是从阿尔瓦的嘴里说出来,就格外的动听。
等待施法结束,阿尔瓦再度睁开双眼,看见的是一名陌生的男子。外貌普通平常,没有任何显著的特征,甚至连头发都变成了微卷的棕色。普通得就像是在仲夏夜的焰火会上,站在人群中的加圣斯通市民一样。
阿尔瓦满意地了头发,捂住脸施法将自己也变成一名普通男子。而后说:“好了,这个法术可以坚持大约三小时。”
“马库斯看紧罗兰,你们不要离我太远,不到必要的时候,不要出手,我们必须尽可能地避免一切战斗。”提摩西将腰侧的钢牙移到背后,看向城门,“进城吧。”
混进城市里比他们想象的要容易一些,士兵们确实是在盘查,但城门口的通缉令上并没有他们几人的画像。在通缉栏上的画像上都是一脸凶恶样的强盗,告示上写着这些法外之徒在尼姆城与朱诺斯城之间的道路上,打劫来往的商队和旅人。
守卫要求每个人都露脸,对钢铁玫瑰骑士团的圣骑士也并没有多做任何的刁难。而对于打扮成普通旅客的提摩西和阿尔瓦,则是瞟一眼就放进了城。至于罗兰,根本就没有引起守卫的丝毫注意。毕竟从外表上看,她只是一名流浪儿。
一踏入尼姆城,提摩西就听见一阵讨厌的笛声,还好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他们顺着大道,很快就进入泉城的“迎客广场”。在这个广场,连地砖都铺成澡堂样式,在广场中间,泉水精灵的雕塑在喷泉中央,终日受到喷泉的洗礼。
一名吟游诗人在喷泉旁表演,他长着一头细密卷曲的头发,用一顶高帽压着,帽子上插着一根白色的羽毛。就提摩西来说,对于这种表演,完全提不起来兴致。诗人的音乐和唱腔都十分浮夸,花腔的假嗓里冒出的每一句诗,都是以讨好观众为目的。
“许愿泉。”阿尔瓦兴奋地说,“我听说过这里,只要往里面投入硬币,虔诚地许愿。只要硬币能够不沉下去,泉水精灵就可以实现你的一切愿望。”
“马库斯,我们去许愿吧。”小女孩对这种传说毫无抵抗力,罗兰立即被阿尔瓦的话煽动了起来,拉住马库斯哀求。
“你有钱吗?”提摩西问。“我们不能用迎春花币,这里可是泽蒙。”
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罗兰立即被问得低下了头。嘴上说着:“好吧,其实我也不是很想许愿。”声音里却带着有哭腔。
“不用担心,罗兰。”马库斯摸着少年模样的罗兰的脑袋,温柔地说,“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找我老朋友借钱。”
圣骑士形色匆匆地离开,完全忘记了自己现在顶着改变外貌的魔法效果。他这样子去,肯定弄不到钱。提摩西用眼角的余光看着那位吟游诗人,他已经结束了表演,哼着歌离开喷泉,出了广场转向一条小巷里。
“等我回来。”丢下这句话,提摩西阔步跟上吟游诗人。诗人拐向一条小巷,提摩西紧跟其后,同诗人一起消失在小巷里。
夜晚即将降临,广场上的人陆陆续续地离开。阿尔瓦陪着罗兰坐在许愿池旁,身后的喷泉水哗哗作响。提摩西去得并不久,等他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钱袋。他一言不发地将钱袋丢给阿尔瓦,沉甸甸的重量,应该装了不少钱币。
这么快就能够弄到钱,阿尔瓦惊讶地张着嘴,许久才憋出一句话:“大人,你是不是抢劫了?”
“我像是会堵在小巷里面抢劫的那种人吗?”提摩西摊开双手,抛出同他的表情和语气一样严肃的反问。如果是在某条无人烟的巷子里,遇见顶着一张平凡无奇的脸的提摩西,他应该是被抢劫的那个才对。
“你扒窃了那个诗人。”罗兰说,“这样不好,是犯罪。”
“那还不是为了实现你的愿望,小先生。”提摩西走到喷泉边,与阿尔瓦并肩坐着。虽说这话是说给罗兰听,并且那位顶着少年脸蛋的少女也因他的话低下了头,但提摩西的目光一直凝视着阿尔瓦,透过那张伪装过的面孔,直视着法师学徒的内心。
“这点小事,并不值得你这样做。大人。”阿尔瓦移开目光,睫毛在太阳最后的余晖下轻轻颤动。
“如果任何事情都一定要去衡量值得不值得,那活着也太累了。”提摩西说,“我每天都在犯罪,多少这一点不是问题。你还许不许愿?”
法师学徒沉默地从钱袋里取出两枚硬币,将其中一枚递给罗兰。罗兰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来,将硬币抛进水里,双手合十默默许愿。她虔诚地祈祷着,水花湿润了她的头发也毫无察觉。
阿尔瓦也丢下一枚硬币,跪在许愿池池缘祈祷。黑夜完全吞噬了阳光,或许是由夕阳造成的错觉,他脸上的红晕,也渐渐褪却下去。他起身的时候,珠宝上的反光闪过,只听见“咕咚”一声,藏在衣服里的领结扣给掉进许愿池里。
“天呐!”懊恼地拍上脑门,阿尔瓦手忙脚乱地撸起袖子,探出身体就去捞。天色已暗,水波粼粼的池水变得幽暗起来,他洁白如玉的手臂在料峭的凉水当中摸索,刚刚浸入池水,就冷得打了个寒颤,“噢,真冷!”但他别无选择,只能继续打捞,当他捞起领带扣的时候,还顺便捞起来一把硬币。
提摩西冷眼看着这一切,坐在一旁,等待着阿尔瓦打捞结束。
“你许了什么愿?”罗兰红色眼眸中闪烁着好奇的光芒。
“愿望不能说出来,不然泉水精灵不会帮你实现。”
“可是你的硬币没有飘起来。”
“硬币比水重很多,当然会沉下去。但是如果你足够虔诚,努力去朝着愿望前进,那么泉水精灵一定会实现你的愿望。”
广场上的人越来越少,小贩们也陆续离开。他们正在说话,远远地看见马库斯挠着头,一脸无奈地朝他们走了过来。
“小先生,要尝尝看尼姆的温泉热肠吗?”一名卖香肠的小贩推着餐车,跟在马库斯后面,走了过来,殷勤地说,“看看这香肠,煎得正好,外焦里嫩,滴着肉油。我这里刚好还有最后四根,如果你们来尼姆,不吃吃温泉热肠,那将是最大的遗憾。”
“我们没有钱。”马库斯说。
“别这样,圣骑士先生。”那名小贩看上去和罗兰差不多的年龄,手上却有着许许多多的烫伤,“我看见他们刚刚往许愿池里丢钱。如果我不卖完香肠就回家,我继母会打死我。你们宁愿把这些钱丢进水里,也不愿意买几根香肠吃吃看吗?先生们,买一根吧,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这些看起来很好吃,我们可以全部买下吗?”拉住提摩西的袖子,罗兰的语气当中带有几分央求。
她得到了香肠,而小贩得到了可以回家的理由。
罗兰嘴里咬着香喷喷油乎乎的香肠,还没吃两口,眼泪就啪嗒啪嗒往下掉。
“怎么了?”阿尔瓦摸着她的头发,关切地问。
“我在想那个诗人,他今天晚上是不是要挨饿。”罗兰低着头,哽咽着,嘴里的香肠再也吃不下。
提摩西冷哼一声,说:“你不必担心,我那个家伙看起来虽然很讨厌,但应该还是有他自己的一套生存办法。毕竟是吟游诗人,去酒吧里唱几首歌应该不是难事。”
魔法的力量在他们身上渐渐消逝,雀斑从罗兰脸上褪却,变回白净的小脸。她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却并未显示出有所宽慰。
马库斯带着他们穿过街道往尼姆城内行进,转过三条街之后,进入满是泥泞的窄街,这里一看就是一个贫民窟。饥饿,写在每一张干瘪的脸上,写在每一根死老鼠做成的肉肠上,写在用泥土烘焙出的美味蛋糕上。饥饿,审视着胆敢进入这条街的外来者,化作怀揣刀光的幽灵,如影随形。
在街口处有个火盆,那里有两名抱在一起取暖的孩子。他们披着肮脏恶臭的碎布,难看的脸色看上去已经好久没有吃过一餐,饥饿的幽灵染红了他们的眼睛,命令他们用警惕的目光盯着渐渐靠近的罗兰。
“给,吃吧。”少女蹲下以微笑面对乞丐,轻轻地将香肠放在他们脚边。两名孩子惊讶地盯着她,转而飞快地抓起香肠,快步跑开,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如果你这样让你心里好过一点,你尽管可以这样做。”提摩西的声音被沉闷的空气压得低低的,几乎无法在这空间里传开,“但你今天做的善事,他们明天就会忘记。”
“我知道,但是我还是想做善事。”
“这不是明智的做法。”
“如果我能够起到一点点作用,我就感到很高兴了。至少他们今天晚上不会挨饿。”
“但你失去了你的晚餐,小圣人。”
“说实话,我很饿。但一晚上不吃也没什么关系。他们比我更需要食物。”
走完这条近道,马库斯带着他们来到一家外观十分气派的店门外。这是一家客栈,除了提供住宿,同时也兼有洗浴温泉,并提供饭食。在尼姆城,这样的店大大小小的满城都是。
在客栈的大门外,隐约可以听见从里面传来欢笑和歌声,热闹非凡。